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发展调查与思考
2013-06-24谢东仲志敏王瑛
□谢东仲志敏王瑛
/1.绵阳市农业局;2.绵阳市农经站
绵阳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发展调查与思考
□谢东1仲志敏1王瑛2
/1.绵阳市农业局;2.绵阳市农经站
2007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以来,绵阳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迅速,数量增多,规模不断扩大,组织形式丰富多样,产业优势和区域特色逐步形成,对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和市场化水平,促进农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促进农业科技推广,推进现代农业,发挥了积极而又重大的作用。总体上,农民专业合作社处于发展上升阶段,已取得了很多成功经验,但仍然存在着诸多困难、问题和矛盾,需加以研究解决。
1绵阳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
发展速度迅速。2011年是绵阳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最快的一年,增加了213个,增长29.7%,超过以往任何一年。到2011年底,全市农民专合组织1 384个,其中,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929个,注册资本19亿元。农民专业合作社入社成员达到30万户,带动农户72万户,专业合作社年销售总收入达到48亿元。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数量在四川省21个市州居第八位。
带动作用巨大。农民专业合作社虽然尚处于发展初期,但它对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已显现出巨大的带动作用。2011年,绵阳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入社成员占全市农户总数的23%,带动农户占全市农户总数的55%。专业合作社年销售总收入占农村农产品销售总收入的23%。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户均纯收入3.13万元,是全市农户平均所得收入1.97万元的1.59倍。专业合作社有效地整合了资金、技术和农村人力人才资源,切实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提高了农业专业化、规模化、标准化水平,带动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延伸农业产业链,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有效地促进了农民增收
创办主体多元。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者可分为六种:龙头企业、专业大户、村社干部、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协会、农民技术能手和经纪人。创办主体多元,充分体现了社会多元参与的特点。专业合作社的经营资金主要来自龙头企业和社员股金,有的专业合作社还设立了身份股和投资股,既确保了专业社的合作组织特征,又解决了资金问题。实际上龙头企业及其单位成员的主导作用仍然明显,全市龙头企业牵头建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大约占农民专业合作社总数的60%左右,专业大户、农民技术能手和经纪人牵头建立的约占30%,其他人员牵头建立的约占10%。相应的,以“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户”的发展模式成为主要运行方式。龙头企业既是合作社成员之一,又通过合作社这个平台,与农户结成互助共赢的利益联合体。
运行模式多样。创办主体多元决定了绵阳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运行模式的多样性,大体有以下9种模式: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户;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农户;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基地+农户;专业合作社+农户;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专业合作社+直销网点+农户;联合社+分社+农户;联合社+龙头企业+专分社+农户。最主要的是前4种,其中“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的组织运行模式约占农民专合合作社的50%以上,企业法人多兼任合作社理事长。
行业类型全面。目前绵阳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已涉及和延伸到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各个领域。绵阳市929个农民专业合作社中,种植业占38.5%;养殖业占42.9%;水产占4.3%;农机占3.3%;林业占1.7%;综合类占10.5%。种植业以蔬菜、水果等经济作物为主,养殖业以生猪、家禽、肉兔为主。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的内容和形式由单一的销售服务或生产服务向产加销一体化服务发展。目前产加销一体化服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400余个,约占专业合作社总数的43%;开展各项信息服务的365个,约占36%;开展生产服务的86个,占8%。
