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用菌产品质量的安全隐患及预防对策
2013-06-01李国斌
李国斌
(河北省平泉县食用菌产业服务局,河北 平泉 067500)
食用菌产品质量的安全隐患及预防对策
李国斌
(河北省平泉县食用菌产业服务局,河北 平泉 067500)
指出产品生产加工过程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环节有:园区选址,栽培管理,产品加工,产品流通等。提出解决的措施为:强化食用菌园区标准化建设,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和技术指导,强化加工企业的主体责任,加大食用菌产品安全监管力度,建立健全预警通报与应急体系,建立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
食用菌;产品;质量安全;对策
近年来,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合理平衡膳食的意识不断提升,食用菌不仅有独特的其他食品无法代替的风味,而且其独特营养价值备受营养学家关注。食用菌含有丰富的蛋白质、脂肪、菌糖、维生素、酶以及铁、钾、钙、磷等矿质元素,联合国提出了“一荤一素一菇”作为21世纪合理的膳食结构。但随着三聚氰胺奶粉事件、红心鸭蛋等食品安全事故的曝光,作为膳食结构中不可或缺的食用菌,其产品质量安全也引起了人们的关注,食用菌产品的荧光增白剂事件、甲醛事件、工业柠檬酸事件等的发生给食用菌质量安全敲响了警钟,食用菌产品质量安全隐患到底存在哪些环节,有何解决措施,值得深思和解决。
1 食用菌产品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环节
1.1 园区选址 产品重金属超标主要原因是生产时误选了重金属污染的土地、水以及原辅材料。因此,在选择食用菌种植园区之前,须对土壤和园区用水进行检测,以免产品中所含的汞、铬、锌、镉等重金属含量超标。我国现行食用菌(鲜品)的4种重金属卫生限量标准为铅1.0mg/kg,砷0.5mg/kg,汞0.1mg/kg,镉0.2 mg/kg。
1.2 栽培管理 在食用菌生产过程中,经常会发生病虫害,如果滥用农药或农药使用不当不仅不能防治病虫害,而且可能给产品质量安全埋下隐患。
1.3 产品加工 随着现代食品加工技术的发展,食用菌加工产品的类型已发展到几十种,涉及食用菌罐头,食用菌保健品、药品,食用菌休闲食品等。
(1)初级加工。食用菌初级加工是针对食用菌产品进行的简单加工,主要包括腌渍、烘干、冻干、清水包装等。为防止氧化褐变、霉变虫蛀和易于护色,在加工过程中添加亚硫酸钠、柠檬酸和二氧化硫熏蒸等,容易造成添加物超标,产品质量不安全(表1)。
(2)精深加工。食用菌精深加工包括利用原料加工成速食食品,提取食用菌多糖等有效成分,加工成药品、保健食品、化妆美容产品等。目前,我国商品化生产的或尚在中试阶段的食用菌类保健产品已有500种之多,其中主要有营养口服液、保健饮料、保健茶、保健滋补酒、保健胶囊等5个系列的产品。为增加产品的色、香、味,食用添加剂必不可少,而添加剂的品种和用量,如有不当,便成了安全隐患。
1.4 产品流通 食用菌产品流通环节中的违规和违法操作导致的质量安全问题较多,如不法商贩使用非饮用水浸泡菇体增重导致重金属超标;为了保鲜和改善卖相,违规使用荧光增白剂漂洗白色食用菌等。
2 解决产品质量安全隐患的措施
2.1 强化食用菌园区标准化建设 建立健全食用菌园区标准化建设规范,制定相应的食用菌技术操作规程,引导种植户规范化生产。按照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创新管理模式,全程实施标准化生产控制。
食用菌基地应选择在生态条件良好,远离污染源,并具有可持续生产能力的农业生产区域内,应与周边食用菌、菜地、大田保持安全间距,防止农药交叉污染,对食用菌生产园区空气、水、土壤质量进行建前重点检测,同时加强周边环境的管理,对食用菌生产过程中的可能污染风险进行妥善处理,防止污染生产环境。
2.2 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和技术指导 做好《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指导农民合理使用农药,禁止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和化学添加剂等,加强食用菌生产技术培训,指导食用菌从业人员使用物理防治或生物防治方法,对食用菌病虫害进行科学监测和指导,做到预测、预防。把农药的最大残留量控制在国家规定的限量内(表1)。
2.3 强化加工企业的主体责任 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行业自律,严格管理原料收购、加工和经营,建立健全产品质量追溯制度和质量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规范食用菌生产加工行为,严格按照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表2)添加添加剂。
表2 我国食用菌食品添加剂最大允许使用量标准
2.4 加大食用菌产品安全监管力度
(1)强化投入品监管。建立完善的投入品准入制度,对进入产地的农药和食用菌投入品全部进行登记和清查,公布推荐和禁用农药的名单,对假、冒、伪、劣等不合格投入品坚决予以清除。
(2)加大抽查检测力度。对食用菌产前、产中、产后各个环节加大检测力度,确保食用菌产品及其加工产品质量安全。对于出口食用菌产品,采取企业自检、检测站抽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核检相结合的方式,对每个环节都进行严格把关,坚决杜绝问题产品上市销售。
2.5 建立健全预警通报与应急体系 地方行政管理机构根据产业监控监测结果和质量安全状况,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对农药残留等重大质量安全隐患及时发布预警通报,提出整改方案,采取纠偏措施。建立食用菌质量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对重大突发事件及时启动应急处置预案。
2.6 建立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 从投入品采购、产品生产到加工销售各个环节全部记录在案。并根据企业和合作社产品编码,建立产品出口查询数据库,做到输入或扫入编码即可查清生产企业、生产基地和生产者,一旦发现问题,即行逐级溯源问责。
[1] 赵玉卉, 等. 几种市售食用菌重金属含量及评价[J]. 中国食用菌, 2010, 29(4): 32-34.
[2] 食用菌卫生标准. GB 7096-2003.
[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2763—2012.
[4] 张金霞, 陈强. 食用菌质量安全浅谈[J]. 中国农业信息, 2012(8): 1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