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体的治理:社会管理创新的逻辑理路
2013-04-29黄晓星林滨
黄晓星 林滨
[关键词]共同体;人的发展;社会管理创新;协同共治
[摘要]社会管理创新意味着国家、市场、社会等诸多主体走向协调发展,是一种共同体的治理思路。本文以马克思的共同体思想与社会管理创新的理论为分析视角,提出以人口(人的参与和发展)、空间(人的生存场域)、组织(人的生存方式)三要素为基点,国家与市民社会两维度为机制的共同体治理思路。国家与市民社会协同共治,三要素协调发展,以共同体的培育为基础,以人的发展为根本目的,是社会管理创新的逻辑理路。
[中图分类号]D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257-2826(2013)05—0014-08
《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此次五年计划主要目标之一是:“社会管理制度趋于完善,社会更加和谐稳定。”创新社会管理、提升社会活力是政策导向之一。社会管理创新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蕴含着不同的治理思路。在社会层面上,社会管理创新意味着国家、市场、社会诸多主体的协调发展,体现了共同体的共治思路,是社会转型的迫切要求。社会管理的根本是对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管理,必须落实到人的存在和发展方式上,通过人口、空间与组织之间的不断互动而达成。本文认为,社会管理创新必须以共同体为基础,逐渐整合成为更加宏观的和谐社会。本文基于共同体思想与社会管理创新的理论关联,提出从人口、空间、组织三要素和两个维度人手进行干预,从而达成以共同体构建为主的治理思路。
一、马克思的共同体思想与社会管理创新
早在两千多年前,柏拉图就针对寡头政治提出了一种理想的共同体——城邦共同体;亚里士多德认为,一个理想的共同体的最高价值是“善”,是为了让每个人发挥自己的功能并过上美好的生活。西塞罗认为,国家就是具有共同利益的共同体;阿奎那认为,共同体是一切政治组织的生长中心,为伦理生活和达成共同善而设计;孟德斯鸠认为法的精神为共同体的纽带;卢梭强调人民公意的重要性;而托克维尔则着重于民主的精神对于社会的作用。1887年,滕尼斯发表了《共同体和社会》一书,引起了人们对共同体的普遍关注,滕尼斯对以往温情脉脉的共同体的向往,凸显了资本主义社会人与人之间冷漠关系的厌恶。滕尼斯关于共同体的部分思想是来自马克思。在1848年马克思和恩格斯注意到诸多共同体的问题,认为工业化、城市化带来很多分散的问题,而只有更好的共同体代替资本主义制度,才能达成更好的社会团结。因此,马克思的共同体思想具有较强的历史语境,首先定位于资本主义社会发生的社会问题,如何将人从支配中释放出来,达到人的全面发展。
共同体思想是马克思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其社会理论的归宿点,深刻地揭示了社会进步与发展的内涵。共同体思想基于对人的生存和人的发展状况,对人与人、人与物之间的关系纽带进行研究;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依赖关系、人对物的依赖关系、人的全面发展构成了共同体三个阶段的关系纽带。
