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质文化遗产视域下的广西古壮拳文化研究
2013-07-20李兵磊广西艺术学院人文学院广西南宁530022
李兵磊 (广西艺术学院人文学院 广西南宁 530022)
一、广西古壮拳文化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界定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于1989年11月在巴黎通过了《保护民间创作建议案》,正式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文件中提出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建议。它对“民间创作”的定义是:民间创作(或传统的民间文化)是指来自某以文化社区的全部创作,这些创作以传统为依据、由某一群体或一些个体所表达并被认为是符合社区期望的作为其文化和社会特性的表达形式;其准则和价值通过模仿或其他方式口头相传。其对于“民间创作(民间传统文化)”内容的界定,与后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有关文件中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基本一致。
在这里,中国广西壮族的传统武术属于典型的“民间创作”(或传统的民间文化)。它是以广西壮族传统文化为根本、由个人或团体所创造、符合中国传统审美意识、以身体为主要表现形式、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的民族传统文化。
二、广西古壮拳文化的价值分析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主要价值,决定了其核心和灵魂。为了更好的保护传承、深入研究广西古壮拳文化,就要明白它有什么重要价值,以此增强我们对其重要性的认识,提高对其保护、传承、研究的重要程度,并加大保护力度。
(一)历史价值
广西古壮拳文化承载着丰富的历史,是壮族过去时代流传下来的历史财富。通常来说,一种文化遗产总有其产生的特定历史条件及其特定时代的历史特点。这样的一种文化遗产就会间接蕴含着那个特定历史时期的生产发展水平、社会的组织结构、生活方式、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系、生存模式等诸多的历史内容。
古壮拳这一特殊的武术发源于广西古代壮族民间,初步形成于不间断的战争,后经过不断的创新、传承,进而形成了一套比较完整的武术套路。古代壮拳到近代壮拳的这一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古壮拳创造了历史价值。首先,它蕴含着丰富的历史资源。比如,壮族首领侬智高与古壮拳、壮族女英雄瓦氏夫人与古壮拳、戚继光抗倭与古壮拳等历史故事,从这些历史故事或传说中,我们可以看到当时壮族地区的生活面貌,以及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系。其次,它的一部分技能或功架招式随着历史的发展转化成了其他的文化形式。比如,古壮拳演练前的“拳舞”,独立演化成了壮族的部分舞蹈。最后,古壮拳以其壮族民间的、口传的、质朴的、活态的存在形式,可以弥补官方正史之类史志典籍的不足、遗漏,有助于人们更真实、更全面、更原味地去认识已逝的古壮拳历史及文化。
(二)文化价值
谈及广西古壮拳文化,顾名思义,必定有其文化内容和价值。世界上每一个民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中,都蕴含着该民族传统文化的精髓,原生态的反映着该民族的文化特色以及其民族的思维方式。广西古壮拳亦是如此。从古壮拳的武术风格来看,它凶猛彪悍、以快制胜,这个风格从侧面反映出壮族古代先民的性格属性;从古壮拳的应用途径来看,它一般用于生活作战、山地作战,说明当时的壮族先民崇尚武力,武文化盛行;从古壮拳的创作来看,壮族古代先民只有有了空余的时间进行游戏,“艺术(文化)来源于游戏”,才有古壮拳的产生。可见,壮族先民的精神生活也是很丰富的。我们通过对古壮拳文化的研究可以揭示出许多关于壮族先民在生活的各个方面的内容。因此,广西古壮拳文化具有强烈的文化价值。
(三)科学价值
广西古壮拳文化本身含有相当程度的科学因素和成分,这样就具有了科学研究的价值。第一,在对它的保护、发掘、整理的过程中,同时也增加了人类的文化知识,从而拓展了人们的认识能力;第二,每个民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中或多或少可能都会有一些不科学的东西,但这些东西恰恰可能存留了人们在当时的思维方式、生活情感态度、风俗信仰等社会历史文化内容,这反而使它更具有科学研究价值;第三,古壮拳拳术的传承方式多以“口头传授”为主,这种“口头传授”更多的保存了历史的原状,比官方史书更具有历史记忆价值,更具有科学研究价值;第四,武术的本身都带有强身健体的功能,古壮拳的发展对于提高国民的身体素质很有益处,此外,古壮拳在战场运用的过程中也衍生出了“金疮药”等具有壮族独特的医药,凸显其医学价值。因此,古壮拳文化具有很大的科学研究价值。
(四)经济价值
在广西古壮拳的传承与发展的过程中,必须要正视其所处的大的社会环境,进而更好的解决其面临的现实问题。广西古壮拳文化像其他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一样,始终都会面临着时代的雕琢,即文化产业化的问题。文化产业化,简言之,就是文化的“经济价值”开发。作为广西壮族特有的一种武术文化,它所体现的种种价值,是它所具有的经济价值多或少的依据。广西古壮拳所蕴含的丰富的历史资源、文化资源、科学资源等等,都是它能够成为广西文化产业的优势所在。在市场化、商品化的时代背景下,经济价值也就成了广西古壮拳文化的一种重要价值。
