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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性与乡村传统文化的未来

2013-04-29赵兴胜

人民论坛·学术前沿 2013年6期
关键词:乡村建设多样性悖论

赵兴胜

摘要 近百年来的乡村研究与建设取得了大量成果,但也形成了“号称乡村运动而乡村不动”、“乡村建设而致乡村破坏”等种种悖论。其实,这是现代性自身价值体系的单一性与思维逻辑的断裂性,以及以其为中心构建的中国乡村研究与乡村建设体系,在制度安排、政策设计上的精英化色彩、国家本位和相应的城市化与工业化战略上的表现。因而,超越现代性,恢复和重建乡村生活的多样性,是突破上述种种困境的关键。

关键词 现代性 多样性 悖论 乡村研究 乡村建设

在近代以来的精英分子看来,乡村问题是中国问题的关键组成部分,解决乡村问题是解决中国问题的关键,并为此开展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和建设实践,迄今仍在进行中。由此取得的学术与理论成果异常丰硕。但同样引人注目的是,其间充满了困惑、争论乃至悖论,深深地制约甚至破坏着人们的乡村建设努力,其中许多成为一脉相承、迄今都无法摆脱的窠臼。更重要的是,此类现象尚未得到足够的重视与反思。在乡村治理问题备受关注且热议不断的情况下,对此作一梳理与分析,探寻其突破路径,意义重大。

近代以来乡村建设的悖论与困境

中国的乡村问题开始受到社会各界、特别是精英阶层的普遍关注,缘于1930年代的乡村危机。自那时起,关于乡村问题的研究和乡村改造的实验与实践就从未停止过。①经过数代人的努力,乡村研究与乡村建设成就辉煌。但从长时段看,当下中国的乡村问题与数十年乃至近百年前相比,仍然存在着大量相似的问题:经济落后、人口过剩、灾害频仍,等等。原因固然很多,最关键的还是许多基本性的困境与悖论始终未能取得突破。其中,又以以下两点最具代表性:

第一,许多理论上的纷争一脉相承。曾有学者对近代以来思想界围绕中国乡村社会性质与乡村建设路径所做的种种研究,进行了详细梳理,并提炼出其中的“十大论争”,其中包括“失调还是适度:人地关系论争”、“集中还是分散:土地分配关系论争”、“紧张还是和谐:租佃关系论争”、“大农场与小农场的效率比较:经营方式论争”、“解体还是延续:家庭手工业论争”、“如何评价高利贷:金融论争”、“商品化的动力:市场论争”、“发展还是衰落:经济演变趋势论争”,等等。②以之对照当下思想界、理论界的关于新农村建设的种种讨论,其相似之处,绝非少数,且显然不能以社会的停滞来解释的。

第二,“因乡村建设而致乡村破坏”的悖论。“愚、贫、弱、私”③是近代以来多数精英分子对农民生存状态与思维特征的基本判定,并视此为乡村问题发生的根本。据此而开展的乡村建设也多把发展现代教育、增进农民合作作为其工作重点,然而成效显著者并不多见,适得其反者却层出不穷。例如,陶行知曾指出:“中国乡村教育走错了路,他教人离开乡下向城里跑;他教人吃饭不种稻,穿衣不种棉,做房子不造林;他教人羡慕奢华,看不起务农;他教人分利不生利,他教农夫子弟变成书呆子,他教富的变穷,穷的变得格外穷,他教强的变弱,弱的变得格外弱”;教育学家古楳也曾批评说,乡村建设不但没有使乡村“变为西天乐园”,使村民们“变为快乐的活神仙”,反而使“农村的崩溃,农民的逃亡,乡村的破坏,更加厉害,乃至无法遏止”。如果说上述状况是因为当时的帝国主义侵略和反动政府的统治,那么新中国成立后农村农民情况应该有所好转,但事实却不尽然。比如,当时国家与乡村间的关系在一些地方甚至变得紧张,曾有人回忆说:“共产风刮得严重的地方,劳动力大量外流,耕畜家禽家畜大量宰杀,农具大量损坏,营养性疾病严重流行,土地耕作粗放或大量荒芜,产量一减再减”④;贫困问题一如既往,万里回忆其初任安徽省委书记时说:“全省28万多个生产队,只有10%的生产队能维持温饱”,农村问题特别严重,农民生活特别困难,“我真没料到,解放几十年了,不少农村还这么穷”⑤;特别是人口过剩问题比1949年前有过之而无不及。1980年来的农村经济改革显著地改善了农民物质生活条件,但发人深省的是此前人们就广泛议论的诸多现象仍然广泛充斥在当下乡村中。例如,现代教育的“离农性”决定了其不但未能解决乡村需求,反而销蚀了乡村原有的自然淳朴的文化气质,使其变得日益浮躁和功利;⑥现代文化在乡村的持续渗透,使其生态环境遭到前所未有的毁灭,乡民精神生活日趋荒漠化;⑦用意良善的新农村建设,在很多地方演变成强制农民集中居住的运动,使大量村落被夷为平地。⑧