马克思认为,人类社会存在三类共同体:“冒充的共同体”、“虚构的共同体”与“真正的共同体”,或者称为共同体、资产阶级社会、自由人的联合体三种形态,或称为本源共同体、市民社会、自由人的联合体,在不同的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作用下逐步实现三个形态的更替。不同共同体阶段是定位于不同的历史情境,马克思着重对市民社会进行批判,在对虚幻共同体研究的基础上提出自由人的联合体的整体构思,真实的共同体是对虚幻共同体的全面扬弃。自然共同体没有带来人的全面发展的条件,也难以实现人的自觉活动;而资本主义社会构建了虚幻的共同体,也撕裂了社会共同体,导致阶级对立与分化;自由人的联合体即在于对国家的抛弃与阶级的灭亡。真正的共同体强调社会交往的重要性,社会先于国家,也高于国家,是无阶级的、历史的、社会的,马克思在对黑格尔“国家高于市民社会”的批判中逐步完成了自由的联合体思想的构建。
马克思在以下三种路径中使用共同体概念:1.作为一种原始形式的联合(association),前资本主义时期的共同体,是封闭的、有限的、地域性的;2.无国家(stateless)社会的共同体,是将来普遍的共同体;3.作为一种存在方式的共同体,个人作为共同体(communal)动物,唯有通过共同体获得他的存在。可见,马克思的共同体思想聚焦于通过社会共同体的发展为个人全面发展提供全面的条件,使用共同体完成对应国家的理论建构,突破了黑格尔对国家与市民社会的分立,发展了国家理论,在理论上扬弃了资本主义社会的管制方式。对于共同体的研究,马克思主要着力于个人与不同共同体之间的关系,从其博士论文中谈及个体对共同体的反叛,从反思国家共同体到最终《共产党宣言》中发出“自由人联合体”的最终建构,都是基于人的存在与发展不同阶段的思考。
共同体是人们的生存方式,也对人们生活进行制约,社会主义阶段的社会管理创新即在于扬弃以往自然共同体和虚幻共同体的社会管理方式,进一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社会管理的本质在于对社会关系进行调节,建立一种和谐的社会关系,提供“个人的自主活动”的条件。“只有在共同体中,个人才能获得全面发展其才能的手段,也就是说,只有在共同体中才可能有个人自由”。共同体是人的全面发展的基础,是人类活动的场域,而人的全面发展是共同体的最高价值目标,如同恩格斯所说,共产主义者的目的就是:“把社会组织成这样,使社会的每一个成员都能完全自由地发展和发挥他的全部才能和力量,并且不会因此而危及这个社会的基本条件”。
社会管理是指“有意识、有目的地对社会系统、社会组织、社会设置和社会过程施加影响,使它们发展的方向和速度在宏观层次和微观层次上都符合客观社会规律的作用”。落脚点即在共同体的管理上。社会管理理论的发展与时代变化有紧密联系,从以往的统治学到现在的治理学,反映了社会联系纽带的变化。从传统的人与人之间的特殊的、具体的、局限的关系到现代社会普遍的、多元化的社会关系,如何管理以使社会和谐发展,是理论与实践的双重问题。在现阶段,协同善治是社会管理创新的目标,人的全面发展与主体参与是重要方式,马克思的共同体思想提供了理论基础。“(社会管理)管理的主体愈是把认识社会、社会共同体和人的发展规律作为依据,社会管理就愈有成效。这样的管理只有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才能实现。因为,在这样的条件下,理论和实践的出发点都是必须运用自然界和社会的客观规律”。在此,社会的客观规律集中体现为对人与人之间关系纽带的把握,即对于社会共同体的把握,体现为对于共同体中文化信仰、利益诉求、规则、法的精神、社会情感等诸多方面的把握。
