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刊
2013-05-30
反垄断保护的是竞争格局
高新军 中央编译局比较政治与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
40多年前,许多研究日本经济的美国学者在谈到日本经济强劲发展势头的时候,都不约而同地发现,日本企业之所以能够在强手如林的国际市场竞争中占得先机,是与它们在日本国内面临着比国际市场更加严峻的竞争有密切关系的。能够在日本国内残酷激烈的竞争中脱颖而出,自然会在国际市场上占据一席之地。直至今天,美国汽车市场上占据质量、销售、品牌效应最好的前三名,仍旧是日本的汽车企业。此种效应在我国也是如此。
人们都说要让市场经济在资源配置上起基础性作用。这种作用如何实现?就是通过竞争来实现的。人们都知道市场经济中产权明晰的重要性,但是如果没有竞争,再明晰的产权也带不来高效率的经济结果。相反,在产权不明晰的条件下,激烈的竞争却可以带来一时的效率提高和较好的产出效果。因此,保护公平竞争和明晰产权一样,是市场经济的基础。
但是,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是不会自然出现的,需要政府积极而谨慎的作为。因为一方面放任市场的自由发展,会形成寡头垄断,由此会产生经营者集中、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现象,妨碍技术进步、新企业加入,甚至出现“政府俘获”的结果。另一方面,我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过渡中,也存在大量的行政垄断现象。市场经济形成初期的强政府的思维和行为惯性,也使我国长期以来以政府的产业政策代替了市场的竞争政策,出现了许多重产业政策、轻竞争政策的做法,产生了保护垄断、限制竞争的结果。
所以,在我国《反垄断法》颁布5周年,在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之际,要使之真正成为“经济宪法”,使竞争政策成为市场经济领域的基本政策,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目前,我国在反垄断方面,不论是相关的法律细则,还是执法部门的权限,都与我国现实的需要有很大的差距。也难怪,就是在100多年前的“进步时代”里,美国老罗斯福总统作为“托拉斯粉碎机”,执行的也是10几年前就通过、一直没有被执行的《谢尔曼反托拉斯法》。但2013年人们还是在反垄断方面看到了希望。这一年,360公司和腾讯的“中国互联网反垄断第一案”在广东高院宣判。两个酒业品牌因价格操纵被罚4.49亿元,刷新反垄断罚单纪录。由于垄断液晶面板价格,发改委开出首张针对外企的罚单,还对几家进口奶粉企业进行反垄断调查。经由中石油腐败案的发酵,打破基础产业领域垄断的问题再次凸显,热点是中石油管道网独立、电力体制改革等。国家发改委一直督促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继续整改宽带接入领域垄断问题,整改期限为3至5年。
需要注意的是,尽管人们对于反垄断呼声较高,还是要看到,反垄断是在用公权力直接干预私权利。在市场经济的法治理念中,需要非常谨慎和专业。不能执法过度,更不能替代竞争。反垄断保护的是竞争格局,而非竞争者。
来信
在欧洲,不同时代和独具地域特色的古城镇都会保留得相当完好,而在中国却大都难逃拆建或商业开发的命运。当国人争相到国外感受城市历史的沧桑时,是否会对我们在城市化过程中倒下的古迹感到惋惜?其实,每段古迹都是城市的根,是历史的活化石,非富丽堂皇的高楼大厦所能代替。我们一直在说“民族的才是世界的”,却一边将承载历史、独具特色的老房子日渐抛弃,一边又费尽心思地搜刮挖掘历史,创造旅游资源。
—于大伟(读第23期《南京城:消失的老房子》)
作为辞赋爱好者,我有幸参加2011年5月的首届北京辞赋高峰论坛,并见到魏先生,得知魏先生是“巴蜀鬼才”,对其人品和才华深感敬佩。但是《魏明伦与他的文学馆》给我最深的震撼还是魏先生敢于自我揭短,敢于将自己在那段特殊岁月中的“败笔”无保留地公之于众。人非圣贤,在苦难的磨练中谁又能无过?对属于我们的“罪与罚”,如何才能无忧无惧?唯有行己有耻,敢于坦然承认,自省以励,方能如魏先生一般勇者无惧,率性而前,“配得上这深刻的苦难”。
—蒋凡(读第23期《魏明伦与他的文学馆》)
让我全身筋脉为之疏通的一篇文章,也引发我对自身发展的思考。自古文人骚客们习惯以成败论英雄,大时代中大人物的辉煌易被知晓,小时代里小人物的艰辛无人问津。但每个时代都有孕育大时代精神的潜力,大时代有非主流瑕疵的不足,小时代也有主流思想的渗透,今天享受小康的同时不忘追求明天的大同。历史永远不会终结,时代永远都有纠结,个别扭曲的细节并不是不可原谅,重要的是穿梭于时代中令我们血液激昂的精神,我们谓之时代正能量。
—林娜(读第23期《时代无大小,精神有高低》)
这篇文章让我颇感扑朔迷离,辛酸无比,在改革前沿发达的南国,还有这等不把土地当回事的。现在全国各地都在开发、改造,土地成倍增值,而下排村却像与世隔绝、信息不通一般,好地撂荒、房子无人居住,只有少数的留守人员,整个村子冷冷清清,完全未有生机,暴露出的问题值得人们深思。《南风窗》杂志身处改革前沿,要善于挖掘这类不易被发现的东西,揭露矛盾,将其作为一种社会责任,要敢于去担当。
—魏文祥(读第23期《逃离村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