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用社小额贷款风险探析
2013-07-14西北师范大学经济学院
■曹 琳 西北师范大学经济学院
■郝飞熊 海南大学应用科技学院
一、引言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户经济行为日益活跃,其自有资金已经不能完全满足扩大生产规模或增加副业投资的需求。在此背景下,农村信用社作为服务“三农”的主要金融机构,积极开展小额贷款,为缓解农户融资困境,支持农民发展产业,扶助农民脱贫致富做出了重要贡献。但是,随着农村信用社小额贷款在农村地区的广泛开展,由于农信社内部管理不完善、操作不规范以及农户收入不稳定、信用意识差等问题,导致小额贷款的风险不断加大。因此,识别农村信用社小额贷款的风险成为决定其存活和发展的关键。
二、农村信用社小额贷款内部风险
1.管理风险
(1)贷款管理制度不到位
农村信用社在农户申请贷款时会对其资金用途进行审查,以此作为是否发放贷款的决策标准之一,这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贷款的安全性。但是,由于农村信用社覆盖面广,农户居住分散,而基层工作人员不足,导致小额贷款后续管理、监督工作的难度增大,出现“贷款项目难评估、资金使用难监控、到逾期后难清收、出现风险难处置”的情况。此外,大部分贷款农户除了春耕秋收在家外,平时一直外出打工,使得信贷员很难发现农户是否将贷款资金投向申报项目,是否符合信用评级且具有还款能力,这些不确定因素的存在,增加了小额贷款的风险。
(2)信用评定制度不健全
农村信用社现有的农户征信体系规模较小,很多地处偏远,与金融机构交易不频繁的农户信息未能进入个人征信系统。并且,入库信息只有农户的家庭基本情况及借还款信息,对其信用的相关资料掌握不全面,征信体系功能发挥有限。此外,农村信用社对农户信用等级实行“一年一审”制,农户在获取贷款后的信用等级变化不能及时反映在征信系统中,若农户信用下降,则会对其按时还款的能力产生影响。
2.操作风险
通过分析农村信用社制定的农户信用等级评分表,我们发现,只有家庭基本情况、信用记录、家庭财产可由系统根据实际数据进行自动评分,其他项目均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可操作性,例如,农户为了申请到较高额度的贷款或使自己显得具有高还款能力,可以虚增家庭人均年收入;农村信用社的相关工作人员在评级工作中不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为了谋求个人或者小团体的利益,以人情关系为基础,凭个人主观意识对农户的道德品质、从事行业的发展前景以及合作状况进行定性选择评分,虚增信用等级,导致评定结果失真,增加了小额贷款的操作风险。
3.财务风险
农村信用社基层网点的工作人员少,业务能力低,难以形成规模效应,加之不熟悉当地农情,因此在一年一度的农户信用等级评定或者审核过程中,不得不邀请熟悉情况的村委干部或者农民参与,支付给他们的劳务报酬大大增加了成本开支。此外,小额贷款的本息回收,不像对农户的存款本息支出那样呈现刚性,若农户出现还款困难,导致农村信用社小额贷款的本息收回率低于一定比例,则会导致财务风险的产生。
三、农村信用社小额贷款外部风险
1.自然风险
农村信用社小额贷款的承贷主体是农户,他们主要将贷款资金投向种养殖业的简单再生产或者扩大再生产,并以农业生产收入作为主要经济来源,因此农业生产效益是农户偿债能力的重要保证。然而,农业是弱质产业,对自然条件依赖性强,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弱,一旦突发自然灾害,农业生产便会受到重大影响。此外,目前我国农业保险没有普遍开设,农户的投保意识淡薄,在遭受自然灾害后除了数量有限的政府救灾款外,几乎没有其他补偿途径。以上原因造成了农户还款困难的问题,并最终使其遭受的经济损失部分转化为农村信用社的资金风险。
2.市场风险
(1)农产品结构趋同,调整难度大
目前,我国农户主要以一家一户的分散经营为主,这种小生产的经营模式易造成农户产品出现结构趋同的现象。即同一地区的农户由于自然条件的限制以及多年种植习惯影响,在种养殖业的品种选择上往往相同,这必然导致同种产品的市场供给大于需求,致使价格下跌,出现“谷贱伤农”的情形,农户收入也因此降低。然而,由于种养殖业的生产周期较长,即使农户认识到了过量供给导致的价格下跌风险,也不能马上改变现有的种养殖业状况,只能继续维持经营,承受价格损失。
(2)市场信息不充分,风险规避有困难
由于农村基础设施落后,信息网络不健全,导致农户很难及时获取市场信息。此外,农户的文化水平普遍较低,难以较为准确地预测农产品市场规模与价格,更无法利用期货、期权等金融工具来降低风险。因此,为了规避风险,在“跟风”心理的影响下,农户更倾向于选择社会需求稳定的农产品,其收益也随之降低。
