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世杰与《沧浪乡志》案
2013-04-29游宇明
游宇明
乾隆四十七年(1782年),署理湖南巡抚李世杰向乾隆帝报告辖区有人写了悖逆文字,问题如下:一是写佛前灯光、山川景致、人物轶事等等可用词语很多,高治清主持编写的《沧浪乡志》却偏要使用“幕天席地”“玉盏长明”“曾王父”等概念,内容反动;二是高治清用散字套版(指将许多块刻着散字的木板拼套)的方式印刷《沧浪乡志》,那么他也可能用这种方式印制其他不法书籍。三是《沧浪乡志》中的《寿序》署名是县学教谕翁炯,高治清后来交代是死去的全伦道所作,只是借用了翁炯的名字,难道翁炯真的完全不知情?李代巡抚在奏折中向乾隆帝保证自己一定会尽职尽责将所有疑点调查清楚。皇帝管着自己头上的乌纱帽呢,只要搔中他的痒痒肉,还愁“署理”两个字去不掉?
这里不能不交代一下《滄浪乡志》案的由来。沧浪是湖南汉寿县下属的一个乡。当地有个桥渡寺,年久失修,破烂不堪。老监生高治清是个热心人,他发动一帮人募集资金将庙修好了。也许是出于小文人的虚荣心吧,高治清觉得自己既然干了这么一件轰轰烈烈的大事,不能衣锦夜行,应该编个小册子什么的,以便名垂青史。然而,编书得花钱,现在的情况是庙修好了,钱也花光了。高治清与12位当地的头面人物商量后,决定成立一个“天将会”,以给桥渡寺36位泥塑天将募集灯油钱的名义,再搞一次摊派,从这笔钱中抽出一部分印书,《沧浪乡志》就是这样问世的。该书不仅记载了修庙塑神像的事,还收集了高治清等人的“私货”,比如《高治清妻墓祝词》《寿序》《灵宝山传》《灯会序》等,所谓“悖逆文字”正是出在这个部分。
李世杰的奏折当年三月十四日由长沙拜发,三月二十四日乾隆帝就看到了。读完奏折,乾隆帝批下了这样一段文字:“李世杰查办《沧浪乡志》一折,做得太过分了。外面刊印的书籍,假若确实有悖逆不法的内容,自然应该严办。但不能像李世杰这样捡到鸡毛就当信。‘幕天席地,是刘伶《酒德颂》里的一个成语,有什么问题?‘玉盏长明显然是指佛灯,与明朝有何相干?称曾祖父为‘曾王父无非是泥古,根本不算什么。至于其他文句,都是一些颂扬话,怎么能算悖谬呢?难道歌功颂德也犯法?真是岂有此理!……我对于文字上的小毛病,从来不去苛求。……你们军机大臣赶快将我的意思告诉李世杰,立即停办《沧浪乡志》一案,将高治清父子等受牵连的人无条件释放,同时还要将我的这个指令发给各地抚督,让大家明白。”
收到皇帝的圣旨,李代巡抚懵了。他觉得俗话中的“拍马屁拍到马腿上”,正是说的自己。李代巡抚虽然不爱读书(用清史上的话说,是“少倜傥,喜骑射”,当年从初级公务员到正六品知府都是一路花钱买过来的),但他进入官场绝不是一天两天,耳闻目睹过的文字狱比泰山的松树还多,一个字不对,你乾隆帝就将当事人砍头、族诛的事还少吗?86岁的湖南安化人刘翱因为听从你的指示呈缴自己所作《供状》,没有什么不恭敬的言辞,只是稍微议论了一下时政,你就下令严惩;退休官员尹嘉铨不过是替死去的父亲向你讨一下封赏,你硬要对他的文字横挑鼻子竖挑眼将他杀掉……请问:你做这些事的时候,何尝想到不苛求呢?《沧浪乡志》案的确办得神经了一些,那是想保险。假若不小心将此案放过去,万一有人捅到你那儿,你怪罪下来,俺李世杰有几个脑袋?出现文字狱,知府、巡抚因为所谓的“办案不力”被你杀掉的不在少数啊!
然而,皇帝就是皇帝,某个东西,他说是白的,没人敢说是黑的;他说是黑的,没人敢说是白的。李代巡抚纵有千般委屈,也只有写检讨认错的份儿。《沧浪乡志》案后来结局如何,笔者没有查到相关记载,不过估计那段时间李代巡抚的脸一定黑得像乌鸡毛一般。
作者单位:湖南人文科技学院中文系(娄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