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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抗日根据地减租减息中农民与地主的博弈

2013-07-17

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2013年2期
关键词:根据地损失概率

王 倩

中共在华北抗日根据地内开展减租减息①(以下简称“双减”)运动,是在斗争与妥协和发动农民与维护和地主的抗日统一战线的策略空间中运作的。通过对斗争与妥协的动态调试,去获得既可以动员群众、改善农民生活、在经济上弱化地主的封建势力,同时又能够巩固统一战线的双重效果。

根据地的“双减”政策一经公布,在执行中,每个农民都要面对地主就“双减”数额等诸多问题进行讨价还价,即个人“双减”方式。对此,中共不能包办代替,只能用政策和策略引导。正如毛泽东同志断言:“减租必须是群众斗争的结果,不能是政府恩赐的。这是减租成败的关键。”②在中共掌控的根据地,由于农村土地关系的复杂性,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双减”条文标准不可能涵盖所有情况,这就导致人们对此有多种不同的解释,从而使讨价还价不乏内容。中共《关于抗日根据地土地政策的决定》,为农民与地主在华北抗日根据地内讨价还价的主客观条件、内容、空间的存在提供了保障。因此,农民与地主在“双减”问题上势必有一番利益博弈。

租赁关系的主体是地主和农民,本质是在租赁实践中结成的经济利益关系。农民与地主在“双减”中为使本身利益的最大化,必定为之博弈;博弈的结果,是在中共强力介入下,对农民和地主现存利益分配情况的一种修正,是对原有博弈格局的改造。租赁双方的利益博弈契合“互动性策略选择型博弈模型”(简称“互动选择模型”),以此为基本模型来分析农民与地主在“双减”问题上的互动关系以及策略或行为选择变化的规律性。对这些情况给出不同假设,形成两个结构简单模型:一是社会秩序稳定,完全信息假设,形成“完全信息的互动选择模型”;二是社会秩序不稳定,不完全信息假设,形成“不完全信息的互动选择模型”。

本文的农民是指直接受益于“双减”的贫苦农民,地主是指承付“双减”的地主、富农和高利贷者的统称,中共指所有领导组织“双减”的中共各级组织。

一、完全信息的农民与地主互动关系的博弈分析

农民与地主之间的利益博弈是在旧的社会秩序尚属稳定,彼此在完全信息下讨价还价的情况(如图1所示)。

图1 完全信息的互动选择模型

模型凸显了农民与地主之间的直接关系:一是,农民是否对地主提出“双减”要求,究竟要求地主减多少;二是地主选择合作或不合作。

在“双减”问题上,农民和地主之间的利益基本上是对立的。双方围绕着是否“双减”、如何“双减”和“双交”及其数额展开了激烈的较量。这不但反映出中共“双减”政策所面临的困境以及“双减”过程的艰难曲折,同时,也展示了中共(农民)、地主在此过程中的关系互动的基本景况③。

模型用s,1-s,s∈[0,1],分别表示农民和地主在原有租赁关系中的得益。为讨论问题方便,把农民在“双减”上的种种可能要求用0和1之间的连续变量x(x∈[0,1])来说明:当x=0,说明农民无“双减”要求,这种情况出现在“双减”初期,即“政府及群众团体的领导机关,利用行政方式,发动减租减息的阶段”,以及1942年以后,“双减”政策和策略趋于完善,减租现象在各根据地仍有不同程度存在的地方。当x=1,说明农民要求不“双交”,这与在“反顽”高潮中伴随出现的农民不“双交”的过左的行为相符合④。当x值介于0和1之间,代表农民提出各种不同程度的“双减”要求。从得益的视角而论,x值愈大,农民的得益就愈大。反之,x值愈小,地主的原有得益受到的损失就愈小。

