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札对《郑风》、《陈风》亡国评论的原因探析
2013-07-24孔瑜
孔瑜
摘 要:季札观乐是《左传·襄公二十九年》中重要的一段记载,在季札对《国风》的评价中,独对《郑》、《陈》二国提出亡国的贬低之词,要解释这一现象,不能从《诗》的内容着手,而应从周代礼乐的音乐本身去理解。春秋时期,礼崩乐坏,各诸侯国清越悦耳,带有娱乐功能的新乐兴起,并且逐渐取代了重教化、声浊重的雅乐,成为主流音乐。季札作为周代礼乐的拥护者,对于新声为主的《郑》乐等会做出相应的评价也就可以理解了。
关键词:季札;雅乐;郑声;周代礼乐
中图分类号:I206.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14-0219-02
季札观乐在中国文学史上,特别是文学评论史上一直占有重要的地位。据《左传·襄公二十九年》记载,春秋时期吴国公子季札访问鲁国,欣赏了保存在鲁国的周王室的乐舞,并且对其发表了一系列的评论。季札的这段评论,应当说是我国先秦时期比较系统、经典的文学艺术评论,先且不论这段文字的真伪,就从这段文字本身来观察,也有值得我们思考的地方。
季札观周乐,分别对《周南》、《召南》、《邶》、《鄘》、《卫》、《王》、《郑》、《齐》、《豳》、《秦》、《魏》、《唐》、《陈》、《小雅》、《大雅》、《颂》做出评价。在对国风这一部分的评论中,唯独对郑风和陈风是贬低的,原因何在?
一直以来,多数学者对这一问题的解释皆从《诗经》的内容着手,认为《郑风》多写男女恋情,不合于礼教,尤其是儒家学者,对于郑风一直没有好的评价,“淫溺之音”比比皆是。而对于《陈风》,除了写男女爱情的诗歌外,还有讽刺国君放荡淫乱的诗歌。《毛诗序》将陈风中描写男女爱情的诗与讽刺国君荒淫的诗看作是同一性质的,认为由于国君的无道,造成了国家男女不正当的风气,后世的学者对其的批判也多是如此。然而对于这一问题的解释,不能从儒家的学说入手,且不说季札并非儒家学者,就是后世所传的《诗经》也是经过孔子删改之后形成的,与季札访鲁时所观的诗乐或多或少有差别。何况,儒学经过汉儒的改造之后,已与孔子愿意相悖,更不用说,用儒家的那套理论来解释季札的观乐评论了。再者有部分学者直接批评季札评论的偏颇,甚至怀疑这段文字的真实性,用反封建的一套理论为爱情诗歌正名,但我们要注意的是,季札所处的年代还并没有进入完全意义上的封建社会,充其量只能说是奴隶制社会没落与封建社会早期相结合的社会形态。同时,季札所处偏僻的江南,其社会发展形态一般要比中原各国略晚一些,它的奴隶制的成分更多,又怎么能够用反封建教条的论断来解释呢。
从季札观乐的顺序来看,与现存《诗经》的编排体系是大致相同的。一直以来多数学者都认为,季札评论的对象是与音乐相配的文辞,也就是《诗经》,是对诗经风格的经典论述。我们暂且认为《诗经》305首皆能合乐而歌,然而如果用这套理论来解释前述的问题,其实是说不通的。因为季札的评论与诗经的内容并不是完全符合。以《周南》、《召南》来说,季札评论其“勤而不怨”,但是这组诗中却有些弃妇的怨愤和反抗的《江有汜》;写小吏奔波操劳不平之愤的《小星》;讽刺贵族的《羔羊》,这些怨愤之言又该何解?
