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灾论”本身就是一种人祸
2013-07-17
2013年5月20日,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华茂工业园一处路面塌陷,致5人死亡。对于事故,横岗街道办副主任于致昀认为“肯定是天灾”。一句冰凉凉的“肯定是天灾”脱口而出,本身就是人祸。
近年来,从南到北,城市“地陷”频仍,让生命蒙难。“走路死”的调侃中,其实透着无尽的诘问和愤懑——如果我们连一脚踏下去都要经历生死考验,那这个城市里还有什么是安全的?到底是天灾还是人祸,谁来拯救危机重重的“地下城市”?人们需要一个负责任的答案。
反观各地政府对于“地陷事件”的原因分析,很多时候不是含糊其辞,就是推给客观因素,横岗街道办副主任于致昀的说法更是一次“颠覆”,让人目瞪口呆。人们能想到有关官员会推卸责任,但万万没想到推卸得如此彻底,如此不着调。“肯定是天灾”的潜台词就是:防止下一场地陷吃人悲剧的发生“只有天知道”,将来出了什么类似问题,你们也别找政府了,直接“问天”好了。
矛盾在于,深圳横岗街道办22日晚已经发布了事故原因:道路坍塌地段多年前为河沟部位,道路地下分布有排水箱涵。由于箱涵为“90年代初兴建,建设标准低,年久老化”,地下箱涵局部破坏造成土体坍塌,被箱涵内水流冲蚀带走,从而在箱涵破裂处上部土层中形成空洞,最终发生突然坍塌,地面形成坍塌坑。
也就是说,此次地陷,并不是地质灾害,也不是老天“加害”。华南理工大学建筑与城市设计研究所副所长周剑云更是直言“不是天灾,是人为事故”,理由是:一方面,当初道路工程建设时,没有充分考虑地下排污渠这种特殊条件;另一方面,道路建设完成后,有关部门并没有对该地进行有效的定期安全排查和维护。
明明有人祸却诱人“问天”,是最大的人祸。如果早一点严密监控,及时发出警示,还会发生路人茫然无知地掉入“地洞”的惨剧吗?不自责,反推责,太无耻。
(摘自《现代快报》 本文作者:伍里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