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力铸就国企梦
2013-04-29李万全
李万全
中国国有企业展示出来的活力、影响力和控制力中,活力是国有企业的根本之力、发展之力,是铸就国企梦的关键之力。而什么是国企梦呢?国企梦就是国兴企荣、国衰企耻的使命感,就是为国争光、为民造福的责任心,就是勇攀科技高峰、推动科技兴国的创新性,就是工人阶级主人翁精神大发扬的自觉性与积极性,就是诚信经营、绿色发展、团结互助的模范性。中国梦即国企梦,活力铸就并丰富国企梦,国企梦搭载起通往中国梦的宏大桥梁。
国有经济的历史选择与担当
如一轮红日在东方的地平线上升起,社会主义新中国在打破旧世界的废墟上鲜亮登场,巍然屹立在世界的东方。世界历史从此开始书写崭新的一页。
新中国成立初期,选择什么的经济制度、走什么的经济道路摆在了共产党人面前。这是一次艰难的选择,也是一次关键的选择。新民主主义革命成功后的新中国,面临的根本问题是如何摆脱经济贫穷落后的局面,迅速走上工业化道路,建立富强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但举目四望,当时实现工业化的道路无外乎有两条,一条是走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走过的道路,即通过市场经济来实现工业化;另一条就是采取当时苏联的经济发展模式,即通过计划体制来实现工业化。作为执政的中国共产党,站在百孔千疮、一穷二白的960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深思熟虑地选择了苏联模式的计划经济体制来建设新中国,以期实现工业化的宏伟目标,这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既是明智的选择,也是历史的必然。这是因为,一方面,当时的中国国情不具备与已经完成工业化的西方经济强国一争高下的国家实力和市场竞争力;另一方面,中国当时正处在一穷二白的困难时期,根本无法迅速集中有限的资源,有计划地保证重点目标实现。只有通过计划经济,使国家统一掌握主要资源,采取国有制企业制度,并以此垄断国民经济,通过一段时间的发展与积累,分阶段性地逐步实现经济建设目标。为此,国家实施计划经济是不二选择。事实证明,中国相继建立起强大的国有经济,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支柱,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力量,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的重要基础。必须时刻牢记搞好国有企业、发展壮大国有经济的历史使命,坚定搞好国有企业的信心,毫不动摇、理直气壮地发展壮大国有经济。
正是秉承以上的宗旨,翻身做主人的广大劳动人民,将建设社会主义的具体行动化着了翻江倒海般的巨大力量,在祖国辽阔的土地上化腐蚀为神奇,仅用了不太长的时间就完整了工业经济结构的基本布局和农业生产的突飞猛进,贫穷落后的中国不但解决了人民的温饱,并且使国民经济长足发展、工业与国防建设比翼齐飞,取得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国有经济发挥出了比资本主义国家更加优越、更加高效的发展优势。
然而,短暂的高效能否持续不断?耀眼的光彩能否经久不衰?
