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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概念的发生学研究:兼论“Sport”能否成为中国“体育”的总概念

2013-07-19乔玉成

体育研究与教育 2013年1期
关键词:体操竞技概念

乔玉成

1 问题的提出

或许是由于过多地关注于自己专业方向的缘故,自1996年由临床医学领域跨入到“体育”领域并聚焦于“运动人体科学”相关问题的研究至今,对几乎每日都要碰到或用到的“体育”一词,几乎没有引起注意。在教学和研究过程中,尤其是需要用英文表述“体育”一词的时候,有时也会考虑是用“Physical Education”(简称 PE,下同),还是“Sport”(简称S,下同)哪个词更合适的问题,但充其量也只是根据“经验”稍加斟酌从众地使用一下。偶尔在体育期刊也看到有关“体育”概念的争论,但始终认为与自己所从事的专业无关,只是粗略地看看而已。直到去年由我担任副主编的《山西师大体育学院学报》要更名为《体育研究与教育》需要用英文对译期刊名称时,我才感觉到问题的严重。学术期刊名称的用词是严谨的,关系到期刊未来发展蓝图的勾画,必须慎重对待、小心求证。期刊名称中的“体育”一词究竟应该与哪一个英文单词相对应,着实让我犯难。求助专家,无果。查阅国内体育类核心期刊《体育科学》的英文名称是“China Sport Science”,《体育学刊》是“Journal of Physical Education”,《中国运动医学杂志》是“Chinas Journal of Sports medicine”,《山东体育学院学报》是“Journal of Shandong Institute of Physical Education and Sports”;查阅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研究生教材名称:《运动生理学高级教程》(田野主编)为“Advanced Physiology of Sport and Exercise”,《高级运动生理学-理论与应用》(邓树勋/王健主编)为“Advanced Exercise Physiology—Theories and Application”;查看以“体育”冠名的体育类院校的官方网站:天津体育学院是“Tanjin University of Sport”,西安体育学院是“Xian Physical Education University”,首都体育学院是“Capital University of Physical Education And Sports”;查看国内体育机构官方网站的名称:国家体育总局是“General Administration of Sports of China”;省级体育局,有的英文名称中的“体育”用“Sports”表述,有的却用“Physical Education”表述。以“体育”和“概念”为检索词在中国知网(CNKI)检索题名中含有“体育”和“概念”的学术论文竟达538篇之多(检索时间2011年5月8日),全部下载后阅读其内容发现专家学者们对“体育”一词的定义或解释可谓是五花八门,歧见迭出、莫衷一是,对“体育”的理解更是见仁见智、迥异其趣,处于一种混杂的状态。

体育究竟是什么?“PE”与“S”之间究竟是什么关系?造成“PE”和“S”混用、滥用的根源是什么?如何避免“PE”和“S”的混用?要回答和解决这些问题,一方面应诉诸新的学术概念的建立,对“体育”概念进行重新定义,但更为基本的一个方面,则是要对现有概念进行梳理与反思,而发生学研究无疑是方法学上的捷径。运用发生学研究方法重新研究“体育”概念将有利于我们认识现有概念背后所包含的初始涵义、演变轨迹和时空特征,廓清“体育”概念形成的来龙去脉,还原其源流本质,进而找到“体育”概念产生歧义的根源和悖论之处,并对重新认识和定义“体育”概念产生重要意义,这也是作者作为一个“旁观者”、“门外汉”涉足到该研究课题的初衷。发生学作为一种研究方法与范式,是从自然科学“嫁接”到人文社会科学的。本文从发生学视角研究“体育”概念主要是考察“体育”概念的发生根源、发生基础和发展过程。因为概念不会是一成不变的,概念从一个阶段向另一个阶段演变,总会有一些新的元素加入。本文采用发生学方法研究“体育”概念,不仅研究“体育”概念是如何发生的,也研究“体育”概念是为何发生的;不仅研究“体育”概念的原始归纳与综合、推理与演绎过程,也研究不同时期“体育”概念的内涵与外延;不仅研究“体育”概念的演变过程,也研究“体育”概念的演变之原因和建构之细节;不仅研究“体育”直系同源概念的发生和演变,也研究“体育”旁系相关概念的发生和发展。因此,笔者认为从发生学这一视角出发对“体育”概念进行解读,对准确把握“体育”概念的内涵和本质,澄清“体育”概念的长期纷争和混乱,弥补中国“体育”概念生成过程中的先天不足,促使“体育”概念应用上的语义规范,实现与科学共同体的直接沟通和交流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

2 国外“体育”及其相关概念的出现及其演变

2.1 “体育”术语的前身——“体操”

2.1.1 “体操”概念的来源 从词源学上分析,“体育”一词的前身为“体操”(gymnastiké,希腊语),大约产生于公元前6世纪~公元前5世纪,是由古希腊语Gymnós(裸体)一词演变而来的[19]。有“赤膊操练”、“裸体技艺”[21]、“裸体参加身体练习”、“赤着身体运动或操练”[27]之意。内容涵盖跑、跳、投掷、攀登、摔跤、拳击、舞蹈、骑马、军事操练等运动项目,为当时“一切身体运动及其方法的总称”[1]。直到19世纪末才逐步被“以身体活动为手段的教育”——“体育”(PE)一词所取代。

从发生学上看,“体操”概念的起源与古希腊特有的文化是分不开的(见图1)。

图1 古希腊时期“体操”概念的形成

古希腊时期爱琴海诸岛及周围沿海陆地特定的地理环境、气候、生态条件、生产生活方式、民族风俗习惯以及宗教、艺术、哲学等多方面因素决定了古希腊人浓厚的英雄崇拜色彩,以及“以力服人”的强烈的竞争意识,而对肉体美的张扬等特定的文化环境和价值取向,成就了古希腊“体操”的辉煌。借助于古希腊流传下来的一些典籍和研究资料,我们今天基本能够勾勒出古希腊“体操”发生发展的大概轮廓,窥视到古希腊时期的“体操”盛况。古希腊人是一个自由、奔放、勇敢、虔敬的种族。在古希腊文化中,“全身赤裸是希腊人所特有的习惯”,超人的力量、惊人的速度、协调的动作、完善的技艺,还有发达的肌肉,都是古希腊人最崇尚的东西,也是奥林匹斯山诸神所喜欢的。人们以强健有力的身躯为美,展示矫健的肉体是一种崇敬神的高尚活动。因此,裸体,尤其在进行各种身体活动时以裸体出现在古希腊是一种十分普遍的现象,也是他们炫耀健美人体的极好机会。这一点我们完全可以从古代奥运会的“裸体竞技”和古希腊许多雕塑家、美术家的作品中得到佐证。因此,从词源学上说,我们不难理解古希腊时期的体操(Gymnastike)为什么与裸体(Gymnós)有着密切的关系。

2.1.2 “体操”概念在古希腊本土的演变与发展 在古希腊城邦时期(公元前8世纪~公元前6世纪),随着城邦宗教与文化的融合和哲学与政治的发展,以及在“身体是成功的希望,运动是强壮身体的保障”的观念的影响下,古希腊的“体育”得到了快速的发展。传统节日祭祀活动初具规模,各种赛会以及竞技活动蓬勃开展,体育运动成为了古希腊公民日常生活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到了公元前5世纪,以“体操”为主要内容的各种身体活动进入了高潮。每个城邦都兴建有练身场,青年人大半时间都在练身场上角斗,跳跃,拳击,赛跑,掷铁饼[3],试图通过“体操”练就结实、健美的身体,使自己强壮如牛,力大无穷,魅力十足,以博取神的欢心和民众的赞美,同时也希望通过“体操”强化身体能力以便能够在战争中获胜。在归纳演绎、取象比类的思维下,古希腊人把“赤身操练的一切身体活动”抽象成“体操”概念。随着时间的推移和“体操”运动的发展,大约到公元前5世纪下半叶,“体操”的外延被不断扩展,逐步演变成包括体操术(医疗体操)、竞技术(竞技体操)、体操教育、军事操练(军事操)等分支在内的“大体操”了。