又如《王风》,季札评论其“思而不惧”,但是自平王东迁之后,周王室日渐衰微,《王风》中多有悲怨忧愤的情绪流露,如《黍离》“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悠悠苍天,此何人哉!”透露出国之将亡的心酸与无奈。杜预为其解释说“犹有先王之遗风,故不惧”,这是不合理的。春秋时期,礼崩乐坏,“礼乐征伐自诸侯出”,平王东迁至洛邑,东周已经和诸侯国相似,所以迁居洛邑王城的诗称为王风,即王国的诗,同诸侯国的诗一样了。这时的周王室早已不能号令诸侯,有时甚至要向诸侯乞食,这样的状况怎能不惧?
现在来看《郑风》,现存共21篇,其中写爱情婚姻的16篇。季札评论说“美哉!其细已甚,民弗堪也。是其先亡乎?”如果依据杨伯峻先生的解释“此论诗词,所言多男女间琐碎之事,有关政治极少”,“其细已甚”指的是诗中描写男女爱情太多太细,有关政治的诗歌太少,尽是男女间琐碎的事情,所以人民不能忍受,国家就将先灭亡。这样理解实在是说不通。《郑风》除了情诗之外,仍然有敬贤礼士的《缁衣》,有赞美正直官吏的《羔裘》。并且综观《诗经》十五国风,哪里没有男女之间的爱情诗,《诗经》首篇便是写男女恋歌的《关雎》。况且孔子曾有“食色,性也”之说,即使是周代礼制之中,也从没有否定爱情的说法。因此这样解释也是不合理的。杨伯峻先生将“民弗堪也”解释为“风化如此,政情可见,故民不能忍受。”一个国家的风气对其治乱有极其重大的影响,于礼不合的东西太多,百姓受不了这样的纷乱,这样的国家就将先灭亡。但纵观历史,郑国并非第一个灭亡的国家,而且当时郑国由子产为相,内作沟洫于田,外结好于晋楚,使郑国内部得以安定生产,外交上免除危难,并能侵陈。即使郑国连年遭受战争之苦,但是放眼望去,春秋时期,有几个国家能置身诸侯战乱之外,即使是地处江南的偏僻吴国,不也是连年的征伐,那里的百姓就能够承受得了吗?因此,以此来解释季札对《郑风》的否定批判是说不通的。
《陈风》亦然。季札评论说“国无主,其能久乎?”是国家没有君主,还能够长久吗?显然易见,陈国不可能没有国君,即使是有过楚庄王侵陈,陈成公在晋,国家有过短暂的无主时期,但是后来楚王还是归还了陈国。而且,曹国先于陈国灭亡,季札为什么不说曹国呢?有学者认为《陈风》反映了陈国国君淫乱不守礼仪,上行下效,社会混乱,有国君等于没有,这样的国家必不长久。季札的评论,在看到陈地民歌揭示国君荒淫无耻这一事实上还是值得肯定的。所以与评论《郑风》不同,季札并没有给予《陈风》“美哉”的评价,直截了当地否定了。然而《陈风》10篇中,只有《宛丘》《株林》分别讽刺幽公放荡和灵公淫乱,最多加一篇《墓门》谴责坏人,大部分还是描写爱情的诗歌,况且十五国风中几乎都有讽刺国君和贵族的诗歌,《陈风》的讽刺也就不足为证了。
再者,春秋时期《诗》是各国贵族教育的必学读物,即使是被当时中原人成为“蛮夷之邦”的吴国,贵族间学习《诗》也是必需的。作为吴国公子的季札对《诗》烂熟于胸,又何必千里迢迢跑来鲁国观《诗》做评,这不是多此一举吗?况且《诗》的内容包罗万象,岂是三言两语就能笼统概括的。由此笔者猜想,季札评论的应该是乐,是周乐本身的旋律、曲调、节奏等。在季札观乐的评论中共出现11处“美哉”,而且都在句首,作为最先的评论,这符合人对音乐的审美感受过程的,首先是最表层的感官知觉,在听到音乐后,赞叹“美哉”,听觉上得到极大的感官满足。再到深一步的体验理解,在不同的旋律中体验到“渊乎”“泱泱乎”“荡乎”“沨沨乎”等的韵味,最后才能上升到社会政治层面的推想评价。如果从这个角度去理解的话,那么季札对《郑》、《陈》的否定,就可以解释了。