经济社会发展是一个漫长的可持续的发展过程,而作为经济社会重要推进阶段的工业化,也是一个需要持之以恒的过程,它需要可持续的推进动力和不可阻挡的跨越能力,不断激发出永不衰竭的蓬勃生机,确保经济活力像大江那样后浪推前浪,汹涌澎湃永向前。然而,计划经济采取的长期取消市场机制、否定企业作为市场竞争者应具备的独立性、自主性和竞争力的政策,随着岁月的推移其弊端就日见显现,并逐步成为了阻碍经济社会发展的严重障碍。在曲折中前行,国有经济步履蹒跚,乃至于让国企本身具有或者潜在的优势伴随岁月的流逝而风光不再。
在这种情况下,呼唤建立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目标的改革就走上了历史舞台。
中国实施经济体制改革,必须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优越,必须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在这一前提下,国有企业的改革成功与否有着至关重要的社会意义。国家开始从注重主要以计划经济为主、同时充分重视市场调节的辅助作用,着力调整国家与企业的关系,把企业经营好坏同职工物质利益挂起钩来,逐步扩大企业的自主权。1979年7月,国务院先后颁布了《关于扩大国营工业企业经营自主权的若干规定》等五个文件,逐步推开国有企业改革步伐。这期间,全国各地先后出现了多种形式的经济制度,主要有厂长(经理)责任制、承包经营责任制、租赁经营制,少数有条件的全民所有制大中型企业还开始了股份制改造和企业集团化改革试点。
1992年10月,中共十四大明确指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1993年11月,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我国国有企业的改革方向是建立“适应市场经济和社会化大生产要求的、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和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框架下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企改革实践的重大突破,具有划时代意义,为国企改革指明了方向。
1995年9月,中共十四届五中全会明确指出:“要着眼于搞好整个国有经济,通过存量资产的流动和重组,对国有企业实施战略性改组。这种改组要以市场和产业政策为导向,搞好大的,放活小的,把优化国有资产分布结构、企业结构同优化投资结构有机结合起来,择优扶强、优胜劣汰。”从此,“优化结构”全面推开。截至1997年年底,在抓大方面,国家集中抓的1 000家重点企业,确定了分类指导的方案;在放小方面,各地坚持“三个有利于”标准,把小企业直接推向市场,使一大批小企业机制得到转换,效益得到提高。
随着改革的逐步深入,这场改革具有了较之以往体制调整更为深刻更富有革命性的意义。很重要的一点,就在于这场改革不仅真正触及了企业制度,而且越来越从根本上触及到国有企业的产权制度。实施“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这十六个字,就成为国企迈向现代企业制度的最大特点。
突破樊篱的制度探索与创新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从计划经济迈向市场经济的过程中,过去无论实施哪种责任制,都是在经济核心的外围运作,并未涉及其关键,因而很难真正实现“权责明确”,企业也很难取得突破性的实质效果。而各种形式的承包制,作为一种制度安排,具有本质性的缺陷,它的关键在于把部分剩余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交给了承包者,这就使得企业产权的界定不是清晰了,而是更加模糊了,这就加剧了发包者与承包者之间的利益冲突,使得双方侵权的行为更容易发生。事实证明,各种形式的经营承包制没有也不可能使企业获得充分的自主经营权,也不可能实现政企分开和企业间的平等竞争。国企改革必须以大企业、产权多元化和治理结构为中心而展开。只可惜,在中国经济改革的前20年,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只能在风霜雨雪中萌芽,却始终不能大踏步前进。到1997年,国有企业资本收益率仅为3.29%。中国国有企业已经深陷危局,亟需进行深度改革。
2003年10月,十六届三中全会作出《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决定》第一次提出“产权是所有制的核心和主要内容”,是对“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的重大创新和历史突破。按照这一精神,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必须加快推进国有大型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转换经营机制;推进规范的董事会建设,积极探索中国特色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结构;进一步深化企业内部改革,使企业机制与职工观念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
国有大型企业推行公司制股份制改革,按照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尤其是优势企业宜于实行股份制的要求,通过规范上市、中外合资和企业间互相参股等形式,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党的十六大还提出,除极少数必须由国家独资经营的企业外,积极推行股份制,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在此要求下,绝大多数国有企业通过多种形式的改革改制,逐步成为了投资主体多元化的股份制企业。在同一企业里,实行混合所有股份制,既有国有股、集体股,又有个人股、外资股、法人股等,各类所有制的资本具有平等的地位,按照股权的多少,享有不同的权益。国有资本可以控股,也可以参股,但无论采取哪种形式,都是公有制的实现形式。在产权多元化的基础上,企业建立了股东会,成为企业最高的权力机构。由股东会产生的董事会,作为企业的决策机构,由董事会聘任经营管理者,作为企业管理的执行机构。股东会、董事会和经营管理者三者之间形成制衡机制,建立科学的公司治理结构,推进企业有序治理、规范发展。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行混合所有的股份制,有利于集中社会各个方面的资金,满足大型工程和建设项目对巨额资金的需求;有利于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并把经营管理能力强的人才选拔到企业领导岗位;有利于维护各方面的利益,调动各方面特别是广大劳动者投资创业的积极性;有利于实现政企分开、政资分开,避免不必要的行政干预,使企业成为独立的市场竞争主体;有利于我国企业在组织形式上与国际接轨,实现企业组织形式的国际化。
