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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阳区农村耕地质量现状与调查

2013-06-30曾凡君

四川农业科技 2013年7期
关键词:全区耕地污染

□张 俊 曾凡君

耕地质量是耕地土壤质量、耕地环境质量、耕地管理质量和耕地经济质量的总和。2007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要加快农业基层建设,切实提高耕地质量,表明在重视耕地数量的同时,要更加关注耕地质量,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此,笔者最近对泸州市江阳区耕地质量现状和保护工作进行了调查。

一、江阳区耕地质量现状及存在问题

1.耕地区域分布及特点 江阳区耕地土壤类型主要包括水稻土、紫色土和黄壤,中偏酸性土壤居多,深度在40~60cm之间,壤砂适宜,肥力较高,宜种性强。

(1)水稻土 水稻土类面积占全区土壤面积的56.6%,分潴育型、淹育型、渗育型、潜育型和漂洗型水稻土5个亚类。该土类除了长江、沱江沿岸无分布外,全区都有分布,且一般都分布于坡度10°以下的区域。

(2)紫色土 紫色土类占全区面积的31.2%,多分布在海拔200m以上的坡度5°以上的区域,集中分布于泰安镇和方山镇的远离河岸区。紫色土的特点是深受母岩影响,成土年龄较短,自然肥力高,富含各种盐类及多种微量元素。土壤剖面发育常不完善,表土层以下常为半风化母岩。

(3)黄壤 黄壤在全区分布较少且不均匀。

2.耕地地力现状及主要问题 全区现有耕地中,中低产田土比重仍较大,占64.41%。根据土地利用类型,全区耕地主要分为3个区域:

(1)河流冲积土—菜、粮、经土区该区域位于区内的长江、沱江两岸的冲积坝上,土壤肥沃。主要问题是耕地利用率高,用养矛盾突出。其次,该区地处城区、厂矿周围,土地资源急剧减少,后备资源缺乏。

(2)浅丘水稻土—粮、经、果土区该区域是除冲积坝外的所有浅丘地区,涉及面积大,地形起伏小,地势开阔向阳,多数为浅丘宽谷,切割不深,灌溉比较方便,是全区水稻生产的主产地,也是高粱、柑橘、荔枝的主产地。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冲沟内区域排水不畅,滞水内涝严重,加之土壤偏酸,易使土壤潜育化和次生潜育化;森林覆盖率低,坡地资源利用不充分;冬水田面积大,关冬水的时间近5个月,未能充分利用光、热、水资源。

(3)中丘水稻土—粮、果、桑、林土区 该区域主要分布在分水岭乡、泰安镇、弥陀镇和黄舣镇的部分村,属中丘宽谷,土壤母质以遂宁组和蓬莱镇组为主,少量沙溪庙组。土壤肥力和生产力低于浅丘区,稻田利用方式多为一熟。主要生产问题是旱地水土冲刷流失严重,水田潴育和潜育明显,易造成农耕地生产力不高,宜种性窄,生态环境恶化。

3.耕地污染现状 耕地污染主要包括工业和城市排污造成的污染,及农业生产中农药和农膜等农用化学品的不合理使用造成的面源污染等。虽然近年来通过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进村社”等项目的持续实施,农民环保意识普遍增强,耕地污染状况也得到了明显改善,但受污水灌溉和长期施用化肥、农药的影响,部分地区耕地土壤容纳、吸收和降解各种环境污染物的能力趋于降低已成为不争的事实。

二、原因分析

1.城市化进程对耕地整体质量的影响 随着泸州城市发展战略不断实施和深入推进,江阳区作为泸州市的中心城区,周边城市化进程进一步提速。据唐大珍等对2002~2008年泸州市土地利用动态变化的研究,泸州市耕地呈缓慢减少趋势,其原因之一便是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在江阳区,继黄舣酒业园区后,蓝田轻工业园区、泰安机械工业园区也已初具规模。与此同时,区委区政府也在切实加大基本农田保护力度,通过实施国家优粮工程、现代农业发展、农业综合开发、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土地整理、高标准农田建设、退耕还林基本口粮田建设和测土配方施肥等项目,加快中低产田土改造。