2.1.3 “体操“概念在世界范围内的传播与发展 古希腊的“体操”概念自公元前5世纪末到18世纪中叶以前的二十多个世纪中得到一定的丰富和发展,但其内涵与外延没有发生根本变化。因为继古希腊之后,是异族统治的所谓“希腊化时期”,往后是罗马帝国统治以及中世纪的黑暗统治时期。在这漫长的岁月里、无论是希腊本土,还是欧洲其他国家,其“体操”的繁盛程度均不如古希腊时期,而古希腊的“体操”也同它的文化一样,渐渐被人们忘怀。直到14世纪文艺复兴时期,由于新兴资产阶级文化的出现,古希腊“体操”才重放异彩,并重新被人们所重视[31],并通过拉丁文逐步渗入到西欧各种语系中,迅速向世界各地传播,一度成为多种语言中“大体育”的代名词。到18世纪末以后,“体操”的概念不断发生变化(见表1),其重要标志:一是随着现代教育的发展,“体操”不断向学校涌进,并被“体育”这个术语所取代;二是古希腊“体操”的内容逐步向现代体操演进(见图2)。由表1、图2可以看出,“体操”概念经历了由“大一统体操”到“以竞技体操为主的体操”,再到“现代体操”的演变过程,在不同的时期有着不同的内涵和外延。公元前5世纪,古希腊人将跑、跳、投掷、攀登、爬越、舞蹈、军事游戏等身体活动统称为“体操”。18世纪前,体操是跑、跳、投掷、攀登、摔跤、舞蹈、骑马、军事游戏等运动项目的总称[22],与现代“大体育”所包含的内容相似。18世纪初到19世纪末,欧洲的体操专家相继对体操的内容进行了划分,先后形成了德国体操体系、瑞典体操体系、丹麦体操体系和捷克体操体系。19世纪初,随着“PE”(体育)、“Turnen”(体操,德语)术语的出现,使“体操”概念不再囊括多种含义,逐渐与竞技、游戏、武道之类区别开来,到19世纪末~20世纪初,“体育”一词逐步取代了原来的“学校体操”(或称“教育体操”);体操开始在内容、方法上区别于其它的身体运动形式,成为独立的运动项目。其后,“体育”和“体操”沿着各自的发展轨迹演变,其任务、目标、表现形式都出现很大的区别。二十世纪中期,体操内容不断更新与拓展,在原有内容的基础上,不断衍生出新的运动形式,如技巧、健美操、蹦床、艺术体操、啦啦操等,这些项目相继成为独立的比赛项目,体操的内容不断丰富,形式更加趋于多样化[31]。

表1 体操概念及其内容的演变

2.2 “PE”概念的出现及其演变

据对现有资料考证,“PE”一词最早是由法语“Éducation physique”演变而来的,其初始含义为:“对儿童进行身体的养护、培养和训练”。1762年,法国思想家卢梭在其《爱弥尔》一书中,首先使用了“Éducation physique”*Éducation physique(法语):原意为“自然教育”或“自然的教育”,后译为“体育”。据考证Éducation physique译为“身体的教育”最初见之于1808年刊行的居里安著《Essai général d'education physique,morale et intellectuelle》,即《教育概论:身体的、道德的和智力的教育》。为真正意义上的Physical Education概念初型。(法语)一词来描述对爱弥尔的身体教育过程。书中提出对儿童青少年的身体的成长、发育,应当依其天然本性,因势利导,加以辅助,尽量少加人为拘束。此后,“Éducation physique”一词被翻译成多种语言在世界各国广为流传。例如,“Physical Education”(英语)、Lichamelijke Opvoeding(荷兰语)、Tělesná výchova(捷克语)、Physische Erziehung(德语)、Физическая культура(俄语)、Testnevelés(匈牙利语)、Corpoideachas(爱尔兰语)、Istruzione Fisica(意大利语)、體育(日语)、Educación Física(西班牙语)……。尽管受历史积淀和延续性、社会文化背景和习惯等因素的影响,不同国家的学者对PE理解不尽相同,但有—点是肯定的:即“PE”一词最初是从教育学的角度提出来的,与“教育“有着极深的渊源,其本义是指教育中关于身体方面的内容,或者关于身体方面的教育,是“以身体活动为手段的教育”,是与德育、智育、美育并列的整体教育中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这一点我们可以通过发生学方法得到佐证:“PE”的出现和发展与18世纪以来世界各国教育理念的变化有着密切的关系(见表2),“目的是以身体活动为媒介去培养在身体、精神、情操等方面与社会相适应的公民”。

关于PE的确切含义,美国国家健身领导者理事会前主席查尔斯·布彻尔(Charles A.Bucher)曾进行过很好的诠释:第一,PE是教育过程的重要组成部分;第二,Physical是一个抽象性的限定形容词,并不指实体的身体,而指的是关于身体的各种特性,如身体结构方面的特性,身体运动方面的特性,身体审美方面的特性等等;第三,“身体的”主要是指教育领域的学科分工,就像德育、智育、美育一样,体育必须在教育的整体分工协作中实施,不可能把它单独划分出去变成一个独立体;第四,身体教育的媒介或手段是身体活动,而且是有选择的身体活动[8]。如何选择,要服从教育目标中关于身体特性的教育的需要。

图2 “体操”的传播与发展

表2 PE发生发展的理论基础

如上所述,PE成型于学校教育,其本义是“以身体活动为手段的教育”,教育的对象主要是在校学生。但“教育不仅是学校教育,还有社会教育,同样PE有学校教育的PE,也应该有社会教育的PE。把PE限定在学校教育范围以内,显然是有悖于国际关于PE共识的”[18]。1960年以后,随着学校PE功能的显现,PE逐步由学校走向社会,同社会上的游戏、竞技、健身等活动相结合,形成了一个“广义的PE”的复杂体系,使 PE的内涵不断扩大;同时又由于“Sport”活动的蓬勃发展,特别是同竞赛的结合,进一步丰富了PE的内容,从更大意义上突破了传统PE的框架。这个时候,PE不再单纯是“以身体活动为手段的教育”,而是“为增强体质和获得增强体质的技能而进行的训练”(《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PE也不再限于学校教育,凡是为了增强体质(自己的、别人的、个人的、集体的等),或者为了学会关于增强体质的技能(包括知识、方法、组织等)而进行的教学训练活动,均属于PE的范畴。另一方面,学校中的PE由于各种概念的转换和同化其内涵也在不断的扩大(见图3)。

图3 PE的演变

但从严格意义上说,PE仍然指的是学校按课程计划设定的,由专职体育教师按照教学大纲规定的内容进行的有目的、有计划的教学活动,内容包括体操(gymnastics)、游戏、舞蹈、田径或竞赛(athletics)和 Sport等等[8]。

综上所述,PE概念从发生学上看,具有如下特征:

(1)PE概念的发生和演变与教育理念的变化有着密切的关系。

(2)从“体育”这一术语看,“教育”已预设为“体育”应有之意。不同国家对PE的理解虽有区别,但对其“本质为教育”的看法并无异议。PE已成为整体教育的一个组成部分,并形成了PE体制。例如,确认了身体活动与身体机能变化之间的关系,明确了“身体活动”的作用,确立了PE具有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教育思想,建成了实施PE的一套体制,包括编制PE教学大纲,把教学正式列入课程表,并有了专门的教师、专用的教材和教学器材、设备。

(3)PE一词在不同的历史阶段具有不同的含义。从最初的“身体的教育”发展到“通过身体活动的教育”,再到“运动中的教育”;从“通过运动进行的教育”,到“发展身体的教育”,再到“完善人类身体的教育”;从“追求身体发展”,到“追求人的健康”,再到“追求运动的快乐”。PE含义的演变,是人们对PE认识由浅入深,由低到高,由感性认识向理性认识的不断升华。但无论如何演变,它们之间的区别仅在于教育目的的不同,手段的不同,但其最根本的属性——PE是一种教育过程始终没变。

(4)不同国家PE概念的演变过程实际上是一个吸收外来文化,发展自身文化的过程,新PE概念的形成,既受不同时期主要理论的影响,也受本土历史积淀、社会文化背景、特定习惯的影响。在“身体活动”内容方面,各国之间虽各有侧重,如有些国家侧重发展学生的“基本运动能力”,有些国家侧重“传授关于增强体质技能”,有些国家侧重传授“专门技术”,有些国家侧重健身教育(健康体适能教育)、有些国家侧重“竞技教育”,还有些国家侧重“运动教育”或“健康教育”,但PE对身体结构和功能塑造和培育的目标始终没变。

2.3 “Sport”概念的出现及其演变

2.3.1 “Sport”的来源 关于 Sport一词的来源,目前有多种说法,其中较受认可的是:Sport一词来源于拉丁语didortare或deportare。14世纪后传入法国,在古代法语中被标记为desporter,意为“情绪转移”、“使高兴”、“使愉快”、“玩”、“忍耐”等。15世纪又由法国传入英国,并经过disport以及sporte的演变,到17世纪以sport固定下来。19世纪盛行并随着英语的流行而广泛流行于世界各地。其初始含义是“暂停工作、离开工作场所,到户外进行自由娱乐、游戏或消遣”[10、23]。