当地主接受了农民对“双减”的要求,农民获得了自己要求的利益x,相反,农民和地主“双减”后的得益分别是s+x,1-s-x。当农民对“双减”的要求越出地主所能接受的界限,地主就会与之对抗。这种对抗可能给双方所招致的损失以及各方对这种损失的见解,就成为农民和地主在选择自己的策略或行为时,必须思考的第一个重要的因素或制约条件。为讨论问题简化,农民与地主之间的讨价还价,无论是单回合抑或多回合,其“得益”的损失以k取代“消耗系数”法计算的损失结果。这种得益损失,双方都要承担。倘若农民在对抗中取胜,还要在他的得益中减去其在对抗中所承担的损失(s+x-k),而地主也要在已被削减的得益之余再扣除在对抗中应承担的损失(1-s-x-k)。倘使地主在对抗中取胜,农民则不只一无所得,而且还要在原有的得益中减去承受对抗中的损失(s-k),地主在维持原有得益的同时,还要付出对抗的代价(1-s-k)。它说明,在利益面前,博弈双方严重对抗,排他性极强,采取不合作态度,其结果各方得益均等量损失k单位。这是博弈任何一方所不愿意看到的结局。

与上述问题链接的是,当地主和农民在“双减”问题上发生对抗,各自取胜概率的估计是双方必须思索的第二个重要因素或制约条件,这就是说,双方一旦发生对抗,各自取胜的把握有多大。根据一般解决带概率分布、具有不确定性问题时,常用数学期望值进行决策,而不是盲目冒险碰运气或一味害怕、躲避风险。所以,还是可以确定地主和农民的策略或行为选择。假设用p来表示农民在对抗中取胜的概率,1-p则为地主在对抗中取胜的概率,而p的取值范围:0≤p≤1。无论地主还是农民,在进行决策时,如果都能够把自己胜负的概率置于各自的策略或行为中加以考虑,那么,由于地主拒绝农民的“双减”要求而引起对抗的最后结果双方都有一种“期望得益”:农民为s+px-k,地主是1-s-px-k。

在本模型中,农民和地主之间互动选择关系:对地主而言,当农民提出“双减”要求x,他有两种策略选择:一是接受要求对农民妥协(E),二是拒之与农民对抗(T),二者必居其一,别无选择。这种模型结构隐含着提要求的一方将对方逼到接受要求或矛盾激化发生对抗的临界状态。然而,它也反映了地主报复农民,用断佃毁约和诉讼等方式去吓阻要求“双减”的农民。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地主要权衡利弊,在决策前,要比较这两种选择所带来的不同的“期望得益”。如果接受,期望得益为1-s-x;拒之后的是1-s-px-k。所以,地主个人行为的选择则取决于期望得益的大小。

本模型对地主来说,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抗日根据地土地政策的决定》中有“实行减租减息之后,必须保障地主的人权、政权、财权、地权,借以联合地主阶级一致抗日”。因为农民在斗争胜利时没收地主全部财富的可能性已不存在,农民也不可能提过分要求而与地主发生争斗。即使对对方的行为不得不做出反应时,也要留有余地,妥协互让。对农民而言,关键问题是,只要承受对抗中的得益损失(k>0),那末,纵然农民有完全取胜的概率(p=1),他对期望得益也小于他对地主接受其“恰当”要求的期望得益(s+px-k<s+x)。所以,农民的极好策略是提出“恰当”要求并能让地主接受。

在完全信息下,尤其是在旧的社会秩序长期稳定的华北乡村中,农民和地主之间彼此了解,各自的筹划、期望得益相互知晓。因此,农民就可以提出恰当要求(x=k/1-p),使之期望得益最大化成为事实。农民选择的这种策略是对地主所选策略的最佳反应。而地主则应审时度势,对农民的恰当要求应纳而不拒,认可这种结局。由于此时地主的期望得益较拒绝这一恰当要求而发生争斗的期望得益为大。故只有纳氏均衡才能使每个局中人均认可的这种结局。显然,在本模型中的纳氏均衡策略是农民提出的最优化要求(x=k/1-p),地主则应认可。纳氏均衡的结果:农民为s+x,地主是1-s-x。所以说,纳氏均衡状态是租赁双方力量相互作用的稳定结局。这种结局不需要任何外力的帮助,它自身就蕴含着保障实现的力量。同时,模型分析又表明,农民对“双减”的要求与地主在争斗中取胜的概率成负相关,而与地主在争斗中所要承受的得益损失成正相关。

