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高中教材应衔接
2013-04-29邓木辉
邓木辉
人教版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语文(必修1)》的“梳理探究”中安排了“奇妙的对联”的梳理探究内容。在引导学生进行这一内容的梳理探究中,我深深地感到:初高中教材不衔接,真是教学难以逾越的鸿沟!
在引导学生了解对联的特点和要求时,免不了要引导学生明白:对联上下两句相应位置的词性相同或结构相同才能相对(还有别的要求,此处暂不涉及),如名词与名词相对,动词与动词相对,形容词与形容词相对……或者偏正短语与偏正短语相对,并列短语与并列短语相对,动宾短语与动宾短语相对等等;否则,不能相对,不叫对联。尽管这是一些简单的基本常识,然而学生始终一头雾水,难以明白,因为他们压根就不知道何为名词,何为动词,何为形容词等词类知识,更不知道何为偏正短语,何为并列短语,何为动宾短语等短语知识(更不要说单句知识,复句知识,句群知识等更为“高深”的语法知识)!师生缺少“共同语言”,也就难以交际沟通;而难以交际沟通,也就难以逾越鸿沟,保证质量。我问学生为何连简单的名词动词都不知道,答曰:“初中语文老师没有教。”
我所在学校高一招生1300多名,共设20个教学班,其中一个理科特重班,一个文科特重班,均严格按中考成绩分班。我所教的班级为文科特重班,语法知识竟然如此欠缺,实在不可思议!特重班尚且如此,普通班可想而知!
我有过较长时间的初中语文教学经历,对新课标前的初中语文教材还算熟悉:九年义务教育之前的初中语文教材,有比较系统的语法知识介绍,也有相应的教学评价要求(统考和中考要考);九年义务教育的初中语文教材开始淡化语法,但语法知识并未完全取消,教材中还有一些语法知识介绍与练习。课改后,新课标初中语文教材中语法知识并未得到应有的重视。
我猜想:学生说初中语文老师不教语法知识,或许是为自己不懂语法知识开脱的一面之词吧,因为教材附录中仍有零星的语法知识介绍,即便不考,老师也不至于不蜻蜓点水地“过个路”啊;再说,初中语文的作文批改与讲评,也不能完全避开“名词、动词,偏正、并列,成分残缺、搭配不当”等语法知识的“坎”啊!我们不妨从两个角度梳理一下这个问题:一、新课标初中语文教材到底有无语法知识内容?如有,是怎么安排的?二、初中语文老师到底教不教语法知识?
经翻查课本了解到,人教版初中语文教材的附录中仍然有零星的语法知识介绍:七年级下有《汉语词类实词表》,八年级上有《汉语词类虚词表》,八年级下有《短语类型表》《句子成分表》,九年级上有《复句一览表》。仅此而已!内容安排上蜻蜓点水,每张表也就一巴掌或两巴掌大;练习中没有半点语法知识的内容。《课程标准》对语法知识提倡“随文学习”,但如此安排且练习中没有半点语法内容,又怎样“随文学习”呢?须知,在“淡化知识”的背景下,老师们十分忌讳“知识教学”啊!果真如此——通过与初中语文老师交谈得知:他们不教语法。他们说道,之所以不教,一是因为“不必教”(考纲规定不考),二是因为“忌讳教”(课标淡化知识),三是因为“不便教”(练习没有安排),四是因为“不会教”(不教导致淡忘)。通过调查与交流,现在我清楚地知道:自从“淡化知识”成为时髦理念与价值取向,自从《课程标准》颁布实施且其中有“不考语法”的明确规定——修订后的《九年义务教育课程标准》亦然——语法知识在初中语文教材中早已名存实亡,在初中语文教学中早已成为“昨天的故事”。
高中语文教材,当然也没有语法知识的内容介绍,然而,高中语文课有繁难的语法知识教学。因为,每一套高考卷或高考模拟卷,都有仿写句式、辨析语病、改正语病等涉及语法知识的题目。而且,高考卷或高考模拟卷中要求辨析与修改的语病,十分隐蔽与繁难,很多时候,就是见多识广的语文老师,也未必能轻易地辨析与修改。如2012年全国大纲卷语病题要求“选出没有语病的一句”,权威媒体的答案认定各不相同,解析理由各不相同(参见拙文《全国大纲卷语病题评析》,中华语文网博文),命题中心的答案及理由也不很令人信服(参见《全国大纲卷试题分析》,《语文学习》,2012年高考增刊)。可见,仅为了应对高考,高中要教语法。