从1997年开始,国企以股份制改革为方向,走进了气象万千的新天地。全国90%以上的国有企业完成了公司制股份制改革,中央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面由2003年的30.4%到2011年发展到72%。从2002—2009年,国有企业每年以5 000户锐减,其中包括中央企业,而销售收入年均却增加了1.9万亿元,实现利润年均增加了2 500亿元,上缴税金年均增加了1 800亿元。到2006年,中央企业总资产达到12.2万亿元,利润总额7 682亿元。2007年,美国《财富》杂志全球500强排名中,中国有30家企业上榜,其中16家是中央企业。这些显著成效表明,国有企业经过多年的改革,不但走出了困境,而且已经成为粗具较强盈利能力和竞争力的市场主体。
初尝甜头的国有企业,乘势而进,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先后通过改制、兼并、租赁、出售等方式,实施各种政策性关闭破产,先后已有5 010家长期亏损、资不抵债、扭亏无望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和资源枯竭的矿山平稳有序地退出了市场,并妥善给予了职工安置。国企从中小企业层面逐步退出、从一般生产加工型行业退出,使战线大大收缩,布局结构得到优化,在39个工业行业中,有18个行业国有企业总产值占比低于10%,国有资本更多地向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行业和领域集中;一批国有企业在竞争中发展壮大,上榜《财富》世界500强的国有企业由2003年的6家增至2012年的54家。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成为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历史中浓墨重彩的一笔。
国资监管的全面升帐与作为
计划经济的典型特点就是以政代企、政企不分、政资不分,出现多头管理、“婆婆频出”,导致政府该管的管不好、管不到位,不该管的处处设卡,“缺位”“错位”问题严重。需要统一监管、科学监管的呼声日益高涨。
2002年11月,中共中央在十六大报告中明确要求中央和省、直辖市、自治区两级政府设立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改变部门分割,行使国有资产所有者职能。2003年3月,中央和地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相继分别成立,开始迈入统一管人、管事和管资产的国资监管新时代。从体制机制上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经营权和所有权分离,政府和国有企业之间的关系发生了重大变化。
国家相继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从法律层面确立了国资监管机构的职责定位。从国务院国资委到地方各级国资委的组建,标志着在政府机构设置上实现了公共管理职能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的正式分离。
国资委不断完善对国有企业的监管方式,建立和完善业绩考核、重大责任追究等机制,使国有资产经营责任得到层层落实;建立根据经营管理绩效、风险和责任确定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实现“业绩升、薪酬升,业绩降、薪酬降”;深化内部分配制度改革,加强职工收入分配调控;加强产权流转监督,形成覆盖全国的国有产权交易监控平台,从制度上遏制国有资产流失;强化财务监督、外派监事会监督、审计监督、纪检监察监督和巡视监督,加强境外国有资产监管,基本形成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重点环节的监督体系;建立并逐步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落实国有资本出资人收益权;充分尊重企业作为独立市场主体的法人财产权和经营自主权,不干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
随着财政体制改革和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入,财政预算不再安排用于补充国有企业资本金性质的支出,也不再安排资金来弥补企业的经营性亏损,银行也不再为困难企业输血。国有企业以全部法人财产对外承担责任,成为独立的法人实体。
在推进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中,随着企业产权制度层面改革推向纵深,而另一个层面的改革——证券市场改革也走上了前台。2005年4月,中国证监会启动了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到2006年末,股权分置改革基本完成,资本市场的功能逐渐回归,吸引了大量沉睡已久的民间资本,为国企改革提供了一个全国范围的资源配置平台,极大地推进了国企改革向纵深发展。
国企“走出去”不断加快步伐,国际化经营能力明显增强。截至2011年底,中央企业境外资产总额3.1万亿元,营业收入3.5万亿元,实现净利润1 034.5亿元,分别占全部中央企业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和利润的11%、16.9%和11.3%。
实践证明,党的十六大作出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重大决策和确立的重大原则是完全正确的,必须始终坚持。国资委遵循中央的一系列部署,既依法履行好出资人职责,强化监管,维护好所有者权益;又充分尊重企业的经营自主权和法人财产权,维护好企业作为市场主体和法人实体依法享有的各项权利,做到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国有企业迎来了发展的春天!
