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统筹显特色城乡一体促就业:苍溪县积极探索统筹城乡就业取得
2013-06-06任泽卫,杨晓鸿
苍溪县自2009年5月开展统筹城乡就业工作试点以来,经过4年的积极探索和推进,建立了“三大体系”和“两项制度”,实施了“两个模式”,拓展落实了“十项政策”,实现了城乡劳动者享有平等的就业政策和均等化就业服务,保持了城乡就业形势长期稳定,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率达到95%以上。
形成统筹城乡就业制度和机制
为加快统筹城乡工作进程,实现城乡协调发展,2009年县政府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提出了要破除城乡就业二元结构制度壁垒,逐步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实现就业结构比较合理、社会就业比较充分、劳动力资源配置比较优化、劳动关系和谐、人民乐业安居的统筹城乡就业工作目标。成立了县统筹城乡就业试点工作组,明确职责,落实任务,制定了《统筹城乡就业实施意见》、《统筹城乡就业及失业登记管理办法》等配套文件,为统筹城乡就业试点工作提供政策框架和实施依据。
县就业局在广泛深入宣传统筹城乡就业制度、政策和措施的同时,开展了对劳动保障系统工作人员及协理员统筹城乡就业政策的培训,推动试点工作有序开展。在全县39个乡镇建立了面向城乡的职业培训、就业信息发布、就业援助“三大体系”;通过县、乡、村(社区)三级机构、四级网络建立就业失业登记和劳动力资源管理制度; 在9个中心镇和5个现代农业园区大力实施“培训+产业+企业+就业”的“1+4”统筹城乡就业模式;在苍溪籍农民工集中地实施“基地+订单+培训+鉴定+就业+参保+维权”的“七位一体”农民工工作模式;全面落实就业失业登记、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职业介绍补贴、小额担保贴息贷款、失业保险、税费优惠政策、创业扶持共十项就业政策,使城乡劳动者得到公平的就业机会。
“三大体系”解民忧
——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就业
一是建立健全城乡一体的职业培训制度,让城镇失业人员、在外务工苍溪籍农民工、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等群体平等享受职业培训的机会。近年来,根据报名学员的培训意愿和市场需求,开展汽车修理、焊工、电工、建筑、餐厅客房服务、猕猴桃种植技术、地毯编织等30多项专业的技能培训。组织培训机构赴内蒙古、宁波等苍溪农民工集中地举办“七位一体”的送培训活动。4年来,共培训苍溪籍建筑技术农民工1200多人,其中有1160多人考取了职业资格证书,为他们落实培训补贴和鉴定补贴140多万元;经回访,80%以上的人员在培训合格后劳务收入有明显提高。
截至目前,全县共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452 期18400人次,支付培训补贴1467万元,职业技能鉴定补贴5200人次,83.2万元。
二是确定了教育教学设施齐备,师资力量雄厚,培训成效明显,社会满意度高的县就业训练中心、苍溪职中、园运机动车维修培训学校等15 家培训机构为全县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每年对培训机构进行质量评估考核,实行末位淘汰制。2013年经过复查评定,退出了三家定点培训机构。
三是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以乡镇为主体,以村(社区)为单位进行劳动者技能状况实名制调查,将收集到的情况及时汇总上报到县就业局,县就业局根据学员意愿和市场行情组班,委派定点培训机构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组织学员参加培训时和培训合格后录入人力资源数据库,实行实名制动态管理,以加强后续服务。
——加强职业介绍和岗位对接,促进就业
县就业局职业介绍服务中心,通过职业介绍和职业指导,重点解决用人单位招工难和城乡失业人员就业难问题,促进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一是成立人力资源公司开展职业介绍,就近就地方便招用工单位信息发布和失业人员求职登记。每周三在县城同心广场召开专场招聘会,为用人单位和求职者搭建信息对接桥梁。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用工企业、失业人员求职和农村富余劳动力主动到就业服务大厅、各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进行登记,形成了县、乡镇、社区三级就业信息发布网络,实现了城乡劳动者都能快捷获取就业信息。三是每季度组织民间职介机构开展免费岗位对接。认真核实职介补贴申报人员的就业状况及推荐就业过程,不属实的坚决取消。用人单位招用工信息、失业人员求职登记和享受职介补贴人员,全部实名制录入全省统一的就业服务信息系统,动态更新管理,并强化后续跟踪回访。四是积极服务广元市开发区工业园区企业“赶场”招工,在东溪镇等中心集镇组织农民工参加招聘会,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仅2012年,失业人员求职登记4193人,岗位对接成功就业2567人。2009年以来支付职业介绍补贴9134人,178.06万元。
——落实积极就业政策,援助就业
