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
2016-11-30陈路唐王存
陈路+唐王存
摘 要: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是适应我国社会结构和利益格局的发展变化,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的必然要求。实现社会和谐,建设美好社会,是履行检察职能的应有之义,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是检察机关履行职能又一重要举措。
关键词: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
一、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概述
社会管理既是弥补“市场失灵”的必然要求,也是协调各种矛盾与冲突的必要前提。社会管理主要是以行政强制为基础,以法律为保障,对社会关系进行调整和约束,国家机关在其中起主导作用。
社会管理就是通过制定社会政策和法规,依法管理和规范社会组织、社会事务,协调社会矛盾,调节收入分配,保证社会公正,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而检察机关社会公益原则,是指“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行使检察权”的原则,是检察机关执法活动必须遵循的普遍性标准。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其根本职责在于通过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因此,保持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全面提升社会功能,就成为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检察权的社会管理属性,决定了检察机关面对严峻复杂的环境和前所未有的挑战,必须按照中央的要求,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主动服务第一要务,充分发挥各项检察职能,积极参与社会管理手段创新,提高社会管理水平,维护司法公正,理顺群众情绪,促进社会和谐。
二、当前我国社会管理面临的新情况
(一)从社会管理对象来看,社会管理任务较以往更加繁重
随着经济社会领域各项改革的不断推进,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矛盾和冲突日益凸现,对社会公共管理与服务的需求越来越强烈。人员流动性增强,人口结构的多元化、异质化趋向越来越突出。大量人口集聚在同一社会环境中,不可避免会产生一些摩擦和冲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成为难点,一些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成为治安乱点,一些特殊人群成为违法犯罪的主体,一些新媒体为有害信息的传播和不良舆论导向提供了平台。这些情况的出现,使社会管理任务较以往更加繁重。
(二)从社会管理主体来看,交叉错位和断层缺位现象并存
在高度行政化的单位制社会管理体制被打破后,社会管理主体已由相对单一趋向多元化,既包括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和基层自治组织,也包括社会组织自律管理和公民个体的自我管理。地方政府更多的是采用行政专制和经济处罚的手段,而且是自上而下地单向管理,没有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以民主法制为基础的双向回应型社会管理体制。相关管理运行机制还不够健全完善,社会管理各类主体的职责界定不清,各自分工不明,相互对接困难,甚至严重脱节,导致社会管理中交叉错位与断层缺位的现象同时并存。
(三)从社会管理效果来看,传统的管理理念和方式影响社会管理效率的提高
在社会结构整体转型时期,社会事业建设与经济发展存在着不协调的问题,已有的社会管理体系明显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现状,长期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社会管理模式仍然具有很强的惯性,重管理轻服务的思想根深蒂固,现有社会管理理念、内容、体制、机制、方式、方法等仍存在不少薄弱环节,与目前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因此,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社会管理效率的提高。
三、基层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建议
(一)在大局中推进社会管理
一是着眼中心工作大局。围绕中央及各级党委的指示精神,把“促进经济更好更快增长”作为推进社会管理的最终目标。 二是着眼经济发展大局。要积极完善和促进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会管理体系,通过工作联系、服务满意、实效监督,为市场各类经济主体提供平等、优质服务,切实为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律保障。三是着眼社会稳定大局。要将化解社会矛盾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治本之策和长远之计。
(二)在民众中提升执法公信
一是通过“打击”提升。加大对社会管理领域职务犯罪的查处力度,对行政审批机关、司法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有效监督,促进社会管理部门和国家工作人员正确履行管理职责,提高管理水平。二是通过“监督”提升。强化对各类执法活动的网上监督控制、对人员日常工作的绩效考评和社会管理事务的网上动态调解,并设立警示、警报、警戒三道防线,将社会管理工作中的预防腐败寓于执法全过程和日常管理之中。三是通过“整改”提升。运用网络检索软件收集媒体曝光的辖区国家机关、国家工作人员尤其是社会管理部门及人员的新闻事件和网络突发事件,及时发现社会管理方面存在问题的,积极向发案单位及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协助相关部门把住政策源头,加强内部制约、监督,完善社会管理、服务,促进完善社会管理。
(三)在社会中强化综合治理
一是帮教管理重“矫正”。重点放在对被依法判处管制、宣告缓刑、暂予监外执行、裁定假释、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罪犯的矫正上。二是综合治理重“严厉”。 积极参与对社会治安突出问题的整治,定期分析社会治安形势,促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积极预防和减少犯罪。三是网络清理重“彻底”。积极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深入整治互联网和手机媒体淫秽色情及低俗信息专项行动。针对未成年人群,构筑了家庭、校园、社会“三个堡垒”,净化校园及周边环境,并通过定期普法和思想道德教育,引导学生健康成长。同时充分发挥网络宣传阵地的正面引导作用,加强宣传报道,杜绝损害检察机关形象的公共事件发生。
(四)在满意中实现管理效果
一是互联网络“察民情”。通过“互联网、检察网、政府网”三网合一”的信息搜集平台,架起服务民生“连心桥”,形成办理民生诉求的整体合力。二是流动站点“体民意”。积极在社区街道尤其是村屯设立“检察联络室”,聘任民生检察联络员,延伸法律监督的触角。通过问政于民、问计于民、问需于民,找准服务民生的切入点,及时发现带有倾向性、苗头性、重要性的民生诉求,为群众排忧解难,推动检察服务民生工作深入健康开展。三是热诚服务“解民忧”。通过“法律帮助”,着力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农民、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诉求;通过“资金救助”,帮助困难群众、孤寡老人和失学少年;通过“社会共助”,着力解决和预防破坏生态环境和和公共设施的现象,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国家的根本利益。
参考文献:
[1]杨建顺.社会管理创新的内容、路径与价值分析[N].检察日报,2010-2-2.
[2]谢鹏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的性质[N].检察日报,2011-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