以往的社会管理思想在主体、手段、方式、途径等方面给社会管理创新提供了理论要素。但其问题在于,社会管理并未统一到共同体的基础上,各社会主体“分立”而非“协同”,是对共同体的割裂,而非整合。现代社会的复杂化、多元化、个体化,使国家的治理难度增加,在治理过程中如何保证公共行为的可视性,使公共行为更为公民所接触到,动员公民参与管理,是社会善治的基本点。共同体与社会管理思想的融合,强调以人的存在方式——社会关系本质为管理的根本落脚点。共同体一直蕴含着对社会团结的诉求,对人与人之间关系纽带的把握,强调社会凝聚力的产生和巩固。构成社会的基本实体是社会关系中的人,社会协同善治的前提假设是对社会力量的把握,人是生活在不同的共同体中的,社会共同体的协同善治即是这些共同体的社会与政治团结。在现代社会共同体越发多元化的时代情境中,不同共同体之间的交往互动成为协同的重要方式,如哈贝马斯的交往行为理论、罗尔斯的重叠理性共识等,都是理论的发展和补充,强调共同体中普遍的理性诉求,以克服在现代化过程中产生的社会割裂的问题。伊兹欧尼认为,我们必须建设回应性的共同体,强调对人的发展诉求的回应,凸显了伦理意义和社会价值的意蕴。
因此,社会管理创新归根到底是对共同体关系的管理方式的创新。如何将马克思揭示的共同体发展与社会管理的科学规律、社会主义建设结合起来,走科学可持续发展道路,是应该给予高度关注的问题。
二、共同体治理的三要素:人口、空间与组织
从根本上来讲,共同体是不同主体(人口、社会组织等)与一定的空间区域互动的结果,空间从自然的生活空间拓展至人们的社会生活空间。在历史的不同阶段,共同体的形式不一致,体现了社会主体连接纽带的不一致,但人口、空间、组织可视为共同的三要素。对三要素的不同处理方式可能导致共同体的解体,也可能重新培育共同体。社会管理创新的落脚点在于通过三要素的干预,促成共同体的形成与发展,达成协商的社会交往关系。
(一)人口:人的参与和发展
人口是生活在特定区域中,具有一定数量和质量的人的总称,是社会各种文化、经济和政治活动的基础。人口与不同的社会文化、经济、政治等不断互动,以生产或消费为主要载体,形成了较为稳定的社会关系结构。社会管理创新的主体和客体都是人口本身,以往的社会管理思想以统治和控制为主,而现阶段则转向以人的参与、发展为主的公民治理。
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等古希腊哲学家已经提供了以人口发展与共同体匹配的人口思想,如柏拉图认为理想的城邦应当设计最令人满意、适度的市民人数,以使人口发挥各自的潜能;亚里士多德提出适度的人口规模与培养稳定国家的力量等。马克思、恩格斯等从社会阶级、社会关系的角度看待人口,并以人的全面发展为最终的目的,“生命的生产……立即表现为双重关系:一方面是自然关系,另一方面是社会关系;社会关系的含义在这里指许多个人的共同活动”。人的发展是从自然发生的、物的依赖性转向个人的自由个性。“人的依赖关系(起初完全是自然发生的),是最初的社会形态,在这种社会形态下,人的生产能力只是在狭窄的范围内和孤立的地点上发展着。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是第二大形态,在这种形态下,才形成普遍的社会物质交换,全面的关系,多方面的需求以及全面的能力的体系。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是第三阶段”。
在传统管理思想中,人口是被统治的客体,而非基于个人参与的主体。现阶段,国家法团主义式的社会管理也存在忽略人的主体性的某些弊端。现代管理开始重视公民作为社会治理主体的能动性,如新公共服务理论、公民治理理论等,其中心主题是对于公共服务提供主体的拓展,其强调社会管理的主体多元化、参与式治理、从统治转向善治等。通过将政府以外的社会主体纳入管理主体中,强调网格式的管理,从以往统治式的指令转向各方的互动,强调以公民的身份民主决定社会公共事务,提倡公民的充分参与。人的全面发展必须在不断的参与中逐步形成,提高人口素质,形成积极的公民美德,要求个体从被动的政府服务的消费者转变为社会治理的主动参与者。
(二)空间:人的生存场域
