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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台湾职业教育师资培训体系及其对大陆的启示

2013-06-21陈建武

关键词:台湾地区师资队伍职教

陈建武

(莆田学院,福建 莆田 351100)

一、前言

职业教育是培养经济发展所需要的各类专业技术人才的主要机构,在中国大陆(以下简称“大陆”)经济建设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与学历教育相比,职业教育更强调教育过程中的实务导向,教师作为职业教育中教学计划设计与执行的关键人员,自身也应具备良好的专业实务能力。然而,当前大陆职业教育还很难真正做到“学以致用”,无法突显职业教育的内涵,部分学生毕业后就业能力较差,无法适应实务工作的需要。究其原因,关键在于多数教师缺乏实际工作经验,其教学能力和实务技能尚需得到进一步的提升。因此,师资培训是大陆职业教育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

近年来,大陆各级政府采取各种措施加强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各地先后成立了多个国家级和省级的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和师资专业技能培训示范单位,为各类职教教师提供岗前培训、在职提升和高级研修等培训项目,初步形成体系健全的职业教育师资培训体系框架。然而,由于职业教育师资队伍数量庞大,各地区的职教师资的水平又存在较大的差距,使得师资培训工作面临一定的困难。在这种情况下,借鉴发达国家与地区职业教育师资培训的成功实践,对提升大陆职业教育的师资水平必然有很大的帮助。我国台湾地区(以下简称“台湾地区”)的师资培训体系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形成一个以市场为导向的、多元和开放的培育体制,政府部门通过政策引导和优化资源配置等措施,在吸纳优秀人才加入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引导专业教师实现职业成长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也推动了台湾地区职业教育的长足发展。因此,了解台湾地区职业教育师资培训的发展历程,分析师资培训现状,并吸取其成功经验,对进一步完善大陆职业教育师资培训体系具有现实的意义。

二、台湾地区职业教育师资培训体系发展历程

台湾地区于1979年颁布的《师范教育法》在法律上确立了师范体系在师资培训中的核心地位。1990年代以后,台湾地区经济获得飞速的发展,产业结构也开始从资本密集型和劳动密集型转变为以技术创新为主的经济型态。经济的发展对人才提出了新的要求,传统的以计划为主、以政府管制为核心的师资培训体系已经难以适应新的经济形势的要求。1994年,台湾地区通过《师资培育法》,取代原先的《师范教育法》。根据新法的规定,师资培训不再局限于师范院校,而是向各类大学开放,设有与职业技能相关的科系都可以申请成立师资培训中心,使各大学院校也成为师资培训的主要机构。除了开辟多元化的培训渠道,师资培训的方式由公费培育改为以自费为主公费为辅;在教师资格认定上取消登记制,改为采用检定制;在教师的任用上由原先的直接分配改为聘任制,同时在师资培训上改用储备制,通过市场机制自行调节。

《师资培育法》是台湾地区师资培训政策上的重大变革,也推动职业教育师资培训规模的急速扩张。与此同时,职业教育师资培训的蓬勃发展也导致师资队伍培养质量的下降。2002年,台湾地区教育部门通过《师资培育法》修正案,将教育实习纳入岗前培训课程,学生必须在取得师资岗前培训证明书之后才能参与教师资格检定;教师资格的审查也由原先的形式审查改为实质审查,同时举办每年一次的教师资格检定考试,通过统一考试核定教师资格。修订之后的《师资培育法》在坚持多元、开放和市场导向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职业教育师资培训立法,使职业教育师资的质量得以提升。