在模型中,农民和地主在对抗中胜负概率(p)的大小,折射出各自在“双减”问题上以及在农村中社会、政治和经济力量的强弱。的确,有诸多因素能够影响这种胜负概率的分布,例如,社会政治制度的设计安排、农民的组织形式、社会行为规范和判断准则,等等。对农民和地主而言,这些因素及其对胜负概率的制约是一种既成的社会历史条件,只能在认同的基础上为其所用,从而选择自己的策略或行为,但无力和很少能改变它。相反,只有中共才能在更大程度上主动地改变这种现象。从社会革命的视角观之,中共通过“双减”运动极力从政治组织、权力结构、经济关系、社会规范、文化教育和意识形态等方面改变华北抗日根据地农村的社会环境,但这是一个渐进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更为贴近现实的是,通过“双减”运动着力改变农村现有的社会政治经济关系,使之变为有利于农民,有利于中共动员农民参与社会革命,使其变为削弱地主,弱化地主士绅乃至旧政权对农村的控制。可见,中共自身的策略或行为选择,对农民和地主的行为选择起关键作用。

在“双减”早期,大部分农民通常是瞻前顾后,不敢积极响应和执行,表现出消极状态。这说明,获得激励并不等于农民就会自觉地追随。由于革命或造反,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是一种高风险的行为。因此,在通常情况下,多数人不会冒险行动,这是其一。其二,既要从客观的社会基础来解释问题,也要把农民的主观意识列入考察的范围之中,再结合分析时代对这一主客观因素的塑造,才能更加还原历史的真实。所以,农民的消极是多种因素交互作用的结果。这也可以从博弈模型得到阐释。

本文用互动性策略选择型博弈模型能够较深刻地揭示农民在“双减”中从消沉状态到积极参与乃至走向极端的微观机理。从模型的分析来看,农民在“双减”问题上的消沉是在一种特定的争议格局下的理性选择的结果。处于这种特定的争议格局下的农民,在与地主就“双减”问题发生对抗时获胜概率p几乎为零,而地主在这种对抗中的得益损失k又很小,可农民要承受的得益损失k又很大。其结果是农民的普遍消沉。

在抗日根据地,为使农民由消极被动状态变为“双减”运动的积极参与者,中共理应改变农民与地主之间的争议格局,然而,在“双减”运动的早期,由于根据地创建之初,中共势单力薄,立足不稳,还没有足够力量把农民发动和组织起来,未能改变农民和地主之间的争议格局。譬如,晋察冀边区早期的“双减”运动以及山东各根据地,在1942年以前,“‘减租减息’还是一个宣传口号,实际并未认真执行。”正如1938年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关于如何执行边区政府的第一部减租减息单行条例的指示信中所言:“减租减息是改善人民生活的一个消极办法,是扩大与巩固统一战线的一个办法。在执行这一办法的时候,应该采取多种方式使得被减的地主、财主得到满意,使得租户借户了解减租减息只是改善其生活的一个消极办法,以更加巩固起统一战线来。”

该指示信充分表明,中共这一时期的大政方针,其重心是巩固与地主的统一战线,避免阶级斗争,树立与地方传统的统治精英进行合作的声誉,而非力图证明它在推行“双减”政策和措施的可行性及有效性。显然,这一重心的确立,是根据当时迫于在抗日的旗帜下与地主合作,以致在最短的时间内从地主那里筹措到粮草和其他急需的作战物资,并得到后勤保障之目的。在这种错综复杂的环境中,中共尚未真正形成怎样在阶级斗争与阶级调和之间作策略性转换的一套完整的行之有效的办法。值得注意的是,这个时期的政策,对地主土地所有权的保护要胜于对农民土地使用权的保护。在这种情势下,农民和地主都知道地主在“双减”冲突获胜的概率依然很大,而得益损失也会很小。其结果就是大部分农民在“双减”问题上持消极被动态度,而地主则保持强硬态度。

