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规划编制的现状及发展对策的思考
2013-05-10郑胜杏
郑胜杏
【摘 要】常常听到规划管理部门抱怨“规划编了不好用”、规划编制单位抱怨“规划年年编,年年改”、社会公众抱怨“规划没有考虑公众诉求”,这些抱怨的存在,揭露了城乡规划在实施中是一个长期存在的问题,即可实施性打折现象。本文对我市此现象进行梳理分析其问题所在,就如何完善城乡规划的编制作进一步的探讨,从重视部门间协调,充分调动公众的互动、加强配套政策等几个层面上来解决提高规划编制的可实施性。
【关键词】城乡规划;编制;实施性;对策
引言
随着乐清经济社会的发展,各地积极推进城乡规划编制和实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出现规划脱离实际、指导性和实施性较差等问题也同步普遍存在着。现以我市城乡规划编制这项工作现状为切入点,剖析其现阶段存在的一些特征和问题,提出一些本人在实际工作岗位上的思考和总结,仅供参考。
1.我市概况及城乡规划编制现状
乐清市陆域面积1174平方公里,海域面积249平方公里,下辖9镇8街道,911个行政村,户籍人口110.7万。其中市区面积259.6平方公里,辖190个行政村、17个社区,市区总人口32.1万人。
针对表格中的一些数据,我做个简单的分析
1.1从表中可以看出,我们的规划编制任务量大面广,规划编制的覆盖率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尤其是村庄规划编制工作。
1.2从表中可以看出,我们的规划成果被要求调整的事项很多,说明现有的规划编制成果还是存在着大量的问题,所以频频要求修改调整,尤其是控规和村庄规划。
2.当前我市城乡规划编制现存的主要问题
一方面在快马加鞭地编制各类规划,另一方面却是规划与实施脱节规划成果被被频繁地修改和调整。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
2.1编制前缺乏扎实的前期调查
调查是编制城乡规划的必要的前期工作。实际上,调查的过程也是规划方案的孕育过程,必须引起高度的重视。城市建设是一个不断变化的动态过程,对原有资料要不断地进行修正补充。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农民的可接受程度、地形图与现状的对比,很多的村庄规划成果在编制时都是采用2003年前后的版本地形图作为现状图,与规划编制时实际建设情况偏差很大,再加上有些规划在编制时没有实地走访,存在闭门造车现象,导致在实施过程中起不到规划引领作用。
2.2编制理念缺乏灵动性
有些设计师在理念上可能尚存一些误区,经常将工作的重点放在集中解决规划中的技术问题,往往还停留在目标规划的概念中;而常常忽略了将来在实施中的可操作性的研究。譬如:管理服务、多方利益的平衡等等问题。在多元主体利益的要求和民意没有被充分采纳下的完成的规划编制成果,势必在实施的过程中埋下后遗症。
2.3规划编制中缺乏互动性
目前,规划人员往往只是将编制主体当地政府的意见文本化,缺少对实施的考虑,况且有些牵头编制主体自身对规划的认识尚存不足。对公众的意愿调查不充分,流于走过场,没有充分暴露问题,解决问题,导致很多规划无法得到公众的认同,实施过程难度加大。
2.4规划编制缺乏严肃权威性
在规划编制中有时候为了完成一些硬性任务,在规划用地规模上,随意突破总规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为了让土地出让利益最大化,从而频繁的修改控规,调整用地功能和提高容积率,存在着一种“萝卜编制”现象。在规划用地布局和设施配套上,尽量压缩必备的公共设施、市政设施和绿化用地,忽视公共利益和长远利益,在规划编制的时间周期上,抢进度、赶项目,忽视科学论证的必要时间和进度保障,仓促上马,规划编制沦为土地出让的简单工具而非指导城市科学发展的规划依据。
2.5规划编制与相关部门的规划缺乏有效衔接
目前国土和规划部门这两大用地的主管部门都各自为政,一些土地的修编不看规划,甚至有些土地都修编在规划路上或规划建设用地范围之外,严重制约了土地置换,阻碍了建设的推进。况且土地修编不是年年进行,那么修编失误了之后,只能等待下一轮的5年后再次修编。往往公众是等不起这5年的,这就造成通过变通调整我们的规划来达到土地报批目的,进入一个恶性状态。
3.规划编制工作的几点思考与建议
为了解决目前规划过程中存在的种种不实用性问题,我们必须以转变面向实施的理念来编制各类规划。
3.1建立基层组织的基础资料数据库
目前,规划编制中涉及的相关基础数据共享不足,统计口径不一致,指标不一样,致使城市规划急需的统计资料如建设、经济社会等数据难以及时满足规划的数据分析需要。往往导致规划编制基础先天不足,规划成果不能最有效地指导规划实施。所以在基层建立一个基础资料数据的平台就显得尤为必要。
3.2建立编制过程互动机制
在规划编制中,设计单位、编制单位、实施主体和民众都要参与进来。作为一项调控政府、利益团体、广大民众、和开发商等多元主体利益的公共政策工具,在编制中将不可避免的面临大量的利益协调工作。与此同时,还要注重资金平衡、利益相关方权益等内容,提高规划的可实施性。
3.3重视批后管理的反馈机制
实施过程中要建立反馈机制,这里说的反馈,一方面来自实施主体的信息反馈,另一方面是指来自基层管理单位的反馈,从而有效地给新一轮的规划编制提供经验借鉴,形成规划与实施的良性态势。告别传统的编制方法,即 “调查研究—制定方案—评审—编制成果”等程序后即完成,至于其后执行的效果则无人过问,缺乏有效的跟踪、评估和反馈渠道。
3.4加强相关规划的有效衔接
加强发改、住建、国土资源等部门的协作,强化全局意识,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发展方向和发展时序,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土地供应计划,分期分区逐步有序推进城市建设;制定措施,使各专项规划和重点建设项目与城市总体规划相协调;在土地修编工作中加强核对,使修编的地块符合“两规”(即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让本来就稀缺的资源不要因为修编工作一些失误而影响了下步的供地,为规划的实施提供保障。
3.5加强规划编制理念的引导和审查
加强从业人员的培养、调研和考察等办法,及时反馈实施情况,不断完善规划编制人员的理念取向,提高编制的水平。此外,还要加强编制的审查工作,现在很多设计人员为了满足编制主体的诉求,把不符合相关技术规定的编制方案上报送审。技术规范上纯粹让审查单位把关,审得出修改,审不出来也就蒙混过关。这就无形中增加了审查单位的工作量,影响了成果的质量。此外,也要杜绝纯随意性规划调整的诉求,维护规划的延续性和权威性。
4.结语
编制实用性强的规划,是每位规划设计从业人员追求的目标,也是我们规划管理人员的迫切愿望。随着住房价格的节节攀升,牵涉到地块的经济利益也变得越来越大,带给规划编制工作更多的挑战。经历了粗狂型的发展阶段,规划编制工作现存的一些弊端和问题也逐步显现。这时候就更需要我们转变编制理念,更注重地从规划实施的角度来进行编制规划,最终形成规划和实施的良性互动局面。
参考文献:
[1]马武定.城市规划本质的回归. 城市规划学刊,2005,(1):16-20
[2]王勇.市民社会涌动下小城镇规划编制中的公众参与. 城市规划,2005,(7):57-62
[3]顾浩 陈勇 浙江省新型城市化背景下城乡规划编制的探索与实践,城市规划学刊, 2012,(2)106-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