这些现象,显然非精英阶层所愿,相应的反思也从未间断。但痼疾难除的事实又说明,只有从基本价值体系和基本制度构成(即源于百年前的中国现代性建设上)进行整体性反思与重构,才能克服这一悖论。

现代性与近现代乡村建设

关于现代性目前并没有一个相对一致的定义,但现代性必须通过现代化如工业化、城市化、科学化、国家民族民主化等历程发展出来,则可以视为一种共识。⑨就中国而言,1840年以后的社会发展根本上“就是个现代性的问题”⑩,且随着形势的发展,现代性追求成为中国社会的一种主导性话语(Discourse),“关于社会和经济发展的主导理论,无论是批评还是服膺,均将西方发展模式置于支配西方和中国学界对现代中国史研究的核心诠释地位,以工业革命和民族国家的兴起作为现代发展的确定标准”。由此而催生的中国社会的巨大发展,无论如何肯定都不为过。但同样需要高度关注的是,正如许多学者已经指出,现代性“既有光彩夺目、让人肃然起敬的一面”,但也伴随着“难以下咽的苦果”,如两极分化、环境污染、人性异化、精神缺失等。而造成这一悖论局面的恰恰是现代性自身,即其价值体系的单一性与思维逻辑的断裂性。对此,学术界曾从多个层面进行过分析,例如,詹姆逊曾认为,现代性源于一种对传统和过时之物急剧增长的厌恶,是一个单维度的、没有任何历史性或未来性的概念;利奥塔认为,现代性是一种“元叙事”(或曰“宏大叙事”),即为某种制度乃至生活机会辩护的形而上学话语形式,是用强势话语来压制其他的弱势话语;哈贝马斯认为,它代表着一种面向未来的“时间意识”与“历史意识”,它通过“贬低直接相关的前历史,并与之保持一段距离,以便自己为自己提供规范性基础”等等。近代以来的中国乡村研究和乡村建设始终浸淫在现代性话语体系中,由此而确立的价值体系、制度安排与政策措施,自然亦无法避免其单一性以及由此而造成的种种畸轻畸重现象,特别是在以下两点上表现得最为突出:

第一,鲜明的精英色彩。这首先表现在精英分子们利用手中掌握的话语权对农民传统思想观念的长期批判。据笔者掌握的资料,这个批判最早可以追溯到晚清时期的洋务官僚身上,如张之洞等人就曾有“凡农家率皆谨愿愚拙”之说,此后各个时期的主要的政治与知识精英,如梁启超、孙中山、陈独秀、蒋介石、胡适、梁漱溟、陶行知、林语堂等,都有相似的批评。甚至当下社会中那些致力于批判现代化道路的知识分子们,也深陷“现代性话语的霸权之中”,而无法摆脱“以己度人的精英意识”。与此相应,近代以来形形色色的乡村改造运动——无论是国民政府的减租、土地陈报和扶持自耕农运动,知识界的乡村建设运动,还是解放后的土改、合作化、人民公社化运动,乃至当下的新农村建设——都是由政界或学界的精英分子发动和组织的。

第二,鲜明的国家本位。这不但表现在近代以来特别是1949年以来的乡村建设主要是由政府主导推进的,更重要的是这些活动的深层价值取向是国家的而非乡村的,乡村是手段而非目的。例如,梁漱溟乡村建设实验的终极目的是“救活老民族”,即他反复强调的“求中国国家之新生命必于农村求之,必农村有新生命而后中国国家乃有新生命焉”,“从旧文化里开出新文明”,特别是还要以此开辟出一个“为世界人类所依归”的“正常形态的文明”。相似的逻辑在当下人的思想中亦有深刻反映,例如,贺雪峰关于“重建农村生活方式”的主张与实验固然是为了解决乡村的问题,但其更深层的目的是要使“农村成为中国现代化的‘稳定器与‘蓄水池”,“为今天已经走入迷途的资本主义文明找到新路,这条新路就是与古老的东方文明相联系,强调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人与人和谐相处,人与自己内心世界和谐相处的中国道路”。温铁军建设“综合性社区合作社”的主张与实验,最终落脚点是培育“核心价值体系的新文化风尚”。相应地,在制度设置与实践上也表现出强烈的国家诉求。不但中国历来的乡村治理结构“从一开始就和当时国家体制要求分不开”,“都是为当时的国家政权服务的”,即使在当下的乡村,国家权力也是“占支配地位”的。

