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大学精神落实到现代大学制度建设中
2013-05-31徐显明
徐显明
建立大学制度,守护大学精神,要正确地处理好三对关系,即大学与政府的关系、大学与社会的关系及大学内部的管理关系。
第一是大学和政府之间的关系。中国的大学从发展方向来看,一定会走向大学自治。大学自治不是大学为所欲为,不是大学不受约束。政府可以通过评估、拨款等方式监督大学,但是大学和政府之间不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那么大学向谁负责呢?在走向法治的时候,大学向法律负责,政府和法律可以给大学划定红线。大学踩越红线,要承担法律后果。最严重的,甚至可以被撤销和解散。我们现在对大学的管理,一定要把“底线”和“顶线”分开,政府的任务不是给大学划“顶线”,每天指挥你必须做什么,而是划“底线”,就是说,要告诉大学哪些是雷区,哪些事情不能做,这就要通过法律来实现。只要是法律不禁止的,大学都可以自由地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选择。
第二是大学和社会之间的关系。处理大学和社会之间关系的最重要的问题,就是要处理好大学和出资者的关系。最近日本和韩国所推行的大学法人化改革,政府仍然是出资人,但是现在出资渠道多元了。过去都是政府单方出资,故大学必须服从政府。现在出资渠道多元以后,大学所获得的资金应该认定为是法人财产,出资人的意志就不再决定大学的意志。美国的大学筹资也是多元的,特别是私立大学,那么多的企业和校友捐赠等社会资金进入大学后,就成为大学的财产,其支配使用由大学自主决定。出资人的意志不能主宰和决定大学的意志,出资人的某些符合大学精神的意志可以通过契约来实现。
第三就是大学内部的管理关系。内部管理关系的纵向涉及大学和各个院,未来中国大学内部管理改革的重点是,在大学里面以院为单位和重心,不再是大学去办各个院,而是所有的院来共同办大学。如此一来,大学和各个院系之间的关系就应该变大学成一种扁平关系。打个比方,大学校长是制片人,院长是导演,教授是主角,制片人对导演不是领导关系,导演与演员也不是领导关系,制片人出资,导演出思想,教授通过演技来实现导演意图并创造人物形象。这三者的关系处理好,才有可能产生伟大的作品。大学内部的关系也应该是这样,而不是校长去领导院长,院长领导教授,教授领导副教授,副教授领导学生。这样的改革也是高校去行政化面临着的一个考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