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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呼”司长的敛财经国家住建部原副司长刘宇昕受贿案解析

2013-07-04荆剑王丽平

检察风云·预防职务犯罪 2013年3期
关键词:建部资质企业

荆剑 王丽平

直接给相关人员打招呼,进而收取房子、股份、名车、美元、名表……

在刘宇昕的仕途中,有11年都在受贿,至少牵扯10起受贿事实。违法犯罪时间跨度长,收受财物次数多,涉及企业和人员广,违纪违法行为隐蔽。这起案件在北京乃至全国住房建设领域产生了相当严重的影响,成为住建部的切肤之痛。

“招呼”买卖:关照企业获名车名表

任原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副司长时,刘宇昕已年过50岁。

2006年12月30日,建设部通过《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自2007年9月1日起施行。这意味着,所有建筑业企业都须取得资质证书,方可在资质许可范围内从事建筑施工。

这个本为建筑企业设立的资质审查制度,却成了刘宇昕的寻租利器。

河北一家建筑公司办理特级资质,公司老总李某自己也知道条件欠缺。刘宇昕受托后亲自打电话到河北建设厅,“如果公司不错的话,应该关心一下,如果厅里同意,就赶紧将申报材料报到部里”。

随后,材料果真被送到部里,却因一级建造师的证书与人员不符、工程业绩不对等问题,在审查过程中“卡壳”。但最终在刘宇昕的关照下,这家公司还是拿到了资质。

这一次,刘宇昕收获了一张价值15万余元的高尔夫俱乐部会员卡。

2008年,刘宇昕又用类似的方法帮助北京一家公司,获得注册监理工程师网络继续教育的项目,他也因此收到一辆20多万的丰田轿车。刘宇昕搬新家时,对方又送来一套价值2万多元的音响。

2011年,刘宇昕帮助一家公司获得总承包特级资质。证据显示,当时刘宇昕不只提醒评选人员“可以考虑让该公司参加初评”,还在该公司通过初评后本应要入实地核实的阶段,单方面宣布通过初评后就不需要再实地核实了。刘宇昕因出手帮忙,收到一块30多万的百达翡丽牌手表。

2011年下半年,中纪委驻住建部纪检组找到刘宇昕谈话。

刘宇昕主动交代了罪行,“招呼”司长的敛财经浮出水面。

手法隐蔽:房产隐姓埋名

2000年底,原建设部开始提出对建筑行业建立资质审查制度,欲重新洗牌行业格局完成结构升级。

据住建部网站消息,当年11月,全国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座谈会提出,对全国建筑企业进行资质管理,“从明年开始,每个企业按各系列各类别和等级,衡量你的力量、你的地位,申请你放在哪个阶层”。

在这样的背景下,成千上万家建筑企业负责人开始各寻出路。时任北京场道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下简称场道公司)董事长的桂某就是其中一员。

桂某供述,当时场道公司没有一级资质,承揽工程有诸多限制。桂某通过他人牵线,结识了刘宇昕,“他很痛快地答应帮忙”。

2002年1月,场道公司经审查批准获得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主项)和机场场道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增项)。

为报答刘宇昕,桂某借刘宇昕儿子出国的名义,塞给刘宇昕1万美元。这让当时在处长职位上的刘宇昕尝到了甜头。

首次合作愉快后,桂某便与刘宇昕走得更近了。

2003年,桂某成立北京京奇信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注册资金500万元,刘宇昕拿出20万也想要入股。桂某说,一看这情况就再补给刘宇昕30万,凑足50万的股份。

因为害怕太招摇,股份登记在刘宇昕弟弟的名下。

随后,刘宇昕又看上公司的办公用房。这套总价160万的公寓,位于海淀区世纪城附近。但刘宇昕只出120万,还要分三次支付。

一家人搬进去后,刘宇昕害怕被查,就将房产挂靠在与自己有业务往来的朋友名下。

索贿有方:假借儿子出国索贿

除了桂某,证据显示还有十余名商人向刘宇昕送过好处。

其中,北京中建互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简称中建互联公司)总经理王某,是出手最大方的。