三、台湾地区职业教育师资培训现状

(一)台湾地区职业教育及其师资队伍现状

台湾地区的高等教育分为学术教育与技术职业教育两大体系,而职业教育体系则包括高级职业学校、专科学校、技术学院和科技大学等多个层次。就招生对象而言,职业教育又包括一般学制、校企共建学制和其他特殊培训学制,其中,一般学制分为二专、五专、二技和四技等。二专主要招收高职毕业生和综合高中专门学程毕业生,学制2年;五专主要招收国中毕业生,学制5年,以上学生毕业后授予副学士学位;二技主要招收二专与五专毕业生,学制2年;四技主要招收高职毕业生和综合高中专门学程毕业生,学制4年,学生毕业后授予学士学位。校企共建学制主要通过学校与企业间的合作,使学生除了在校就学,还提供他们在合作企业工作或学习的机会,学生毕业后也可以获得副学士或学士学位,并可在合作企业直接上岗工作。此外,台湾地区教育部门和劳工委员会还因应行业对技术人才的需求,推动了“双轨训练旗舰计划”、“学士后第二专长学士学位学程”和“五专菁英班”等培训计划。近年来,台湾地区的职业教育配合政府相关政策和产业对人才的需求,为地区经济发展提供了大量优秀的技术人才,对台湾地区创造经济奇迹奠定良好的基础。在推动台湾地区经济建设的同时,职业教育自身的规模也得到迅速的扩张。据台湾地区教育部门2011年的统计资料,台湾地区目前共有49所科技大学,28所技术学院,15所专科学校和146所职业学校,在校学生人数达到70万左右,接受职业教育的学生占到青年就学人数的一半。

职业教育的发展离不开优秀的师资队伍,台湾地区职业教育持续保持蓬勃发展的关键因素之一在于拥有一支高素质、重实践、讲究学以致用的师资队伍。目前,在台湾地区从事高等职业教育的教师除了应具备硕士以上学历,还要求具有一定年限的教学经验和企业实务工作经验,并持有相应的专业技术等级证书。在学历上,据2011年统计,拥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职业学校70%以上的教师具有博士学位,他们当中有很多教师同时拥有在海外进修的经历。在教师聘任时,职业学校往往优秀录用拥有企业工作经历、具备实务能力的教师。教师进入学校任教后,学校鼓励教师保持与行业的接触,参与企业实践,并通过多种方式开展校企业合作,包括从企业直接聘请拥有丰富工作经验的资深专家承担专业课程的教学工作。学历与实务经验的双重保证,使台湾地区职教师资队伍普遍具备较强的专业技术能力与教学能力,从而为各类专业及技术人才的培养提供了必要的保证。

(二)台湾地区职业教育师资培养体系

根据《师资培育法》的规定,目前,台湾地区职业教育的师资培养包括教育专业能力培养和专业技术能力培养两大部分。教育专业能力的培养是由台湾地区教育部门统一规划若干教育课程,涉及教育基础理论、教育方法和教学实习等内容,学生共需选修26个学分;专业技术能力的培养计划则由各师资培训机构自行制订并施行,并报教育部门备案。专业技术能力的培养主要包含两类课程,即普通课程和专门课程。普通课程是由学校统一安排,所有专业均需修习的通识课程,重点在于培养学生基本的人文素质;专门课程则根据各专业对学生的技术能力要求,由各系所自行规定。专业技术能力的培养充分体现了各师资培育机构的特色,具有很强的灵活性和实用性,可以帮助学生在较短的时间内迅速掌握相关的实务能力。

学生在完成教学计划所规定的课程,并获得相应的学分后,需进行为期半年的教育实习。2002年,《师资培育法》修正案将教育实习纳入学生岗前培训课程,并废除教师资格审查中关于初检和复检的规定,要求学生参考包括行政实习、教学实习和导师实习等多种方式的教育实习,并取得岗前教育证明书,方能参与教师资格检定,通过资格考试的学生可向教育部门申请发给教师证书。台湾地区职业教育师资培养的流程如图1所示。

图1 台湾地区职业教育师资培养的流程

在获得教师资格后,毕业生还须参加教育部门组织的教师招聘考核,通过考核的毕业生由教育部门根据各职业院校的缺编情况、个人考核成绩和报考志愿,分派到相应的职业院校担任教师。毕业生也可以参加由各职业院校自行组织的教师招聘考核,获得录用的毕业生才能有机会在职业院校任教。

