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文学
2013-06-10梁晓声
我与文学发生亲密关系已经近四十年了——不算多长,却也不短。
四十年间,边写,边不断思考,調整与文学的关系。归纳起来,所得对于文学之理解,无非以下诸条:
一、说到底文学是人学。
写作者在某一时期,与某一些人接触深入,产生了创作冲动(指现实题材),于是写出了关于那样一些人的作品——比如关于工人、农民、军人、知青等等。以往之评论及读者,由而认为,其作品便是反映了工人、农民、军人、知青之什么什么样的命运、品格、精神。然而任何人都首先是人。正确的理解应是——反映了是工人、农民、军人、知青的“人们”,在特定情况下的人性状态。作品离那一时期越远,便越是在写人。
二、说到底,人类是因为希望一代比一代更配是人才需要文学的,而不是反过来。
故不论什么体裁、题材、风格,都不可能不呈现普世价值与人的关系。不呈现的,不是好作品。批判是为此,歌颂是为此,托想象于神话是为此,寄愿望于将来也是为此。普世价值乃是人与社会与时代的契约的总和。
三、说到底,人人都喜欢并可以进行文学写作,比只有少数人善于的好。
因为人人都喜欢并可以,证明文学之雨露遂使人类共享。广泛的写作带动更广泛的阅读,使文学“化人”不再是一句空话。当然,须看都在写什么。若都只不过通过写作与普世价值对着干,唯解构之消灭之为最大快事,那么对一个国家是不幸了。
然而我以我眼来看,目前之中国还并不是这样。
四、我不讳言我是人性理想主义者。我对社会和时代的种种理想——说到底,寄托于我对中国下几代人的人性理想。
2013年5月17日
北京
(责任编辑高云平)
作者简介:梁晓声,原名梁绍生。当代著名作家。祖籍山东荣城,出生于哈尔滨市,现居北京,任教于北京语言大学人文学院汉语言文学专业。曾任北京电影制片厂编辑、编剧,中国儿童电影制片厂艺术委员会副主任,中国电影审查委员会委员及中国电影进口审查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