二、不完全信息的农民与地主互动关系的博弈分析

当中共在华北抗日根据地推行“双减”政策和措施时,正处在社会革命和民族抵抗运动相互交织进行的环境中。在这样变化的社会秩序中,原本关于完全信息的假定已经不能总括农民与地主之间互动关系的特殊性。故需要把社会秩序变化所伴生的不完全信息的特点置于模型分析中,在理性分析标准下解释理性农民和地主之间发生对抗的原因。为此,在互动性策略选择型博弈模型中加入“不完全信息要素”,把彼此了解的策略或行为选择及其得益,转换成彼此不知晓情况下的策略或行为选择及其得益之后,再分析农民与地主之间互动选择之特性。

在这种背景下,农民对地主会拒绝其“双减”要求而发生矛盾对抗的底线模糊不清了;地主与农民的对抗决心只能通过地主在对抗中的得益损失的多少来预测;农民在长期生活的经验中对地主的了解有可能失灵;中共不同程度地介入,地主家庭成员不同程度地卷入民族抵抗运动,导致地主个人对于对抗得益损失的见解不断发生变易,等等。总之,在这种变化的情况下,地主的利益结构也变得复杂化,难以猜度。昔日传统、老标准也失去了作为了解地主的真实依据的参照作用。这一切使得农民更加不识地主的面相。

因此,在不完全信息下,理性的农民与地主之间在“双减”问题上的对抗在所难免。现在引入不完全信息要素后的争议格局,如图2所示。

图2 不完全信息的互动选择模型

地主对抗或不对抗的概率取决于其在“双减”对抗中得益损失k之大小。k是介于0和1之间的连续变量,即k∈[0,1]。当k=0时,表示无损失,当k=1时,表示几乎损失全部;介于二者之间表示有不同数量的损失。当农民认为地主在对抗中的得益损失难以估量时,如同每一个地主的得益损失大小的概率无二致。故在模型中,可用均匀分布的假设来模仿上述关系。换言之,在这种情况下,农民对地主对抗概率的估计可以用条件概率推断⑤:

r=prob(T|x)=prob[(1-s-px-k)>(1-s-x)]=prob[k<x(1-p)]=x(1-p)

上式说明,当地主对抗的得益损失小于一定程度时,地主关于对抗的期望得益要大于让步于农民的期望得益。当农民基于均匀分布的假设来估量地主的对抗得益损失,是农民对地主对抗概率大小的估量,可以用r=x(1-p)来表示。

由于农民还不能准确知道什么程度的要求是合乎分寸并被地主认可,那末他的要求就必须建立在对地主对抗概率估量的基础上。于是,农民的理性选择的关键相当于解决如下的一个行为最优化问题:Max r(s+px-k)+(1-r)(s+x)。

农民的最佳选择所提出的要求⑥:x=1-k(1-p)/2(1-p)2

上式显示,农民对“双减”最佳要求数额的大小是与他在对抗中获胜的概率成正相关,而与他在对抗中承担的得益损失大小成负相关。比较而言,农民对胜负概率大小的要求成为他的第一感觉。

一方面,在信息社会环境下,乡建不可能是封闭化进行的,多元化的乡建主体,有利于加强城乡文化交流,促进城乡资本流动,为乡村发展提供更多机遇。而另一方面,不同的主体在投入乡建过程中追求的目标、实践的方式、产生的效果均不相同,对乡村的发展构成不同影响。当前乡建的主体可分为5类:政府、企业、社会团体、设计师个人、村民。