(三)台湾地区职业教育师资的继续教育

职教教师在从事教学工作后,对其自身在专业领域的发展,应有终身学习的态度。继续教育是保持职教教师教学质量、提升教师专业素质的重要手段。台湾地区职教教师在从事教学时可以参加由政府部门、职业院校和各师资培训机构举办的各种培训活动,如各大学所开设的教育进修课程、职业院校组织的赴企业参观与考察活动、职业培训机构举办的研讨会或培训课程,以及各学校自行举办的各种校内培训活动等。这些培训项目涵盖了不同阶段职教教师专业发展的不同需求,不仅新进教师可以从中获得关于教学理念、教学方法等方面的知识与经验,资深教师也可能通过培训活动了解教育发展的新动向。继续教育不仅使职教教师自身受益,也推动了职业教育的发展。

台湾地区教育部门也非常重视职教教师的继续教育工作,近年来相继出台了多项政策,鼓励职教教师参与各项继续教育活动。2004年,台湾地区教育部门通过“辅导私立技专校院提升师资素质实施要点”修正案,补助教师各项进修经费,鼓励教师参与各项研究与进修活动,以提升师资素质,增进教学质量;同年,教育部门出台“奖助技专校院选送教师国外进修学位项目计划申请要点”,鼓励职业院校教师在职进修博士学位,对各职业院校选送国外进修的教师,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每人每年给予五十万元新台币的奖助。2008年,教育部门“补助技专校院师生取得民间职业能力鉴定证书采认执行计划要点”,鼓励职教教师考取民间职业能力鉴定证书,并对获得相关证书的教师予以补助,对提升职教教师的实践技能具有一定的推动作用。2010年,教育部门又推动“技职再造”方案,提出强化教师实务教学能力,并遴聘业界专家协同教学,方案内容包括鼓励职业院校聘任具有实务经验的新近教师,补助职教教师赴各类机构服务或研修,实施“双师制度”,遴选业界具有丰富实务经验的专家与学校专任教师协同授课,并由教育部门对业界专家的相关经费予补助。通过职业院校与企业的合作与共同努力,提升职教教师的教学质量。

台湾地区各职业院校也非常重视职教教师的继续教育工作,大多数的职业院校制定各项措施鼓励教师以多种方式进修学习或参与企业实践。如东南科技大学为鼓励教师掌握相关专业技能,提升教师的教学水平,通过制定“教师专案研究资助办法”和“专任教授研究补助办法”等制度,对专任教师的研修学习活动以经费补助的方式予以奖励,提供教师专业持续成长的渠道。

四、台湾地区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对大陆的启示

(一)加大对职业教育师资培训的扶持力度

职业教育师资队伍的建设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作,需要各级政府部门在贯彻《教师法》和《职业教育法》的基础上,出台相关政策文件,不断完善职教师资队伍的培训制度。2011年,教育部下发了《关于“十二五”期间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意见在肯定“十一五”期间职教师资队伍建设取得显著成绩的前提下,指出我国职业教育系统在“十二五”期间应适应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的需要,以推动教师专业化为引领,以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为重点,建设一支素质优良、专兼结合的高素质专业化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同年,教育部通过“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中央财政计划在“十二五”期间投入至少26亿元专项资金,全面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这一计划包括职业院校专业骨干教师培训项目、中等职业学校青年教师企业实践项目、职业院校兼职教师推进项目和职教师资培养培训体系建设项目。这些政策的出台为职业教育师资队伍的培训工作提供重要的制度支持。各级政府应借鉴台湾地区教育部门的做法,进一步制定政策的实施细则和作业办法,同时制定相应的培训保障措施,确保职教师资队伍培训工作落到实处。各类职业院校领导应意识到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培训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积极利用政府的扶持政策,采取各种措施推动本单位的师资培训工作,提升教师的专业与教学水平。