一是严格执行就业专项资金预算管理制度的规定,每年编制就业专项资金使用预算方案、公益性岗位开发情况报告及具体执行方案并报县领导批示后执行。二是每年由县人社局、县财政局联合印发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补贴申报办法文件,对申报的对象、期限、补贴标准等作了详细的规定。从事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保洁、垃圾清运等公益性岗位的农村劳动者,只要从事非农产业半年以上符合条件者,都可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并认定为就业困难对象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三是成立 “就业援助各项补贴集体会审领导小组”,对就业专项资金支付的各项补贴实行集体会议审批制度,确保就业资金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开发城乡环境保洁、垃圾清运、回收等公益性岗位促进农村劳动者就业。2009年以来,开发公益性岗位7146个,支付岗位补贴3508.7万元;享受社会保险补贴13743人次,2498.5万元。
“两项制度”促发展
——就业失业登记不留空挡。在县、乡镇统一规范建立健全 “一库九账”,39个乡镇开通并统一实施就业服务信息系统办理就业失业登记工作,规范就业失业登记证审核、录入、制证、发放等一站式服务程序,并进行动态管理。把就业信息登记作为“五大险”参保的前置条件,真正实现了就业失业登记全覆盖,不留空挡。截至目前,用人单位信息登记4313个,就业登记83136人,失业登记3207人,劳动年龄内城镇人员和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就业失业登记率均达到90%以上。4年来全县创建省、市充分就业社区52个。
——人力资源管理动态化。在全县建立了人力资源信息库,入库人员信息45.3万人,完善了人力资源管理制度。通过对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城乡人力资源定期调查、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监测等实行动态管理,每半年更新一次,实现了对全县城乡劳动者从就业到失业全程管理和服务。
“两个模式“扩大就业
——“1+4”统筹城乡就业模式服务县域经济发展。在9个中心镇5个园区大力实施培训+产业—创业—企业—就业的“1+4”统筹城乡就业模式。大力发展红心猕猴桃种植、生猪和山鸡养殖、大棚蔬菜种植、川明参加工等产业。通过落实就业扶持政策,建立“服务企业—促进发展—扩大就业”良性互动机制,鼓励城乡劳动者在园区创业。目前全县有规模种、养大户395 户,年均收入5.6万元,吸纳就业1580人。
——“七位一体“农民工模式巩固县内外劳务市场。依托劳动力储备、农民工培训、劳务用工三大基地,将本地富余劳动力成建制地输送到建立长期劳务合作关系的14 省(市、自治区)。与浙江、新疆等苍溪县籍农民工集聚地签订了人力资源合作协议,与金堂县就关于达(州)—成(都)高速沿线区域性劳务合作签订了两地劳务合作协议,深化了“七位一体”农民工工作模式,为农村劳动力异地转移进一步拓展了就业空间。
“十项政策“惠民生
——实施城乡统一的失业保险政策,助推就业。失业保险扩大到农民合同工和被征地失地农民,与城镇职工同等比例缴纳失业保险费,建立档案和个人缴费权益记录。为被征地失地农民免费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为有创业愿望和创业能力的人员发放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扶持。为被征地失地农民开展汽车驾驶、计算机操作、焊工及电子等免费技术培训共2400人。为被征地失地农民开展免费职业介绍300人。为被征地失地农民发放失业保险,共计476万元。
——小额担保贴息贷款,鼓励创业促就业。一是将小贷贴息范围扩大到农村劳动者创业并鼓励带动吸纳就业,2009年以来累计发放小额担保贴息贷款1769 户1.59亿元,贴息932.6万元,扶持3538人自主创业,带动吸纳4423人就业。二是今年先后召开了两次小额贴息贷款协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会议和小额担保贴息贷款工作业务培训会。打造标准化的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和省级创业培训定点机构,组建创业咨询专业人士自愿服务团和创业项目库,提高创业成功率和稳定率。三是4年来对该县10名创业明星、20名创业典型给予奖励共4万元,并将创业成功人士的创业事迹录制成“创业之路”专题宣传片,广泛宣传。
——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支持企业发展扩大就业。开展劳动密集小企业认定、企业吸纳失业人员认定、自主创业税收优惠认定、企业吸纳创业税收优惠认定,实施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吸纳农村就业困难对象就业,给予税费减免的政策;2009年以来,已认定自主税收优惠政策18人,认定企业吸纳税收优惠政策87人,劳动密集型企业认定23 家,减免税收优惠政策企业10 家。
——积极实施“五项补贴”援助就业政策。为城乡劳动者开展技能培训,培训合格开展技能等级鉴定,并按规定给予技能培训补贴和技能鉴定补贴;加强职业介绍服务,对于职介机构免费推荐城乡失业人员就业成功的,按政策给予职业介绍补贴;将公益性岗位补贴政策扩大到农村户籍人员;对农村户籍人员从事非农产业或进城务工或灵活就业半年以上,按时足额缴纳了养老保险的也纳入灵活就业养老保险补贴范围;对用人单位吸纳农村户籍就业困难人员,只要足额缴纳了“五险”,同样给予用人单位社保补贴。“五项补贴”就业援助政策的落实,给稳定和扩大就业带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