然而,农民的这一最佳要求x取决于对地主对抗概率r的估量,而这一估量又是依据农民对地主在对抗中的得益损失k不十分清楚的基础上而得出的⑦:r=1-k(1-p)/2(1-p))。故此,这一最佳要求x能否被地主认可,尚不能断言。

在不完全信息,彼此不知晓时所提出的最佳要求是估量的,极有可能被地主否定,陷入僵局,发生冲突。有如下情况:

其一,在农民对地主的对抗得益损失估量过高、对地主对抗的决心估量又过低的情况下,农民所提出的“双减”要求超出地主所能接受的底线时,地主完全从经济利益考虑,宁肯对抗,也不妥协,甚至有的地方的地主宁肯舍地也不出租⑧。

其二,当农民估量提出的最佳要求与地主所能接受的底线大致相当时,地主的反应视“双减”次数而定:如果他认为是一次性行为(减一次租),则答应“双减”。如果多次性反复行为(有租必减),而且地主又察觉农民的要求是估计提出之时,善于灵活多变的地主就会有很强的策略动机,以气势强大的假象恫吓农民,乃至合乎分寸的“双减”要求也要否定⑨。在这种情势下,地主会毫无顾忌地卷入对抗。目的是影响农民以后对其估量,降低要求,为农民以后的要求“划线”。

其三,较为严重的是,在华北抗日根据地的地主暗中相互联系,抵制中共的“双减”政策和措施。如根据晋冀鲁豫边区濮范两县调查,有些不明大义的地主对减租増佃联合反抗,互相标榜,打击起模范作用的农民,以致不遵行政府法令。还有的地方地主们召开会议,反对起模范作用。在×县×区××庙地主曾提出‘谁先减谁就是坏蛋’的口号。冀鲁豫根据地有的地区地主开始组织红枪会,组织反攻,勾结敌伪,杀害干部,烧杀群众,骚扰边沿地区(如十一分区两个县牺牲村干部数十人,十分区一个县一个月内牺牲干部三十余人)。

但需要强调的是,因为任何一起对中共“双减”政策或对农民“双减”要求抵制的成功,都会影响农民对中共政权及其“双减”政策以及对“双减”争议格局的见解,并挫伤了农民执行“双减”的积极性,致使农民不敢提出“双减”要求,所以,对“双减”运动极为不利。

当华北抗日根据地的局势变化导致农民和地主之间在“双减”上的利益博弈,从“完全信息”衍变为“不完全信息”,由“彼此了解”到“彼此不知晓”之时,农民和地主各自的理性选择能够使他们在策略互动中陷入对抗。对中共而言,在某种程度上的对抗,为他提供了在斗争的诱导者和调和者之间做策略转换的空间。对于对抗的频率和强度大小,中共持之有“度”,以不损害其战略利益为准则。

三、余 论

在中国革命过程中,唯有中共在付出巨大代价的同时,凝聚了全党的大智慧,在抗战时期这一极其艰难复杂的历史状况下,找到了解开土地问题与农村运动问题不解之惑的突破点,因而在一定程度上达到了既能发动农民群众,又能把阶级冲突限于一定范围内。而中共在抗日根据地普遍实行的“双减”运动就构筑了通往这种境界的桥梁。是故,“双减”作为中共领导发动的一场群众运动,具有社会革命和民族抵抗运动的双重性质,对地主与农民的命运产生了直接和较为深远的影响。正是中共通过政治活动和军事斗争获致根据地的控制权时,方能以强大的外力变革其基层乡村社会的生产关系、政权组织、权力结构、社会准则、文化教育和意识形态等,为“双减”运动的推行提供了必要条件。由于中共在军事和政治上的双重优势,一则扫除了来自原地方政权和传统乡村精英的阻碍;二则也在乡村中形成一种无处不有的压力,这种压力像无形的网笼罩着农民和地主,使其只能置身于“双减”运动中:地主要“双减”,农民要“双交”。

