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货的会计处理中应注意的问题分析
2013-06-26张百玲
张百玲
【摘要】存货,是指在企业的日常经济业务活动中持有的库存商品(商业企业)或者产成品(工业企业),或者企业购进的原料、半成品、修理用备件等材料,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等待进入下一个生产经营环节。在会计核算中,常常会出现企业存货价值虚增或虚减的情形,本人就存货价值确认的问题,作一简要分析。
【关键词】存货;价值;原材料;非正常损失
企业取得的存货,可以有许多种方式,企业可以通过外购的方式取得存货,可以通过加工的方式取得存货,还可以通过投资者投入的方式取得存货,捐赠者捐赠的方式取得存货等等,不同的取得方式,存货的初始成本的计量的会计核算处理不同,因此,企业财务人员应该把握各种存货取得方式的会计准则和制度的规定,同时,在进行税务处理的时候,也要注意要符合相关的财税政策的规定。
外购存货的成本,包括企业从采购到入库的过程中发生的全部支出,其中有买价、如果取得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那么就是专用发票上单价与数量相乘的金额,如果是普通发票,那么买价中就包含着不能进行抵扣的增值税额,相应的就加大了企业的购买成本,因此,如果作为一般纳税人,企业在购买的时候,要尽可能的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便进行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购买过程中的相关税费,例如进口的关税,消费税等,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相关支出。在这里,企业需要注意,按照现行财税政策规定,企业负担的运输费,无论是购进还是销售,只要是企业承担的部分,取得按照规定开具的货运发票,在发票中明确了运输费和其他杂费,那么就可以进行费用7%的进项税额的抵扣,所以,企业在支付运输费时,一定要明确区分运输费和其他杂费,如果不能区分,则不能享受抵扣的政策,就会加大企业存货购进的成本,损失了一种价值。企业在销售产成品或者库存商品时,如果是代垫运费,不进行销售收入的确认,但是必须符合代垫的条件,否则税务机关进行纳税检查时,就有可能存在涉税风险,要求企业作为价外费用进行处理。
如果是投资者投入的存货,投资方如果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企业就可以进行进项税额的处理抵扣,增加实收资本的同时,增加企业的资产存货,确认增值税进项税额,留待进行抵扣。企业在进行对外投资时,按照财税的规定,即使没有货币形式的收入,也要视同销售,确认收入,同时确认增值税销项税额,结转成本。企业如果是以投资者的投入的方式取得的存货,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可以进行进项税额抵扣的处理,所以,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取得,对于企业来说,是非常关键的。企业如果进行对外捐赠存货,和对外投资一样,即使没有货币资金的形式的收入,但是税法上要求企业要确认收入,结转成本,就会涉及到增值税销项税额以及企业所得税的计算缴纳问题。这些,在税务处理上,要求财务人员要把握好国家的税收政策,避免造成税务风险。而且在进行捐赠的营业外支出的税前扣除上,税法规定,只有公益性捐赠,才可以进行在会计利润的12%的部分进行税前扣除,非公益性捐赠,是不能享受税前扣除的政策规定的。
企业在进行生产经营过程中,领用材料时,按照规定,可以采用实际成本法或者计划成本法进行发出存货成本的计量,实际成本法包括先进先出法,移动加权平均法,月末加权平均法和个别计价法。企业应当根据各类存货的实物流转方式,企业管理的要求,存货的性质等实际情况,合理地选择存货的发出的计算方法,以合理确定当期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不同的计价方法,随着市场通货膨胀的发展变化,会直接影响企业存货成本的高低,这样就会存在利用存货来操纵利润,调节生产成本以及销售成本进而来调节利润,所以会计相关法律等规定,企业一旦选择了一种存货计价方法,不得随意变更。
存货在期末进行价值计量时,要求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的原则进行计量。当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将要发生是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和存货的成本相比较,如果低于成本,说明存货已经发生了减值,就要进行计提减值准备了,在确定企业存货可变现净值的过程中,需要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存货在资产负债表日后的事项等确凿的证据的影响。计提的存货减值准备,计入利润表中的资产减值损失,但是财务人员应当注意的是,会计准则要求企业不能虚增资产的价值,夯实企业资产,但是税法上是不允许进行减值准备的税前扣除的,只有在企业真正发生了损失,按照清单申报或者专项申报的要求,才可以进行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损失。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制度的要求,企业一定期间要进行财产清查,当发现企业存货存在溢余或盘亏时,要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如果属于计量收发差错和管理不善的原因造成的存货短缺,应在扣除残料价值,保险赔款和相关责任人的赔偿后,将净损失计入管理费用,如果是由于非常原因造成的损失,管理不善造成的毁损、灭失或被盗,在进行会计处理时,已经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是需要进项税额转出的,这部分损失的存货的进项税额不能抵扣,但是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可以进行税前扣除,这样就要求企业在财产清查时注意此处的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的问题,避免产生涉税风险。
企业采购用于广告营销活动的特定商品,向客户预付货款未取得商品时,应作为预付账款进行会计处理,待取得相关商品时计入当期损益(销售费用)。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是非正常消耗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及制造费用,应当计入当期损益,不得计入存货成本。
由于存货在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要求企业要把握国家有关存货的相关法规和政策,在会计核算过程中,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账务处理,减少企业的税收风险,而且在会计核算过程中,要充分利用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以避免造成企业不必要的损失,这就要求我们财务人员要随时掌握国家的最新的政策规定,不断的更新知识结构和层次,以适应不断的变化。
参考文献
1、《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
2、2013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辅导教材-会计;
3、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