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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养老”遇三大难题

2013-05-14

恋爱婚姻家庭·养生版 2013年9期
关键词:赡养人以房养老按揭

“以房养老”指的是老人将自己的产权房出售、出租或者抵押出去,以定期取得一定数额养老金或者接受老年公寓服务。目前,我国北京市正在试点“养老按揭”业务,即凡年满55周岁的中老年人或年满18岁的法定赡养人以房产作为抵押,就可向银行申请贷款用于养老。

早在2007年,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也曾试推过“以房养老”模式,然而数年过去,申请成功者寥寥无几,这项养老新举措也不得不悄然停止。

“以房养老”有三大难题。一是“倒按揭”年限难送终,除了“70年产权”这一绕不开的问题,房价波动和物价指数的影响也加大了该项政策的实施难度。不少老年人觉得自己身体很硬朗,银行“倒按揭”的年限,不一定能给自己养老送终。二是房屋产权不独立,子女有分歧意见。三是家产传后的传统观念最后占了上风。在一些老年人看来,养老不只是钱的问题,“我更希望儿子女儿对我好,常来看看我。如果我弄一个什么‘以房养老,估计也不会拿到很多钱吧,倒让子女多心,影响亲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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