王某供述,1999年前后,他跟随原建设部领导在青岛开会,有领导提出王某公司之前为青岛设计的建设工程招投标软件不错,提出让王某负责未来建设部市场司的信息化建设。

这便有了王某与建设部信息中心共同成立的中建互联公司。

随后几年,中建互联公司为建设部做了几个门户网站和招投标系统、企业资质申报系统等。这些系统均向建筑企业、地方建委收费,利润由中建互联公司和信息中心分配。

此时,刘宇昕所在的市场司施工处也希望开展申报信息化工作,便与王某接触上了。

王某供述,为此他们开发网络申报资质系统,专门设置一个加密U盘,所有参与申报的企业必须使用加密U盘,才能够登录进行网上申报,“一个加密U盘单价900多块,单是通过卖加密U盘,公司就赚了五六百万。”

王某说,刘宇昕看到自己赚得盆满钵满,就找上门来,说儿子出国读书,想要让他帮忙办个40万元的存款证明。王某照办后,刘宇昕又说家里支付儿子留学的费用实在紧张,能不能用一下这笔钱。但拿了这笔钱后,刘宇昕就一直没再提还钱的事。

事后,根据检察官调查时刘宇昕妻子的证言,这40万压根没有用于儿子上学。

官商勾肩搭背:贪官敛财通用桥段

如今因受贿罪被判刑的刘宇昕,6年前还曾是建设部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成员。根据住建部网站消息,2006年1月,建设部为响应中央领导关于治理商业贿赂的重要批示,专门成立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准备在当年2月20日前制订出治理建设行业商业贿赂自查自纠、查处案件、建立长效机制的具体工作计划。刘宇昕作为该领导小组成员,排在了第三位。

事实上,刘宇昕敛财的手段是不少贪官通用的。

一边当着国家公职人员,一边用亲属的名号在外持股牟利,这在近年来的职务犯罪案件中并不罕见。比如国家开发银行原副行长王益受贿案中,他为一家公司提供帮助,对方无偿给王益弟弟30%的股份,然后在年底时分红给王益弟弟643万元。用这种方式进行交易更为隐蔽,在检察官口中也被称为“期权化”受贿、“余权型”受贿。

通过一个行业垄断的科技产品变相创收方式,也见诸一些职务犯罪案件中。比如,北京市地税局原局长王纪平被认定单独或伙同其亲属受贿贪污1000余万元,而他所用的手段就是在全市推广税控密码器,然后在工程承揽、产品采购等过程中收取代理商、销售商的钱。他的情妇赵某单是通过倒手税控器就涉贪千余万元。

高危行业:职务犯罪隐患重重

最近住建部及下级单位实为热闹万分。先是广西柳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领导办公楼层,8个房间牌子上一律只标“办公室”,摆个“迷魂阵”弄得前来办事的群众迷迷糊糊,现在上级住建部又出了一个原副司长受贿获刑,打个招呼就值辆车。这似乎给群众造成了一个印象,不管是住建局还是住建部,只要涉及建筑的,那油水可大了。

现在摆在中国的新三座大山,其中就有一个“住房”,可以说是老百姓心中的痛。房价高,老百姓住不起、养不起。作为负责住房建设的住建局及上面的住建部,理应为百姓住房难而解忧。可我们看到,有的把前来办事的老百姓当皮球踢,有的吸老百姓身上的血,更有甚者吸完血并不满足还咬上一口肉。

这些还是次要的,最重要的还在于,一些官员如果有利用手中权力来发“横财”的想法,那么受伤的不但是老百姓,更是整个社会,这种想法是会传染,甚至变异的!否则,中央也不会提出“八项规定,六条禁令”;否则,党和政府也不会坚决抵制各种变异的吃喝风、慵懒风、腐败风。只有从根上治理这些歪风邪气,才能树直我们的工作作风,长此以往的坚持下去,我们坚信社会一定会焕然一新,那时候人们会感到舒心。

一个部门的腐化,也许不算什么,但是一个系统的腐化,却太恐怖,值得警惕。权力不仅是代表一种身份,更是为民服务的工具,这是对官员起码的要求。住建部官员及下属单位没有做到这些,反而成了“毒瘤”、“顽疾”,必须早日清除,方能兴邦!

