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日本污染土壤修复相关标准简介

2013-05-08徐贻成李俊牟桂芝大野木升司

再生资源与循环经济 2013年10期
关键词:农用地有害物质分析方法

徐贻成,李俊,牟桂芝,大野木升司

(1.大连东泰产业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辽宁大连116000;2.日中环境协力支援中心有限会社,北京100081)

日本污染土壤修复相关标准简介

徐贻成1,李俊1,牟桂芝1,大野木升司2

(1.大连东泰产业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辽宁大连116000;2.日中环境协力支援中心有限会社,北京100081)

日本在污染土壤修复立法方面,分为农用地土壤污染和城市工业用地土壤污染两种情况,分别制定了《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止法》和《土壤污染对策法》,介绍了基于两种法律的污染土壤指定标准和特定有害物质的种类及其检测分析方法。

日本;污染土壤;修复;标准

所谓土壤污染是指人类活动的废弃物通过不同的途径进入土壤,由于进入土壤的污染物的数量和速度超过了土壤的自净能力,使土壤中污染物的累积过程呈现强势状态,致使土壤的正常功能失调,导致土壤环境质量下降的现象[1]。所谓土壤修复是指利用物理、化学和生物的方法,转移、吸收、降解和转化土壤中的污染物,使其浓度降低到可接受水平,或将有毒有害的污染物转化为无害的物质。

1《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法》

表1 特定有害物质和指定标准mg/kg

为了防止因土壤污染而影响人类的健康,日本国会将“土壤污染”追加为《公害对策基本法》中的典型公害之一,并于1970年颁布了《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止法》,该法于1999年进行了最终修订。借此,日本成为最早关注农用地土壤环境并在农用地土壤保护方面进行立法的国家。此后日本又制定了《土壤污染环境标准》、《关于土壤·地下水污染调查·对策方针》、《Dioxine类物质对策特别措施法》等一系列环境标准和法律法规,有效地遏制了农用地的土壤污染。

1.1 农用地土壤污染的特定有害物质和指定标准

1971年6月24日,日本颁布了《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止法实施令》(2010年最终修订),对农用地土壤污染的特定有害物质和指定标准进行了规定,见表1。

1.2 特定有害物质的检测分析方法

《关于农用地土壤污染对策区域的指定条件中镉检测方法的省令》(1971年6月24日农林省令第47号,2012年8月6日最终修改、环境省令第22号),《关于农用地土壤污染对策区域的指定条件中铜检测方法的省令》(1972年10月27日总理府令第66号,2000年8月14日最终修改、总理府省令第94号),《关于农用地土壤污染对策区域的指定条件中砷检测方法的省令》(1975年4月8日总理府令第31号,2000年8月14日最终修改、总理府省令第94号)分别对特定有害物质镉、铜、砷的采样方法、检测分析方法、分析用药品的配制方法、检测用样品的制备方法以及检测分析的具体操作方法等进行了规定。具体检测分析方法见表2。

表2 特定有害物质的检测分析方法

2《土壤污染对策法》

20世纪末,日本市街地(市区)受污染的土地日益严重,为此日本于2002年5月颁布了《土壤污染对策法》,2003年2月15日生效。

2.1 城市用地土壤污染的特定有害物质和指定标准

《土壤污染对策法实施令》(2002年11月13日政令第336号,2011年12月26日最终修改、政令第427号)对污染土壤的特定有害物质种类进行了规定,共计3类25种,第一类挥发性有机物为11种,第二类重金属等为9种,第三类农药等为5种。《土壤污染对策法实施规则》(2002年12月26日环境省令第29号,2011年7月8日最终修改、环境省令第13号)对污染土壤的指定标准进行了规定[2]。特定有害物质种类和指定标准见表3。其中,指定标准是指基于土壤污染对策法第2条,根据政令所规定的特定有害物质,指定被污染区域的标准。土壤溶出量标准是针对汲取地下水,从影响健康的观点出发所规定的标准。土壤含有量标准是针对直接使用污染土壤,从影响健康的观点出发所规定的标准。地下水标准是调查时为了确定污染范围和地下水是否污染的判定标准。第二溶出量标准为土壤溶出量标准的10~30倍,是判断修复技术(固化和封存)和进入最终填埋场的依据。超过此标准时,有必要把污染土壤固化,以符合第二溶出量标准。

表3 特定有害物质的指定标准和第二溶出量标准

2.2 特定有害物质的检测分析方法

《关于土壤气体调查的采样及测定方法》(2003年3月6日环境省告示第16号,2010年3月29日最终修改、环境省告示第22号)对土壤中的特定有害物质采样方法、采样装置、分析样品的制备方法、测定方法等进行了规定,检测分析方法见表4。

《地下水中含有调查对象物质的量的测定方法》(2003年3月6日环境省告示第17号,2010年3月29日最终修改、环境省告示第22号),《关于土壤溶出量调查的测定方法》(2003年3月6日环境省告示第18号,2010年3月29日最终修改、环境省告示第22号),《关于土壤含有量调查的测定方法》(2003年3月6日环境省告示第19号,2010年3月29日最终修改、环境省告示第22号),分别对地下水、土壤中含有的特定有害物质以及土壤溶出量的测定方法进行了规定,其检测分析方法几乎是相同的,见表5。

表4 土壤气体的检测分析方法

3 结语

日本以《环境基本法》为基础,从农用地和城市用地两个方面构建起土壤污染的基本法律框架,对两部法律中所规定的引起土壤污染的污染物种类和分析方法,以及污染土壤的判定标准进行了简单介绍,期待对国内污染土壤修复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的制定提供些微参考。

表5 土壤溶出量的检测分析方法

[1]赵梅.土壤污染防治立法研究[C].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年会)论文集(2),2007.

[2]日本环境省.土壤污染对策法实施细则[EB/OL].[2002-12-26]. http://www.env.go.jp/water/dojo.html.

Introductionofrelevantstandardsaboutcontaminated soilremediationinJapan

XUYicheng1,LIJun1,MUGuizhi1,OnogiShoji2
(1.DalianDongtaiIndustrialWasteTreatmentCo.,Ltd.,Dalian116000,China;2.Japan-ChinaEnvironmentServiceCenter,Inc.,Beijing100081,China)

ThelegislationsofcontaminatedsoilremediationinJapanareclassifiedintoagriculturallandandurban industriallandsoilcontamination,andthecorrespondinglawsare"agriculturallandsoilcontaminationpreventionlaw"and "soilcontaminationcountermeasureslaw".Basedontheabove-mentionedtwolaws,theappointedstandardsofsoil remediationandthekindsandthedetectionandanalysismethodsofspecifichazardoussubstancesareintroduced.

Japan;Contaminatedsoil;Remediation;Standard

X53

A

1674-0912(2013)10-0042-03

2013-09-09)

徐贻成(1985-),男,安徽桐城人,博士,技术研发人员,专业方向:有机化学。

猜你喜欢

农用地有害物质分析方法
纾困与破局:国有农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制度研究
基于Logistic模型的农户农用地转出意愿及影响因素研究
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中国RoHS)信息报送情况
空气净化器有害物质二次污染研究
基于EMD的MEMS陀螺仪随机漂移分析方法
一种角接触球轴承静特性分析方法
中国设立PSSA的可行性及其分析方法
杭州市余杭区出台新政进一步规范设施农用地管理
我国发布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
麦冬中外源性有害物质的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