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物质及其临界量的探讨
2013-05-08陆庆华
陆庆华
(上饶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江西 上饶 334000)
正确辨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有助于危险化学品企业掌握重大危险源和危险部位,提高企业领导和主管部门对重大危险源的认识,及时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监测监控体系和相应的管理制度,促使企业加大投入,加快推进技术改造,确保不发生群死群伤和重大财产损失的安全事故,实现安全生产。
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正确辨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主要取决于正确确定辨识物质及其临界量[1]。在这两个方面,目前的部分评估辨析中存在一些误区和混淆,本文就相关问题进行探讨。
1 辨识物质的确定
评价报告中通常会出现三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将列入《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版)》的物质才能算危险化学品;第二种情况是将列入《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的物质才能算为危险化学品;第三种情况是将符合《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6944)第四条定义的物质都应视为危险化学品。
然而,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表2未在表1中列举的危险化学品类别及其临界量”最后一行“注”中已提及“以上危险化学品类别及包装类别依据GB12268确定,急性毒性类别依据GB20529确定”,可见,从国家法规和标准来看,辨识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应以GB12268为准。这样对于未列入《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版)》,但闪点小于61℃的易燃液体都可能列入GB12268中“UN号1268(石油馏出物,未另列明的;或石油产品,未另列明的)”、“UN号1136(煤焦油馏出物,易燃)”、“UN 号1992(易燃液体,毒性,未另列明的)”、“UN号1993(易燃液体,未另列明的)”。例如,“甲醇汽油”虽未列入《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版),但可列入《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中 “UN 号1992(易燃液体,毒性,未另列明的)”,可见,“甲醇汽油”属于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物质。
辨识重大危险源应首先明确物质是否属于表1中的78种危险物质。如果不在表1范围之内,再确定是否属于表2中规定的9类物质。其中,爆炸品、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易于自燃的物质、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氧化性物质和有机过氧化物的危险性分类可通过《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确定,毒性物质可通过《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范急性毒性》(GB20592)确定。对于部分同时被列入表1和表2的物质,其临界量应首先以表1为准,例如苯和环氧丙烷,在表1中的临界量分别是50吨和10吨;如果按照表2,它们的临界量均为1000吨(属于高度易燃液体类)。
2 影响危险化学品临界量的因素[2,3]
2.1 危险化学品存在的状态对临界量的影响
例1,一甲胺属于易燃气体,临界量为5吨;一甲胺水溶液属于高度易燃液体,临界量为1000吨。不同的存在状态,临界量相差200倍。所以,仅此一项,稍有疏忽,就会对整个企业是否构成重大危险源造成误判。
例2,有毒气体氨,其临界量为10吨,但氨水则属于碱性腐蚀品,不在重大危险源管理之列,如不仔细分析和推敲很容易出现差错。
例3,氯化氢、氟化氢和三氧化硫属于辨识的物质,而对应的盐酸、氢氟酸和硫酸则不属于辨识的物质。
例4,含量大于90%的甲醛,根据表1临界量为5吨。含量为37%的甲醛水溶液危险性类别为3,次要危险性为8,闪点50℃,根据表2其临界量则为5000吨。
2.2 危险化学品危险性类别选择对临界量的影响
一种危险化学品常具有多种危险性,对于这类危险化学品应分别核对临界量并选取最低值。常见的这类危险化学品有:三氯硅烷、二氯硅烷、磷化氢、糠醛、甲基二氯硅烷、氯甲酸甲酯、氯甲酸乙酯、氯乙酸乙酯、亚硝酸钠等。举例说明见表1。
表1 危险化学品类别选择对重大危险源辨识临界量的影响
目前,GB18218-2009中缺少“第8类腐蚀性物质”,为了不漏项,对于这类危险化学品,应通过查询其安全技术说明书,从中找出它们的UN号,通过UN号在《危险货物品名》(GB12268-2012)中,确认其它危险类别或项别(次要危险性)。对同时还具有易燃性和毒性的物质,按照类别或项别在GB18218-2009中确定其临界量。
2.3 危险化学品包装类别对临界量的影响
影响临界量确定的另一个因素是危险化学品的包装类别,以过氧化氢水溶液为例说明如下。在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时,过氧化氢水溶液的危险性类别不影响其临界量的确定,因为过氧化氢水溶液的危险性类别和项别都为第5.1项氧化性物质,次要危险性为第8类腐蚀性物质。但是,不同浓度的过氧化氢水溶液包装类别不同,临界量存在差异。含量高于20%但低于60%的过氧化氢水溶液,包装类别为II类,临界量为200吨;含量高于60%的过氧化氢水溶液,包装类别为I类,临界量则为50吨。
3 结语
由上述讨论可见,为了更好地做好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辨识,至少需要收集以下信息。一是相关标准,主要有:GB12268《危险货物品名表》、GB6944《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20592-2006《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范急性毒性》(GB20592-2006)和《危险货物运输包装类别分类划分方法》(GB/T15098-2008)。二是相关技术资料,主要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等表明危险化学品物化特性和危险特性等数据的资料。三是危险化学品的具体信息:名称、数量、浓度、状况、分布等。
[1]赵葆红.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中应关注的两个问题[J].危险化学品管理,2013,13(1):39-40.
[2]王慧,王保民.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的探讨[J].危险化学品管理,2013,13(2):40-43,46.
[3]苏宏杰.《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解读[J].劳动保护,2009,(7):4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