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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住概念的本质组织教学

2013-04-29钟世文

云南教育·小学教师 2013年5期
关键词:分配律表象算式

钟世文

小学生学习数学概念是按照“感知素材——建立表象——抽象概念——运用巩固”的认知顺序进行的。在教学实践中,有的教师重“形式”轻“本质”,即只重视对概念外在形式的模仿,而忽视对概念内在本质的理解,导致学生感知贫乏、表象模糊、概括牵强、运用机械。如何抓住概念本质进行教学呢?笔者就以乘法分配律的教学为例,谈点管见。

一、素材:变“薄”为“厚”,让感知从贫乏走向丰富

学生对数学概念的感知总是建立在一定的学习素材基础之上。学习素材越厚实,获得的感性经验就越丰富。在感知阶段,有位教师仅出示教材中学生植树的情境图,引导学生谈话、提问、列式,然后观察相等的一组算式,进而概括出乘法分配律。显然,这位教师囿于教材编排,陷入“一事一例”的框框,学生因感知素材单薄,而导致感知体验贫乏。这里,我们不妨考虑在教材的基础上,增加其他教学材料来帮助学生更深刻地理解知识,更全面地思考问题,让学生在多样化的数学活动中,调动多种感官参与感知,从而丰富学生的感性认识。

就上例而言,我们可以依托教材提供的“植树情境”,通过下列多层次的数学活动来丰富学生的感知。(1)数形感知:出示长为64米,宽为36米的长方形植树区域,这块地的周长是多少?引导学生列出两种算式。(2)生活感知:我们班有男生32人,女生20人,如果每人植树3棵,男生植的树比女生多几棵?让学生用两种方法列式解答。(3)正例感知:你还能举出像上述两个算式一样的例子吗?(4)反例感知:有人说(4×2)+25=4×25+2×25,这个例子对吗?这样跳出教材编排的框框,使学习素材变得厚实,提供乘法分配律的多样化数学模型,有利于学生借助已有经验加以理解、内化,使学生对乘法分配律的感知变得更加丰富、充分。

二、问题:变“浅”为“深”,让表象从模糊走向清晰

在感知大量学习素材后,只有适时对感知素材加以数学化思考,也就是进行数学意义的诠释,才能帮助学生建立清晰的数学表象,为抽象数学概念奠定坚实的基础。在引导学生观察(4+2)×25=4×25+2×25这个等式时,有位教师提出了这样几个问题:“比较左、右两个算式有什么异同?”“你能具体说说每个算式的运算顺序吗?”“左右算式的运算有什么联系?”这位教师仅从算式的符号、数据、结果之间的关系等外部特征进行浅层次的提问,并没有引导学生从乘法意义的维度来深入理解数学算式的意义,导致学生的数学表象模糊,思维肤浅。

就上例而言,我们应该紧扣乘法意义由表及里地提出这些问题:(1)谁能结合长方形周长情境,说说64×2+36×2与(64+36)×2为什么相等吗?(2)(32-20)×3与32×3-20×3这两个算式为什么相等?(3)左边算式表示多少个3?右边算式表示几个3减去几个3?最后是几个3?现在你知道左右算式为什么相等吗?这样立足概念本质由浅入深地进行提问,引导学生依托经验对算式的内涵进行深度思考,感知丰富,思考深刻,从而建立起清晰的数学表象。

三、结语:变“快”为“慢”,让概括从牵强走向自然

抽象概括是将感性经验提升为理性经验的过程,是认知过程中“质”的飞跃。学生只有深入参与概念的抽象概括过程,才能对概念本质内涵有着切身体验。在抽象概括阶段,有位教师是这样教学的:观察比较得出(4+2)×25=4×25+2×25后,教师指着算式提问:“谁能用自己的话来说一说?”学生众说纷纭,有的说“4加2的和乘25会等于4乘25加上2乘25。”有的说“4加上2的和乘25等于25分别和4与2相乘,再加起来。”接着教师指着板书说“像这样两个数的和与一个数相乘,可以先把它们与这个数分别相乘,再相加。这就是我们今天学习的‘乘法分配律”。这样以教材结语为归宿,简单施问,一掠而过,强行“端出”结论让学生阅诵。学生并没有真正体验乘法分配律的概括过程,烙在大脑中的只是机械抽象的数学关系。

就上例而言,我们应该适当放慢教学节奏,留足互动时空,让学生充分进行观察、比较、交流等数学活动,使算式蕴涵的本质规律在学生“磕磕绊绊”的思辨活动中逐渐“浮”出“水面”,结论的概括自然也就水到渠成。⑴纵向观察:左边算式有什么特点?右边算式有什么特点?⑵横向观察:①从左往右观察:左边的算式表示几个几?右边算式部分的积分别表示几个几相加(或相减)?与左边算式有什么联系?②从右往左观察:右边算式表示什么?与左边算式有什么联系?⑶语言描述:谁能结合板书,把刚才观察发现的结果用自己的话来说一说?⑷经验诠释:谁能结合刚才植树情境或求长方形周长情境,说说你是如何理解这个定律的?这样引导学生结合结构式板书进行有序观察、自主发现、合作交流,循序渐进地“咀嚼”概念内涵,参与定律的抽象概括过程,使学生在头脑中将左右两边的算式建立起本质意义上的联系,从而有效地实现了对乘法分配律内涵的透彻理解和自然表达。

四、练习:变“粗”为“精”,让运用从机械走向灵活

练习不仅应着眼于帮助学生巩固已学知识,更应放眼于促进学生灵活运用知识。在运用巩固环节,有位教师安排了如下三个练习:(1)完成教科书第36页“做一做”。(2)找朋友:把结果相同的算式用直线连接起来(题目略)。(3)用乘法分配律计算:25×(40+4)、2×28+8×28。教师依样画瓢,提供的都是形如“(A+B)×C=A×C+B×C”之类的粗层面的机械练习,容易使学生产生思维定势,不利于学生深化对乘法分配律的多元认识,形成触类旁通、举一反三的迁移能力。

就上例而言,我们应该站在发展学生思维的角度,紧扣乘法意义精心设计多元练习,引导学生在比较中分化,在对比中沟通,拓展学生的数学经验,凸显定律的本质内涵,实现“以少胜多”的功效。如在基本练习的基础上设计如下多层次、多角度的练习。(1)改错练习:如25×125×4×8=25×4+125×8=100+1000=1100对吗?为什么?(2)对比练习:如计算(40+8)×25和(28+72)×136;25×(8×4)和25×(8+4);99×25+25和16×101-16,(3)一题多解:计算125×32和101×88,你能用几种方法计算?(4)编题练习:如在“43×□○43×□”的□里填上适当的数,在○里填上运算符号,编出可简便计算的习题,再简算。这种精当的变式练习,让学生从概念本质入手加以思考、比较、运用,促使学生对乘法分配律的运用从机械走向灵活,有效拓宽了学生的认知结构,达到了精练提质之效。

总之,教学乘法分配律时,我们要紧扣乘法分配律内涵的数学本质(乘法意义),提供丰富的感知材料,持续促进学生的真实体验,适时进行抽象提升,让学生在观察、分析、比较、交流中建立清晰的数学表象,自然地概括出数学规律,最终实现灵活运用知识的目的。

责任编辑:赵关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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