上述两种趋势的出现及不断膨胀,以及由此而形成的鲜明的城市化与工业化战略,决定了以现代性为中心构建的中国乡村研究与乡村建设体系,虽可为乡村问题的解决提供新思维、创造新契机,但其实际效果则未必尽如人们所设想。

双向城镇化应是未来新趋向

进一步说,现代性悖论的发生关键在其违背了事物发生与存在的基本逻辑。法国社会学家布尔迪厄(Pierre Bourdieu)在阐述其“实践理论”时曾指出,所有的社会都表现为“差异的结构”,不管是个体还是群体,都生存并存在于差异中,且由此而形成的关系空间是“个人或群体的举止行为表现的真正根源”。换言之,“‘差异构成事物的本性”。但现代性的成长乃至膨胀恰恰是以忽略甚至是消灭差异性为前提条件的。这也说明,超越现代性,恢复和重建乡村生活的多样性,是突破上述种种窠臼的关键。其中,以下两点尤为重要:

第一,重新认识并准确把握乡村文化的生成逻辑及其意义。一方面,要充分认识到乡村文化的生存性意义。马克思曾指出:“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但是为了生活,首先就需要衣、食、住以及其他东西。因此,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生产满足这些需要的资料,即生产物质生活本身”。这一点,在作为社会底层的乡村表现得更为直接、强烈。另一方面,要充分认识到乡村文化的自然性意义。乡村是人和自然互动的第一场景,包括气候、地形、土壤、水文、动植物种群等资源存在状况与特点,决定着乡村社会的人口分布、集结方式、技术运用及其效果。

由此两点,决定了乡村文化的实践性、经验性、内生性特别是个体生命性特点,与精英阶层所倡导的学理性、先验性特别是民族国家性意义,有着显著差别。因此,乡村研究与乡村建设要真正落实到乡村本位,首先要在思想上确立三种观念:一是充分重视小传统存在的合理性、必然性、复杂性及其在乡村社会变迁中的决定性意义;二是承认乡民利益诉求的重要性;三是意识到任何文化都是一种曾经的生命智慧,它的存在本身就是一种价值。

第二,建立多样化的乡村治理体系。据统计,截至2009年底,全国34170个乡(镇、办),67万多行政村,农村人口总数为7亿多。因此,只有建立多样而不是单一的模式,才能有效治理面积广大、差异巨大、人口众多的中国乡村。具体来说,又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实现行政体制的多样性。应该看到,目前政学各界所发生的种种争论,例如,乡村治理是采用“县政·乡派·村治模式”,还是采取“乡派镇治模式”、“乡派镇政模式”、“乡镇自治模式”,还是“乡治·村政·社有模式”,乡镇体制是需要“强化”还是需要“虚化”、“半自治化”乃至“取消”,等等,事实上都有各自的合理性,而非非此即彼的单选项。既要让已卓有成效的各种尝试如河北“青县模式”、浙江“温岭模式”、广东“蕉岭模式”和山东聊城“联村自治”模式继续存在,更要创造更多的新模式。

二是实现市场主体的多元性。1993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诺思曾指出:“有效率的经济组织是经济增长的关键;一个有效率的经济组织在西欧的发展正是西方兴起的原因所在”,而有效率的组织的出现就源于在制度安排上确立了所有权等制度。2001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斯蒂格利茨也曾指出:“在自由契约下,自发出现的多样化制度是在不同条件下对各种复杂两难冲突的最优折中”。因此,未来乡村经济建设,必须以完善土地产权为中心,实现土地的自由流动,使大企业经营与小家庭耕作各得其所,相得益彰。