法国社会学家P.Bourdieu认为,探究概念的形成,应当从何时形成能够支撑概念的社会场域开始[4]。从发生学角度看,Sport的兴起与当时的英国社会背景有关(见图4)。19世纪中期,英国进入“维多利亚时代”的全面繁荣。较早确立的资本主义制度,为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机遇;蓬勃开展的工业革命,推动了国家经济的迅猛发展。产业革命形成的社会化生产、商业经济繁荣、国际化市场、城市文明和生活方式为英国传统民族民间游戏形式化创造了条件。劳作后的人们,需要离开工作场所,到户外进行自由娱乐、游戏或消遣,使身心得到放松,满足精神上的需求。地方自治政府的鼓励,为人们的消遣娱乐提供了种种便利;国家的地理状况与地形地貌特征,为各种游戏娱乐活动的开展提供了理想完美的场所。这些社会场域,成就了英格兰作为Sport的摇篮。当然,这一时期真正有时间、有闲钱、有精力参加户外休闲运动、娱乐的大多还是上层社会的绅士和精英们。为此,有人认为在19世纪中期的“Sport”专指贵族们的愉快生活。

图4 Sport兴起的基础

2.3.2 Sport概念的演变与传播 19世纪中期在英国兴起的Sport模式,与18世纪末兴起于欧洲大陆的“体操”存在着明显差异,其主要特征是“Sport”带有较强的竞技性质。英国资产阶级革命以后,新兴资产阶级和新贵族,成了一支能左右社会的决定性力量。出于培养绅士竞争精神和贵族消遣娱乐的需要,起初特指户外活动的Sport逐步与人们的荣誉心理、竞争心理结合起来,向竞技和娱乐方向演变。英格兰本土的一些传统运动游戏,如高尔夫球、曲棍球、板球、网球、帆船、游泳、跳高、跳远等项目也逐步演变成具有比赛、竞赛、竞技性质的活动在英国本土盛行(见图5)。此后,新兴的“Sport”一方面由狭小的英国上层群体活动模式向具有普遍性的学校体育模式转变,并被改良成适合英国学校体育教学的基本模式,进而迅速地在英国各类学校中普及起来,成为学校体育课的基本内容,继而又从学校不断地向社会领域泛化,成为适合英国社会大众所参与的身体活动模式;另一方面,“Sport”模式又随着殖民扩张浪潮涌向世界各地,在世界范围流行。与此同时,欧洲国家的一些运动项目(如西班牙的斗牛、荷兰的滑冰等)以及近代德国体操的一些项目也开始逐步向近代竞技运动形式演进。世界各地区不同特点的竞技运动逐渐消除了各自的片面性和局限性,相互影响,彼此吸收,进入一体化发展的阶段,最终发展为现代竞技运动,并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逐步取代了18世纪末兴起于欧洲大陆的“体操”,在世界各地逐步站稳了脚跟,成为世界各国进行较量性交往的方式,成为激励民族意识、振奋民族精神、增强民族荣誉感和民族自豪感的重要方式之一。Sport这个包容范围很广的词,也逐步向包容较狭窄的竞争性游戏方向转化,使Sport内涵不断扩大,外延逐渐变小。

图5 Sport的演变与传播

游戏性为Sport的本质属性,娱乐性为Sport最根本的意义。但是,随着现代竞技运动的发展,尤其是近半个世纪以来,在现代竞技运动规则严格化、技术技能高度化、活动竞争激烈化以及竟技运动商业化、政治化的影响下,Sport已经严重偏离了游戏的本原轨道,与物质利益、名誉地位的结合越来越紧密。在巨大的物质利益的刺激下,运动员甘愿冒着危害健康甚至丧失生命的危险,选择使用兴奋剂;在和平外交、种族主义、民权的旗帜下,Sport被沦为强有力的政治工具,背负着沉重的包袱;在功利主义的驱动下,越来越多的运动员选择了将运动竞技作为自己的职业,从事Sport活动不再是为了“玩耍”,而是为了生存。因此,Sport的游戏性、娱乐性大打折扣,Sport的本质发生了严重的异化。

2.3.3 play、game和 Sport之间的关系 Sport作为一个世界性的学术用语具有多种含义。查阅世界各国词典、辞书以及百科全书关于“sport”的解释和一些专家学者对“Sport”的定义,我们发现到目前为止sport仍是一个概念、定义非常模糊的术语。不同国家、不同时期的人们对Sport的理解存在着较大的差异,不过我们还是可以从这些解释中提取到几个关键词:(1)(户外)运动;(2)游戏;(3)竞技,运动竞赛,竞技运动,运动项目;(4)娱乐,消遣。至于这几个词之间有什么联系,Guttmann A曾通过连续光谱的形式给予了很好的说明(见图6)。

图6 play、game、sport三者之间的关系 (依Guttmann A,略有改动)

如图6所示,从活动形式上看,Sport与游戏(play)、竞赛(game)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关系,play为Sport的逻辑起点[20],game为Sport的雏形。荷兰游戏理论研究先驱胡伊青加认为:“Sport具有游戏的全部形式特征,同时也具有游戏的大部分功能[14];”美国学者休密慈认为:“Sport从根本上讲是游戏的延长,它的基础在于游戏,它的主要价值也是从游戏中派生出来的[28]”。由此看来,Sport的本质属性是游戏,最核心、最根本的意义在于“乐”和“取乐”[7]。Game为Sport的初级阶段,是人们的一种自发、随意、偶尔的竞争性活动,竞争的结果是由身体技能、策略或运气决定的,其活动的基本特征是:(1)是由分散的地方性组织的;(2)具有简单的、不成文的、因地而异的规则;(3)容许有较大程度的粗暴动作;(4)不存在闻名全国或挣钱的机会[11]。Sport是一种有组织、有制度的独立活动,具有激烈的对抗性和竞赛性,竞赛结果被社会乃至世界所承认,其基本(或本质)特征是:(1)本质上仍然属于游戏;(2)是发展了的竞争性游戏;(3)具有特殊的组织性;(4)制度化,变成社会活动的一种模式;(5)Sport的一部分正在向职业化发展,并将成为社会的一种新行业[11]。

3 “体育”概念在中国的出现及其演变

3.1 “体育”及其相关概念的引入

汉语中的“体操”、“体育”、“运动”等词均来自于日本从西方翻译过来的概念词。对于中国来说,“体操”、“体育”、“运动”既承载着西方国家“Gymnastike”、“PE”、“sport”等相关概念的含义,又含有日本人在翻译过程中对这些概念的独特理解,还含有中国传统文化的意蕴。其原因是日本人在翻译这些概念词时用的是从中国传过去的汉字,所对应的日译词既要考虑到西方国家这些概念词的本义,又要符合日本汉字的用词习惯,而这些被日本汉字形式表征后的概念词再被中国引入作为概念时,基本上是被直接拿来更换读音后形成的。因此,这些概念词虽然看上去透着亲切,但实际上从一开始进入中国就混杂着西方、日本、中国新旧思想和理念的层层交错和整合。为此,本文将采用“发生学还原”的方法,将共时态呈现在我们面前的这些概念还原到历时态中去,从而展现体育及其相关概念发展的历史过程。据此,本文将围绕三条线索进行阐释:一是“体育”及其相关概念入华的历史文化背景,国人接受、选择“体育”及其相关概念的心理原因;二是“体育”及其相关概念是如何在日本诞生,又是如何融入汉语的;三是西方国家、日本与传入我国的“体育”及其相关概念含义上的差异。

3.1.1 “体操”概念的引入 据考证,19世纪末—20世纪初在中国出现的“体操“一词来源于日本。日本明治维新(1868~1873)时期以及以后的一段时间内,原先一直拜中国为师的日本,毅然抛弃中国这位老先生,转而掀起了向西方国家学习的热潮,实行资本主义变革。在大量翻译西方书刊的过程中,日本人开始接触到 Gymnastics、Turnen术语,但日语中并没有与之相对应的现成词语。于是,聪明的日本人便将日语中的汉字组合成新的名词,用“体操”代替Gymnasties和Turnen,并将其列入学校身体教育的内容[30]。1878年10月,日本文部省成立了“体操传习所”,其主要任务是培养体操教员,教学科目有:体操术、英语、汉学、数学、理学、图画等,并以汉字标示的“体操”向全国推广使用。1884年,日本推行富国强兵的教育政策,把陆军练兵的《步兵操典》纳入中学、师范的体育课,名曰“兵式体操”[9],与普通体操和竞技游戏一起构成了学校教育中的“体操”课程。日本向西方国家学习,使自己很快强大起来,并在1894年的甲午海战中一举击败中国,这让昔日的老师如梦惊醒,对日本的认识陡起变化。“欲学西方,先学日本”。于是昔日的先生反过来拜学生为师,中国于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大举向日本派遣留学生,大量翻译日文书籍,日本成了中国吸收西学的桥梁,“体操”一词就是从这个大潮中被引入中国的。此时期,“体操”的真正含义为:身体的操练。

