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高抬腿教学设计片段》的反思与修正
2013-04-29张青
张青
2012年第11期本刊刊登的李志勇老师的《高抬腿教学的设计片段》,设计简单易行,教学重难点表述简洁准确,并提出了解决办法,通过游戏,借助竹竿检验动作的正确度,有效解决了重难点,学习效果明显。但在笔者教学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不足之处,现提出个人看法。
竹竿在教学中的应用对学习的帮助是值得肯定的,但竹竿的固定与选择并不是每个学校都能够满足的,因此在辅助工具的选择上,器材应尽量简单、实际,确保每个学校都能进行教学。
改进方法:用皮筋代替竹竿,用跳高架固定。皮筋挂在跳高架上,高度与学生的髋关节齐平。要求学生每次抬大腿时高度与皮筋齐平或略高于皮筋。在学生身后放置另一根皮筋,距离学生后背约8厘米,高度与学生肩部平齐。要求学生每次做高抬腿时身体不得触碰皮筋。皮筋和跳高架组合,材料易取,组装方便,普及性和可操作性强。
李老师在解决重点时,提出抬腿的高度要高于竹竿,按身高分组。由于竹竿没有伸缩性,高度统一,高个子和矮个子的竹竿练习效果存在差异。竹竿高度过高,矮个子的学生会为了追求高度而身体后仰;竹竿高度过低,高个子则容易碰到竹竿引起竹竿起伏。因此,在组织方法上,按身高分组,用橡皮筋代替竹竿则更容易适应大班额学生的教学,个子差异度可适当缩小。
李老师采用的是两人一组进行练习,一人击掌一人练习。在实践过程中,学生对于高抬腿教学缺乏兴趣,规定分组练习或两人一组练习时,练习缺乏积极性。改进方法:播放音乐《火花》,由教师数拍子,集体练习,根据音乐节奏练习2×8拍、4×8拍、6×8拍、8×8拍,音乐动感时练习,舒缓时放松,练习量循序渐进,学生不断突破,有挑战性,练习积极。
李老师在文中以组为单位,每人在10秒内做30次高抬腿,并且每次都要高于竹竿,否则失败,最后看哪组失败次数少,少者获胜。在游戏标准中有两项指标,一项是时间要求10秒完成30次,另一项是技术要求,要高于竹竿。学生在练习时容易顾此失彼,往往会忽略动作的要求,只注重时间,且每个人练习的速度不一样,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在10秒内完成30次高抬腿动作。改进方法:不规定时间,由教师根据音乐数节奏4×8拍一组,规定八拍,没有达到标准算失败,失败次数少者获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