此案再次敲响警钟

关于本案特点,记者采访了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反贪局的办案检察官。

一是具有很强的职务性。刘宇昕1991年到部工作以来,一直从事建筑市场监管工作,1996年以后在六个处担任副处长、处长,2005年担任副司长,2009年开始分管资质评审工作。但他无论在哪个岗位工作,都会针对岗位的职务便利,或是利用行使职务中的自由裁量权,或是利用职务影响斡旋、打招呼,或是利用熟知内部情况告知注意事项,给企业出主意指路子,为其管辖范围或职务影响范围内的系统、企业人员谋取利益,并在事前事后收受请托人好处。

二是违法违纪时间跨度长。据刘宇昕交代,他第一次收钱大约在1995年。从调查情况看,刘宇昕收受礼金财物等违纪行为主要发生在2000年其担任施工处处长之后,至2011年6月案发。在长达16年时间里,刘宇昕工作岗位调整、职务升迁,但违纪行为始终没有停止过,而且越收越多,从几千元到几万元,甚至发展到一次收受数十万元现金。

三是收受财物次数多、涉及企业和人员广。据刘宇昕交代,2000年以来,其利用逢年过节、考察调研、参加宴请等时机,在其办公室、接受宴请的饭店、高尔夫球场等场合大肆收受礼金财物。据刘宇昕交代,给他送礼金财物的,有相关部委的人员、部管社团人员、地方建设主管部门人员、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等。刘宇昕能回忆起来的有47家建筑企业及人员和25个建设系统有关部门及人员给他送过礼金和礼物。由于收受的对象过多,有的财物已经回忆不起来是谁送的了。

四是违法犯罪行为隐蔽。为了不引起注意和逃避组织的监督,刘宇昕想方设法掩盖自己的违纪违法行为。刘宇昕用收受的礼金120万元在世纪城购买的一套建筑面积206平方米的房产,从2005年起就开始居住,却没有过户在家庭成员名下,而是过户在一个软件开发公司法定代表的名下,企图掩盖事实真相。刘宇昕用收受的礼金182万元购买的别墅,以其岳母的名义购置,而实际上从选房、签定合同、交款到交房拿钥匙,均是刘宇昕及其爱人操办的。刘宇昕长期借用企业小汽车使用,不敢办理单位大楼前停车证,而是办理单位后院的地下停车证,登记时写的却是其亲戚车辆的号牌。

预防析案:刘宇昕贪腐缘何而生?

刘宇昕案所呈现的带有规律性特点,再次为干部任用、监管和培养敲响了警钟。

刘宇昕走上犯罪道路,主观原因很关键。

放松改造,私欲膨胀失控。追溯刘宇昕走上犯罪道路,是从放松世界观的改造、个人私欲膨胀,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严重蜕变开始的。刘宇昕是1991年调至建设部的,当时的风气比较清廉。他回忆第一次收物、收钱的心情,说道:“第一次收东西,是收了一个监理公司老总给的两条烟,生怕别人知道,心中忐忑不安。”担任处长后,送礼的多了,久而久之,拒腐防线就崩溃了。刘宇昕在分析自己的犯罪原因时还说到,最根本的就是一个“贪”字,从小到大一直清贫,对钱的感觉更加强烈,有人送财物,就心生贪念。

心理失衡,追求拜金主义。刘宇昕承认他追求享乐主义的生活。改革开放后,社会上出现了一些有钱人,其中有个体老板,也有一部分国有大企业的负责人,当这两类人送钱送物时,他认为个体老板是靠党的政策富裕起来的,拿他们点,对于这些人是九牛一毛。而同国有企业负责人相比较,觉得大家都在为党工作,只不过位置不同,凭什么他们每年年薪几十万,而自己只有这么少的死工资,因此发生心理失衡。正是思想上出了问题,不能正确对待收入差距,他才在金钱的诱惑下,一步步走上犯罪的道路。

角色错位,轻视党纪国法。办案中,刘宇昕交代,之所以收礼收得心安理得,是觉得他有本事帮人办事,收人钱物是理所应当。他认为收受红包是社会上的普遍现象,逢年过节,大家总要聚一下的,除了请客吃饭,还要有一些礼金和礼物。身在其中,习以为常,平时收个一万、两万已不当回事了。在这种心态的驱使下,他一步步坠入犯罪的深渊。