中国国内汉字形式的“体操”一词是在洋务运动(1862~1894)后期出现并开始启用的。在五四运动以前,它实际上是“体育”的代名词。洋务运动前期,虽然在军队中广泛使用“洋操”一词,但它的内容基本上是西洋兵操[30],其实质不过是一种军事训练而已。洋务运动后期,洋务派在日本教育体制的影响下,兴办了一批以军事训练为主要内容的新式学堂,并设置“操课”或“体操科”,其形式与现代的“体育”课相似。戊戍变法时期,以康有为为代表的资产阶级改良派对学校开设的“体操”课更为重视,在改良派创办的各类学堂中,均设置了“体操”课程。二十世纪初,随着近代教育制度在中国的确立,“体操,被作为了各级各类学校的必修课程。与此同时,随着西方和日本文化的不断涌入,从日本又传来了“体育”这一术语,学校的“体操”课也开始向多元化发展,课堂上出现了篮球、田径、足球、排球等运动项目。于是,北洋政府于1923年在《中小学课程纲要草案》中,正式把“体操科”改为“体育课”,“体育”一词也就成为标记学校中进行身体教育的专门术语。

3.1.2 “体育”概念的引入 关于现代汉语中“体育”一词的来源,目前公认的说法是:在古汉语中,“体”和“育”都是常用字,但并不存在作为身体文化核心概念的“体育”一词,“体”字和“育”字连在一起用的情况在古汉语中也能偶尔见到,但与今天的“体育”概念说得根本不是一回事,或者说古代汉语中根本就不存在现代意义上的“体育”一词。汉字“体育”一词形成于日本,为舶来品,是在近代“西学东渐”潮流中由日本传入中国的,这一点已在学界基本达成共识*也有研究认为,“体育”一词最早出现于1897年由陈懋治、杜嗣程、沈叔逵等编纂的新式学堂使用的教科书《蒙学读本》上,该读本给出了“体育“的定义:体育者,卫生之事也,并且明确认为“体育”为教育的组成部分,是以卫生、保健、生命发展的知识和技能对学生身体进行的教育。该读本的作者非留日学生,“读本”编写亦未仿照日本教科书,而为仿欧美原始样本,但为何样本不详。因此,有“我国最初引进的体育,乃来自西方,并非日本”之说。。其理由是:“体育”是现代工业文明的产物,是随着工业文明的发展而发展的。我国长期处在农业文明时代,虽然早期的学校也教授类似“体育”的一些项目,但并不承担儿童身体发育成长的任务,这项任务完全由家长承担,因此,我国学校教育中是不可能出现身体教育这项教育活动的[9]。

据对相关资料考证,在19世纪前日本也没有“体育”这个词。日本从明治时代开始,进行政治经济体制改革,全盘西化,发展工业文明、商品经济,全面引进了西方体制[9]。在引入西方教育体制(主要是仿照法美),列入身体教育的内容时,遇到了英语“PE”一词,但在古汉语系统中找不到确切的对应词,该如何翻译,只好从日本使用的汉字中寻找,于是便用汉字“教育”翻译英语education,用“身体的”对应“physical”,将“PE”先后译为“身體(之)教育”、“體教”、“身教”、“體之教”、“身體的教育”、“體育”(见图7),并得到学界认可,向全国推广,成了官方的用语。显然,日语词“体育”早先的含意很明显承接自“体”与“育”的古汉语意义,强调的是身体的培育或体格培育——“育体”,但日本体育学者岸野雄三在探讨19世纪后半叶和20世纪上半叶日本体育术语的概念问题时发现:日语中“体育”所对应的西欧语名词绝不止“PE”一个,还包括英语词汇中的Physical culture、Physical training,法语词汇中的 Education physique、Culture physique、Entrainement physique 等[15]。由此看来,日本借助西方语言创制的“體育”也不纯粹指的是“Physical Education”,这一点可从1930年版的英日词典中得到佐证:“体育”:“Physical culture(or education、training)”。这也就使得“体育”概念从一开始传入中国时就留下外来词强行移植的后遗症。但从另一方面讲,日本人用“体育”去对译西文的PE时,取其汉字“体”字和“育”字的能指,而改变了它的所指,这也反映了日本人对东西方文化的某种把握。为此笔者认为,中外体育词语的互译,并不存在意义上的一一对应关系。

据周西宽考证,“体育”一词由日本传入中国的时间稍晚于“体操”[30],刚传入时的使用也远不如“体操”一词广泛。然而不久,在清末中西文化碰撞、新旧势力交替的特定历史背景下,在美国实用主义教育学说和现代学校体育理论的影响下,由于以“体育”代替“体操”更能顺应整个教育话语体系的变化,更容易被社会各个阶层接受,因此北洋政府于1922年颁布了“新学制”(即“壬戌学制”),以教育部通令的形式,完成了学校“体操”课改为“体育”课的历史变革,学校“体育”课的内容也由先前的普通体操、兵式体操改为田径、球类、徒手操、技巧运动和游戏等[30]。此后,“体育”这个术语逐渐被国人接受,并在当时的教育界产生了广泛的影响,成为中国学校体育教育理论成长的主要资源,并纳入了教育理论的话语体系。但此时“体育”的含义仅为“肉体之锻炼”,直到20世纪30年代以后,才出现体育是“身体的教育”、是“以身体活动为方式的教育”的表述[16]。

图7 “体育”概念在日本的形成与中国的引入

3.1.3 “运动”(竞技)概念的引入 Sport成为国际用语大约出现在19世纪后期[13]。在日本的出现大约是在20世纪初期,其基本涵义为娱乐的竞技、优秀选手的竞技、职业竞技和户外活动,而在我国的出现不会早于日本[5]。关于汉语中与“Sport”所对应的词语“竞技运动”、“运动”是何时通过何种方式传入中国的,目前有两种说法。一种认为是中国人在20世纪初期由英语“Sport”直接翻译而来的,由于一开始找不到十分贴切的汉语词去对译,而以音译“施跑死、斯泡特、斯泡茨、斯泡儿特、思跑刺”等形式表达,其含义为“运动竞技”或“运动项目的竞技活动”,后又用意译方式将其译为“竞技运动”、“运动”、“竞技体育”等;另一种说法是与“体操”、“体育”一样,于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借道日本而来的,最初以“竞技”、“竞技运动”、“运动”在中国出现,后又与“体育”对应。从严格意义上说,不管“Sport”进入中国的途径如何,在一开始引入时反映竞技运动与身体娱乐本义的“Sport”一词,以汉语“竞技”、“竞技运动”所对应,仅只表达了“Sport”所具有的竞技本质,却丢掉了它固有的娱乐性因素,是很不严谨的。但这种不严谨也是有原因的:其一,Sport的词根是古罗马或拉丁语,后来转换成古法语,又在中世纪变成了英语,经过几百年的演化,成了现在的词语。在这个复杂漫长的历史变化中,它的词形、语音、语义都不可能一直不变;其二,自19世纪中叶以后,Sport逐渐成为一个国际用语,使用拉丁字母的国家,原音原形的引进了这个词,使用非拉丁语字母的国家,也用本国字母音译了这个词,由此形成了复杂的文化交融。在这种交融中,Sport的含义也存在着一定的变化,各国因其不同的文化背景而给 Sport以自己的理解[10]。因此,“Sport”之所以成为一个复杂的多义词,是由历史、社会和民族文化等多种因素促成的[10]。

据考证,日本人在19世纪末刚接触到Sport时,也采用过意译的方式把“Sport”译做消遣、娱乐、游戏,但慢慢地便觉得这样的表达有问题。于是在20世纪初,在对Sport的理解里增加了竞技运动的成分,可是仍然觉得不够确切。到了二十世纪中叶,日本人终于决定采取外来词音译的方式,用片假名拼成“スポーツ”表达“Sport”,含义为含有身体锻炼、游戏、竞争要素的身体活动[2]。由于“Sport”是一个词义复杂的多义词,很难使用一个汉语词对其进行对译,而中国的汉字又为表意文字,既无法像其它拼音文字一样直接采用Sport一词,又无法像日文一样以外来词的方式对“Sport”进行处理,而需要以意译的方式对应“Sport”。因此,笔者认为,要解读各种文本中的Sport的词义,必须同文本的时代语境相结合,但在多数情况下,“Sport”与“运动”一词最为接近,“竞技运动”次之,因此,本文认为将“Sport”译为“运动”较为准确,其理由是:(1)在中文里,“运动”一词给人最直接的感觉就是在“动”,因此用“运动”一词表示“含有身体锻炼、游戏、竞争要素的身体活动”的“Sport”比较确切。(2)按照“运动”一词的生物学解释,是指“以骨为杠杆、关节为枢纽、肌肉收缩为动力的位移活动”(运动解剖学中关于“运动”概念的解释),显然以“肌肉收缩为动力”的身体活动属于“运动”的范畴,故译为“运动”比较贴切。(3)汉语词汇学中的“运动”本身就是一个多义词,按照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它既可指物体位置不断改变的现象,也可指政治、文化、生产等方面有组织、有目的而规模声势较大的群众性活动,还可指身体的活动。以“Sport”对应“运动”无疑指的就是身体的活动,但它也不仅仅只是Sport的复制,至少就现有中文的含义来说,在Sport之外,同时还或多或少地包含有 Exercise、Movement、Motor、Athletic、Kinesiology、Physical Activity等意涵,用“运动”加以概括比较妥帖。(4)用“运动”表示的“身体活动”既能够包括着眼于表现、成绩、结果的,用时间、长度、高度等来测量的竞技运动,也可涵盖大众参与的自健自娱自乐的身体活动(身体锻炼);既可体现出“Sport”的“竞技”涵义,又不失“娱乐、游戏或消遣”的“Sport”本义,且可作为“运动”总的概念(见图8),可谓一举多得。