除了上述的基本价值,广西古壮拳文化的价值体系中还包括其他方面的价值。例如,社会价值、教育价值、审美价值等。总之,在现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广西古壮拳文化具有多方面作用和价值,这决定了对其研究、保护、发展的重要意义。
三、当下广西古壮拳文化传承与发展的“危”“机”
与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一样,广西古壮拳文化的发展也面临着一系列的困境。只有认识到面临着怎么样的困难,什么阻碍着其发展,才能更好的解决这些困难,走出这个困境。这也是保护、传承和发展古壮拳文化的前提。当下,国家日益重视文化的发展,也是古壮拳文化发展的契机。
(一)“危”
广西古壮拳文化的“危”体现在多个方面,比如传承人的缺乏、文化的边缘化或埋没、政府保护机制的不健全、保护政策的缺乏等等。但由于,广西古壮拳文化是一种“活态的文化遗产”,它是一种依靠传承主体发展的文化。在当下广西古壮拳文化的传承主要是靠人这一单一主体,而这些传承人已经不到20个人了。因此,传承人的缺乏是古壮拳文化最大的困境。经笔者分析,造成传承人缺乏的主要原因有以下三个:
1.传统传承方式的局限性
现代仅有的一些壮拳拳师,还存有封建固守的思想,在某些很有古风原生态的武术招式上不外传流散,即一对一的传承,父传子、母传女,“只传男,不传女,传里不传外,谁传外谁死”的训诫,这就使传承面狭窄,影响传承人的发展。
2.传承人传统思维的存在
仅存的广西古壮拳文化传承人中仍然存在着传统的授艺思维。优秀传承人的义务不只是带徒传艺,而且要求他们在传承自己技艺的同时,要不断的改进与提高,有所发展和创新,这是符合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的。任何一种技艺如果只停留在一个水平上,不能随时代前进,总是一副老面孔,没有容光焕发的新面貌,在传承中就会缺乏生机与活力,甚至遭到自然淘汰。广西古壮拳之所以至今没有被大众认可,是因为缺乏对古拳的创新意识。
3.现代文化和现代生活方式的冲击
随着现代化浪潮的涌起和商品经济的深入发展,偏远落后的广西壮族地区也深受现代文化和现代生活方式的影响,结束了过去与外界隔绝的状态。社会成员开拓了眼界,大量接触了外来文化,开始认同现代文化和现代生活方式,尤其是年轻人大多钟情于现代艺术,追求现代时尚,对传统文化不再有昔日的热情。
马克思指出:“在历史发展的最初阶段,每天都在重新发明,而且每个地域都是独立进行的。”当我们认识到传承人面临的问题,对它的保护问题便迫在眉睫。
(二)“机”
广西古壮拳文化的传承与发展除了要解决面临的困境,还要把握住机遇,迎难而上。这个“机”主要表现在当下的文化发展环境上。
胡锦涛同志在十八大报告中提出,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人民的精神家园。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须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高潮,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发挥文化引领风尚、教育人民、服务社会、推动发展的作用。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部门将重点建设非遗传承基地,为广西丰富的民族文化遗产,尤其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提供展演、保护、传承的平台。
广西古壮拳文化应借助国家政策、政府支持的这个“东风”,进而大力实行保护和发展。
四、当下广西古壮拳文化传承与发展对策研究
广西古壮拳文化传承与发展对策的研究是本课题的最后一项内容,也是课题研究的目的。通过我们对广西古壮拳文化的历史渊源及发展脉络、文化特点、文化价值、“危”与“机”的认识、理解,使我们能够更好地进行传承与发展对策研究。根据之前的研究,笔者提出了一系列的对策,并寄希望于此使古壮拳文化跳出发展的困境。
(一)解放思想,“广而告之”
如今,许多广西人对于古壮拳文化的认识不深,甚至还有许多人不知道自己的家乡有这样的一种武术文化。如果想要发展这种壮族古文化,必须首先唤起人们对传统文化的认知。通过政府或者社会相关团体进行文化上的“广而告之”,让人们认识到古壮拳文化的价值意义,有了关注它的意识,这才是文化保护实施的基础。当人们认识了这种文化,也就拥有了“观众”,从意识上对自己文化价值的肯定和珍视,进而在建立起广西古壮拳文化保护理念。
(二)活态传承,“以人为本”
广西古壮拳文化是“活态的文化遗产”,其传承形态为“活态”的,其传承的主体是人。目前,传承人的缺乏是古壮拳文化最大的困境。因此,首先对现存的传承人实行保护是至关重要的,也是对策的重中之重。
1.政府层面
广西各级文化部门和相关文化事业单位应该实施对广西古壮拳文化传承人的认定工作。在优秀传承人的认定上,应坚持一定的标准,把握好选择的尺度。政府还要对被认定的优秀古壮拳文化传承人实施保护政策,对他们的传承活动给予支持,比如为他们发放生活补助,安排他们授课带徒,展演、展示他们的武术技艺,对他们的传承活动进行档案登记、数字化存录等。
2.传承人层面
在政府的支持下,传承人作为传承主体,首先应该增强自己进行文化传承的自动性和自觉性,要改变过去文化传承的保守自发状态,逐步走上开放自觉的传承之路,扩展传承的范围和途径,加以创新的把这种传统文化传承下去。
(三)政府主导,“保驾护航”