马克思、恩格斯通过对城市发展、住宅问题的研究,就涉及对空间的研究,将空间与社会化的体制紧密联系在一起。列斐伏尔认为,空间既是政治性、又是社会性的,当规划安排影响到居民生活时,后者则从沉默转向抗争——“质疑空间之使用”。其根本目的在于追求空间正义,实现社会主义空间。空间被定位在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网络空间,呈现出城市中社会关系的地图。所以,空间已经成为越发重要的社会事实,空间的生产意味着人们生存场域发生的变化。
空间被赋予了某种政治上的而非本体论的优先性,空间演绎成为理解城市生活方式的重要思路,是人们社会交往、互动的重要基础,规划体现出纷繁复杂的权力互动关系,是不同社会主体互动的目的与结果。希尔兹使用“社会空间化”(social spatialization)的概念反映了权力关系的变化,哈维、卡斯特等人也强调都市空间改变所承载的社会关系的变化。
空间的管理方式有可能促进共同体的产生与发展,也有可能消解共同体。著名城市规划学者雅各布斯(Jane Jambs)基于对共同体的向往,认为可通过街道空间的布局来实现人们的交往,形成公共监视网,发展出一个小范围、建立在日常公共生活基础上的网状关系,进而建立一个相互信任、社会监控的机制,把不同个体纳入到这种城市生活中来。她还认为现阶段的楼盘设计是对共同体的极大消解。本人在研究某大城市社区运动时,发现了社区空间安排的密集型所导致的邻里与社区的形成。共同体成为人们公民美德训练的场所,有助于人们达成互助、自治,使人们成为治理的主体。在这方面,空间成为必要条件。
(三)组织:人的生存方式
组织是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主体,是人们参与社会生活的重要渠道,体现了“社会”的特征。马克思强调社会力量的重要性,人们参与生活作为一种“类存在物”而出现,“只有当现实的个人同时也是抽象的公民,并且作为个人,在自己的经验生活、自己的个人劳动、自己的个人关系中间,成为类存在物的时候,只有当人认识到自己的‘原有力量并把这种力量组织成为社会力量因而不再把社会力量当作政治力量跟自己分开的时候,只有到了那个时候,人类解放才能完成”。“社会”的概念无疑是最基本的,人们达成了自身的解放,从而能够管理自身,而非通过国家的干预来实现。
马克思认为,除了以政治形式的共同体取代国家之外,还有另外一种生活共同体(Gemein—schaft),指涉任何正式或非正式的联合,表示非政治形式的协会。组织是人们的生存方式,葛兰西认为市民社会指的是一系列社会组织,各种社会经济组织的产生是市民社会产生的条件之一,大量的独立社团组织充当起国家与个人之间中介机构的作用,从而成为市民社会的中坚力量。组织成为社会良性运转的重要机制,是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方面。人们通过社会组织获得社会交往需求的满足,与政府部门、企业建立一种契约性的关系,也逐步发展出一种互利互惠的具体形式,从而建构起一个合作的共同体。共同体的实质是一种互惠、利他、合作的精神,公民彼此之间的交往网络能逐渐培育普遍化的互利互惠的具体形式,并鼓励社会信任的出现。
组织是共同体的“器官”,包括政府部门、企业、社会组织等,社会管理创新的机制即在于不同组织形式和谐共治。治理理论强调社会管理的主体多元化、参与式治理、从统治转向善治等强调社会组织的生长,意味着共同体的培育与发展,尤其是独立于国家之外的社团组织的发展。这种治理机制是网格式、参与式、多元化的参与,倡导政府部门、企业、社会组织等多方组织的互动合作、发展的模式。因此,社会管理创新的实质在于如何培育社会组织,改变以往社会组织孱弱的状况,从根本上改变原先“可治理性”弱的社会格局。
三、共同体治理的两个维度:国家与市民社会