(二)进一步完善职业教育师资培训体系

职业教育在本质上与普通学历教育有所区别,对职教师资队伍的能力要求也应有所差异。然而从目前大陆职业教育师资培训的现状来看,其做法与传统的教育师资培训体系并没有本质上的不同,在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上多参照普通学历教育的师资培训体系,这种师资培养模式显然较难适应日后教师教学的实际需要。台湾地区在职教师资培训时特别注重开设教学方法类的课程和安排学生进行教育实习,使学生有更多的时间掌握教学的技巧与方法,并在教学中通过情景模拟、试教等方式使他们在学习阶段即获得教学体验。教育实习则使学生通过自身参与各类院校和培训机构的教育实践,强化其对理论知识的掌握,同时能在导师的指导下及时解决实践中遇到的问题,从而使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教学技能得到有效的锻炼。借鉴台湾地区职业教育师资培训的成功做法,大陆相关院校应对师资培训体系进行必要的革新,探索新的教学模式,根据职教教师应具备的能力要求,分阶段、有计划地培养他们的专业理论知识、专业操作技能与教学技能。同时,教育部门应针对职业教育的特点,进一步完善现有的教师资格认定制度,科学设定职业教育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以突出职业教育教师自身的特点。相关职业院校在师资招聘时,也可以将应聘者取得代表其职业能力和技术水平的职业资格证书或技术等级证书作为录用的条件之一。

(三)采取措施提升职教教师的实务能力

职业教育注重教学过程中的实务导向,致力于培养学生的实务操作能力,作为教学任务的执行者,职教教师也必然要求具备较高的实务能力。教育部青年教师企业实践项目计划在“十二五期间”安排2万名具有2年以上教龄、35周岁以下的中等职业学校青年专业教师到企业开展半年实践。2012年,国务院制定的《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也强调加强教师养成教育和教育教学能力的训练,要求落实师范生教育实践不少于一学期制度。同时完善以企业实践为重点的职业学校教师培训制度,依托相关高等学校和大中型企业,共建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体系。然而,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往往很难得到当地企业的有力支持,多数的师资培训计划都难以得到长期的实施。因此,为支持教师到企业参与实践,政府相关部门应为提供生产场所与设备的企业给予必要的资助,并可在金融贷款和税收政策上给予一定的倾斜,从而建立一批稳定、注重实效的实践培训基地,并形成长效机制。职业院校也可以借鉴台湾地区职业院校的做法,制定教师参与企业实践的相关政策,如要求教师拥有职业资格证书,安排教师利用假期到各类企事业单位进行实践;同时在核算教师工作量、课时补助时对教师企业实践经历予以承认,并在职称评聘、骨干教师评选和提干等工作中将教师参与企业实践经验作为评选条件,或在对教师进行能力考核时将实践技能作为关键的考核指标。

(四)遴选资深业界专家充实职教师资队伍

目前,大陆地区职业教育师资队伍的主要构成部分仍然是高校的应届毕业生。尽管这些毕业生专业知识扎实,自身基本素质较高,但普遍缺乏企业实践经验,其教学基本功也有待提高。为充实职教师资队伍,大陆职业院校可以借鉴台湾地区的“双师制度”,推进职业院校兼职教师项目。聘请业界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者是在本行业享有较高声誉、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特殊技能的资深专家与学校专业教师共同规划课程,实施协同授课。同时业界专家也可以采取举办讲座、指导学生参与技能竞赛、担任学生专业实习指导教师等方式参与教学活动。在政策上,职业院校则应制定兼任教师相关政策和管理办法,建立兼任教师科学合理的工作量考评和薪酬补助机制,以吸引更多优秀的业界专家。通过聘请业界资深专家担任兼职教师,与本校专任教师共同授课,不仅可以使学生更直观地了解企事业单位的业务运作情况,也可以使本校专任教师在与业界资深专家互动的过程中,增加他们对业界的了解,随时把握业界的发展现状和未来的发展趋势,提升专任教师的实务能力。同时,职业院校也可以通过聘请业界专家担任兼职教师,寻找进一步开展校企业合作的机会,通过安排学生赴企事业单位实践或者协助企事业单位解决技术与管理问题等方式,建立更为稳定、全面且长期的合作关系,实现校企的“双赢”。

总之,借鉴台湾地区在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工作上的成功经验,结合大陆当前的职业教育现状,构建科学、合理职业教育师资培训体系,推动职教师资队伍整体素质的提升,是大陆职业教育事业得以健康发展的关键环节之一。当前,海峡两岸的教育交流与合作日益频繁,相关政府部门和职业院校也可以利用这一难得的契机,加强交流,多渠道、全方位地开展职业教育合作和师资培训合作,从而真正实现优势互补,“共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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