以上分析表明:初中因为不考语法,所以不教语法;高中因为要考语法,所以必教语法,而且要教深奥繁难的语法!由初中语法知识的“无”到高中语法知识的“有”且“深”,其间横亘着好大一条“沟”!为了跨过这道“沟”,高中语文要补语法。怎么补?大家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因为没有教材作依托,全凭自己自由“生成”。据我所知:有的在高一将词类、短语、句子等知识尽可能系统地补一补;有的在高三搞语病专项复习时根据复习资料讲点搭配不当、成份残缺、句式杂糅之类的东西……效果如何?都十分糟糕!高中应试教育疯狂,至少要用高三一年时间处理复习资料和做高考模拟卷,课本教学时间最多两年,时间十分紧张,高一又能“系统”补些什么?高三语病专项复习时涉及的病句十分繁难,教师讲搭配不当、成份残缺、句式杂糅等,学生犹如听天书,因为他们对最基础的名词动词都不清楚。结果,考试做“选出没有语病的一句”之类的选择题全都听天由命:选对是运气好。当然,到了高三,说学生语法知识为零,也夸张了点,因为他们的英语课要教语法,学生可以借助英语课学到的语法知识帮助学习汉语语法。然而,让学生用英语语法来帮助学习汉语语法,也太悲哀了吧!而且,语文老师常遭英语老师埋怨:你们语文是怎么搞的?学生连最基础的语法知识都不知道!而语文老师只能哑巴吃黄连——有苦难言。然而,淡化语法谁之过?淡化知识谁之祸?能怪语文老师否?答案不言而喻。
不同学段的教材要有衔接性,教学内容要有衔接性,这是教材编写最起码的要求。衔接性要求后一学段的教材编写和内容安排要以前一学段的教材编写和内容安排为基础。同一套教材的编者,应清楚前一学段的教材到底安排了些什么内容,可能教学了些什么内容,还应清楚中考高考到底考了些什么内容,以此为基础编写教材,安排后一学段的教学内容。如此,不同学段的教材才具有衔接性,不同学段的教学内容才具有衔接性;才不会出现探究对联而不具备词类知识和短语知识的尴尬,才能保障后一学段教学活动的正常开展与有效进行。
要使不同学段的教材有衔接性,除教材编者应有全局意识外,还需教材有知识清单及知识序列。比如:初高中语文应让学生掌握哪些知识?哪些知识适宜在初中安排,哪些知识适宜在高中安排?教材应有一个自成体系的知识清单,教材编者应对这个知识清单了然于胸。当然,要做到这一点,前提是不能过于淡化知识。
教材不应“去知识化”。教材“去知识化”导致许多啼笑皆非的荒唐事出现。其中之一就是:教知识成为难能可贵的“壮举”!这正如周自厚老师在《明确概念:知识呈现的首要任务——读关艳丽老师执教的<文言词类活用>》(《中学语文教学》,2012年第1期)一文中所感叹:“以‘文言词类活用为内容的语文教学,近年来实属罕见……像关艳丽老师这样郑重其事地教学文言语法知识的课真是久违了。”为了避免更多的荒唐事出现,教材不应该“去知识”,而应当“尊重知识”,让知识成为保证教材衔接性的必不可少的元素。
教材不应只考虑中小学阶段的衔接,还应适当考虑中学与大学的衔接。因为,随着高校的不断扩招和高等教育的逐步普及,接受高等教育的人将越来越多,总不应该让大学生的《现代汉语》课从名词动词的词性“扫盲”阶段开始吧。
即便不从接受高等教育的角度考虑,而从公民应具备素养的角度考虑,也应让中学生了解一点语法修辞常识。比如:让中学生能读懂对联,能欣赏对联,能撰写简单的对联,这是起码的素养要求,而要达到这样的要求,需要中学生了解一点词类知识、短语知识以及对偶等修辞知识。
以上从一节涉及语法知识的对联梳理探究课的角度,探讨了初高中教材不衔接之弊害及衔接之必要。其实,初高中教材不衔接之处尚多,教师应对这一问题有一定的认识,在教学中超越教材,灵活处理;而教材的编写者应及时注意到这一现象及其弊端,早日使之臻于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