深化改革的总体方案与路线
国有企业经过多年改革,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发生了很大变化,极大地激发了企业活力和竞争力。但也应该看到,改革仍处于过程之中,只有进行式而没有终点,需要进一步解决不少体制、机制、结构和历史遗留问题,改革正迈向深水区,难度越来越大。面对改革的困难与问题,一些国有企业存在重发展轻改革的倾向,对突破改革重点难点问题有畏难情绪,重点领域改革进展相对迟缓。对此,国资委要求所有国有企业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以更大的勇气和智慧推进国有企业市场化改革。
中央企业根据国资委要求,结合自身实际,谋划改革总体方案,确定改革路线,以期进一步增强企业活力。
在途径上,国有企业尤其是中央企业继续推行公有制的多种实现形式,积极深化并不断完善中央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推进有条件的企业整体上市;继续利用好境内外股票市场、产权市场和债券市场,盘活存量、用好增量,更多地引进民间资本和外资参与企业改制重组。国资委立足于国有资本功能和整体效率最优化,系统规划中央企业布局,鼓励企业间加强联合重组,鼓励企业通过市场化手段,以合资、合作、产权流转和股权置换等多种形式,沿产业链、价值链调整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和专业化水平;鼓励大企业之间联合重组,加快做强做优做大,培育一批具有世界水平的跨国公司。2012年,中央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进一步深化,有8家控股公司在境内外上市,有17家控股上市公司实施增发或配股,有4家企业主营业务整体改制上市工作顺利推进。
在方法上,继续深化建设规范董事会试点工作,扩大试点范围,进一步规范董事会运作,加强董事队伍建设,优化董事结构,完善外部董事的选聘、评价机制,完善董事会和外派监事会的工作机制。东方电气集团董事长王计坦言,建立规范董事会后,他才感觉到自己很安心。他结合自己先后担任二重集团、一重集团总经理和东方电气集团董事长的经历说,引入外部独立董事,建立规范董事会,并且由外部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多数,这样不仅可以最大限度地实现政企分开和科学决策,还有效解决了谁为决策负责和企业“内部人控制”等问题,是一项值得进一步深化的制度设计。
在统筹上,国资委将进一步重新核定中央企业主业,梳理并调整企业主业,进一步改善央企内部大而全、小而散、重复建设等问题;要求央企严格按照主业控制投资方向,加大内部资源整合力度,推动资金、技术、人才等各类资源向主业集中;加大力度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减轻企业办社会负担,特别是厂办大集体改革任务重的企业,要在2013年抓住有利时机,主动创造条件,加强与地方沟通,尽快启动相关改革。继续深化人事、用工、分配三项制度改革,加大竞争性选人用人的力度,建立健全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企业经营管理者选聘、考核、奖惩和退出机制;逐步建立用工准入制度,依法用工,规范劳务派遣用工管理。
在优化上,进一步推进产业升级,加快推进央企中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等制造企业改造升级,淘汰落后产能,不断优化企业内部产业、产品和技术结构;推进央企中航空航运、商贸物流、旅游文化等服务企业加快向现代服务业转型,完善服务链条,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加强在新能源、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汽车等具备一定基础和优势板块的产业布局,加快向产业链、价值链高端发展。结构调整是中央企业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的关键,中央企业结构调整将合理考虑区域布局,适应城镇化发展的需求,注重东中西部和东北老工业基地国有经济的协调发展,实现国有资本的合理高效配置;加快中央企业“走出去”步伐,在注重速度上尤其关注风险防范,以确保既“走得进”又“出得来”。
政治优势的科学转化与发挥
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广泛开展职工民主管理,这是国有企业独特的政治优势,必须将这一政治优势有效地转化为企业的竞争优势和发展优势。自改革开放以来,党对国企的领导方法与途径在探索中改进、在改进中前行、在前行中完善,努力把企业党组织的政治优势转化为核心竞争力,在营造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环境上、在增强领导干部管理经营能力上、在不断改善和提升提职工队伍的知识结构与业务技能素质上、在党风廉政建设并把反腐倡廉贯穿于国资监管和企业改革发展的全过程上,措施有力,卓有成效,为国有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在领导方式上,党组织发挥政治优势主要在于:优化领导班子结构,采取“双向进入”的办法,实行党委会成员与董事会、监事会、经理班子成员交叉任职。党委成员依法进入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班子,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中的党员,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进入党委会;条件具备的,党委书记、董事长由一人担任,而董事长与总经理一般分设。
