中国汽车防盗技术标准简介
2013-07-25徐娟
徐 娟
1 引言
随着汽车数量的日益增多,为防止车辆被盗,保护车主财产,各企业不断研发先进的汽车防盗技术。中国政府也从技术法规角度不断加强汽车防盗管理,早在1995年国家技术监督局已批准发布了GB 15740—1995《汽车防盗装置性能要求》,修订版GB 15740—2006《汽车防盗装置》也于2006年9月1日颁布。根据工信部产业(2009)716号《关于调整〈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技术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要求,自2010年7月1日起,申报《公告》的汽车新产品以及申报产品扩展和产品变更的汽车产品,应符合GB 15740—2006《汽车防盗装置》要求。且2008版的CNCA-02C-023《机动车辆类(汽车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中增加关于防盗装置的检验项目。
2011年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组织有关专家研究制定的GB/T 25985—2010《汽车防盗装置的保护》正式发布,该标准修改采用ECE R116-02系列,鉴于汽车防盗保护技术尚在发展之中,目前该标准定为推荐性国家标准实施。
2 目前国内关于汽车防盗相关标准及实施要求(见表1)
表1 我国汽车防盗标准及实施要求
表1 (续)
3 与整车相关两个主要标准技术要求对比(见表2)
表2 GB 15740—2006和GB/T 25985—2010技术要求对比
表2 (续)
表2 (续)
表2 (续)
4 汽车防盗装置标准的试验要求(见表3)
表3 GB 15740—2006试验要求
乘用车常见且有效的防盗装置一般是机械式转向机构锁,部分车型在换挡机构设置锁止系统,但由于该处防盗装置容易被破坏失效,同时会在转向机构加装锁止系统。随着无钥匙系统(PEPS Passive Entry &Passive Start)的发展,催生出电子式转向管柱锁定装置(ESCL Electrical Steering Column Lock),通过电子模块完成转向柱锁的功能。
5 车辆识别代号VIN要求
美国早在1985年发布CFR 49§541《联邦机动车防盗标准》,要求乘用车和主要零部件必须带有车辆识别代号(VIN)。我国要求详见表4。
表4 我国车辆识别代号(VIN)要求
为进一步加严对车辆防盗的管理,新的GB 7258明确乘用车应具有可供读取的包含VIN特征信息的电子数据,标准未规定乘用车ECU或电子数据接口记载的车辆特征信息必须能通过通用工具读取,但厂家应保证公安机关及交管部门有需求时,能通过4S店或特约维修点方便地读取ECU或电子数据接口所记载的车辆特征信息,并给予公安机关积极的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对首次注册登记的乘用车,交管部门将抽查ECU或电子数据接口记载的车辆特征信息能否方便被读取。
为便于车管人员在路面上对嫌疑车辆排查、监管,规定后备箱标识VIN,位置由厂家自行确定,原则上应保证发生一般碰撞事故不影响VIN,且后备箱(行李区)装载了物品也容易观察VIN。发动机后置的则应标识在前部行李舱。
对于5个主要部件的标示,厂家如果使用零部件编号溯及VIN信息的生产管理系统,则该系统应获得相关管理部门认可并备案。
关于发动机舱内打刻VIN,公安部推荐优先在发动机舱内的结构件,其次是车门立柱,不推荐在车身地板上打刻VIN,如果在地板上打刻,则必须在地毯上添加“VIN”或“车辆识别代号”的标识(该标识不得磨损)以提醒用户或执法人员该VIN的打刻位置。
6 结束语
从中国汽车防盗技术法规的制定实施过程中,可以看出中国政府在车辆防盗方面不断努力,参考国际法规要求,从对车辆基本的防盗装置要求到车辆防盗报警系统VAS、发动机止动装置,以及通过车辆识别代号,追踪被盗车辆信息,中国在车辆防盗方面的管理也将日趋完善。
[1]GB 15740—2006 汽车防盗装置
[2]GB/T 25985—2010 汽车防盗装置的保护
[3]GB 7258—2012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