中共在华北抗日根据地开展“双减”运动,要在“又斗争又联合”、在发动农民与维护和地主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空间中运作。作为根据地主导政权力量的中共,能够把握情势,因势利导地用大政方针、具体政策与措施引领地主和农民,改变地主与农民的互动关系、策略或行为选择,重构博弈格局。尤为重要的是,中共将抗战时期的“双减”运动,作为整个中共革命进程中的有机组成部分。在维护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先决条件下,中共力图使“双减”运动的发展,尽量结合中国革命不同阶段的目标。在推行“双减”之时,不仅要改善农民生活条件,而且要在此过程中,把农民组织发动起来,既要弱化地主对农民的剥削,又要使地主在农村中的传统社会力量与政治力量得以削弱,从而建立中共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农村政权和农民的政治优势。从这个角度出发,中共极力强调动员农民直接面对地主要求“双减”。

在“双减”运动中,中共通过“又斗争又联合”的动态调整,获得了占华北绝大多数人口的农民政治支持,妥善处理了作为统治集团社会基础的乡村地主士绅的强大政治力量,取得了既能动员群众、改善农民生活、弱化地主势力,同时也能维持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双重效益。

注 释

①概言之,减租是指对现有地租一律减少25%,故称“二五减租”,或使减租后的地租不超过年产量的375‰。减息是指借贷年息不能超过一分至一分半(10%~15%),故称“一分减息”或“分半减息”,并且对以往的债务按减息后利率加以清理。规定地主要减租减息;农民要交租交息(简称“双交”)。

②毛泽东:《毛泽东选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1173页。

③彭真:《关于晋察冀边区党的工作和具体政策报告》(1941年),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1年,第10页。

④从毛泽东同志1943年10月1日对“各根据地的领导机关必须责成各级党政机关检查减租政策的实行情况。凡未认真实行减租的,必须于今年一律减租。减而不彻底的,必须于今年彻底减租”的党内指示后,各根据地立即贯彻中央查减运动,“直到1945年抗战胜利,各根据地,特别是中心区域形成了几乎‘无村不斗争,无人不参加’的局面。”何东:《中国共产党土地改革史》,北京:中国国际出版社,1993年,第94页。

⑤均匀分布或称矩形分布假设,在某些实际问题中,会遇到这样的随机变量:它的可能值落在某个确定的有限区间(a,b)中,而且所描述的物理模型具有等可能性,就是说,在区间(a,b)中的均匀分布密度是常数,我们称这种随机变量服从均匀分布。在(a,b)中均匀分布的随机变量的分布密度为 P(x)=1/b-a,当 a≤x≤b,a、b 都是分布密度参数,x 是随机变量在区间(a,b)的一个变数。因而它的分布函数是 F(x)=x-a/b-a。在模型中,将地主的可能损失假设在[0,1]之间(a=0,b=1)如果知晓地主必然要与农民对抗的条件k≤x(1-p),但不清楚在[0,1]区间各种可能的k中,哪一个的可能性更大。按照上述的分布函数可以估量F(k)=(k-a)/b-a=[x(1-p)-0/(1-0)=x(1-p)。因此说地主的得益损失小于x(1-p)的可能性正好等于x(1-p),这就是农民关于地主决心对抗概率大小的估量。

⑥dp/dx=(1-p)(px-k)+x(1-p)p-(1-p)x+x(1-p)=0

Px-k+px-x+1/(1-p)-x=0

2px-2x+1/(1-p)-k=0

2x(1-p)=1/(1-p)-k

x=[1-k(1-p)]/2(1-p)2

⑦把x代入r=x(1-p),就能够得到农民关于地主进行对抗的概率的估量。

⑧《山东抗日根据地东海区母猪河平原三个村的阶级变化调查资料(1945年6月)中的“地主为什么舍地”》,山东档案馆:G024-01-11-2。

⑨《山东抗日根据地东海区母猪河平原三个村的阶级变化调查资料(1945年6月)中的“大英村顽地主林学亮、石连中等人不执行减改法令”》,山东档案馆:G024-0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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