马克思使用共同体的概念取代国家,意味着对资本主义管理方式的扬弃,通过社会、人的全面发展达成自足的管理,是一种理想的共产主义社会状态。从共同体思想进入的社会管理创新强调社会的重要性,强调通过人们的社会交往,形成共同体的互惠、合作方式。强调社会管理创新,意味着国家作为社会管理主体的持续存在,但也强调市民社会的合作治理,前述三要素在国家与市民社会合作的基础上干预才有可能完成。共同体治理的两个维度——国家与市民社会,如何实现合作是共同体治理的重要理论话题。
(一)国家作为治理的主体
在国家与市民社会的研究中,黑格尔与洛克的思想起了很大的作用,并成为市民社会理论讨论的素材。黑格尔认为国家的建构权力高于市民社会,国家并非简单地对市民社会进行管制,而是要按照必要的目的去积极塑造市民社会;在一系列相互关联的机制中,国家、市民社会的结构是互相融合的,对于国家强调“政治国家”的概念。黑格尔认为,警察和同业公会是国家对市民社会的渗透,而等级会议代表是市民社会对国家的渗透。一系列的复杂机构和机制是国家对市民社会的管理,掩盖了国家最终的权威,处理社会各种关系的社会矛盾。但是,黑格尔的国家作为管理机制的主体,只是试图缓解市民社会的矛盾,而非克服这些矛盾,忽略了资本主义社会贫困、阶级等问题而将共同体置于割裂的境地。
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批判了黑格尔的国家理论,认为“国家”是反市民社会的,“‘警察、‘法庭和‘行政机关不是市民社会本身赖以捍卫自己固有的普遍利益的代表,而是国家用以管理自己、反对市民社会的全权代表”。行政权成为市民社会的对立面。马克思拒绝黑格尔的国家与市民社会分立的方式,而终结这种分立,转向社会这一范畴。最终,马克思认为要以“选举权,即为消灭国家和资产阶级社会而斗争”为超越的方式。
因此,马克思使用“社会”范畴以解决国家一市民社会的分立,通过人的存在与全面发展改变以往的压制与被压制的方式,逐步消灭国家。但在现阶段,国家的存在是必然的,思考社会稳定发展成为国家社会治理的重要目的。国家是一套密切关联的政府机构,葛兰西认为资本主义社会长治久安的原因在于市民社会成为国家的延伸,成为国家的坚强壁垒。这是经历了资本主义社会长久治理以来对于对立、斗争关系的缓解所达成的妥协式结果。波兰尼同样对市民社会的管理进行分析,使用能动社会对市场的反抗来解释社会的形成。其中也隐含着国家对市场、市民社会之间冲突的调节等,国家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斯宾汉姆兰制就是一个很大的试验,国家通过立法等诸多形式保护社会,但波兰尼最终将国家控制,甚至将经济国家化视为社会的自我防御而归于无意义。
可见,国家是马克思及马克思主义传统中管理机制的重要一环,强调国家的作用、国家的自主性、国家对于社会和市场的干预等。葛兰西提示我们,当国家控制过强而瓦解了市民社会时,社会难以长治久安;波兰尼认为国家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社会的培育。在我国现阶段,由于历史中强国家的因素,社会组织孱弱,市民社会未形成,也造成了国家对社会的吞并状况,当个人出现问题时,往往转向国家,不利于社会善治的实现。当务之急在于如何通过有步骤地支持社会组织的发展,建构良性、合作的市民社会,扬弃社会斗争。在后续的资本主义发展中,英国通过政治管理重新塑造市场,建构工人的法律主体,缓解社会斗争,获得了一定程度上的效果,是社会管理创新需借鉴的经验。
(二)市民社会作为治理的主体
在西方社会中,市民社会首先是与国家相对应而产生,而后与国家、市场处于不同的互动关系中。马克思将市民社会认定为推动历史发展的真正动力,与黑格尔区分开来。从市民社会早期的理论来看,黑格尔认为“市民社会”是处于家庭与国家之间的地带,不再是只与野蛮或不安全的自然状态相对,而是与自然社会(家庭)和政治社会(国家)相对应。市民社会虽独立,却不自足,需通过国家来解决这种不自足。而洛克则认为社会外在于国家,政府只是社会的一种信托,他把权利和特权作为了市民社会基础的本体论地位,以个人有权利摆脱国家的控制,甚至有权利于涉国家的发展这种公民权的视野来行事。