3.2 “体育”概念在中国的演变

“体育”作为“PE”的译词自日本引入中国,一开始就像我们栽树苗一样,是一个机械移植的过程。但是,当它在汉语土壤中扎下根后,中国社会各种因素的风吹雨打必定会为它染上中华民族的色彩,不断地改变着它的发展方向和轨迹。“体育”是一个外来词汇,它的确对应的是“PE”,然而成长在中国的“体育“却与西方国家的“PE”以及日语词“体育”的意蕴有着较大的差别,因为它生长在中国。其在发展演变的过程中,有越来越多的社会文化现象被归入“体育”之列,并不断被赋予新的含义。为此笔者认为,“体育”概念从国外引进中国的过程,不是直接的照搬,而是“理论旅行”。经过“旅行”之后的理论不再是原来的理论,经过翻译的概念,也不会是原来的概念,植入中国土壤中的“体育”概念必然带有中国特色。也就是说,当概念从一种语言进入另一种语言时,其意义与其说是发生了“转型”,不如说是在后者的地域性环境中得到了(再)创造[16]。

梳理文献发现,在“体育”一词被引入中国的一百多年的时间里,随着体育实践的发展,其概念也在始终不停地发生着变化,并呈现出一条清晰可见的发展轨迹和脉络,且具有明显的时空特征(见图9)。从“体育”概念的内涵看,“体育”由最初传入我国时学校的“身体的教育”,逐步演变成“锻炼身体,增强体质的教育”、“社会实践活动”、“社会文化教育的组成部分”;从“体育”概念的外延看,“体育”从最初传入我国时促进在校学生的身体发育的体育课和课外体育活动,逐步扩展到包括社会各类人群开展的健身、休闲娱乐活动,各种社会职团开展的运动竞技活动、所有的强化体能的非生产性肢体活动,最终有囊括Physical Education、Sport、Exercise、Movement、Motor、Athletic、Physical training 、Physical Culture、Physical Activity、Physieal Reereation等英文词汇所表达的内容的趋势,并有以“Sport”置换“PE”成为“大体育”概念的愿望。

图8 Sport的范畴

纵观“体育”概念在中国的演化流变,我们大体可将其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19世纪末—1949年)从表5可以看出,在“体育”一词始传入中国时,其概念还比较模糊,也并没有明确的教育含义,“体育”所指与“卫生”、“体操”、“运动”、“健康”、“游戏”等概念之间没有明确的界线[26]。到了20世纪30年代,才出现“体育是以身体活动方式之教育”的表述,即“身体的教育”,这与当时国际上对“体育”(PE)的定义基本上是接轨的。此后,随着体育实践的发展,中国的一些理论家、思想家、教育家结合中国的实情,先后提出过一些中国本土化的“体育”概念,对“体育”含义的表述也开始丰富,例如,有的认为体育即“身体教育”,有的认为体育是“辅助身体成长发达之训练”,有的认为体育“是大肌肉活动……”等等[17]。虽有把“体育”与“运动”等同起来的趋向,但在多数情况下,“体育”仍被局限在学校教育的范围内。与此同时,由于这一时期国内局势动荡,战事不断、民不聊生,人们难以专心去做学术研究,体育概念的发展总的来说处于停滞状态[17]。另一方面,抗日战争的爆发,也使国人对从日本引进的“体育”概念产生冷漠,转而向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国家学习,将遇到的一些与“体育”有关的词语,如 Sport、Gymnastse、Physieal Cultore、Physieal Edueation,Physieal traing等均笼统地译为“体育”,这便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体育”概念的混乱。

图9 “体育”概念内涵与外延的变化

第二个阶段(1949年—1976年)新中国成立后,由于政治上的需要和认识上的原因,开始不断有人对“体育”概念的语意进行转化。进入语言、言语领域后,又有人把指称对象由儿童少年扩大到了全体国民,“体育”的形式由体育课扩大为一切形式的身体活动(生产劳动除外)[9],并把学校体育、群众性体育和竞技运动等统统概括在“体育”这个语词中。接着又把从苏联引进的“广义体育”、“身体文化”、“体育运动”等概念与中国的“体育”概念混合在一起,使体育概念的外延彻底冲破教育范畴,步入更宽的社会文化领域,并把社会中能够锻炼身心、服务国家政治经济的各种身体活动和项目统统都归结到“体育”的范畴内[17]。虽然在本阶段的前期国内也有一些教育学家、体育专家围绕什么是体育,什么是竞技运动以及与体育类似的一系列以身体运动为基本手段的社会实践活动展开过讨论[25],但对“体育”概念新的提法不多,人们对“体育”的认识也还比较统一。进入“文革”时期,在极“左”思潮、极“左”路线的影响下,体育理论研究遭到了严重的摧残,体育概念的表述十多年间没有出现什么本质性的变化。

第三个阶段(1977年—现在)“文化大革命”的结束,尤其是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胜利召开,为我国的政治、经济、文化发展重新确立了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体育”概念的研究迎来了春天。体育的范畴、命题以及体育概念的表述等等一系列问题重新进入了研究者的视野。自1982年“烟台会”提出“体育是什么”这个问题后,学者们析“体育”概念的内涵和外延,为“体育”概念的确立寻找根基;辨“何谓体育”这个命题,为“体育”概念的建立找寻依据;考“体育”概念的表述形式,为“体育”概念的重建清理障碍。“真义体育派”与“体育整体派”之争,“教育属性”与“文化属性”之辩,“PE”与“S”之异、“广义体育”与“狭义体育”之分,“体育”概念的“应然”、“实然”、“本然”与“未然”之别……,“体育”的定义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术语工作原则与方法》的问题,“体育”概念的逻辑起点问题,“上位概念”与“下位概念”的关系问题,“体育”的能指、所指、意指和类指问题,“体育”与“运动”谁包含谁的问题,竞技运动是否体育的问题,本土概念与舶来概念的接轨问题,不同语境下“体育”术语的使用问题,“体育”能否成为总概念的问题、中国特色“体育”概念的继承性与批判性问题……。历时三十年之久的“体育本质”大讨论,一波接一波的争论,使学术观点趋向多元,学术视野日渐拓展,研究结论不断升华,并出现了多种学术流派,确乎百花齐放,轰轰烈烈、蔚为壮观。尽管到目前为止,人们仍未能在“体育”的定义上达成共识,也没有完全理清“体育”之概念,但却有力地推动了中国学术界对于“体育”概念更加深入地研究。当然,这个过程中也存在着研究不够深入,缺乏理论基础,研究结论不够准确,反映体育本质不够,概念定义过于宏观、笼统,针对性不强,对社会体育、学校体育、竞技体育等方面的关系界定不够清楚,对玩、游戏、休闲、娱乐、身体教育、竞技之间的关系研究不够深入等问题。然而可喜的是,从近年来争论焦点的演变看,学术界争论的出发点和理论基础发生了显著的变化,已从早期的引经据典,囿于经典著作条文和译著文本,罗列各自的论据,批判对方的论据,发展到开始把“体育”概念作为问题研究,重点考察概念的内涵与外延以及它们演变轨迹,以澄清不同时代、不同语境中“体育”的实际含义,阐明各自的哲学基础与方法论,以批判对方方法论上所存在的谬误。

