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幸福观取向及其与主观幸福感、个人不幸感的关系
2013-06-19巢传宣
巢传宣
(南昌工程学院 思政部,江西 南昌 330099)
幸福是人生的最终目的,追求幸福是人类所具有的天赋权利。费尔巴哈曾经说过:“生活和幸福原本就是一个东西。一切的追求,至少一切健全的追求都是对于幸福的追求。”恩格斯也曾指出:“每个人都追求幸福”是一种无须加以论证的、“颠扑不破的原则”。因此,什么是幸福?如何才能获得幸福?人应该树立什么样的幸福观?这些问题早已成为古今中外众多思想家、哲学家、伦理学家最重要的研究课题之一。幸福观是人生观系统中有关人生幸福的部分,是人们关于幸福目标、幸福动机、幸福手段、幸福标准、幸福效果等问题所持态度的观念系统。[1]大学生作为国家宝贵的人才资源,他们的思想和观念代表着青年人的主流和方向,关系着民族的希望和祖国的未来。因此,大学生的幸福观一直受到广泛的关注和重视。
近年来,心理学家开始重视幸福观和幸福感的跨文化研究,旨在揭示文化(主要是文化所倡导的幸福观)与幸福感之间的相互关系。幸福首先是一种个人的感受,因此可称之为幸福感。幸福的主观性很强,目前多数心理学家是从人的主观精神层面去探讨幸福,而把这种人主观感受到的幸福称之为主观幸福感(Subjective Well-being)。主观幸福感是指个体根据自定的标准对其生活质量的整体性评估,是衡量个人生活质量的重要综合性心理指标。[2]从比较的角度来看,我国文化传统中的幸福观具有集体主义取向,而西方文化传统中的幸福观则具有个体主义取向。[3]严标宾、郑雪在一项研究中,按照“个人主义对集体主义”法则的分类,选取典型的个人主义国家美国,典型的集体主义国家中国内地,以及将个人主义和集体主义这两种文化较好融合的我国香港地区,对这三个地方大学生的生活满意度进行比较研究,结果发现,美国大学生的生活满意度水平高于香港大学生,而香港大学生又高于内地大学生。[4]此研究结果似乎表明,集体主义国家的中国内地大学生是相对不幸福的一个群体,也就是说,集体主义幸福观会导致较低的幸福感水平。
与“幸福感”相对应的词是“不幸感”,较低的幸福感也就意味着较高的不幸感。问题是,中国内地大学生的不幸感来于何处?众所周知,我们所倡导的马克思主义幸福观,关注的是人民的苦难,追求的是全人类幸福的实现,具有鲜明的集体主义取向。“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是这种幸福观的诗意阐述。笔者认为,中国内地大学生因为受集体主义幸福观的影响,其不幸感,是“忧国忧民”,而非“忧个人”、“忧自身”。为此,本文特对大学生幸福观取向及其与主观幸福感、个人不幸感的关系作一调查研究。
一、调查方法
(一)调查方式
2012年4月至5月,在江西省南昌市某高校采用校园拦截式的方式发放问卷进行调查。共发放问卷900份,回收问卷882份,问卷回收率为98%,其中有效问卷843份,有效回收率为93.67%。
(二)调查工具
调查时借鉴Diener社会心理取向问卷中的做法[5],采用问题“你认为集体的幸福更重要,还是个人的幸福更重要”来考察被试幸福观的取向,该问题回答的选项为:a.集体的幸福更重要;b.个人的幸福更重要。选a者为集体主义幸福观,选b者为个体主义幸福观。
总体幸福感量表。总体幸福感量表(General Well-Being Schedule,简称 GWB)是美国国立统计中心制订的一种定式型测查工具,用来评价受试对幸福的陈述。该量表共有33项,得分越高,幸福度越高。国内段建华对该量表进行了修订(即采用该量表的前18项对被试进行施测),并用修订后的量表对我国大学生进行了测查,测查结果显示,修订后的量表具有较高的信度和效度。[6]本研究采用的是段建华修订后的量表。
个人不幸感量表。因为目前尚无测查个人不幸感的量表,所以根据本研究的需要笔者自行编制了个人不幸感量表。量表共有11项,分别来自段建华修订后的总体幸福感量表中的第 1、6、7、8、11、12、13、14、15、16、18 项, 但在原项目中加入“个人”或“个人生活”等限定词语。如原量表第1项“你的总体感觉怎样?”,本量表为“你对你个人生活的总体感觉怎样?”;原量表第6项“你的生活是否幸福、满足或愉快?”,本量表为“你个人的生活是否幸福、满足或愉快?”。原量表中的其它项目未被采用的原因是很难加入“个人”或“个人生活”等这一类限定词汇,或者是加入这类词汇后项目的意义变得比较难以理解。在计分方式上,与原量表计分方式相反,即原量表正向计分的项目本量表反向计分,原量表反向计分的项目本量表正向计分,因此在本量表上得分越高表示不幸感的程度越高。为考查量表的可靠程度,正式施测前曾进行小范围试测,34名大学生被试1月后的重测一致性系数为0.847,Cronbach’s Alpha值为0.783,表明该量表具有较高的信度值。
