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精神
2013-05-31章兢
教育与职业·综合版 2013年5期
章兢
在大学的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社会的一系列功能中,文化价值是一切功能的基础与主导。教育者,养成人格之事业也。由人类优秀文化凝聚、积淀而成的人文精神是人类文化最根本的精神,它是人类信念、理想和道德等精神品格的结晶。因此,人文精神是大学文化价值的核心和灵魂。我国具有悠久的人文教育传统,《大学》开篇便说道:“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这一被视为古代思想家的“大学”三纲,体现了中国古代教育为教、为学、为人的“大学”理念,显示着一种强烈的人文意识和人文精神。蔡元培在《教育独立议》中指出:“教育是帮助被教育的人,给他能发展自己的能力,完成他的人格,于人类文化上尽一分子的责任;不是把被教育的人,造成一种特别器具,给抱有他种目的的人去应用的。”蔡元培这一关于教育发展人的能力、完成人格的两大教育功能是对传统“大学”理念的现代诠释。改革开放三十年来,尽管中国的高等教育总在时代的风雨中坚守着大学的文化价值,调整着自己的文化航向,但大学人文精神滑坡现象依然令人担忧。
大学教育,本质上是一个有目的、有计划的文化过程,这一教育过程是一个系统工程。系统论告诉我们:一种具有有机联系的要素组成的组织系统,通过组成系统的各元素的相互作用以及系统对元素的作用,将发生从要素的量的组合到系统整体的质的飞跃。面对历史新起点,建构一个由大学理念设计到人文知识传播进而人文精神提升与内化的连续、渐进的高校人文素质教育系统,形成规模优势是实现高校的文化价值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