合作领域拓宽。从事种植业、养殖业仍然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主业,但合作领域逐步向专业化服务、供销、运输、加工等方面拓展,资金投入逐渐增加,成员规模不断扩大。大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以一种农畜产品或一项专业化生产服务为核心的合作与联合,主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专业化程度较高的生产与服务为主导,从而形成各具特色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一部分合作社兴办加工企业,开办直销网点,开展产品加工、营销,延伸产业链,增加附加值;一些合作社积极开展“三品一标”基地和产品认证,提升品质,创建品牌,围绕品牌做强做大合作社。2011年底,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商标数达到170个。500余人次。市农业局还召开了农民专业合作社专题座谈会,以会代训,培训省、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理事长和各县市区农业局分管领导及合作社工作站(股长)。各县市区组织专业合作社外出参观考察,学习借鉴典型经验。市县农业局开展重点指导,深入到每一个示范社调研、分析,帮助建立各项制度。通过开展一系列培训、指导,大大提高了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水平。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化意识不断增强,规范化管理水平逐步提高。
落实扶持政策,抓好示范带动,有力地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能力。2011年以来,省市财政专项扶持绵阳市农民专业合作社14个,扶持资金850余万元;县市区安排财政专项扶持资金7 000余万元;5个县市区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免税发票;各县市区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信贷资金5 000余万元,扶持专业合作社发展。在政府扶持资金带动下,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增加上亿元资金,投入合作社产业发展。
在2009年首次开展市级示范社创建后,我们将其工作固定下来使之常规化,2011年初出台了《绵阳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市级示范社评选和管理办法》。同时,在全市开展省市县三级示范社建设行动。将业务指导、项目、资金扶持重点向示范社倾斜,用示范社典型引导、带动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目前,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全国示范社2家,省级示范社55家;市级示范社35家。一批专业合作社在全省乃至全国都小有名气。
2绵阳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的经验
政府大力引导扶持,政策宣传激励,有效地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速发展。首先必须让大家知道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干什么的,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有什么好处;其次,要让大家知道怎样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注册程序简单、费用全免,法律和政策倡导、鼓励。绵阳市委市政府制定并实施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规划》和《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意见》,坚持农民专业合作社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农业部门加强与宣传部门、新闻媒体的联系,采取开辟专栏、印发资料、张贴标语、送法下乡、理事长采访、示范社座谈等形式,广泛宣传贯彻《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四川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报道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
社会多元参与,运行模式多样,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注入无限生机与活力。发展现代农业,必须要有人才、资金、技术和信息作支撑,必须切实推进农业专业化、规模化和标准化,必须实施工业反哺农业、社会多元投入,引导各种资源要素不断流向农业。合作社创办主体的多元化决定了运行模式的多样化,多样化的运行模式,带来多样的管理经验、多样的服务、多样的信息和多样的销售渠道,从而给合作社的发展注入生机与活力。绵阳市在贯彻法律法规、制定政策、扶持指导各个环节,坚持尊重农民意愿,以农民为主体,鼓励和引导社会参与创办合作社,加快了合作社发展,增强了合作社实力。绵阳农民专业合作社中,非农主体参与投入、创办率约占70%左右。目前发展较好的,大多是有龙头企业和业主参与创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抓好培训指导,健全管理制度,切实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较多的专业合作社成立以后,没有管理经验,不知道如何才能够管理好、需要建立哪些制度,都在发展中摸索。因此,培训、指导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显得尤为重要。
2011 年绵阳市开展“阳光工程”项目专业合作社理事长、会计专项培训1
3绵阳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的主要问题
机制不够健全,管理不够规范。绵阳市的龙头企业和业主牵头建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占多数,大多数理事长是由企业老板兼任。由农民自己联合建立的专业合作社不到总数的15%。企业和业主的参与投入,对合作社创建和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在发展过程中,合作社的管理多是企业主导,企业和主要投资业主的权力和利益体现比较充分,而农民成员的民主管理权和利益分配权没有得到充分保障。一些农民专业合作社与企业产权不分,账务和财务相互交叉、不能独立运行。
目前,大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民主管理意识还不强,农民成员参与民主管理的经验不足。理事会、监事会不主动履行职责,有的不按时召开会议,有的开了会议不做记录,不形成档案,没有形成正确的议事决策机制、民主管理机制和民主监督机制。