(三)统计方法
所获得的问卷调查资料和数据借助SPSS10.0进行整理和分析。采用描述性统计的方法对调查样本的类别和数量进行统计,采用x2检验判定不同人群在幸福观取向上是否存在差异,采用独立样本t检验的方法对不同幸福观取向的被试的主观幸福感和个人不幸感进行比较。
二、调查结果与分析
(一)被试情况
经统计,此次调查的样本数量在性别、年级、科类的数量和比例分别是:男生486人,占被调查人数的57.65%,女生357人,占被调查人数的42.35%。其中大一243人,大二225人,大三189人,大四186人,分别占被调查人数的28.83%、26.69%、22.42%、22.06%;文科 412人,理工科 431人,分别占被调查总人数的48.87%、51.13%。此结果表明被试具有较好的代表性。
(二)大学生幸福观取向情况
在843名被试中,共有111名被试回答“个人的幸福更重要”,占被调查人数的13.17%,说明在所调查的样本中有13.17%的大学生在幸福观取向上具有个体主义倾向。其中男生72人,占被调查男生数量的14.81%;女生39人,占被调查女生数量的10.92%。大一32人,占被调查大一学生数量的13.16%;大二30人,占被调查大二学生数量的13.33%;大三24人,占被调查大三学生数量的12.70%;大四25人,占被调查大四学生数量的13.44%;文科62,占被调查文科学生数量的15.05%;理工科49人,占被调查理工科学生数量的11.37%。x2检验表明,幸福观取向不存在性别差异(x2=2.49,p>0.05),也不存在年级差异(x2=0.05,p>0.05)和学科差异(x2=2.72,p>0.05)。
(三)不同幸福观取向大学生的主观幸福感和个人不幸感的比较
把111名回答“个人的幸福更重要”的被试作为个体主义幸福观组,把其余732人作为集体主义幸福观组,把这两组大学生在主观幸福感量表和个人不幸感量表上的得分进行比较(得分情况见表1)。表1显示,集体主义幸福观大学生在主观幸福感量表和个人不幸感量表上的得分均低于个体主义幸福观大学生,表明集体主义幸福观大学生具有较低的主观幸福感,但同时也具有较低的个人不幸感。
表1:集体主义幸福观大学生与个体主义幸福观大学生的主观幸福感、个人不幸感的比较 (±s)
表1:集体主义幸福观大学生与个体主义幸福观大学生的主观幸福感、个人不幸感的比较 (±s)
组别 集体主义幸福观组(N=723)个体主义幸福观组(N=111)t值 P值主观幸福感 71.88±14.42 78.11±14.77 -4.15 <0.01个人不幸感 54.90±11.28 59.24±13.75 -3.14 <0.01
三、讨论
集体主义幸福观是指个人在追求幸福的过程中,强调个人幸福和集体幸福紧密结合,把个人幸福融于集体、民族、阶级和人类幸福之中。从《诗经》提出的“夙夜在公”,孔子主张的“仁者爱人”,到贾宜的“国而忘家,公而忘私”,范仲淹的“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再到顾炎武的“天下兴亡,匹夫有责”,林则徐的“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都表明我国文化传统中所倡导的幸福观具有鲜明的集体主义取向。毛泽东的“为人民服务”,邓小平的“最终实现共同富裕”,江泽民的“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以及胡锦涛的“以服务人民为荣”,是新时期集体主义幸福观的最好概括。
当前,我国正处于构建和谐社会这一宏伟目标进程中。有学者指出,构建和谐社会是为了实现人的幸福,同时,正确的幸福观又是推动社会和谐的强大观念力量[7]。我们知道,马克思主义是我们立党立国的根本指导思想,马克思主义幸福观是我们正确认识和谋求幸福的强大思想武器。因此,当代大学生是否具有集体主义幸福观不仅关系到大学生自身幸福的获得,更关系到和谐社会建设的成败。我们在调查中发现,86.83%的大学生在幸福观取向上具有集体主义倾向,说明绝大多数大学生的幸福观是符合我们这一时代要求的。
