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血调经止痛汤治疗痛经的临床疗效
2013-07-02徐英
徐 英
(辽宁省朝阳市第二医院中医科,辽宁 朝阳 122000)
活血调经止痛汤治疗痛经的临床疗效
徐 英
(辽宁省朝阳市第二医院中医科,辽宁 朝阳 122000)
目的观察探讨活血调经止痛汤治疗痛经的临床疗效,总结其临床治疗经验和临床应用价值。方法选取我院2010年2月至2012年2月痛经的患者84例,按照数字表随机抽取法,分为2组,观察组42例,使用活血调经止痛汤治疗,对照组42例,使用常规田七痛经胶囊治疗,观察对比两组疗效。结果观察组总有效率为95.2%(40/42);对照组总有效率为76.2%(32/42),两组疗效对比有明显差异(P<0.05),具有统计学意义;两组患者皆无出现明显的不良反应。结论活血调经止痛汤治疗痛经的临床疗效显著,可以迅速缓解患者的临床症状,安全可靠,明显优于常规使用田七痛经胶囊治疗的效果,值得临床合理推广并且使用。
活血调经止痛汤;痛经;田七痛经胶囊;不良反应
痛经属于一种最为常见的妇科疾病,分为继发性与原发性两种类型,据统计,在我国痛经的发病率高达33.19%。本研究通过观察探讨活血调经止痛汤治疗痛经的临床疗效,总结其临床治疗经验和临床应用价值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取我院2010年2月至2012年2月痛经的患者84例,皆符合《妇产科学》第六版中关于痛经的诊疗标准[1],年龄在21~40岁,中位年龄为(32.1±1.9)岁,病程在3个月~12年,平均病程为(4.5±0.6)年。疼痛持续数小时的有26例,疼痛持续1~2d的有41例,疼痛持续3~4d的有17例。按照数字表随机抽取法,分为2组,观察组42例,使用活血调经止痛汤治疗,对照组42例,使用常规田七痛经胶囊治疗,观察对比两组疗效。两组患者从年龄、病程、疼痛时间等各方面进行对比无统计学意义(P>0.05),有可比性。
1.2 方法
1.2.1 观察组
使用活血调经止痛汤治疗,给予所有患者使用自拟活血调经止痛汤,芍药20g,川楝子12g,红花8g,柴胡10g,薏苡仁20g,香附10g,延胡索15g,白术10g,熟地10g,元胡10g,丹参20g,莪术10g,川穹10g,田七10g,广木香8g,桃仁12g,甘草10g,益母草12g,在月经前2周开始服药至月经来前1d停止服药,按每天1剂,使用文武火煎服,每剂分早晚服用,每3个月为一个疗程,在连续服用1个疗程后。
1.2.2 对照组
使用常规田七痛经胶囊治疗,给予所有患者在月经前1星期开始服用田七痛经胶囊至到月经来前1d停止,按每天3次,每次5粒服用,每3个月为一个疗程,连续服用1个疗程观察所有患者的疗效。
1.3 疗效评价标准
根据《妇产科学》第六版中关于痛经的诊疗标准,对疗效进行评价如下,显效:治疗后患者的疼痛症状消失,连续3个月的月经周期无复发;有效:治疗后患者的疼痛症状减轻,但无法维持超过3个月;无效:治疗后患者的疼痛症状无改善。总有效率=(显效+有效)/总例数×100%。
1.4 统计学方法
本组临床疗效的数据皆使用卡方软件V1.61版本进行统计,期间数据的比较使用χ2检验,%为计量单位,P<0.05认为有统计学意义。
2 结 果
观察组总有效率为95.2%(40/42);对照组总有效率为76.2%(32/42),两组疗效对比有明显差异(P<0.05),具有统计学意义;两组患者皆无出现明显的不良反应。见表1。
表1 观察组和对照组疗效比较[n(%)]
3 讨 论
本研究中通过采取自拟的活血调经止痛汤治疗痛经的总有效率达95.2%,无明显不良反应出现,而常规使用田七痛经胶囊治疗的总有效率仅有76.2%,可见前者疗效明显。祖国医学认为[2],痛经的发病机制是因为在这个期间受到各种致病因的影响,引起寒湿凝滞经脉、气滞血瘀、冲任瘀阻,导致胞宫的经血流通受到阻碍,气血的运行不畅,进而发展为“不通则痛”;本研究中使用了自拟的活血调经止痛汤可在基础方上随证加减,起到理想的活血、化瘀、调经、止痛的功效;如:针对滞而兼热的患者,可将白术、熟地减去,添加生地、黄连、丹皮,以清热、解滞;体质偏气虚的患者,添加黄芪、党参,以养血调经;体质偏寒的患者,添加干姜、肉桂,以散寒祛湿、温经活血;针对合并腰脊痛的患者可给予添加桑寄生、杜仲,以通经活络;针对严重气滞的患者,给予添加乌药、枳壳,以调经止痛、行气化瘀;针对疼痛剧烈的患者,给予添加五灵脂,以迅速调经止痛。
综上所述,活血调经止痛汤治疗痛经的临床疗效显著,可以迅速缓解患者的临床症状,安全可靠,明显优于常规使用田七痛经胶囊治疗的效果,值得临床合理推广并且使用。
[1] 乐杰.妇产科学[M].6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3:347.
[2] 谭迎春.调经汤治疗原发性痛经42例临床观察[J].中医药导报, 2008,14(5):55-56.
R271.1
B
1671-8194(2013)12-027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