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如何推进国有企业领导的廉洁自律工作
2013-04-29吴素萍
吴素萍
国有企业是国家经济的支柱。为此,国有企业需要建设一支忠于党和人民、具备战略眼光、廉洁自律的干部队伍。作为山西省最大的煤炭企业集团之一,多年来,同煤集团制定了《大同煤矿集团领导人员廉洁自律规定》,按照省委省政府和省国资委的有关要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始终把反腐倡廉建设摆在十分突出的位置,时刻警钟长鸣,做到干干净净做事,清清白白做人。笔者就多年来从事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工作,进行一些建设性思考,以抛砖引玉。
一、突出抓好领导干部的教育,做到警钟长鸣。
古人云:公生明,廉生威。经典古训阐释了做官以廉为先的核心要义。开展反腐倡廉教育,需要与时俱进,在教育的对象、内容、方式等方面不断创新,增强针对性,体现灵活性,突出实效性。
一是从教育内容来看,要选准。要以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为根本,以艰苦奋斗、廉洁奉公为主题,以干事干净为目标,进行理想信念、从业道德和党的优良传统教育。特别要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重点教育、引导企业领导人员学习《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等法律法规。二是从教育重点来看,要突出。要适应党风廉政建设内涵和外延的发展变化,重点是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权力运行的重要部门、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领导人员。三是从教育方式来看,要搞活。随着新技术在实践中的应用,教育的方式和手段必须更加丰富多彩、灵活多样,要广泛运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网络、手机等现代媒体,使反腐倡廉教育进班子、进部室、进班组、进家庭,使廉政教育的方式更加与干部员工的工作生活方式相适应。四是从教育机制来看,要管用。要深入细致地分析和把握干部员工的思想现状、思想动态,深入研究干部员工犯错误的主客观原因、特点,做到因地制宜,因人施教。反腐倡廉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党委统一领导,上下齐抓共管,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包括教育的常态机制、责任机制、激励机制、经费保障制度。
二、重点抓好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筑牢领导干部的思想与道德防线。
党的十八大报告中强调指出:“全党同志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要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作为企业领导人员,一定要不断强化廉洁自律意识,加强道德修养,坚持从一点一滴做起,塑造干事干净的形象。
一是企业领导人员要有惧怕心理。能否正确用权、廉洁从业,对企业领导人员来说,是一个需要时刻和始终做出决择的重大命题。一个企业领导人员的成长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历经磨难,需要多岗位锻炼,需要付出许多艰辛和汗水,而从人生巅峰陡然跌落谷底常常缘于一念之差、只有一步之遥。因此,企业领导人员行使权力的时候必须要有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惧怕心理,常怀律己之心,常清非分之欲,常修从业之道。
二是要注意从“小节”做起,自觉加强道德修养。风起于青萍之末,祸患常积于忽微。各级领导人员要深刻认识世界观改造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活到老,改造到老,经常反思“温水煮蛙”揭示的哲理,“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做到自爱、自警、自控,唱响“廉政歌”,把各种邪欲恶念扼杀在萌芽状态,特别是在金钱、美色、权力面前做到三思而后行,始终做到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不做对不起党组织教育培养、对不起家人殷切期望、对不起自己政治生命的事,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和党纪国法防线。
三是要明白是非界限。领导人员往往集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于一身,一言一行必然受到周围无数双眼睛的关注,遇到的各种诱惑和考验自然也多。因此领导人员要明白在领导岗位上应当做什么、不能做什么,用党纪国法规范自己的言行操守,以正气顶住各种诱惑。
三、突出抓好领导班子的建设,确保公正用权。