个人主义幸福观是一切从个人出发,把个人幸福放在集体幸福之上的幸福观,主张个人本身就是目的,具有最高价值,社会和他人只是达到个人目的的手段。近代思想家严复、梁启超、梁漱溟、鲁迅、陈独秀等曾痛心指出,中国人缺乏团体意识,人人各怀其私,没有集体意识,缺乏凝聚力,并认为这是造成近代中国落后挨打的主要原因[8]。以现代眼光审视,个体主义幸福观对和谐社会构建仍然具有不可忽视的阻碍作用。因此,尽管本调查发现仅13.17%的大学生在幸福观取向上具有个体主义倾向,但还是值得广大教育工作者关注和重视。
另外,我们在调查中也发现,集体主义幸福观大学生在主观幸福感量表和个人不幸感量表上的得分均低于个体主义幸福观大学生,表明集体主义幸福观大学生具有较低的主观幸福感,但同时也具有较低的个人不幸感。这正好说明,集体主义幸福观大学生之所以有较高的不幸感,是因为他们“忧国忧民”,而不是因为他们“忧个人”、“忧自身”,他们的不幸感来自于他们对国家、民族和社会的深深关切。马克思说:“人们只有为同时代人的完美,为他们的幸福而工作,才能使自己也达到完美。”[9]这就是说,当个体为人类作出贡献甚至牺牲时,才会产生一种极其崇高的幸福感,这种幸福感将远远超过个人自私和可怜的乐趣。因此,我们完全没有必要为集体主义幸福观会导致较低的幸福感水平而辩解,甚至怀疑集体主义幸福观的时代价值。相反,我们在追求幸福的途中要高扬集体主义的旗帜,超越个体自身生命的有限时空,在为社会作出贡献中塑造自己,满足自己,从而得到人生幸福和存在的意义。如果我们注定要为这种理想而感受到较高的“不幸”,我们也毫无怨言,因为这种“不幸”正是我们所要的“幸福”。
四、对幸福观教育的建议
马克思主义集体幸福观是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和无产阶级革命导师关于幸福的全部观点和全部理论的总和,是同各种非马克思主义幸福观相对立的无产阶级的幸福观,是理性幸福观的基础和重要组成部分。马克思主义幸福观要求以他人幸福为己任,主张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统一,个人幸福与集体幸福的统一,创造幸福与享受幸福的统一。马克思主义关于幸福的论述与看法,对于大学生树立正确的、理性的幸福观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然而,我们在现实中得到的情况是,当前有13.17%的大学生在幸福观取向上具有个体主义倾向,具有集体主义幸福观的大学生却又有着较低的主观幸福感,说明一方面我们要加大集体主义幸福观教育,力求每个大学生都自觉树立集体主义幸福观,另一方面我们也要注重培养大学生对幸福的感受能力,提高有集体主义幸福观取向的大学生的主观幸福感,不能因为树立了集体主义幸福观而不能感知自己所处的幸福情境,反而产生沉重感、负担感和不幸感。
[1]黄希庭,张进辅,李红.当代中国青年价值观与教育[M].成都:四川教育出版社,1994.435.
[2]吴明霞.30年来西方关于主观幸福感的理论发展[J].心理学动态,2000,(4):23-28.
[3][5]郑雪、严标宾、邱林,等.幸福心理学[M].广州:暨南大学出版社,2004.41,140.
[4]严标宾,郑雪.中国内地、香港和美国大学生生活满意度比较[J].中国心理卫生杂志,2007,21(7):436-439.
[6]段建华.总体幸福感量表在我国大学生中的试用结果与分析[J].中国临床心理学杂志,1996,(4):56-56.
[7]方世南.和谐社会与以人为本的幸福观[J].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8(3):1-5.
[8]陈付龙,李水弟.我国公共意识生长的历史考量[J].理论与改革,2006,(4):38-40.
[9]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4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