2.工矿企业、工业品对农业耕地的干预和破坏 由于工矿企业的废水、废气、废渣中的重金属等都会对周围土壤——作物系统产生明显影响,破坏耕地质量,随着城市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农业耕地的工业污染越来越受到关注。江阳区农村环境污染治理就是以治理工业企业、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超标排污为重点,每年限期治理3~5家。

耕作过程中使用的化肥、农药等工业品造成的土壤面源污染也不容忽视。部分农户施肥随意性大,存在过量施用现象。一方面造成了资源浪费,降低了耕作效益;另一方面也造成了化肥的挥发和淋失,致使土壤板结、酸化,从而影响耕地质量。

3.水系和垃圾污染对耕地的伤害

(1)水系污染 由于农村没有完整的排污管网规划,加上地形复杂,污水收集较为困难,因此农村水系污染的主要问题是农村集镇及广大农民生活污水难以治理;农村规模化以下大量畜禽养殖污染难以治理。水系的污染进而影响着周边农田,影响全区农村耕地质量。

(2)垃圾污染 一方面,部分农村地区生活垃圾露天堆放,没有经过无害化处理;另一方面,仍有部分农户把未经高温堆沤发酵的畜禽粪便及人粪尿等作为肥料施用。

4.管理粗放造成耕地自我保护和修复能力下降 一是由于农业生产的效益较低,多数从事粮食生产的农民仅停留于维持简单再生产过程,满足自身需求,没有承担起对耕地进行培肥的责任义务;二是部分土地经营者为追求短期效益而不合理利用耕地,重用轻养,导致土壤承载压力过重,耕性变差,从而造成耕地自我保护与修复能力下降。

三、对策建议

1.加大宣传力度 一是要加强舆论宣传的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大众宣传媒体,大力开展有关耕地质量保护的正、反面典型报导活动,提高群众依法保护耕地的自觉性;二是要抓好耕地保护的意识教育,把耕地危机与人口猛增、粮食不足和经济发展结合起来讲,让群众意识到耕地问题的危机感、紧迫感;三是开展对比宣传,用土地整理、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建设前后的状况作对比,调动广大农民保护耕地质量的积极性;四是广泛听取农民对涉及耕地质量的项目规划意见,尊重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

2.加大工作力度

(1)明确职责分工 保护耕地质量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需要各有关部门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既要明确分工,又要积极配合。区级行政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农业生产者都应履行各自的权利义务,各司其职,建立起耕地质量管理的长效机制。

(2)大力实施耕地质量建设项目 应将耕地质量保护和建设纳入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加大对耕地质量建设的投入。农业部门应根据实际,在现有基础上,积极组织实施测土配方施肥、有机质提升、中低产田土改造、新技术研发等技术推广活动,为耕地使用者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

(3)建立健全耕地质量监测机制和措施 可探索建立适合本区域的耕地质量监测体系和预警预报系统,建立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网点,定期开展耕地地力、施肥效益、土壤墒情的监测与评价。充分利用信息网络技术,建立耕地质量档案,对耕地环境质量变化情况以及发展趋势做出评价。

(4)完善耕地分等定级 2010年江阳区耕地地力评价结果显示,全区耕地被划分为4个等级。以后可以以此为基础,深入研究,进一步完善耕地分级,为农业生产和耕地质量保护提供科学依据。

3.加大执法力度

(1)明确执法主体和责任 耕地质量管理工作涉及面广,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因此必须理顺耕地质量管理体制,明确耕地质量执法主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耕地质量管理工作的部门,应具有对影响耕地质量的行为进行调查和对占补平衡补充耕地的质量进行评定验收的权利和义务。

(2)强化执法监督 设立一系列监管制度,包括耕地质量等级认定制度、例行监测制度、耕地质量建设项目验收制度等。还可探索建立农业产业结构调整项目审核制度。

(3)确保耕地量和质上均达到占补平衡 耕地质量管理应当科学规划,合理利用,用养结合,严格保护。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的,按照占补平衡的原则,占用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补充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占用时要避免损坏周边耕地耕作层及田间基础设施;无法避免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及时进行修复并承担所需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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