在作用发挥上,积极探索国有企业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途径,对准备提交董事会讨论决策的重大问题,先在党委会内酝酿讨论,通过党委会集中集体智慧,形成好的思路,收到了较好的效果。还有一些进行现代企业制度试点的地方国有企业,注意在国有控股集团公司和授权经营的这个层面,实行管资产、管党组织和管人相统一;控股集团公司党组织,由省市委直接领导,干部由省市委研究决定,行政领导人员的管理权限则与资产经营授权相对应,原则上由哪一级政府授权经营资产,就由那一级党委讨论决定,然后通过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按法定程序进行任免。具体实践中,鼓励各级党组织大胆探索,凡是适应新的形势、有利于发挥企业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有利于搞好企业的途径和方法,都予以大胆探索和试验。
在党组织建设上,通过健全“党员组织生活”“党员民主评议”“党内监督”“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养”“党员参加党内活动登记”“党内考评”等制度,进一步规范基层党组织的主要任务和职责,并根据经济形势的发展和不同政治任务的要求,不断改进组织制度,探索新的领导方式和方法。同时,企业基层党组织不断创新党支部的建设方法,将建设的内容具体分为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四个方面,推行党支部建设目标管理工作责任制,通过在思想上抓认识、组织上抓落实、措施上抓典型、方法上抓结合、标准上抓规范、活动上抓效果,使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日益突出、思想政治工作深入人心、党建科学化不断迈向新台阶,为企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动力。
在优势拓展上,企业党建思想政治工作与企业文化建设有机结合、相得益彰,进一步拓宽了企业政治优势发挥的路径与层面。2005年3月16日,国务院国资委出台了关于加强中央企业企业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对加强企业文化建设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重要目标与基本内容作出了规划与要求,揭开了中央企业企业文化建设的新篇章。在指导意见的指引下,各国有企业尤其是中央企业从组织领导、组织机构、负责人员、工作规划以及经费等方面全面投入、全方位展开,推动着企业文化建设深入发展。与此同时,企业文化建设与党建思想政治工作有机结合、相辅相成、竞相开放,有力地提升了企业软实力,源源不断地为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提供了用之不竭的原动力。
活力迸发的中国国有企业,改革的红利带给了他们前所未有的新成就、新发展。从2003—2011年,全国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不含金融类企业)营业收入从10.73万亿元增长到39.25万亿元,年均增长17.6%;净利润从3 202.3亿元增长到1.94万亿元,年均增长25.2%;上缴税金从8 361.6亿元增长到3.45万亿元,年均增长19.4%。截至2011年年底,全国共有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不含金融类企业)14.47万户,在册职工3 672.4万人,离退休职工1 655.3万人;资产总额85.31万亿元,所有者权益29.17万亿元,分别是2003年的4.3倍和3.5倍。在科技创新方面,截至2011年年底,全国国有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专利21.4万项,其中,中央企业13.7万项。中央企业拥有科技活动人员和研发人员125万人,其中,两院院士226人;载人航天、绕月探测、深海钻井平台、深潜探测等一大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国际先进水平的丰硕成果,已经成为我国科技创新的优秀典范。
从低迷中提振,在探索中奋起,国有企业浴火重生、凤凰涅槃,犹如一头醒狮开始在经济社会的大道上迅猛奔跑。这是一种群体性的奔跑,是一种向世界一流企业看齐、争创卓越大企业大集团的奔跑。国企梦在他们的奔跑中日渐接近、指日可待。
(责任编辑:邱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