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弱视综合治疗效果的分析
2013-06-28孙爱峰
张 欣 柳 翠 孙爱峰
(1 辽宁省宽甸满族自治县中心医院五官科 眼科,辽宁 宽甸 118200;2 吉林省白城卫生职工中等专业学校,吉林 白城 137000)
儿童弱视综合治疗效果的分析
张 欣1柳 翠1孙爱峰2
(1 辽宁省宽甸满族自治县中心医院五官科 眼科,辽宁 宽甸 118200;2 吉林省白城卫生职工中等专业学校,吉林 白城 137000)
儿童;弱视;综合治疗;疗效
弱视是严重危害儿童视功能的一种常见病和多发病,我国弱视发病率约为2%~4%,若没有得到早期发现、早期诊断和早期治疗,则有发展成为低视力或盲症的可能。同时,若不对儿童时期近视进行有效控制,发展成为高度近视后产生的病理性改变,有成为中老年时期不可治盲的重要原因。为此,笔者对65例儿童弱视患者(117眼)采用综合疗法进行治疗的临床资料,按照不同年龄段、弱视类型和弱视程度分组,分别比较其治疗效果的优劣,以便使患者在最佳时间及时治疗,避免由此造成的视力低下伴随终身的不良后果。现将结果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资料来源
对文献[1,2]中所述的65例儿童弱视患者(117眼),区分年龄段、弱视类型和程度,采用扩瞳检查、验光配镜,遮盖治疗,SZS增视仪系列治疗,精细作业训练相结合的综合治疗方法,观察治疗效果。将疗效分为痊愈、基本痊愈、进步和无效4个等级,所得各等级的眼数及其构成比见表1、表2和表3,以此资料进行不同组别的效果评价。数据来自文献,真实可靠。
表1 不同年龄组弱视儿童的治疗效果
表2 不同类型弱视儿童的治疗效果
表3 不同程度弱视儿童的治疗效果
1.2 统计方法[3]
按照集对分析的基本原理,将不同年龄段、弱视类型和程度分组所得痊愈、基本痊愈、进步和无效4个疗效等级之构成比分别对应联系数的同部(a)、偏同部(b)、稍同部(c)和反部(d),建立四元联系数u=a+bi+cj+dk,式中i、j、k分别对应偏同部、稍同部和反部的系数,i、j的取值范围分别为[0.5,1]、[0,0.5],k =-1。按照“最不理想-理想”和中间取值法计算联系数的有效值,分别对疗效排序,并予以综合分析,确定最终排序结论。
2 结 果
2.1 不同年龄段疗效的集对分析
见表4。按照1.2项下的基本步骤,写出联系数,计算联系数在最不理想(i=0.5,j=0)、理想(i=1,j=0.5)和中间取值(i=0.75,j=0.25)情形下之有效值,按大小顺序确定不同年龄组弱视儿童治疗效果的排序。
表4 不同年龄组(岁)弱视儿童治疗效果的集对分析
2.2 不同类型弱视儿童疗效的集对分析
按照1.2项下的基本步骤和2.1项下的不同部系数的取值方法计算联系数的有效值,之后得到排序结论(表5)。
表5 不同类型弱视儿童治疗效果的集对分析
2.3 不同弱视程度儿童疗效的集对分析
按照2.2项下的步骤所得排序分析结论见表6。
表6 不同程度弱视儿童治疗效果的集对分析
3 讨 论
3.1 基于联系数有效值应用于弱视疗效排序的可行性分析
联系数是集对分析理论中的一个具有层次性的结构函数,由于在评价弱视疗效时分为4个等级,所以采用四元联系数来表示弱视的治疗效果。对于四元联系数u=a+bi+cj+dk来说,通常b、c称为偏同部和偏反部,其系数i在[0,1]取值,j在[-1,0]取值[4]。考虑到基本痊愈和进步对于弱视的治疗是有益的,因此将b、c分别定义为偏同部和稍同部,且i在[0.5,1]取值,j在[0,0.5]取值,从而为客观合理地评价治疗效果奠定了基础[3]。这样,在合理确定i、j取值情形下,可以对不同年龄段、不同弱视类型和不同弱视程度之疗效进行客观而合理评价,以指导临床实践。对同一比较组的排序不一致时,按照文献[3]介绍的方法进行处理。
但是本文所用统计方法的缺陷在于不能比较两两比较组之间的疗效是否具有统计学意义,是与文献[2]的主要区别。
3.2 弱视的治疗效果与年龄、弱视类型和弱视程度的分析
由表4和表6看出,随着年龄的增长和弱势程度的加重,弱视儿童的治疗效果越差;由表5看出,屈光参差型弱视的疗效优于屈光不正型弱视,后者优于斜视性弱视,所得排序结论与文献[1,2]完全相同。所以,对于弱视儿童,应查找产生原因,及早在低年龄段(6岁前)、弱势程度较低、区分不同的弱视类型时给予个体化综合治疗方案。对于易感儿应开展眼科筛检,以早期发现、早期诊断、早期治疗弱视患者。要教育父母定期对幼儿做眼科检查(视力检查、眼位检查、验光检查)的习惯,一旦发现孩子眼睛呈凝视状态、眼睛不能追随目标、有眼球震颤等情况,就要立即去医院找眼科医师检查,争取在最佳时间得到治疗,预防复发。
3.3 应用综合疗法治疗弱视应注意的问题
①合理治疗儿童弱视的关键在于准确进行检影验光,配戴一副合适的眼镜;②考虑遮盖健眼或视力较好眼(主眼)后其自制力较差,加之家长没有认识到遮盖疗法的重要性,患儿会从镜框与皮肤的间隙偷看或在无人看管时用主眼,所以,应提高患儿及其家长对医嘱的遵从性,遮盖主眼必须严格而彻底[5];③在进行精细作业训练时,必须应根据患儿年龄、智力、性格、视力等情况,遵循由粗到细、由简单到复杂的原则;④初诊时,应向家长详细说明弱视的病因、类型、程度、危害、综合疗法及其注意事项和预后,讲明提高遵医率的重要性及其意义,取得患儿及其家长的理解和支持,使双方均积极配合治疗,树立战胜疾病的信心;⑤弱视治疗前6个月每2周复查1次,6个月后每月复查1次,检查视力及用同视机检查立体视觉;治疗期间每6个月散瞳验光,调整矫正镜度数。治愈后随访观察时间以3年为宜。
[1]田喜林.综合疗法治疗儿童弱视[J].中国医刊,1999,34(2):33-35.
[2]许 铁 焰.儿 童弱 视 临床治 疗 效 果的比 较[J].中国医 药 指南,2010, 8(11):90-91.
[3]张 绍林,孙爱峰.联 系数有 效值在 抗菌 药物配伍治疗 布鲁菌 病 效果排序中的应用[J].中国医药指南,2012,10(31):373-374.
[4]沈定珠.体育用联系数学[M].香港:中国教育文化出版社,2007:15-60.
[5]张合心.儿童弱视的临床治疗体会[J].中国医药指南,2012,10(32):203.
R777.4+4
:B
:1671-8194(2013)10-027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