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贷公司为地方经济发展添动力
2013-04-29何建明张德常
何建明 张德常
近年来,重庆市经济增速领跑全国,截至2012年,重庆市地区生产总值从2007年的4676亿元增加到11459亿元,年均增长15.3%。除了国有经济的贡献外,重庆的民营经济总量也在逐年增长。重庆地方政府深刻地认识到发展民营经济的紧迫性与重要性,逐步在财税减免、金融服务和准入公共服务设施等方面出台了针对民营经济的扶持政策,如放宽民间投资准入、建立微型企业扶持体系等。
2011年,重庆市新成立重庆汽车金融公司、机电控股财务公司、首创小贷公司融资中心等,创新型机构总数达到523家,资本总额1060.1亿元,有效缓解了小微企业融资难。同时,引进全国邮政系统中邮电子支付公司,新设苏宁网络小贷、阿里巴巴网络小贷,开创了小微企业互联网金融服务新模式。2013年,重庆市将新设一批创新型金融机构,拟组建消费金融公司、金融保理公司、信用评级公司和金融资产登记确权中心。为了尊重市场首创精神,重庆市还将进一步扩大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微企扶持贷款、“三权”抵押融资、支持有条件的小贷公司转制为村镇银行,探索建立农村抵押贷款不良资产处置机制,让更多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改善金融服务薄弱环节。在诸多措施中,大力发挥小额贷款公司的积极作用格外引人瞩目。
重庆小贷公司助力经济作用凸显
央行发布的《2012年小额贷款公司数据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2年末,全国共有小额贷款公司6080家,贷款余额5921亿元,全年新增贷款2005亿元。从机构数量和贷款规模看,2012年全国小贷公司实现了较快增长。重庆市积极试点和支持小贷公司,截至2012年末,已批开业的小贷公司181家,比年初增加 34家,累计到位注册资金297亿元,增长45%。
缓解小微企业融资困难。重庆小贷公司发放贷款时坚持“小额、分散”的原则,主要为“三农”、小微型企业提供信贷服务,大大缓解了小微企业融资难题。2012年重庆市小贷公司累计发放自营贷款912.39亿元。从规模看,支持中小企业的贷款占46.23%,支持个体工商户的贷款占41.66%,支持小微企业的贷款总量达26亿元,占2.85%。
助力社会各类资源有效配置。重庆市鼓励有条件的自然人、其他社会组织和境外投资者,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市金融办规定的其他条件的情况下,申请成为小贷公司出资人。重庆市推出的鼓励政策,得到了社会广泛反响,吸引了各路资本加入小贷公司大军。重庆小贷公司形成了民营主导,国有、内资与外资共同发展的良好格局。截至2012年末(以批筹建为准),内资小贷公司167家,其中民营小贷公司143家,占80%;国有小贷公司(含参股控股)17家,占9%;外资(含合资)小贷公司21家,占12%。小贷公司的资本规模达到314.2亿元,广泛来自于民间、境外和国有,有力调动了各类社会资源。2012年重庆小贷公司累计发放贷款990亿元,为支持重庆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推动地下金融阳光化。地下金融是以非正规性、隐蔽性经营行为为特征的金融行为,包括民间金融和非法金融。地下金融凸显了我国金融制度的缺陷,银行的经营机制不健全,金融服务不足,大量需求无法得以满足,地下金融应运而生。地下金融手续简单、快捷,资金周转快,而且能够逃避银行、税务、工商等部门的监管,这对金融监管而言,是一个严峻考验。小贷公司与银行相比,更为便捷、迅速,适合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的资金需求;与民间借贷相比,小贷公司的操作更加规范、贷款利息可双方协商。在某种程度上,小贷公司可以疏导地下金融,为地下金融提供路径,在阳光下行走,接受国家的金融监管。
优化金融服务体系。小贷公司作为不吸收公众存款、可经营贷款业务的新型机构,是我国旨在改善农村金融服务而进行的重要金融体制创新。重庆市十分重视发展创新型金融机构,积极拓宽非银行融资渠道。2012年,小贷公司、担保公司、股权投资类企业、信托公司、租赁公司、汽车金融消费公司、财务公司、贷款公司、结算机构、网络金融等10类创新型机构迅速成长,截至2012年末,总数超过500家,资本金总额超过1000亿元。其中小贷公司尤为突出,重庆市从试点以来,小贷公司累计发放贷款1400多亿元,融资性担保公司在保余额996.4亿元,增长51%。
催化金融创新。重庆建设长江中上游金融中心,需要加快金融创新;重庆发展民营经济,实现城乡统筹发展,也需要加快金融创新。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大力发展产业金融、科技金融、小微金融、农村金融和消费金融,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特别是加快发展民营金融机构,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平等竞争、共同发展。小贷公司是创新金融体制的重要突破。重庆市的试点工作围绕探索改善“三农”和小型企业金融服务的新途径,推动小贷公司不断完善运作模式,创新服务方式,开发新的贷款品种,创新小贷公司融资渠道等,小贷公司成为重庆加快金融创新的重要窗口。