3.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农村信用社小额贷款的最大风险。因为借款人的道德品质受种种因素影响,在短期内出现变化的可能性较大,由此引发偿贷能力的下降,很容易造成农村信用社小额贷款的风险。此外,部分农户的逃债行为在农村产生恶劣影响,导致赖账思想蔓延,农户信用意识淡薄,贷款到期不还的现象时有发生。
四、农村信用社小额贷款风险管理建议
1.提高贷款管理能力,完善信用评定制度
农村信用社要加强对小额贷款的贷中、贷后管理,信贷员切实了解农户的贷款用途,并主动为其生产经营提出建议,帮助农户提高收入。在贷款发放后,信贷员要经常关注农户的生产经营状况,并及时将信息反馈至信用社,以保证农户按规定的用途和要求使用贷款,以更好的预防贷款风险。
完善征信体系建设,加大对农户信用信息的收集力度,同时,鼓励更多的农村金融机构加入征信体系,加强信息安全管理,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从而提高农户申请小额贷款的便利度。在评级过程中,尽量使用量化指标,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定性打分的时候,应严格遵循规章制度,恪守职业道德,保证数据真实可靠,以降低风险发生的可能性。
2.加强信贷队伍建设,健全工作激励机制
农村信用社要加大员工培训投入,积极培养高素质人才,鼓励员工不断学习,勇于创新,全面提高个人素质。尤其是信贷员,不仅要掌握工作知识,还要对种养殖业的市场供需状况、农业政策有所了解。
农村信用社要健全对工作人员的激励机制,进一步完善权、责、利相结合的考核制度。管理人员要相信员工的工作能力,在一定限度内给予其自主决定的权利,同时,也要让员工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对农信社带来的影响,明确责任意识,在其违规操作时严厉惩处。在员工业绩突出的时候,农村信用社要及时奖励,以此来调动员工积极性,努力为农信社的发展做出贡献。
3.优化电子办公环境,降低经营操作成本
农村信用社要充分利用当代科技成果,优化小额贷款监测系统,实现对内部账目、贷款流程以及客户信息的及时更新和有效跟踪,保证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以便更好的做出放贷决策,减少小额贷款的风险。
此外,农村信用社还要在各营业点之间建立起信息共享网络,信贷人员可以通过网络直接向管理层传递农户信用信息,此举提高了农户信用审核速度,加快了业务办理流程,降低了操作成本,加强了工作效率。
4.落实农业保险制度,加大农贷风险补偿
我省提出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时间较早,但由于各个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农业生产状况的差异,该政策的落实情况不尽人意。因此,各地方相关部门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因地制宜,建立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政策性农业保险机构,为农户提供互助性的保险业务,增强农户的风险承受能力。
此外,财政部、银监会、保监会等相关政府机构,应积极探索建立农户小额贷款风险补偿制度,在其因自然灾害或市场行情突变等不可抗因素影响下出现还款困难时,启用风险补偿基金,以弥补农村信用社小额贷款的损失。
5.及时提供市场信息,指导农户科学种植
农户生产经营项目的成功率是决定其收入增长的关键因素,进而也影响着农村信用社小额贷款的安全程度。但是,由于农户的消息渠道闭塞,很难掌握最新的市场信息和先进的生产技术,因此,项目失败的概率较高。然而,农村信用社作为大型社会机构,信息网络广泛通畅,可以及时掌握市场动态,因此,农信社可以充分利用自身的信息优势,为农户无偿提供产品市场信息或农业技术交流信息,这样,不仅可以帮助农户提高项目的成功率,降低小额贷款风险,同时也在农户心中树立起良好的社会形象,提高了声誉。
6.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农户信用意识
农村信用社要大力推动农村地区的小额贷款宣传工作,使得农户对小额贷款有一个全面、深入的认识,并引导农户在资金短缺时,通过向农信社申请贷款的方式来缓解融资困难。
此外,农村信用社要加强对农户的诚信教育,使农户真正认识到保持良好信用记录,维护自身信用档案的重要性,让共同保护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观念深入人心。同时,也要加强对农户的激励制度,农村信用社可以根据农户的信用状况和还贷能力,以及对揽储、催贷、宣传等工作的支持力度,对各方面评级较高的农户在申请贷款时给予一定的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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