国务院办公厅颁布的《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中明确规定了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目标,即:“通过全社会的努力,逐步建立其比较完备的、有中国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使我国珍贵、濒危并具有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并得以传承和发扬。”要实现这一目标,我们就要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这一原则。要有效、有秩序的开展广西古壮拳文化的抢救与保护工作,政府及相关的民间组织、团体等作为文化遗产的保护主体的作用是不可或缺的。
1.政府主导
广西政府文化相关部门应该建立健全保护工作领导机制,合理的利用决策、指挥、管理、协调、监督、控制等职能。首先,政府应积极进行古壮拳文化遗产的名录申报,以遗产申报带动保护,并以此为龙头推动深化广西古壮拳文化保护的行动;其次,政府应及时颁布有关古壮拳文化抢救与保护的政策、法规、战略规划和指导性意见;然后,在尽可能的情况下,政府应该对古壮拳这一濒危性的文化实行优先保护,予以财政倾斜;最后,政府应该建立专门的壮族古壮拳文化保护机构,比如古壮拳文化馆、古壮拳传习馆等形式的机构,以“固态”的形式对其进行保护。
2.社会参与
广西古壮拳文化是广西壮族民间的瑰宝,分布范围比较广,分布地区多山区,其自我保护能力又十分有限,这就需要整合社会各方面的资源,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关注、参与和支持。加之,古壮拳文化保护是一项专业性、学术性、群众性很强的工作,社会参与很大程度上将决定整个保护工作的进展和成败。所以,在政府主导的同时,调动起全社会的参与也是十分必要的。
(四)文化经济,“并驾齐驱”
归根结底,对广西古壮拳文化最好的保护就是发展。目前,大多数非物质文化遗产都开始或者已经在挖掘自身的经济价值用以发展文化产业,来实现长期的保护。广西古壮拳文化不仅具有历史价值、文化价值、科学价值等,还具有经济价值,发掘利用好它的经济价值,十分有利于对它的保护。
1.由“传统壮拳”走向“竞技壮拳”
广西古壮拳在历史上主要以作战功能为主,它的形成也是在战场上,如今之所以衰败或被埋没,很大一部分原因是由于现代科技文化的发展。如此,怎么样实现古壮拳文化现代化,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在这方面,我们可以借鉴泰国古泰拳的发展经验。古泰拳在古代僚人时期,和广西古壮拳、古缅甸拳都在近似于一个文化圈内,在文化上同宗异流。大家都知道,在现代国际社会上,泰拳十分盛行。今天的泰拳并不是自古以来都是这个面貌,其传承主体是随着时代的发展对其进行演变、创新的结果,它的发展更“擂台化”。这种“擂台经济”,无论在经济上还是在名誉上都给泰国带来了巨大的收益,也使得古泰拳的文化得到较好保护。因此,我们可以把古壮拳武术中的一部分技能经过创新,使其在不失本真的情况下,转变为一种“竞技壮拳”,在发展“竞技壮拳”产业的同时,对古壮拳进行保护。
2.把“文化资源”转化为“经济效益”
广西古壮拳文化蕴含着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如果对这些资源不加以很好的利用,那么就很可能会面临着被埋没的危险。如何对这些历史文化资源进行有效利用?少林寺的做法可以借鉴。1982年上映的《少林寺》掀起了一股经久不息的武术热潮,这股热潮让少林寺禅宗祖庭的地位在少林功夫面前相形失色。在武打影视、武侠小说的巨大影响下,少林寺以武扬名,少林功夫俨然成为中华武术的名片。在获得巨大利益的同时,少林寺有了充足的财力对少林功夫进行了深层次的挖掘、整理,建立了网站,组织了少林武僧团,创办了武术学校,走上了一条良性发展的轨道。因此,我们可以把广西古壮拳文化蕴含的历史文化资源通过影视剧、微电影或记录宣传片的拍摄、文学剧本的写作、舞台表演以及其他的传播形式来为大众呈现出非同寻常的古壮拳文化,并获得充足的经济利润,用以反哺古壮拳文化。这样的良性循环对广西古壮拳文化的保护与发展来说也是最有推动力的。
五、结论
伴随着世界经济、科技一体化和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同时出现的文化标准化的趋势,却以前所未有的速度消解着与人类的精神、情感世界紧密相连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一个民族古老的生命记忆和活态的文化基因库,代表着民族普遍的心理认同和基因传承,代表民族智慧和民族精神。广西古壮拳文化做为壮族民间的一大文化瑰宝,其价值必然巨大。因此,传承与保护广西古壮拳文化不是一朝一夕的事,这需要我们长期的、共同的努力。
[1]虞定海,牛爱军:《中国武术传承研究》,北京:人民体育出版社,2009
[2]王文章:《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论》,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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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贺学君:《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理论思考》,江西社会科学,2005
[5]孙丽坤:《民族地区文化旅游产业可持续发展:理论与案例》,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