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社会养老服务面临的问题与对策思考
2013-07-16李智姝
李智姝
(沈阳广播电视大学文法学院,沈阳110003)
我国是世界上人口基数最大的国家。实行计划生育30多年来,我国的人口形势逐渐向出生率低、死亡率低、自然增长率低的方向发展,但也加速了我国老龄化的进程。沈阳市是我国老龄化比较严重的地区,预计到2015年,沈阳市老年人口将达164.6万,约占总人口的21.6%,80岁以上老年人口将达到37万,占老年人总数的22.5%;2020年,沈阳市老年人口数量将占总人口的25%,我们将面临每四人就有一位老年人的严峻形势。
一、沈阳市养老事业取得的成就
1.养老保险覆盖率逐年提高
从2011年7月1日起,沈阳市基本实现了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到2011年末,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307.9万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农民100.56万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参保人数14.3万人。
2.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持续扩容
沈阳市财政从2007年起,每年投入1 000万元,用来补贴市内五区新建的日间照料站,平均每个补贴10万元。农村中心敬老院总床位提升至7 807张。2011年,沈阳市养老机构发展到159家,总床位数20 043张,占老年人口总数的1.6%。2012年,市政府在市内五区探索示范性日间照料站作为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的试点工作,市内九区完成220个日间照料站任务,达到全覆盖。预计到2015年,全市养老床位总数将达到5万张。与此同时,沈阳市积极鼓励中介组织兴办养老服务设施,利用社会资金,筹建较大规模的区域性社区老年服务中心。
3.率先实施“爱晚工程”,服务程序走向规范,服务内容趋于完善
市政府与国家开发银行合作,在全国首先实施了“爱晚工程”,重点建设沈阳市养老服务中心,一期建筑面积6.3万平方米,床位数1 146张,现已投入使用,整体工程竣工后床位数可达5813张。各行政区的建设和规划部门将按照每10万名老年人口预留7万平方米的比例规划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
表1 2005-2008年沈阳市居家养老发展情况统计
二、沈阳社会养老服务存在的问题
由于沈阳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尚处于初级阶段,仍存在社区养老服务和养老机构床位严重不足、服务队伍专业化程度不高、市场监管亟待加强等问题。
1.养老服务机构缺口大,管理协调能力差,类型单一
国务院《规划》提出:“十二五”期间,我国每千名老年人将会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30张,逐步增加日间照料床位和机构养老床位340余万张,实现养老床位总数翻一番。而目前沈阳每1 000名老人拥有床位不足20张,缺口很大。此外,多数养老机构不能将健康老人与患有疾病的老人、心智正常老人与痴呆症老人分别照看,打击了市民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制约了养老机构的专业化发展,限制了养老服务质量的提升。
2.社区的服务水平不高,服务项目简单,参与率不高
社区养老和居家养老真正能给老年人提供的服务太过简单,主要是采买、理发、打针、洗衣、做饭、保洁等家政服务,主要面向受政府照顾的特困老人和有一定经济条件的老人。市民的参与程度较低,参与积极性也就难以提升。
3.养老社会化程度不高,空巢老人增幅明显
尽管沈阳市政府投入到社会养老事业上的资金数在逐年增加,但相对于老年人口的增幅,这些投资仍旧捉襟见肘。空巢老人如何养老已经成为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另外,沈阳市的为老服务的志愿者队伍和专业服务队伍还未系统建立,并且缺乏对该队伍的扶持和鼓励政策。
三、完善沈阳市社会养老服务的对策
1.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努力实现战略目标
党的十七大确立了“老有所养”的战略目标。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注重发挥家庭和社区功能,优先发展社会养老服务”的方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要求“建立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实现养老服务体系逐步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把沈阳市养老服务事业提升到新的发展水平。
2.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结合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构建中,从我国国情出发,居家养老这个基础,将持续相当长的时间,我市也不例外。家庭的温暖和慰籍是养老机构无法代替的。家庭人口结构的变化,也要求居家养老和社区服务必须进行优化整合。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服务队伍和信息网络建设,提供多样化的服务,帮助老人解决生活和心理上的需求。机构养老的专业化、规范化、职业化程度较高,功能和作用较为特殊,服务对象主要是“三无”、五保以及家庭无力照顾的生活不能自理或半自理老人。
3.对空巢老人实行社区支援下的居家养老试点
