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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子的理想人格及其魅力

2013-04-29麦青

文史杂志 2013年5期
关键词:真人庄子人格

麦青

西方基督教的《圣经》认为,由于亚当和夏娃偷吃了伊甸园里知识树上的智慧果,才懂得善恶与羞耻而告别了懵懂与愚昧;人类从此也便失去了原初的纯朴本性和快乐生活,开始了苦难的历程。因此,伊甸园是基督徒一直向往回归的精神家园。在中国,老、庄的道家学派的精神家园就是道—天—自然,它的具体的社会模式就是老子的“小国寡民”(东晋陶渊明则在《桃花源记》里予以了形象化);而相当于文明未开时的亚当、夏娃似的人物就是庄子笔下的“古之真人”之类。那是不为世俗所累的纯粹自然的人。

庄子在《大宗师》(《庄子》篇名,下同)里用一种充满憧憬的笔调描绘出他心目中的“古之真人”形象:

他尊重少数人的意志,不因为成功而自得,没有心计;错过时机不后悔,得到时机不忘形;爬上高处他会不怕,掉进水里不会打湿,落下火坑不觉得热;睡了不做梦,醒来不忧愁,吃东西随便,呼吸来得很深——是用脚后跟呼吸;不贪生,也不怕死,活也无所谓,死也无所谓,随随便便地来,随随便便地去,对于任何事情都适宜,谁也不知道他的底蕴……总之,庄子笔下的这位“真人”既忘怀于物,又淡情寡欲;还不计生死、随物而变、应时而行,更是与天合而为一(“天与人不相胜”)。庄子之所以设计这位“真人”,意在昭示这样一个“道”:客观世界是被自然规律主宰的,人的主观世界与客观世界之间存在着矛盾;可是,无情的自然规律是不会迁就人的。人应当抛弃所有的为仁为义为善为美为名为利的外在“物役”,去依照自然规律而顺其自然。即是说,只有“吾丧我”,才能达到或取得真吾(我)。这种“真我”,就是与自然合为一体,把自己看作如同自然界的一草一木。诚如李泽厚先生所识,庄子的“这种‘真我才是如宇宙那样自自然然地让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融为一体,主观即客观,规律即目的,人即自然。这也就是‘道。所以庄子所追求的最高理想并不是某种人格神;它所描述和追求的只是具有这种心理—精神的理想人格”[1]。

庄子在《山木》里讲了这么一个故事:

庄子在山中行走,看见一棵大树,枝叶繁茂,伐木人歇息树旁而不去砍伐,问他缘故,他说:“没有用处。”庄子叹道:“这树因为‘不材而可以享尽天年啊!”

庄子从山里出来住朋友家,朋友很高兴,让童仆杀鹅招待他。童仆问:“一只鹅会叫,一只不会叫,杀哪只?”朋友答:“杀不会叫的。”

第二天,弟子问庄子:“昨天山里的树因为‘不材而能够享尽天年。可是今天主人的鹅,却由于‘不材而丢掉性命。请问先生;在‘材与‘不材之间,您会如何处身?”

庄子笑道:“我会处于‘材与‘不材之间。这看起来该是最好的位置。不过难免不会有祸患。假使能够顺应自然浮游于世,就不会有祸患。没有美誉,没有毁辱,或是龙,或是蛇,顺着时令的变化而不固执于一种状态,时进时退,顺任自然,神游于无为之境,主宰万物而不为外物役使,这样就不会有祸患了。这是神农和黄帝的处世之道啊!假使不是这样,而是按照万物之情及人们的习惯去处置,就是另外一番结局了。有合就会有离,有成功就会遭到打击;刚正会有挫折,崇高会被倾覆;有为会受到损害,贤能要受到妒害,而无能则会遇到欺侮。万不可偏执一端。总之要记住这个道妙:处世要顺应自然。”

不用说,学会了这个道妙的人,就是“有道之士”,就是可以“乘云气,御飞龙而游乎四海之外”的“真人”(真正的人)。庄子自己当然是位“有道之士”了,不然他不会写出那么飘逸超脱的《庄子》来。他被道教捧为“南华真人”,是够格的。而道教在拥有了老子及其《道德真经》以后,再加上庄子和他的《南华真经》(即《庄子》),其“道”体系才算真正完备而渐趋宏大精深,其“道”指归才算真正鲜明而渐入至高佳境。