4 “体育”概念的中国争论

4.1 “体育”概念争论的缘起

应当说“体育”作为一个外来“学术用语”,自被引入中国以来对其概念的争论就从来没有停止过,而真正进入学界圈子内引起咬文嚼字式的争论,则是发端于1982年的“烟台会议”。1982年“烟台会议”上,来自全国各地的体育理论工作者在对“体育”概念(内涵和外延)问题展开讨论时,部分师范大学体育系的体育理论工作者提出了“竞技不是体育”这一命题,他们认为体育没有“广义”、“狭义”之分,只有学校“德、智、体全面发展教育”中的“体育”才算是真正的体育[6]。其本义是要消除“越位”、补足“缺位”、纠正“错位”。然而,意想不到的是以此为导火索,引发了一场持续了三十年之久的全国性大讨论,“真义体育”派和“Sport大体育”派观点针锋相对,势同水火。虽然双方都论证充分,但各自的定义却很难获得人们的共同认可、信服。同时由于研究者在思维定势、研究视角、认识方法、价值观念、语言表达等方面的差别,以致到今天两派仍未跳出那种画地为牢的定义之争,对“体育”概念的定义仍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尽管在观点交锋中“真义体育”派和“Sport大体育”派旗鼓相当,但在当今的体育实践领域中,“Sport大体育”派似乎已在官方、媒体、业内以及民间话语体系中处于强势地位。虽然“真义体育”派从逻辑学、分析学等角度对“Sport大体育”体系提出了质疑,认为“Sport大体育”的概念和相应的体系在逻辑上是不成立的,不具有学理性。“Sport大体育”阵营也对此从概念逻辑合法性、国际大视野和发展观的角度进行了相应的辩驳。但从辩论的整个过程来看,“Sport大体育”派始终没能对反对方质疑的逻辑合理性做出辩驳,其中最大的一个软肋是无法提出一个准确的“Sport大体育”的概念,也就是无法归纳出“Sport大体育”的共性、本质[24]。更令人遗憾的是中国体育界至今还没有找到一个能够较好替代“Sport”的、被学术界认可的、具有明确内涵和外延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术语工作原则与方法》的“大体育”概念,以致到目前为止,国内使用较多的仍是“烟台会议”达成“共识”的“Sport大体育”概念。相信随着争论的持续,在不远的将来,这种愿望最终是可以实现的。

4.2 “sport”欲成为“体育”总概念的发生学分析

在追溯了中国“体育”概念的引入、演变、争论过程之后,让我们回过头再来看看“Sport”能否成为中国体育的总概念。从“体育”概念的发生、发展、演变过程中(见图10)我们可以看出,体育(PE)从体操→教育体操→学校体操→PE(身体的教育)→体育(日本)→体育(中国)演变脉络非常清晰。而19世纪中叶兴起于英国的Sport演变成“竞技运动”的Sport后,为什么来到中国语义会发生转变,欲成为“体育”总概念呢?其实从发生学角度去看,主要有三大原因。

4.2.1 错把体育“日常概念”当成“科学概念”

(1)体育的“日常概念”。日常概念是指依赖于日常生活直接观察到的事物的外部特征而形成的概念。这种概念往往直接建立在感官基础之上,常常概括的不是某一事物的属性,而是某一类事物的共同属性,弹性较大。例如,“糖”作为日常概念,指的是“一种从不同植物中获得的甜物质”。在这个概念中,糖的“甜味”和“来源”是其共同属性。这与化学概念体系中,“糖”是一种属于有机化合物的碳水化合物,其通式为CnH2nOn的定义有着较大的差别。同理,“体育“概念也有日常概念与科学概念之分。“体育”的“日常概念”指的是非学界人士,包括普通百姓、某些记者、某些行政工作人员以及某些有名缺实的“专业人员”,在描述或陈述“体育”时所使用的“体育”概念,其含义类似于普通语言辞典对“体育”的解释,其生成途径主要有三条(见图11)。

①望字生义。由字词表面意义产生一系列的联想、引申、发挥、拓展而形成概念。如,“体育”一词由“体”和“育”两字组成,“体”有身体、躯体、形体、肢体、体魄、体质和体能等意思,“育”有生育、养育、保育、抚育、培育、训育、化育、锻炼和教育等意思。两个字结合在一起组成“体育”就是身体发育、身体养育、身体培育、身体化育、身体教育、身体训练、身体锻炼、身体怡养、身体健康、体质教育、体能优化、身体运动能力、身体竞技等。

图10 “体育”概念的发生、发展及其演变

图11 日常体育概念的形成

②取象比类。长期使用汉字的人,会形成一种“象化思维”。当各种各样的身体活动(如上体育课、运动竞赛、身体锻炼、运动训练等)通过人的眼、耳等感觉器官进入大脑皮层视觉、听觉中枢后,大脑皮层就会对这些信息立即进行处理,将看到的、听到的信息转化为表意(或会意)文字,并上升到概念层面,形成象化“体育”概念。

“象化概念”是一种属性的集合体,相似属性的概念具有互属性和等价性。例如“运动”概念里包含有“身体活动”的意思,所有与“运动”相关的内容,如运动竞赛、体育教学活动、健身锻炼,运动训练、体育游戏均与“身体活动”有关,具有一定的相似性。所以,当这些活动通过视觉或听觉途径进入大脑后,大脑就会立即与存储的相近的“运动”概念比较,一旦核对成功﹐大脑就可以确认出活动所指示的概念。如果没有相近的概念,大脑会把它们储存下来,并尝试估计它们的意思。如果能从第三方渠道如旁人﹑字典直接获得相关概念(不需要完全正确),大脑就会马上把这个辨认到的概念储存下来。所以,这些进入大脑中的信息唤起是大脑“基于具体情景的联想系统”,而不是“语词—逻辑定义系统”。

此外,大脑在处理图像信息时,具有“类比”的分析功能。当大脑接触到某些图像时,就会自动迅速的归纳出对象的特点和外形特征(属性),同时对图形进行分类记录。举例说,如果进入大脑的某个图像是人正在进行的“身体活动”,大脑就会通过类比的方式归纳出这个人进行身体活动的特征,如肢体的动作特征等。如果发现这些特征与“体育”活动的特征有较大的接近程度,大脑就可以根据在记忆中从事体育活动肢体的动作特征,判断出眼前此人是正在从事体育活动。而这种图像分析是一种“模糊性”的“类比”分析,仅是一种凭借着视觉上的“特征”判断而己。

象化概念中包含的只是“属性”信息﹐例如,“体育”带有“运动”的信息,相反“运动”也带有“体育”的信息,所以看到“运动”画面是就会令人们想起“体育”,而看到“体育”活动画面时也容易联想到“运动”。因此,这种“取象模拟”、“类比”所形成的“象化概念”极易造成混淆,这也就是在普通人印象中体育就是运动,体育就是比赛、体育就是锻炼,体育就是上体育课,“体育”就是“Sport”的原因。这种象化概念没有通过抽象思维,没有从理论的角度去认识体育的本质,没有辨析体育与各种运动项目之间的关系,这也是使得具有游戏和比赛性质的各种人体运动(Sport)被人们当作体育来接受的原因。

③约定俗成。约定俗成概念是指事物的名称是在人们长期社会实践中,经过自然融合、淘汰、选择而确定或形成的概念。人们用某一名称称呼某种事物,常常与该事物名称的历史沿革、称谓习惯有关。一种说法,一个概念,一旦流传开来,成为定势,就很难再靠专家的辨析和说理来加以改变。在日常生活,人们常常将所有看到和听到的与“体育”有关的,或相似的事物统称为“体育”,并不关心也无须顾及其与“体育”的本质区别,往往是出于习惯,或因为别人都这么叫,新闻媒介、报刊杂志、影视娱乐等也这样使用,所以大众也就这样叫了,使用了,并不值得大惊小怪。

“体育”的“日常概念”是人们在日常生活中与“体育”现象打交道而形成的。从逻辑上看,是思维的自由创造。尽管其概念的内涵、外延及其例证与科学概念不尽一致,但对日常生活并无大碍。例如,由于受日常生活经验影响以及对语词的曲解或误解,凭直观感觉会形成许多错误的日常概念,如“只有天上飞的才是鸟”、“糖是甜的,无甜味的就不是糖”、“细菌对人有害”、“所有的生物都是由细胞构成的”、“动脉中流的是动脉血”、“骨髓库中存放有自愿捐献者的骨髓”、“绿色食品是绿色的”、“奥运会是体育”等。这些错误的日常概念由于受到狭隘的知识范围限制,常忽视事物本质,带有一定程度的随意性、片面性和含糊性,但却有一定的实用性。为此,笔者认为作为一般日常生活中的概念,“体育”一词指称体育界中的诸多事物,既便是曲解了“体育”概念原初包含的科学涵义,并在不同的语境下被任意叠加和取舍,出现“体育”概念的借用、转化、引申等变化,也是无可厚非的。但要用到学术层面则是不严谨的,甚至是错误的。