居家养老或称社区养老是对传统家庭养老模式的补充与更新,是我国发展社区服务,建立养老服务体系的一项重要内容。在我市空巢家庭持续增多的情况下,居家养老和社会服务相结合的养老模式使得空巢老人(包括独居)可以生活在自己所熟悉的住所和环境中,政府也可以不必花过多的资金建设集中的养老设施。在空巢老人所生活的街区范围内,实行各种上门服务,给老年人提供购物、清扫、护理等日常的生活照料。有的空巢老人虽然独居,但与子女常来常往,可由子女等亲属直接照料、雇人照料,也可由社区提供养老服务。这样,老年人就可以在自己熟悉的居家环境和社区环境中安度晚年,同时也促进了家庭和睦、社区祥和。
4.在有条件的地区试点老年公寓养老
老年公寓养老是一种老年人相对集中居住,以社会化服务为主的养老方式。老年公寓养老分为四类:一是独立型,也称居家型,是模拟家庭居住模式的老年公寓类型,适合经济条件较好的老年人;二是服务型,也称宿舍型,是将若干名老年人安排在一起居住的老年公寓类型,适合经济条件一般,或者害怕独处的老年人;三是护理型,也称医院型,在提供基本养老服务的同时还可以提供医疗服务,适合患有疾病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四是大型老年综合体养老,也称小镇型,是综合以上三种模式,并形成较大规模的养老规划区。我国目前以服务型老年公寓养老居多,老年人比较反感,总觉得寄人篱下,不像家。所以就我国国情来看,独立型老年公寓养老有着更大的优势。因为独立型老年公寓一般是从小区中专门规划出一栋或几栋楼特供老年人居住,公寓设施的配套也贴合老年人生活起居的需要,如无障碍设计等。公寓养老与居家养老加社区服务基本一样,区别就在于老年人相对集中居住。
5.加强为老服务者队伍建设
养老体系构建的关键因素,除了硬件设施要具备之外,关键还是靠服务。为老服务者队伍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我市养老事业的成败。提高为老服务者队伍的整体水平,就是为老年人的晚年生活的提供质量保障。
(1)在社区成立老年人互助中心。根据社区内老年人的年龄结构,按55~65岁、66~75岁,75岁以上等划分标准组建老龄人梯队。根据不同年龄段团队成员的身体情况,号召身体健康的低龄老人为高龄弱势老人服务,实现“梯队助老”的“时间储蓄”制度,等到提供服务的老人达到一定年龄或健康状况不佳时,就可以用储蓄来的时间免费兑换相应时长的,包括日常、医疗、特护、咨询等在内的社会养老服务,使得老年人能够老有所为,既通过集体活动得到精神上的满足,获得生活的乐趣,又可以解决一些具体的困难,减轻子女负担,减少经济压力。
(2)建立并完善“义工”制度。将为老志愿者服务制度化,可以为义工建立“养老服务储蓄”义工制度。这不仅有利于在中青年群体中养成尊老敬老的风气,也可以切实解决老年人的实际困难。并且,青年人的加入在精神慰籍等方面是以“梯队助老”模式而无法替代的。由于沈阳市在义工制度建设方面尚不够成熟,故应借鉴外地成功经验,对青年志愿者的活动作出制度性的安排。在义工“养老服务储蓄”积累到一定时间以后,可以在社会保障、医疗救助、再就业、个人养老等方面兑换服务,并享受优先待遇。
(3)配备高素质的专职从业人员。要想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必须配置专职人员并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建立管理人员定期培训制度,开设社会养老服务相关课程和职业道德规范培训。可以由高等院校培养对口专业大学毕业生,或由专门机构承担系统培训业务。对于社会养老服务人员来说,最重要的不仅是专业技能,更应该有爱心,有良心。即使在无人监督的情况下,依然能做到尽职尽责,克己自律,尊老爱老。只有这样才能让老人舒心,子女安心,政府放心。另外,还必须建立相应的考核奖励制度和督查约束机制,定期评分筛查,对优秀从业人员予以奖励宣传,对不合格人员批评教育,仍不能达标的将清除出服务队伍。
6.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以社区为单位,继续加大“星光老年之家”建设,提升接待能力,提高服务水平,延长服务时间。鼓励老年人进入老年大学、社区大学继续学习,将“活到老,学到老”作为晚年的精神追求。尽可能创造并吸引全家人共同参与社区活动。积极推进老年人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和法制宣传活动,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综上,沈阳市社会养老服务工作在市政府的大力扶植下,在广大社区工作者、服务者、志愿者的共同努力下,一定会在“十二五”期间取得长足的进步。沈阳的老年人在不久的将来会过上“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幸福生活。
[1] 李本公.中国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百年预测[M].北京:华龄出版社,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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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2011年沈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DB/OL].[2012 - 05 - 06].http://www.ln.xinhuanet.com/2012 -05/06/content_25182912.htm.
[4] 沈阳市 2011年政府工作报告[DB/OL].[2011-01-17].http://www.ln.gov.cn/zfxx/zfgzbg/shizfgzbg/sys/201101/t20110117_612265.html.
[5] 窦玉沛.加快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J].社会福利,2011(1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