庄子顺应自然、复归自然的观点,并不是说人在大自然面前就无能为力,不能有所作为;更不是否定人的主观能动性,泯灭人的个体精神。恰恰相反,庄子理想人格的要旨,是对人生终极价值的深切关怀,追求的是人类最大程度的精神解放、精神自由。

庄子在《逍遥游》里提出了他著名的“三无”原则,也就是人生价值的终极指向:

至人无己,神人无功,圣人无名。

这句话的大意是说:真正的人没有自己,神妙的人不求功利,圣贤的人不求名声。所谓“至人无己”,并不是至人没有自我,而是至人超越了偏执的自我。这里的“己”,是被功名利禄所羁绊的“己”,而“无己”的过程就是通向自然之我、回复真实之我的过程;所谓“神人无功”,不是神人在客观上无所作为,而是神人能摒弃通常的世俗价值观念,不着意于对功利的苦苦追求;所谓“圣人无名”,不是圣人不要名誉,而是圣人不在意别人的注意,因为他无需通过世俗的肯定来立足于人世。

在“三无”中,“无己”最为重要。庄子主张“无己”而不是“克己”,这正是儒、道两家思想境界的相异之处。孔子强调“克己”,是要自然之人受缚于他所规划的儒家道德而失去自由。庄子的“无己”,则试图使自然之人不仅从世俗功利欲念里挣脱出来,而且亦从儒家道德中解放出来,去向“太上忘情”的境界靠拢,形成一種无拘无束、自由开放的心态,让人真正自由、自然,获得自我。

正是这种“无己”、“无功”、“无名”的精神状态,使作为自然的人的个体反倒把握住了属于社会的人的终极价值而超凡入圣。孜孜追求者失之,不追不求者得之,这正是道(自然法则)的公平抉择啊!

在庄子看来,这种对“三无”境界的接近过程乃是一种清除功利对人性的戕害过程,是一种“逍遥”之“游”;就其实质来说,则是对“道”的一种体认过程。“体道”是一种个人精神的扩张过程,它开始于个体对自我以外的宇宙的无限、天地的广袤、万物的奥妙的寻索与体味。

庄子在《大宗师)里关于南伯子葵与女偊(即得“道”的人)的一段对话,便道出了对这种上乘境界的感觉。南伯子葵问女偊:“你年寿很高了,而面容却像少女。这是什么原因呢?”女偊回答说:“我保持着‘道,三天以后就忘记了天下;又保持七天以后,便忘记了身外万物;再保持七天以后,便能忘记生命;已经忘记生命了,而后便能像早晨的太阳那样清明;像早晨的太阳那样清明了,而后才能体现独特的‘大道。”

由此可见,在不受名利困扰、脱离世俗纷争的得“道”者那里,个体渺小的生命之躯,已化做一种无比广大的精神之体,从而使他浑身散溢出一种旷远高缈之情,闪耀着人生终极价值的五彩光芒。这种对“道”的触摸、感受和体悟的结果,大致就是我们前面提到的庄子《大宗师》里所言“古之真人”的四大行状,即忘怀于物,淡情寡欲,不计生死、随物而变、应时而行,天人合一。这实际是一种摆脱外物束缚的清心寡欲,是一种“心底无私天地宽”的精神境界。

庄子在《逍遥游》里曾绘形绘色地描述过“背负青天而莫之夭阏”(背负着青天而没有任何阻碍)的鲲鹏之“图”与蜩、学鸠以及斥鴳之“笑”。

这些寓言意在宣示:

一、所有事物,无论大小,都是自然赋予的,都自有其生长发展规律。只要它们顺应了自然,便获得了自由。

二、人的禀性亦乃天赋,属于自然而且也应当自由的个体生命;而生命的意义乃在于精神的自由。

三、人只要达到与自然和谐的境界(即如《在宥》里所说的“明于天”)就可以借助自然的力量(背负青天)而实现自己的目标。正是从这种意义上讲,人类可以超越自然,把握自然——像“列子御风而行,泠然善”(《逍遥游》)一样,感受到无待无为后的自在自由,品味到个体生命存在的无以言状的美学价值。