三是提升社会管理的开放性程度。目前,中国乡村普遍存在的“原子化”与“无序化”状态,与社会主体结构上鲜明的同质化与草根化特点有着直接的关系。而造成这一局面的原因,从乡村内部来说是长期推行平均主义政策的结果,它削弱了主体间社会经济的差异性,瓦解了村落内联系的互补性和有机性;从外部来看,则与长期推行以城市化为中心的、城乡二元社会管理体制有关,它导致了乡村政治资源、经济资源与文化资源的大量流失,削弱了乡村的内部再生能力。改变上述状况,要以促进乡村社会主体的多元化与多样性为目的,提升社会管理的开放程度,特别是要深化城乡二元体制的改革,重点突破乡村与城市的壁垒,改革农村户籍管理制度,实现从身份管理向职业管理的转变,改革其社区管理体制,从单一土著村民的权力垄断向多元职业主体的权力共享,大力促进以民间为基础的城市产业资本、社会资本、文化资本向乡村的流动。曾有学者指出,“中国是一个超大国家,不可能设想,这个国家的人全部居住在城市”,为此,要推动“双向”的城镇化,既要使“追求增加收入的农村人口可以流出”,也要鼓励热爱乡村生活的城镇人口“回流乡村”,以保持乡村的活力。对此,笔者深以为然。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华北乡村传统文化的近现代转型研究:以山东为例”的阶段性成果,项目批准号:05CZS011)

注释

参见吕伟俊等:《山东区域现代化研究:1840~1949》,济南:齐鲁书社,2002年,第319~338页。

李金铮:“中国近代乡村经济史研究的十大论争”,《历史研究》,2012年第1期。

李景汉:《定县社会调查概况》,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735~736页。

薄一波:《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下卷),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年,第765页。

张广友:“万里访谈录”,《百年潮》,1997年第5期。

焦彦蕊、冯文全:“关于我国乡村教育危机的教育哲学思考”,《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2011年第8期。

刘雨:“重建乡村文化:培育乡村教育的精神之根”,《教育科学论坛》,2011年第7期。

秋风:“大国为何不能没有乡村”,《人民论坛》,2011年第28期。

参阅[美]劳伦斯·E·卡洪:《现代性的困境——哲学、文化和反文化》,王志宏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8年,第2页;陈嘉明:《现代性与后现代性十五讲》,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第4~5、36~40、261页。

吴晓明、邹诗鹏主编:《全球化背景下的现代性问题》,重庆出版社,2009年,第3、149页。

步德茂:《过失杀人、市场与道德经济:18世纪中国财产权的暴力纠纷》,张世明等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年,第226页。

[美]劳伦斯·E·卡洪:《现代性的困境——哲学、文化和反文化》,王志宏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8年,第293~295页。

[美]弗雷德里克·詹姆逊:《单一的现代性》,王逢振等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74~104、177~180页。

陈嘉明:《现代性与后现代性十五讲》,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第190~212、315页。

[德]尤尔根·哈贝马斯:《后民族结构》,曹卫东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178页。

李文治编:《中国近代农业史资料》(第1辑),北京三联书店,1957年,第864页。

参见丁伟编:《中国民族性》,西安: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年。

刘旭:《底层叙述:现代性话语的裂隙》,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第23~24页。

梁漱溟:《梁漱溟全集》(第2卷),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573~577、499、560~568、614页。

贺雪峰:《乡村的前途:新农村建设与中国道路》,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2007年,第1~3页。

赵凡:“寻找农村生态文明理念的落脚点——访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院长温铁军教授”,《中国国土资源报》,2009年12月18日。

马欣荣:“略论中国近代乡村治理结构转型的逻辑”,《电子科技大学学报(社科版)》,2011年第5期。

卢玉玲、李松柏:“多元权威与乡村治理”,《农村经济与科技》,2011年第6期。

[法]皮埃尔·布尔迪厄:《实践理性:关于行为理论》,谭立德译,北京三联书店,2007年,第36~37页。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82年,第31~32页。

[美]史徒华:《文化变迁的理论》,张恭启译,台北:远流出版事业股份有限公司,1989年,第10~21、46~51页。

许才明:“乡镇治理模式:观点辨析及近期选择”,《求实》,2011年第8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编:《中国统计年鉴·2010》,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10年,第95页。

梁靖松:“新农村建设中的乡村治理模式研究”,《改革与开放》,2011年9月。

许才明:“乡镇治理模式:观点辨析及近期选择”,《求实》,2011年第8期。

陈晓莉:“功能转换与实现:多元化治理模式中的村级党组织”,《探索与争鸣》,2011年第3期。

[美]道格拉斯·诺斯、罗伯特·托马斯:《西方世界的兴起》,北京:华夏出版社1989年,第1页。

杨小凯:“从信息经济学角度看土地制度变迁”,《南方周末》,2002年10月31日。

责 编∕凌肖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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