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1557例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分析
2013-05-22闫荟羽孙智辉王继萍张四喜吉林大学第一医院长春130021
闫荟羽,孙智辉,王继萍,张四喜(吉林大学第一医院,长春 130021)
随着我国药品不良反应(ADR)监测制度的不断深入,我院ADR的监测工作正逐步得到完善和加强,ADR报告的数量和质量有了显著提高。本文对我院2010-2011年收集的1557例ADR报告情况进行回顾性分析,旨在了解我院ADR发生的特点并评价ADR报告的质量,为临床用药提供参考,降低药源性疾病的发生率,提高ADR监测工作的质量。
1 资料来源与方法
1.1 资料来源
资料来源于吉林大学第一医院2010-2011年各科室上报的所有ADR数据。
1.2 方法
抽取2010-2011年上报的报告,分别记录患者性别与年龄、涉及的药品种类、给药途径、累及的器官或系统及临床表现等指标,建立数据库进行描述性分析[1]。
2 结果
2.1 基本情况
在1557例ADR报告中,男性776例,女性781例。女性比例略高于男性比例,约为1.01∶1。ADR可发生在任何年龄组,其中以50岁以上的中老年人群及10岁以下儿童的ADR病例构成比最高,分别达到30.31%和23.44%。发生ADR患者的性别与年龄分布详见表1。
表1 发生ADR患者的年龄与性别分布Tab 1 Distribution of patient’s age and sex inADR cases
2.2 引发ADR的药品种类及分布
根据《中国药典·临床用药须知》(2005版)的药品分类方法,将所收集的1557例ADR涉及的药品进行分类统计,共涉及药品14类,其中抗感染药引起的ADR报告666例,占总例数的42.77%,位居首位;抗肿瘤药引发的ADR 441例,占总例数的28.32%,位居第2位,具体分布详见表2。
2.3 引发ADR的给药途径分布
1557例ADR报告中,静脉滴注引发ADR为1298例,占83.37%,是引发ADR概率最高的给药方式,详见表3。
2.4 ADR累及器官或系统及临床表现
1557例ADR报告中,以皮肤及其附件损害占首位,其次为消化系统损害,详见表4。
2.5 ADR的转归
ADR发生后,1557例报告中,302例经对症治疗治愈,占19.40%;1255例停药后自行好转,占80.60%;无死亡病例。
2.6 ADR的类型
1557例报告中,一般的ADR所占比例最多,为99.36%,ADR类型及构成比见表5。其中,新的ADR共有6例,详见表6;严重的ADR共有4例,详见表7。
3 讨论
3.1 关注重点人群的ADR监控
表2 引发ADR的药品种类及构成比Tab 2 Categories and constituent ratio of ADR-inducing drugs
表3 引发ADR的给药途径分布Tab 3 Distribution of route of administration inADR cases
表4 ADR累及器官或系统及临床表现Tab 4 Organs or systems involved in ADR and clinical manifestations
由表1可见,1557例ADR报告中,女性患者略多于男性,与文献报道相似[2]。分析年龄与ADR的关系,发现各年龄段发生ADR具有明显差异,以50岁以上的中老年人群及10岁以下儿童较多见。因老年患者生理功能和代谢能力逐渐减弱,且常合并种慢性疾病,用药种类相对增多,使ADR更易发生[3]。因此应适当调整老年患者的药物剂量,并加强对老年人的用药监测。
表5 ADR类型及构成比Tab 5 Types and constitution ratio ofADR cases
表6 引发新的ADR的药品及临床表现Tab 6 Drugs and clinical manifestations of newADR cases
表7 引发严重的ADR的药品及临床表现Tab 7 Drugs and clinical manifestations of severeADR cases
3.2 合理应用抗感染药
报告中抗感染药引发的ADR发生率占总数的42.77%,位居首位。这与此类药物在临床中广泛应用密切相关。其次,抗感染药的不合理使用是导致ADR发生的又一个原因[4]。结合卫生部“2011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的精神,建议临床严格执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最大限度减少和避免ADR的发生。
3.3 规范用药途径
用药途径是引发ADR的重要因素。由表3可见,以静脉滴注方式给药引起的ADR发生率最高,为83.37%,口服给药次之。静脉给药可使药物直接进入体循环,起效快、作用显著,故临床使用较多。药物本身质量及给药速度快、药物纯度不高、药物配伍禁忌以及患者的过敏性体质等原因均可引发药物的ADR。因此,建议临床给药时,遵循“能口服不肌注,能肌注不静滴”的用药原则[5]。
3.4 ADR累及的器官或系统分析
由表4可见,ADR可累及全身各器官或系统,其中以皮肤及其附件损害最多,其次为消化系统及中枢和外周神经系统反应。皮肤损害主要临床表现为全身或局部皮疹、瘙痒、注射部位疼痛等。分析其原因,可能是皮肤的损害主要为变态反应所致的各种药疹,其临床表现易于观察和识别[6]。提示临床用药时应详细询问患者的药物过敏史,还应严密监测对肝、肾功能等有损害的药物,以便及时发现隐匿的ADR。
3.5 ADR的转归
ADR转归,大部分为好转,一部分治愈,无导致死亡的病例,未导致不可挽回的严重结果。这表明ADR临床表现虽然多种多样,但如果做到及时发现、正确处理,均能取得良好效果。
3.6 新的严重的ADR
由于上市前受试人数少、受试时间短、受试者入选条件局限,一些ADR难以及时发现[7]。世界卫生组织(WHO)推荐的理想ADR报告监测系统中新的和严重的ADR应占报告数的20%。我院1557例报告中仅有6例新的及4例严重的ADR。因此,要对严重的ADR加以重视,预防和避免更多的患者发生新的或严重的AD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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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王杰松,刘刚,吴久鸿.药物临床试验的风险与管理[J].中国药房,2008,19(31):2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