对于市民社会概念的强调源于对国家渗透或吞并社会所导致的紧张关系的关注,学者们企图通过对市民社会的重塑和捍卫来重构国家与社会之间的良性关系。相对独立的市民社会有利于培育公民美德,塑造公民素质,成为社会治理实现的天然场所。但市民社会的独立并不是绝对的,而是与国家不断的联系与合作过程中才有其意义,如葛兰西所谈及的市民社会对社会稳定的作用。
市民社会作为参与治理的主体是指民众对于公共事务的参与,在参与中实现管理。在这方面,哈贝马斯的社会交往论有较大的启发。公共领域既有私人特征,也具有针对国家的公共特征,而更多的是双方面的互动,这就是市民社会与国家之间的沟通与协议,政治社会或市民社会是这样一种场所,其中自然状态的“不便”和“不足”通过相互间的契约和同意而得到了补足。沟通的作用是重大的,而其出现的自我调整的经济和公众或公共意见,可谓是促使社会得以逐渐在政治结构之外达致同意或者协调的两种路向。制度化的中介的沟通机制应该保持或发展,协调社会势力布局和国家权威的关系,充当“联系”和桥梁,进而使社会政治保持了动态平衡。
市民社会理应成为社会管理创新的主体,社会是社会管理的应有之义。有学者将原有的社会管理称为国家法团主义的社会管理,国家力量持续强控制,社会建设更多的是一种社会治理的手段,是国家运用以重新控制基层的方式,社会建设的真实目的并非是建立一个共同体,其最重要的作用是把社会分成一个个治理单元。这种社会管理容易消解国家与市民社会的中介机制,瓦解市民社会参与治理的能力,在发展过程中,国家偏倚于对市场的培育,而忽略了市民社会一极,导致市民社会维持以往的孱弱。市民社会处于一个比较尴尬的两难境地:其想摆脱国家的干预却有赖于国家的支持,希望与国家平等对话却又由于缺少机制而无法正常交流,更谈不上制度化的合作。因此,社会管理创新应重新定位于国家与市民社会结合的社会共同体,重新肯定市民社会作为社会治理一极的重要性,从而逐步建构沟通、协商的社会治理机制。
四、共同体的治理:社会管理创新的逻辑理路
从共同体治理的视角出发,对人口、空间、组织不同要素的干预是共同体治理的基础,国家与市民社会两个维度的互动则是社会管理创新机制的根本。社会管理创新的基础为一种通过沟通互动的中介机制而产生的共同体。在共同体中,人口、空间和组织三要素的干预都以使人们方便参与到社会治理中为目的,国家对市民社会需持一种培育的态度。人们能够参与到公共事务中来,以自组织的形态管理自身,这也是和谐社会所提倡的观念。和谐社会是良性整合的社会,其根本的落脚点在于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和谐,说到底是和谐的、真正的共同体的营造。和谐社会是全面发展的社会,个体能够积极、主动地参与公共事务。
为了促使共同体形成,有三个步骤必须完成:其一,在人口上,政府需进一步引导公民美德的塑造,以促进居民以有序、合理的方式参与公共生活,担负其参与的义务和责任;其二,在空间中,促使人们围绕着地区形成(社区)共同体,政府部门及相关企业等可利用公共空间设计公共活动,倡导公共参与,营造(社区)公共生活;其三,在组织上,要发挥政府部门、市场组织及社区组织之间的能动自主性,将不同的组织融合成为整体,整合资源,一同为社会协同善治努力,这可视为社会复合治理主体的构建。在以上三个步骤完成的基础上,国家机构与市民社会组织进行沟通行动,明晰各自的权利、义务边界,进而使共同体治理以制度化、良性的方式运转,这也是社会管理创新最终的落脚点所在。
和谐社会必须克服国家、市场和市民社会等分野的逻辑思路,是共赢关系的构建,从原先的一维统治思路过渡到多维的协商思路,在以上分析的基础上,本文提出以下社会管理创新的逻辑理路,即共同体的治理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