重庆小贷公司问题透视
小贷公司诞生的特殊环境与其特殊定位,决定了小贷公司“先天营养不足”和“后天营养不良”,经营发展面临着诸多困难和种种风险。
一是只贷不存,资金规模小,资金来源紧张,流动性大打折扣,融资成本也偏高。在“只贷不存”制度框架下,小贷公司主要以股东投入的自有资本放贷。大部分小贷公司成立不久,就将资本金发放一空。
二是客户低端,专门经营小贷业务,经营品种单一,贷款利息收入是其唯一的获利手段,发展空间狭窄。
三是身份模糊,内控制度薄弱,授信对象为高风险群体,凸显了小贷公司的风险水平,尤其是违规发放贷款,成为社会普遍诟病的“影子银行”,让小贷公司有“风雨飘摇”之感。
四是个别小贷公司存在违法行为,内控管理水平低。部分小贷公司为其他公司提供注册验资贷款,甚至向违法违规项目发放贷款;部分小贷公司贷款利息已接近或达到高利贷水平;制度建设相对滞后,普遍存在财务核算不规范、科技手段落后、信贷管理松散、风险管理不到位、拨备制度没有建立等问题;除部分高管和业务骨干外,小贷公司员工多数没有银行从业经验,缺乏从事金融业务的知识和技能。
五是小贷公司总体仍然“靠天吃饭”,在宏观经济形势不好,央行放松银根,银行信贷宽松的情况下,小额贷款公司的业务量就严重下滑,利率下降,盈利能力必将大幅下降。特别是随着我国金融生态环境的改善,直接融资的逐步增加,小贷公司必须尽快完成转型。
重庆小贷公司问题初解
小贷公司的兴起具有某种时代的烙印,其发展面临种种困难,探索如何实现小贷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迫在眉睫。小贷公司的可持续发展需要尽量解决其先天的劣势,不断创新,使其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而及时进行转型。在这方面,重庆市进行了诸多有益的尝试和探索,并给出了若干解决方案。
多渠道拓宽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来源。针对小贷公司资金来源“瓶颈”问题,重庆市出台了《重庆市小额贷款公司融资监管暂行办法》、《重庆市小额贷款公司委托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等管理制度,同意小贷公司开办银行贷款、资产转让、主要股东定向借款、同业借款和委托贷款业务,杠杆倍数适当放大,进一步拓宽小贷公司的融资渠道,增强了小贷公司的放贷实力。截至2012年末,共有10家银行积极与市金融办合作,向65家小贷公司融资69.7亿元,比年初增加了48.6亿元;23家小贷公司累计发行资产收益权凭证14.85亿元;37家办理甲类委托贷款业务,发放委托贷款71.9亿元,委托贷款余额达20.6万元。融资来源“瓶颈”是限制小贷公司发展的重要因素,未来将立足于探索随着经济环境、小贷公司经营状况的变化,不断创新小贷公司的融资方式和渠道。
适当放宽经营区域限制,积极扩大业务覆盖面。支持小贷公司开展更加多样的金融服务,适当扩大小贷公司业务范围,如允许经营规范、管理水平高的小贷公司开展拆借、票据贴现、资产转让等业务,提高资金利用率,增加小贷公司的盈利空间。重庆鼓励、引导小贷公司坚持“小额、分散”原则,面向农户、个体工商户和微型企业提供信贷服务。对于经营管理较好、风险控制能力强、资本金达到2亿元人民币及以上的小贷公司,经审核同意后可在重庆市行政区域内设立分支机构,开展跨区县(自治县)经营活动。
支持做大做强和经营转型。鼓励有条件的小贷公司改制为村镇银行。按照中国银监会《小额贷款公司改制设立村镇银行暂行规定》有关要求,重庆鼓励和推荐公司治理、内部控制、经营情况等评价较好且有意愿的小贷公司转制成为村镇银行,加大对小贷公司的培育力度,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小贷公司参与多层次资本市场或境内外上市融资。
正视经营风险,加强监管。近期央行将为小贷公司提供征信服务,开展信用评级试点工作,为商业银行、监管部门提供有效参考。为加强监管,我们务必正视小贷公司的经营风险。部分实体经济下滑,小贷公司的客户偿贷能力下降,贷款风险加大;个别小贷公司贷款行业集中度偏高,容易出现系统性风险;还有些小贷公司治理不善,管理较差。同时,少数小贷公司存在违规经营行为,例如贷款利率(含费用)超过“4倍”,跨区域发放贷款,单户贷款超比例,开办虚假甲类委贷,扩大主要股东借款范围,擅自开办委托贷款、主要股东借款、同业借款和资产转让业务,甚至从事账外经营等现象时有发生,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借道基金,突破发展。小贷公司可以借道其他金融机构或渠道实现突破发展,拓宽融资渠道、引资引智,实现经营转型。重庆市根据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成功模式,试图嫁接到小额贷款公司,借道基金拓宽融资渠道,打造核心竞争力。首先,借助引导基金设立小贷公司融资中心,对小贷公司提供市场化商业融资等系列融资方式,为小贷公司之间资金拆借提供通道。其次,借助引导基金参股小贷公司,引导小贷公司加速兼并重组、做大做强。最后,打造专业基金,募集资金用于投资优质小贷公司,打破资金瓶颈。所成立的基金实行专业化管理,可通过委托贷款、股权投资等多种方式投资于小贷公司。
(作者单位:重庆三峡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