推进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关键要靠企业领导班子。企业领导班子政治素质好、自律意识强,企业就能不断发展壮大。相反,企业领导班子一旦出现腐败问题,不仅会断送个人的事业和家庭的幸福,也会给国家和企业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因此,一方面,要教育和督促每一位企业领导人员时刻牢记,自己是党培养的干部,企业的资产是国有资产。要为搞好国有企业尽职尽责,决不能利用手中权力为自己或亲属谋私利。企业领导班子成员要讲政治、讲党性、讲原则,始终忠诚于企业与事业;另一方面,要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企业领导体制,防止企业领导人员道德失节、决定失误、行为失控,慎用权力。各级领导人员要深喑“其身正,不令则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之道,带头执行党的各项纪律,不断将他律变为自律,以令人信服的人格魅力增强自身的凝聚力、说服力和感召力。
四、要突出抓好领导干部的监督,完善廉洁自律的体制机制。
监督既是一种警戒,又似一面镜子。作为企业领导人员要把能不能、愿不愿接受监督作为思想修炼的一项基本功,不论何时何地,都要树立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正确态度,通过虚心接受各方面的监督批评,适时校正人生的坐标。
一是要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使企业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分开,有效发挥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的作用,发挥职工代表大会的作用,使企业权力运行得到合理制约。
二是要进一步完善企业决策机制,深化厂务公开,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凡是企业生产经营重大决策、重大举措出台、重大项目安排、重要人事任免、大额度资金运作等“三重一大”事项,都要由企业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做到研究问题有完整记录,决定问题实行票决制,有效防止个人或少数人擅自决断。
三是要及时梳理企业内部管理流程中存在的各种“权力点”,按照既相互监督制约又相互协调配合的原则,给每一个“权力点”都装上一套“实时监控系统”,建立起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
四是要建立健全适合企业自身特点、符合企业运作规律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努力形成不愿为、不能为、不敢为的防范腐败机制。要加强企业效能监察,使反腐倡廉建设的要求真正融入到企业管理流程,切实转化为管用、有效、有约束力的规章制度,实现管理監督一体化。
五是企业纪检监察组织要在党组织的领导下,充分发挥好在组织协调上的优势,把党内监督、群众监督、财务监督、审计监督等各种监督资源整合起来,形成监督合力。
五、要突出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着力开展领导干部“反违章”工作。
发生违法违纪问题的事实表明,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大多与“习惯性违章”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违章”是违法违纪的萌芽阶段,“反违章”是源头治腐的有效手段。作为国有企业的领导人员,要做到廉洁自律,必须关口前移,坚决纠正可能引发违法违纪问题发生的“违章”行为和习惯。具体来说,要做到“五要”:
一要模范遵守党和企业的纪律,养成遵守纪律、维护纪律的良好习惯,把规范经营管理作为领导力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坚决打破陈旧的思维和行为模式,规规矩矩做事。
二要要借鉴安全生产中“反违章”的经验和方法,一方面通过“反装置性违章”和“反管理性违章”,认真纠正制度缺陷;另一方面通过“反行为性违章”,坚决纠正不良行为,使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更明确、反腐倡廉的重点更突出、源头治理工作更扎实,形成“反违章”的长效机制。
三要以惩防体系建设为统领,以提高预防腐败能力为根本,以促进公司和员工共同发展为目的,通过“反违章”,实现由“反违章”到“无违章”的质的飞跃。
四要按照预防有方、监督有效、惩治有力的要求,以规范权力运行为重点,紧紧抓住决策部署环节、过程控制环节、结果评估环节三个关键环节,以及思想作风领域、干部人事领域、财务资产领域、营销服务领域、生产建设领域、招投标领域六个重点领域,对照党纪条规和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要求,从大处着眼,从小处着手,见微知著,防微杜渐,不以恶小而为之,不以善小而不为,筑牢防线,守住底线。
五要健全严格的领导责任制和有效的工作机制,按照“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针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对可能存在的各类“违章”问题进行拉网式排查,摸清“违章”问题的底数,全面梳理,认真分析,提出整改的总体思路和具体对策,确保取得实效。同时要认真研究各类“违章”的特点、规律,挖掘其长期沿袭下来的深层次原因,及时解决倾向性、共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