运行资金短缺,促进发展乏力。目前,合作社资金主要靠社员入股股金以及创办牵头人投入或企业投入,而这部分资金对维持合作社正常运营都有困难,对改造生产条件、更新品种、打造品牌、市场推介、社员技术培训等就更困难了。相当一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靠统一采购生产资料返利提成和组织产品销售提取管理费有一点积累,还有相当一部分专业合作社没有收入来源,更没有积累。合作社由于没有固定资产抵押,一般很难得到银行贷款资金支持。
管理人才缺乏,社员素质不高。当前市场的竞争是人才的竞争,合作社作为一个市场主体,要在市场中参与竞争,必须要有高素质的人才进行运作和管理。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工作人员有相当一部分人是村“两委”干部兼职的,他们就如何开展合作社工作,如何去获取信息,如何有效指导社员生产经营还茫然不知。由于合作社社员文化水平普遍偏低,市场观念淡薄,市场开拓能力偏弱,缺乏长远的发展眼光,难以适应合作社进一步发展的需要。懂管理、懂经营、懂信息、有合作能力的组织者和牵头人更显奇缺,即使群众有合作愿望和需求,往往也难以从基层干部群众中选出合适的合作带头人。
因此,大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都由企业老板来兼任,直接进行经营管理,这很大程度上导致了企社不分,农民的权益得不到保障,但不这样办又没有能人来牵头管理,就会导致合作社无法正常生产和经营。
发展总量不足,且不平衡。虽然绵阳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总量在全省居中上水平,但与绵阳的社会经济地位仍不相称,发展速度落后于成都、资阳、凉山、眉山等地。按照绵阳十二五规划,到2015年底,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总量要达到2 000个,每年应增加260个以上,才能确保规划目标实现。各县(市、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也不平衡,经济条件好的地方发展就快,经济条件差的地方发展慢。有的合作社生产发展好,带动规模大,但管理不规范,有的合作社管理比较规范,但发展规模小,带动能力不强。而且,全市已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中,挂牌社、空壳社还约占10%。
4 加快绵阳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建议
4.1 坚持五项原则
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应当注意把握好五项原则:一是成员以农民为主体;二是以服务成员为宗旨,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三是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四是成员地位平等,实行民主管理;五是盈余主要按照成员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交易量(额)比例分配。
4.2 规范四项建设
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要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四川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标准化建设实施细则》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和要求,重点要抓好以下方面规范建设:
一是规范章程制度。要建立符合本社特点的、规范的章程,并经全体设立人或成员一致通过并签名或盖章。《章程》的修改必须经2/3以上出席会议的成员讨论通过。要建立成员管理、财务管理、决策议事、生产管理、产品销售、定期培训、岗位职责、目标考核、利益分配、档案管理等规章制度。合作社的章程和主要制度应公布上墙。
二是规范民主管理。要真正体现农民成员参与管理和决策的民主权力。农民专业合作社不能办成企业所有、企业法人所有的合作社,不能按股份多少来决策。合作社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成员(代表)大会并有完整的会议记录,成员(代表)大会选举和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或一人一票制加附加表决权,附加表决权总票数不超过本社成员基本表决权总票数的20%;理事会会议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监事会会议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经理与监事不得相互兼任,理事长、理事、经理不得兼任业务性质相同的其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职务。
农民专业合作社内的重大事务、主要决策、财务管理、利益分配,都应当民主决定,公开透明。
三是规范利益分配。农民专业合作社要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合作社章程规定或者成员大会决议分享盈余。合作社从当年盈余中提取公积金、公益金、风险金,可分配盈余按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总额不得低于可分配盈余的60%,剩余部分依据章程规定分配。政府扶持资金、其他组织和个人赠与的资产不得用于分配,形成的财产应平均量化到成员账户。凡成立时间满1年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必须按财务会计制度办理年终决算和盈余分配。
国家政策鼓励企业领办、创建农民专业合作社,但无论企业在专业合作社投资多少,都不能把专业合作社办成企业所有,搞成企业或少数投资人说了算。农民专业合作社必须独立账户、独立核算、独立运行。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创办企业或参股投资农业企业,创建品牌,不断发展壮大。合作社创建的企业,就应当归合作社所有。
四是规范财务管理。合作社要严格执行《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配备必要的财会人员,独立建账,独立核算,定期公布财务;设立成员账户,记载该成员的出资额、公积金份额、与本社的交易量(额)。国家财政扶持资金和他人捐赠资金,要平均量化到各成员账户。财会人员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和出纳互不兼任;理事长、理事、监事及其近亲属不得兼任财会人员。合作社每年向成员公布财务状况不少于2次,并有完整的会计档案与资料。