显然,庄子并未满足于在“道”的原则里说理、行事(这是与老子不相同的),而是在肯定“道”,尊重自然的基础上,主张挖掘人的最大潜力,最大限度地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凸显出人的个性,人的自我精神、创造精神。庄子在《在宥》篇里说:“物者莫足为也,而不可不为。”(万事万物没有可以勉强作为的,但却不能不去作为。)“颂论形躯,合乎大同;大同而无己。无己,恶乎得有?”(容颜谈吐身形,都和大家没有两样;和大家一样也便没有自我。没有自我,又怎样能够占有万物呢?)庄子在《在宥》篇里甚至还提出了与老子“不争之德”(六十八章)大相异趣的看法:

主者,天道也;臣者,人道也。天道之与人道也,相去远矣,不可不察也。

联系到《在宥》的全篇之论,庄子这句话的潜台词是:“自由的人,应该是支配万物而不被万物所支配,这样才能无牵无挂,自由自在。”[2]

由此可见,庄子所设计的理想人格,不像老子那样偏重于“形而上”之“道”,偏重于政治及伦理问题,且虚无缥缈,“玄之又玄”;而是着眼于人的个体存在,脚踏实地于“人间世”,试图消除在他看来是蹂躏人性、践踏生命的反自然、反人类的“人为物役”(人的个体身心被包括名、利、家、国在内的各种社会存在所役使)等社会乱象。其哲学归宿,乃指向人格独立、释放自我和精神自由。他笔下的那些个无牵无挂、自由自在的鲲鹏形象,至人、神人、真人形象,则是这种人格独立、释放自我和精神自由的理想化与形象化标本。

从总体上讲,我们当然不能接受老、庄的这种非文化主义说辞(李泽厚先生称为“文明批判”)。因为其所主张返回远古的混沌蒙昧,毕竟是一种历史的倒退,而且也断难成功。(老、庄是否真的想使历史倒退回蒙昧时代,我看未必。)但是,老、庄的批判,特别是庄子的嬉笑怒骂,快人快语,其实是针对春秋战国之际在功利主义旗号下人们的虚伪与无耻、浮躁与争斗、自戕与相残以至现实的苦难、人间的不平而生发的,是对已过去的人类文明历程作负责任的深刻反省;因此不仅在当时具有一定的进步作用,即便在后工业化社会的今天来看,亦不乏警示意义。再说哲学发展的自身要求,并不欣赏平庸与折中,而往往需要一些怪杰奇才、异端狂士的独立不羁、剑走偏锋来刷新局面,引领潮流。中国历史上的许多可以彪炳史册的文化现象或思想潮流,就是他们引发或推动的。而他们中的许多人,都曾深受老学、庄学的浸染或影响。这之中,当然也包括老、庄独立遗世、独立思想,不趋炎附势、不人云亦云的人格魅力。

庄子生活于战国中晚期,这是一个列国角逐,弱肉强食的时代。在他看来,其时“彼窃钩者诛,窃国者为诸侯,诸侯之门而仁义存焉!”(《胠箧》。大意是:那些盗窃腰钩的人遭到死刑,盗窃国家权力的人反倒成为诸侯,在诸侯那里存在着仁义啊!)因此,庄子对那个世道是彻底地绝望了,彻底地厌世了。因此,他把王权看成赃品,把仁义是非看成刑具(即“黥汝以仁义,劓汝以是非”),把圣哲看成“為大盗守”的家奴。他因此成为那个时代的批判现实主义者,对君王权贵抱着蔑视的态度,不合作的态度。楚国的国王要他出任宰相,他拒绝了。他的朋友惠施在梁国为相,他去拜访。有谣言说他是去代替惠施为相的,“于是惠子恐,搜于国中三日三夜。”(《秋水》)可见庄子是有很多机会可以富贵起来的。可是他终究不肯富贵。

庄子因此成为臧否时事、砥砺名节的榜样,或者摈弃世务、独善其身的楷模。这也就是后世知识分子对封建统治、封建强权的压迫与钳制的批判与反抗(不论是积极的抑或消极的),都可追溯到庄子及其煌煌巨著——《庄子》那里的一个奥秘。

注释:

[1]李泽厚:《中国思想史论》上册,安徽文艺出版社1999年版,第192页、193页。

[2]李安纲:《玄参南华经》,中国社会出版社2005年版,第18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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