刘宇昕之所以能实施受贿行为,客观原因更是不可缺少的。

一是外部的诱惑是腐化堕落的催化剂。刘宇昕长期处在高风险岗位,来自外部的诱惑催化其蜕化变质。刘宇昕从1991年进入建设部,就一直从事建筑市场监管工作,经常与各地主管部门的官员、各类企业人员打交道,期间辗转多个处室任副处长、处长,特别是其任副司长后,一方面与过去的老朋友、老相识关系更加密切了,另一方面想和他结识交往、请托办事的人越来越多,在他的周围形成了一个以关照资质为目的的“包围圈”。据刘宇昕交代,他平时一周七天都有饭局,每年逢年过节,有20多个省厅来人宴请他,大部分约在部周围比较高档的饭店,通常一桌上万元,基本上都是企业出钱;平时常有省厅的人员带着申报资质的企业来请吃饭,宴请时或饭后只给红包或者在装有土特产的袋子里面夹有现金或商业预付卡。由于长期身处“包围圈”,长期与企业老板们混在一起,刘宇昕不仅成了享乐主义、拜金主义的俘虏,更是成为损害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的“蛀虫”。

二是市场监管缺失是滋生腐败的温床。通过办理案件,检察官们发现,建筑市场准入制度建立以来,对调控行业规模、提高工程质量、加强安全生产、提高从业人员素质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促进了建筑业的发展。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资质资格管理制度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正如被调查的企业老板所说,“建设资质是企业的命根子,没有资质就干不了工程,资质越高揽到的工程越大。”因此取得资质、资质升级就成了建筑企业的首要目标。也就使得企业不得不把大量的精力放在获取和保住资质上,一些企业甚至不择手段也要拿下资质。从本案看,刘宇昕就是通过给部机关、省厅、协会等各方面打招呼、写条子、直至暗箱操作,为请托人谋取利益,继而从中收受好处的。他甚至还利用自身影响,企图按照某些关联企业的意见制定行业制度和标准,从而为这些企业谋取更大、更长远的利益。由此可见,市场监管缺失导致市场的不法竞争、无序竞争和恶意竞争,是滋生腐败的客观原因。

三是干部监管不力,难以及时制止犯罪的发生。从1995年起,刘宇昕开始接受财物,至今长达16年。经常在办公室接待请托人、企业人员;在办公室收受、存放大量财物;下班后社会交往多应酬多,频繁参加宴请、打高尔夫球等高消费活动;出差期间离队外出打球不请假,随意不上班不报告等等。这些非正常情况,并没有引起所在单位的重视,更没有人及时提醒。作为领导干部,应当自觉接受组织和同志们的监督。当纪检监察部门收到群众举报,反映刘宇昕与个别企业关系密切,找其谈话时,他信誓旦旦地予以否认,无视组织提醒,继续我行我素。

亡羊补牢:防范下一个刘宇昕

结合刘宇昕案和住建部系统监管体制,要防范下一个刘宇昕案再度发生,建议采取以下对策:

一、加强法制和思想道德教育,提高干部的法律意识。根据工作中暴露出的问题,结合具体案例,深入进行反腐败和预防职务犯罪的法制宣传,增强党员领导干部遵纪守法的意识,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廉洁意识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二、应加强对关键岗位和重点部门的监督管理。住建部对干部的监督管理规定并不缺乏,如果各个层级、环节切实履行相应职责,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就可以解决监督不到位、监督不及时、监督不配套等问题。

三、对相关企业要加大监管力度。办案检察官发现,目前对已获得相应资质的企业的动态执法监督检查较少、对为谋取企业利益而采取违规违法手段的企业处理较少。应依法进一步加强对企业的监督检查,维护合法有序的市场秩序,减少工作人员因难以抵制大量来自企业提供各种利益的诱惑而发生违纪违法问题的现象。

四、建立健全文件的归档、保管制度。在行政审批过程中形成的文件,尤其是领导干部审批材料、会议记录等要妥善保管,延长保存年限。避免在产生问题时,造成相互推诿,难以追究责任的情况。

五、构建预防网

编辑:刘雁君 nina_lyj@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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