4.3 实现“五有”
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核心是要做到“五有”:一是要有一个好的组织结构,尤其要有一个好的带头人;二是要有一套好的制度,尤其要有一个好的章程;三是要有一个规范的财务管理,尤其要有一套好的利益分配制度;四是要有一套好的运行机制,尤其要有一个好的民主管理机制;五是要有一套好的生产管理机制,尤其要有一个规范的标准化生产规程。
4.4 完善和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扶持政策
一是要努力形成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合力,各级政府应制定出台具体的支持和扶持农民专业合作建设与发展的贯彻措施意见,确保税收、用地、用水、用电、商标注册、产品认证、人员培训等方面的优惠政策落到实处。
二是各级财政每年要安排一定数额的财政专项扶持资金用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规模化基地建设、营销体系建设和自身能力建设,并逐年加大扶持力度,逐步扩大扶持范围,财政专项资金增长率不低于当地经济增长率。财政专项资金扶持对象主要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通过对示范社扶持,带动农民专业在合作社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三要是加大项目倾斜,各相关部门在实施农业标准化、畜牧标准化规模养殖、农业综合开发、科技扶贫、产业化扶贫、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等涉农项目时,要把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支持重点,优先委托有条件的合作社实施。
四是发挥好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农村的带动作用和辐射作用,依托合作社不断完善农业科技服务体系,有效解决农业科技“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五是制定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管理办法,建立适合农民专业合作社特点的信用评价体系,进一步扩大抵(质)押物范围,创新担保方式,对符合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实行贷款优先、手续简化、额度放宽、利率优惠。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互助试点,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成员开展资金互助活动,解决成员生产经营资金困难,抓好金融支持。
六是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农民专业合作社享受国家规定的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和农业生产、加工、流通、服务及其他涉农经济活动相关税收优惠。制定农民专业合作社税收优惠措施,在政策宣传、税务登记、免税认定、发票管理、纳税申报等各个方面,出台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实施细则,确保税收惠及每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制定农民专业合作社专用发票,简化免税申办手续,降低相关费用,为农民专业合作社领购税务发票提供便捷服务。
4.5 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人才培训和典型示范工程
按照分类指导、注重实效、分级培训的原则,制定人才培训规划,扩大培训范围,充实培训内容,丰富培训形式,大力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辅导员、管理人员、财会人员和入社成员培训,逐步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培训体系,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提供人才支撑。设立创业基金,鼓励和支持农业科技人员和大学生村官领办、合办和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创建。各级财政部门应安排专项培训经费,保证农民专业合作社人才培训工程顺利实施。
积极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省、市、县级示范社评选认定,选择一批有实力、带动能力强的合作社作为龙头,帮助其做好规划,支持其做大、做强、做精、做专、做成品牌,带动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要鼓励有实力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整合、重组和联合,组建合作社联合社。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与知名食品加工企业联合,作为其种植、养殖基地,打造农业产业集群。继续鼓励龙头企业和能人领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
《四川农业与农机》杂志常务理事单位及理事单位
近年来,《四川农业与农机》杂志面向广大农业管理人员、农技(机)推广人员、农业科技工作者、种植业(农机)大户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广大农户,依托全省农业系统,建立了完善的发行体系和有效的运行机制。为充分发挥《四川农业与农机》杂志作为宣传媒体的影响作用,加强现代农业新技术及其配套农业机械的研究与推广应用,促进农业科技进步,更好地为农业现代化发展服务,在杂志主管单位和主办单位的大力支持下,经研究决定成立《四川农业与农机》理事会。
理事会旨在构建一个高层次、开放式,促进政府、企业、科研机构间的合作与信息交流平台,加大对农业农机行业的宣传力度,推进企业产品研发和品牌发展。通过企业、技术与市场之间的纽带作用,推动新时期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
现诚邀各有关涉农企业、厅直属事业单位及各市州县农业部门加入《四川农业与农机》杂志理事会。
(详见《四川农业与农机》杂志网站:http://scnj.chinajournal.net.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