(2)体育的“科学概念”。科学概念是人们在特定的学科领域中对事物的认识,对事物本质属性的把握。科学概念是内涵和外延的统一,具有实证性和精确性两个基本特点。具体表现为内涵确定,外延明确,毫不含糊。科学概念常常采用属加种差进行定义。例如,“基因”概念的定义:“基因是有遗传效应的DNA片段”,被定义项是“基因”,定义项是“有遗传效应的DNA片段”,即被定义项(基因)=属(DNA片段)+种差(有遗传效应的)。“体育是以身体活动为媒介的教育”[29],被定义项是“体育”,定义项是“以身体活动为媒介的教育”,即被定义项(体育)=属(教育)+种差(以身体活动为媒介的),就具有较好的明晰性。而目前“Sport”欲取代“PE”成为“体育”总概念,无论在科学概念定义上,还是内涵与外延上,都难以拿出让人信服的理由。

列宁曾指出:“概念不是不动的,而就其本身,就其本性来讲等于转化。”“体育”是与人类的“体育”实践活动相伴而生的,是理论与实践、学理与方法的统一。体育实践的变化必然引发“体育”概念的变化。“体育”概念的演变如同物种进化一样,变是绝对的,不变是相对的,这为“Sport”成为体育的总概念提供了很好的理论支撑。Sport大体育观认为,“体育”概念刚传入中国时,也许仅仅指的是“以身体活动为媒介的教育”。但随着社会的发展,“体育”的内涵不断发生裂变和延伸,已大大超出教育领域的范畴,还涉及到文化、休闲、竞技和健身等社会的方方面面,体育中身体教育、身体娱乐和竞技运动三大组成部分已经互相渗透交织在一起成为一个有机整体。与此同时,Sport在概念上又获得了许多新的内涵和外延,有取代“PE”成为体育大概念的倾向,因此,以“Sport”作为“体育”总概念是体育实践发展的必然。笔者认为,Sport大体育观的上述观点,充其量也只是能作为支撑“Sport”成为“体育”日常总概念的理由,但要上升到科学概念,还有许多功课要做。如,“大体育”本质属性问题,属与种差问题,上位概念与下位概念的关系问题,“Sport”的形象概念、抽象概念和哲学概念之间的关系问题,是“老瓶装新酒”继续使用“体育”一词做总概念,还是“重新包装”另选它词来做“总概念”……,只有达到概念表达的词语与概念的实质内容紧密结合在一起,严丝合缝,或者使能指与所指严密结合,才能形成科学概念。

4.2.2 误把“体育”一词识作“体育“概念 “词语是概念的语言形式”,“概念是词语的思想内容”。概念有其内容,词语有其含义。概念的内容是内涵和外延的统一,是客观事物在人们头脑中的反映;词语的含义是语音和意义的统一,是所表达的概念内容的体现。概念的存在,必须依附于词语;词语的含义是通过概念来实现的。没有概念,就没有相应的词和词义。打个比方,概念就是商品,词语就是贴在外面的标签(商标)。同一种商品,可以打不同的商标;同一个商标,也可以标不同的商品。譬如手机,有苹果牌的,有菲利普牌的,也有摩托罗拉牌的;而“苹果”作为品牌,可以标在手机上,也可以标在电脑上。由此可见,概念和词语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对应关系,但并非总是一一对应的关系。

概念是概括化的认识,是客观事物在人们头脑中的反映,它反映的是某一个或者某一类事物的一般本质特征。例如,从白雪、白马、白纸等事物里抽出它们的共同特点,就得出“白”的概念。词的内容是词义,也就是词的意义。词义也是反映客观事物的,但这种反映是间接的,是通过概念来实现的。例如,作为词的“白”,它的词义同样反映的是“白”的。但如果我们头脑中没有“白”这个概念,那么,当我们听到或看到“白”这个词的时候,就很难理解“白”这个词的意义了。

表示同一事物的概念是无差别的,无论什么民族对其定义都应该是一样的,否则,使用不同语言的人就没有办法进行学术交流。但是,对同一概念表达所采用的词(词语)却会受到不同民族语言的制约,因而具有较大的差别。例如,具有同样指称的甘薯,北京人叫白薯,沈阳人叫地瓜,成都人叫红苕,上海人叫山芋,南昌人叫萝卜薯,广州人叫番薯,只是用几个不同的词表示了同一个概念(多词一义)而已,但其所指都是一样的。其他的如“细胞”和“cell”、“脱氧核糖核酸”和“DNA”、“基因”和“gene”、“反射”和“reflex”,均表达相同的概念。此外,还有些词语为多义词,同一个语词在不同的语境中可以表达多个不同的概念,即一词多义,此时必须结合具体语境才能理解。例如,“锻炼”一词,就是一个多义词,既可指锻造或冶炼,也可指通过身体运动使身体强壮,培养勇敢、机警和维护集体利益等品德,还可指通过生产劳动、社会作实践,使觉悟、工作能力等提高(如下基层锻炼锻炼)。再比如,“神经病”这个词语,如果是概念词,指的是神经系统发生的器质性病变或功能性障碍(如“临床神经病学”中的“神经病”)。但如果作为一般词语,也可作为“精神病”的俗称(如某人患了神经病,严格意义上是指患了“精神病”);还可指精神心理方面的不正常,含有贬义(如每当听到人家说,你这个人简直就是“神经病”,马上就会使人联想到“疯子”、“傻子”、“不正常”)。同理,“体育”一词如果作为概念词,在当下只能有一种解释,那就是“身体的教育”。如果是普通的词,则至少有五种释义:①作为体育概括性的总概念;②指教育领域同德育、智育、美育等并构的“体育”;③指作为精神功能的比赛性游戏的以斯泡茨(Sport)体系为核心的体育;④指社会大众以增强体质为目的的身体运动和调节括动;⑤指人们各种各色的自娱性身体活动[12]。概念的内容具有确定性和单一性,词的意义具有丰富性和多变性,二者不应该被混为一谈。有人认为“体育概念是多义的”,这实际上是谈的是“体育”一词具有多义性,而不是概念。同一个概念无论出现在什么地方,它的内涵和外延是什么就是什么,决不会出现同一个概念“在上文中指一种意思,在下文中指另一种意思”的情况,只有词语才会出现这样的问题。例如,《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体育工作的意见》中就多处使用“体育”一词,但每处的含义不同,有的指全部体育事业,有的指学校体育,有的指竞技运动,有的指大众健身,这里使用的是“体育”这个词,并非概念。我们必须根据语境仔细推敲和分析,才能知其所指。如果混淆了“体育”概念和词语的区别,错把词语当成内涵与外延相统一的概念,或把词语的不同用法说成是概念具有多种含义,甚至将词语直接当成概念看待,便会出现混乱。

目前,国内学界关于“体育”概念之争,在很大程度上是混淆了“体育”词语与概念的差别。误把语言学领域(语言学、符写学等)中的语词当成逻辑学领域的概念,把科学语言的科学概念(包括术语)同语言学的语义概念混在一起,把科学概念的定义同语言学的语词释义混合在一起,把科学语言的概念同日常语言、行业语言、工作语言(或语体)混搅在一起[9]。究其原因,一是由于“体育”类属划分不清引起判断上的失误;二是由于对“体育”类属边界或性质状态的模糊造成的。人们在日常语言交流中使用的词语具有模糊性,但这种模糊性常常不影响语言的作用,是可接受的。例如,人的心脏,作为身体内推动血液循环的器官,古往今来并没有什么变化。古人出于错觉把心当作思维的器官,后又用以指思想、感情等。现代科学告诉我们人的思维器官是脑而不是心,但是以心构成的词和词组仍然在广泛使用。如:心爱、心得、心情、心烦、心不在焉、心想事成、心驰神往、心安理得等。但在学术领域,用什么概念来表述或指称,会影响思想的表达、理解、交流和传播。准确、规范的表述可以减少误解和歧义,促进思想的有效传播和扩散,故学术概念用词必须确切。

概念具有两个逻辑特征,即内涵和外延。在学术交流中我们强调要明确概念,指的就是要明确概念的内涵和外延。明确概念内涵和外延的方法主要是定义和划分。“定义”是明确概念内涵的逻辑方法。只要定义正确一般不会引起混乱;“划分”是把一个属概念的外延分成若干种概念,从而明确其外延的逻辑方法。划分要有正确的划分标准,具有明晰性特点的事物很容易划分归属,具有这一本质属性的就归为该类,否则就归为其它类。然而有些事物表现出来的特征并不明显,在一定程度上具有该特征,表现出两种事物之间的渐变性。目前,“Sport”欲成为“大体育”概念就存在这种问题。因此,“Sport”在“定义”不明,“外延”不清,无法包含“PE”,尤其是没有解决与相关概念之间内涵相互渗透和外延相互重合问题的情况下欲成为“大体育”概念,必然引起争论和歧义。

古人曰:“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错误的理论指导必然带来错误或盲目的社会实践,引发思想、理论、实践的错位,而明确概念又常常是正确理论形成的基础。因此,在法律法规文本、教科书、重要的讲话、报告及对外交流中使用的“体育”概念,必须要有科学的界定和明确的含义。含义模糊、泛化的概念容易产生歧义,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在拷问“体育”概念确切性的时候,应该紧扣“体育”概念科学性的问题,而不应该抓住日常概念中的一些问题不放。在对待日常体育总概念问题的时候,要面对现实,不能犯所谓“倒洗澡水连同孩子一同倒掉”的错误。