现在再来看季札对郑乐的评价,“美哉!其细已甚,民弗堪也。是其先亡乎?”《国语·周语下》说:“大不过宫,细不过羽。”宫音浑浊厚重,大即浊重;羽音主清越,节奏明快急促,起伏变化丰富。宫音为主的音乐给人庄重严肃之感;羽音为主的音乐叫人轻松愉悦。周王朝保存与制作的雅乐是备祭祀之用的庙堂正乐,以《雅》、《颂》为代表,浊重刚健,节奏舒缓,注重教化作用。而以郑音为代表的新乐是春秋时期在各诸侯国兴起的民间乐舞,清越柔婉,节奏欢快急促,娱乐功能较强。
《礼记·乐记》记载:“凡乐者,生人心者也,情动于中故形于声,声成文谓之音。是故治世之音安以乐,其政和;乱世之音怨以怒,其政乖;亡国之音哀以思,其民困,声音之道与政通矣。”一方面传统周乐主张的是中和之美,音阶的使用应该在一定的范围之内,呈平缓温和的趋势,如果超出了范畴,过于急促起伏,就会对人的感情造成反常变异的影响,不能再回到和谐的状态。清越之音占主导地位的郑声容易使人产生不温和、不中正、超过范畴的强烈感情,周礼称之为“哀”,即过分,盛行此音的国家也必将灭亡。其实这是可以理解的,不同风格的音乐给人带来的感官体验是不同的,由此产生的情绪反应也是不同的,而人的情绪又可以直接作用于人的言行和思维方式。季札应该是据此来评价郑音的,郑音在追求听觉享受上失去了节制,过多的追求娱乐而疏远政治教化。
另一方面,新乐因为节奏起伏变化繁复,舞者进退不能整齐划一,这样的音乐自然不适合祭祀使用。而周代雅乐的一个重大作用便是礼仪祭祀,这样新乐便只有娱乐享受的功能了,而仅满足耳目口舌的享受又是周礼所不提倡的。周代传统礼乐十分重视乐对人的感染作用,如果郑乐流行,会致使人的性情偏离正道,因此,在郑音产生之初到儒家子夏时代,一直都被传统音乐疏离批判。作为周代礼乐捍卫和支持者的季札,在对各国地方音乐评价上正体现了他“崇古尚雅”的倾向,在透过音乐观察政治的时候,他按照传统做出推断“是其先亡”。
再观《陈风》,陈国和曹国、桧国同是小国家,是各诸侯国的末流,小国无言权,陈地音乐难登大雅之堂,曹桧更弱,也就是为什么季札对曹国、桧国连评论都没有。国家弱小,受到外来文化的冲击也会更大,自身没有坚固的文化根基,再加上陈国国君多荒淫图逸,那么具有娱乐享受功能的新乐在陈国可能更受欢迎而流行,那么陈国的音乐带有新乐的特点也就更多,结合上述,季札做出否定的评价也就可以理解了。或许我们可以大胆地猜测,季札对曹国、桧国音乐的评价也许也是“国不久矣”。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理解季札从雅乐审美标准出发,对周乐《风》、《雅》、《颂》以及周代乐舞进行评价,在听到清越流畅、轻快急促的《郑》、《陈》之音时为什么会有亡国之音的评价了。不过,值得肯定的是,季札的审美观是将“美”与“善”区分开来的,即使在政治上保持着“德”与“和”的思想,但是并不因此就否定音乐本身给人带来的审美感受,这也就是为什么即使对《郑》乐持亡国贬低的态度,却仍然称赞其“美哉”。
参考文献:
[1]周振甫.诗经译注[M].北京:中华书局,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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