4.2.3 未理清体育、身体锻炼和娱乐、竞技运动三者之间的关系 在围绕“体育”概念展开的争论中,有一个始终绕不开、躲不过的命题就是:体育、身体锻炼和身体娱乐、竞技运动三者之间究竟是什么关系。其实,从发生学视角看,并不难理解。“PE”(身体的教育,体育)、“Sport”(运动,运动竞技)、“Phyaical Recreation”(身体娱乐,体娱)、“Phyaical Aetivity”(身体活动)、“Phyaical Culture”(身体文化)等词在西方语言体系中均有明确的所指和语义边界,关系也比较明确。而这些概念词在被引入中国时,由于没有合适的词语对译,均被笼统地译之为“体育”,加上政治上的原因、中国人的思维习惯、“体育”背后的话语权利等因素的影响,结果造成了各概念及其概念之间的关系混乱与模糊,使得我们在阐释相关概念时总是显得那么苍白无力。

关于体育、身体锻炼和身体娱乐、竞技运动三者之间的关系问题,体育能否包涵学校体育、身体锻炼和身体娱乐、竞技运动成为总概念的问题,国内学界已有三十年之争。为阐明三者之间的关系,国内外学者也曾试图从不同视角、不同学科层面,采用各种研究方法及模型予以阐释,但均因歧义较大,至今仍没有达成共识。笔者认为,从发生学视角看,三者之间也可建立起一个关系模型(见图12)。从逻辑关系上看,体育(A)与作为身体锻炼与竞技运动总概念的运动(B)应该是一种位于同层次的平等、并列关系,形成“两峰一线”模型。体育(A)、身体锻炼和身体娱乐(体娱)(C)、竞技运动(D)之间形成“三峰一线“模型,也是一种并列关系,但不在同一层次(身体锻炼与竞技运动处于同一层次)。此外,A与B之间、A与C、D之间、C与D之间还存在交叉重叠现象和部分包含关系,即各概念在内涵和外延上既有区别,又互有渗透和重叠,还有部分包含关系。故此,体育、身体锻炼和身体娱乐(体娱)、竞技运动之间形成了一种既有关联,又有差异的概念体系。

图12 体育、身体锻炼和身体娱乐(体娱)、竞技运动之间的关系模型

从三个概念之间的关联上看,体育(A)、身体锻炼和身体娱乐(C)、竞技运动(D)都是社会文化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均含有教育与教学成分,都有学习运动知识,掌握和提高运动技能和技术的要求,只是侧重点不同;其次,三者均有身体参与、身体活动,均是以身体练习为基本手段(锻炼、训练)达到强化体能目的的共性,只是身体练习的形式各具特点、目的指向各有不同;第三,三者之间均在一定程度上含有竞技的要素(学校体育比赛、业余运动竞赛、高水平运动竞技),只是它们的目标指向各有不同。第四,三者均或多或少地含有使身体娱乐(体娱)的要素,只是体验娱乐的形式各不相同。此外,从各概念的外延上看,三者均有相同或相似的运动资源和运动项目,只是在要求、规则、强度、频度、持续时间等方面存在差异而已。

从三个概念之间的差异上看,三者在价值体系、操作体系和发展规律等方面均存在着较大的不同。在价值体系方面,体育、身体锻炼和身体娱乐(体娱)追求的是人的全面发展、健康、强壮、社会生活适应能力,而竞技运动追求的是奇特、刺激、极端(最快、最高、最强)、观赏性、“玩命性”;在操作体系方面,体育、身体锻炼和身体娱乐(体娱)追求的是“体力波”掌握上的稳定性,机体锻炼的稳妥性,动作技术的环境针对性和生活实用性,器材设备的安全可靠性等,而竞技运动追求的是“体力波”掌握上的进取性,身体训练上的专门性,动作技术上的“超越”性,器材设备上的专门化和尖端化;在发展规律上,体育、身体锻炼和身体娱乐(体娱)主要由身体发展、健康、强壮、长寿和人们的和谐交往等方面的社会效益所驱动。竞技运动主要由好奇、好胜、惊险、金牌、票房价值等方面的赢利效益所驱动[18]。

在梳理完体育、身体锻炼和身体娱乐、竞技运动之间的关系后,让我们回过头再来看看Sport能否成为“体育”的总概念。从图12可以看出,体育与运动处于平等、并列的地位,Sport(运动的总概念)不能包括PE,PE也不能代替Sport,必须将其作为两个领域分别对待。但法律法规条文的表述、社会实践、学术交流中又确实需要一个能够概括社会“体育”现象的总概念(或称上位概念)。国内学者也曾试图采用“体育”、“ Sport”、“身体文化”、“身体活动”、“社会活动”,“体力活动”和“TIYU”等概念词作为其总概念。然而在确定下位概念体育、身体锻炼和身体娱乐、竞技运动之间的关系和如何对总概念定义时却遇到了麻烦。此外,在“总概念”词语选择方面,是继续使用“体育”一词作为总概念词,对其重新界定,还是另辟蹊径,与已经成为日常总概念的“体育”彻底决裂,再选用新的概念词予以定义担当此任,始终困扰着学界。列宁说:“所有定义都只有有条件的、相对的意义,永远也不能包括充分发展的现象的各方面联系。”(《列宁选集》第二卷,第808页)。这就是说,一个充分发展的现象,与周围相关事物具有多方面的联系,形成多方面的质的规定性,每一个定义不过是一种质的规定性,不可能把发展现象所有质的规定性穷尽。为此笔者认为,既然目前难以遴选出体育“总概念”的概念词,难于给体育“总概念”下一个确切的定义,研究者不妨暂且还用“体育”作为“总概念”,从不同的角度,采用不同的方法继续深入研究与讨论,通过“同中存异”、“异中求同”的辩证渐进的过程,达到“殊途同归”。但同时在寻找总概念词和确定总概念内涵与外延为总概念下定义时应当注意,既要把握“总概念”知识体系的发生发展与延续,又要兼顾到“体育”实践的新变化和新动向;既要反映出“总概念”的本质属性,又要揭示出“总概念”词语的思想内容和具体含义;既要达到“总概念”名称与内容的统一,又要明确“总概念”所涵盖的范围,还要符合逻辑分类原则,避免犯子项相容和没有穷尽的错误;既要满足中国人的思维习惯,又要考虑国际交往的需要。

5 结语

本文对于“体育”概念这一在我国体育学界颇有争议的问题进行发生学探讨,并没有从发生学视角给出其应有的定义,而只是将“体育”概念作为中国体育学科体系中的一个重要概念进行分析,将“体育”及其相关概念置于其赖以产生和发展的社会历史背景中去进行考察,其目的是使我们能够对“体育”及其相关概念产生更为清晰、全面、严谨的认知和理解。同时通过对“体育“概念的发生学研究,阐明“体育”及其相关概念的演变轨迹,厘清日常“体育”概念与“体育”科学概念之间的关系以及“PE”与“Sport”的本质区别,将“PE”从“Sport大体育”的窠臼中解放出来,这对于未来构建新的“体育”总概念来说是应为的,也是可为的。

笔者认为,持续三十年之久的“体育“概念之争绝不仅仅是“PE”与“Sport”概念的界定与混用问题,也不仅仅是为了避免对外交流时的概念分歧。客观上讲“PE”与“Sport”的概念之争实质上己经波及到我国体育理论体系建构的根基,牵扯到“体育”背后复杂的社会群体利益,甚至牵扯到了我国由“体育大国”向“体育强国”迈进的战略举措以及相关政策的重新制定。笔者认为,“体育”总概念究竟该用什么概念词,究竟应当被赋予什么样的定义虽然非常重要,但更重要的是,不管采用什么概念词,不管赋予其什么样的定义,都必须在中国体育学界内部形成统一的认识。而这种统一认识的形成,需要在体育学界开展严肃的学术对话。要开展严肃的学术对话,必须善意地理解各种不同主张,弄清产生不同主张的原因。只有在这种对话的基础上,才能从根本上拨开对“体育”概念认知的迷雾,才能避开许多无意义的、纯粹的就概念而概念的争论,才能将“体育”所涵盖的社会现象进行重新整合,从而对“体育”概念进行重新界定。此外,学习、借鉴西方先进的学术理论以及研究方法,应侧重对其理论背景、发展源流及其内在含义进行剖析,而不应该简单地采取“拿来主义”的方式。借鉴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完善、发展我们的学科理论体系,而不是仅仅为了否定。笔者对“体育”发生学的研究也正是希望学界和公众能够达成这样的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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