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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红花和匕首

2013-04-29雨萍

西部作家 2013年6期
关键词:匕首林子媳妇

雨萍

那天的雪下得很大。

那天,我的小腹坠痛,到了早饭的钟点,还躺在床上,贪恋电热毯给予的那点温暖。外面的雪还在纷纷扬扬地下着,雪落无声,院子很静,隔壁林子和王二开门关门的吱嘎声就特别刺耳。他们开门踏雪去老远的西北角上厕所,噗嗤噗嗤回来关上门洗漱,然后再开门去西边的食堂吃饭。他们都知道我不吃早饭的习惯,所以,可以安静地多享受一会儿被窝的温暖。到了十点多钟时,吃饱喝足的他们折回来了,一个开门进了屋,一个来到我的门外。

他只是用大头鞋重一下轻一下地踢门,漫不经心,什么也不说。什么也不说,我也知道踢门的是林子,明白他踢门的意思。狗东西,卖给老板似的,老板不在,还那样板板丁丁地按时上下班。

寒风呼啸着,铺天盖地的大雪似乎要把小小的唐古拉整个儿吞咽下去。这样的日子,天空唯一的飞禽黑鸦收紧翅膀躲起来了,藏民们躲在帐篷里喝着热气腾腾的酥油茶,我却要起来上班,真是自作自受。听到沱沱河的名字时,想起那句“我住长江头,君住长江尾,日日思君不见君,共饮长江水”,就晕了头,不顾一切来到这里,和公司签订了一年的合同。人在犯傻时就没有理智,叫我签两年的合同也会签。门开着,进笼子易,等到落锁,出来就难了。

谁知这里的冬季这样寒冷漫长。沱沱河没有秋,夏还没完全卸妆,冬就迫不及待跑来抓住夏的手。在冬夏相拥,没有彻底分手之前,聪明的人们纷纷弃河而逃,只有少数离不开的不得不留下来相伴漫长的冰封日子。

公司的房子在唐古拉算体面的房子,和外贸公司的房子并排坐落在青藏线的北边一点,仿佛雪地里两个标致姑娘,并排站在那里,守护着沱沱河的冬天。

十一点左右,我们从里面打开营业室的两扇玻璃门,再打开外面两扇厚重的实木门,外面的雪还在下着,天地一片混沌,白色的寒气从门口蜂拥而入,扑面而来,落在柜台的玻璃上,钻进大大小小的商品里。营业室成了一个冰窖,我和林子也被冻成了窖藏的两个小商品,就是没人来买。倘若有人要,倒乐意被温暖世界的人来买走。

大红的面包服,黑色的手套,站在门口搓手跺脚,望着被白雪夷为平地的青藏线,觉得路暂时可以歇息了,那么人到什么时候可以歇息?

林子戴着护耳棉军帽,蓝色的工作服套在黄色的军大衣外面,紧锁眉头,弓腰打扫柜台外面的大厅,尘土飞扬。那姿势,从后面看就是一老头。那表情,犹如一个干活的机器。面对一个木头一样的人,就想用语言欺负他一下,看他有什么反应。

“笨猪,扫起的尘土又落下来,不如不扫。”

其实,喊他笨猪,一点不冤枉。他不但扫地笨,算账也笨。卖白糖食盐时,只能成斤卖,多一两取出来,少一两补进去,好算账。顾客多时,人家见添进取出麻烦,就说“别取出来了,有多少算多少”,他依然继续他的笨法子。我那边生意清冷时,就过去帮他算账收钱。顾客见我拿东西算账都麻利,都奔向我,“给我拿一瓶酱油,给我称二斤白糖”,把他晾在一边,他的表情就很难看,所以帮了他的忙却惹他烦。

林子听我喊他笨猪,大概想起自己被晾在一边情景,气哼哼把笤帚扔到我面前,愤愤地说:“聪明小姐,你扫吧。”

在老家扫地,都离不开水,才不会尘土飞扬。老家水多呀,河里沟里,田里,到处都是水。可是这里,短暂的湿季一过,水就死了。人们饮水都很困难,只能靠炉火融雪化冰,哪里还敢浪费水来润尘扫地。

厨房里只能提供给我们吃喝的茶水。这里的人都是脸白脖子黑。每天早晨他们都是从嘴里省出一口水来倒在毛巾上擦擦脸。天长日久,白毛巾就擦成黑毛巾。再用黑毛巾擦脸,那感觉很不好受。所以,有雪的日子,我都用雪洗脸,雪的质地雪的灵性融进心灵,感觉越洗越白,天然的增白美容。

大厅也是脸,也可以用雪解决。但是大厅比一张脸大得多,需要的雪用手抓不够。

西边厨房离营业厅很近,我戴上帽子沐雪跑到西边,拿来铲煤的铁锨,在门外铲了几锨面绒绒的白雪,均匀地撒在大厅里。我一冬天洗脸也没撒在大厅的雪多,好在这里雪资源丰富,取之不尽用之不绝。

白色的雪在扫帚粗鲁的驱赶下,变得面目全非,大厅却干净起来。我把那些黑雪铲到门外靠墙的一个角落,它们就像雪地里的一只眼睛愤怒地瞪着我。

瞬间变得光滑干净的大厅,那是我的功劳,却没有人来分享,心里有些落寞,便独自在大厅里蹦着唱着,炫耀着。蹦着蹦着感觉身上暖和起来,小腹不再那么坠痛。眼里却涌出了泪。家乡的这种日子,妈妈总会倒好一碗红糖水,强迫我喝下去,再灌一个热水袋给我敷在小腹上。这远离妈妈和热水袋的地方,这几天的脾气就暴躁不安,每天在眼前晃来晃去的林子就成了出气筒。木头一样的林子居然说我发脾气的那几天身上同时会发出一种气味,他说他喜欢闻这种气味。

无论我怎么蹦唱,都感染不了林子。本来就木讷,自从营业室的大门被撬开,店里失窃,他的脸上就布满了乌云。

那天早晨,我们打开内门,发现外门洞开,货架上的烟酒散乱地掉在地上,好烟名酒不翼而飞。他那边损失惨重,我这边的货架没动。当时只是吃惊小贼只顾嘴不顾皮,想不出还有什么原因。我们都吓得站在门口不敢进去,似乎小偷还藏在那些商品里,随时会蹦出来。王二去派出所报案后,拿一根橡皮棍的所长挺着啤酒肚跟来了,一脸的严肃,与平时来柜台上喝啤酒的形象判若两人。他每天中午都来买一瓶啤酒,不带走,站在柜台边,和我们说几句笑话,然后用牙启开瓶盖,扬起脖子,咕嘟咕嘟一瓶酒就下肚了。我就打趣他说你这副德性一点威严没有,能当所长吗?他打着酒嗝露出雪白的牙齿笑着说:你犯罪试试,就可以看到我的威严。随行的还有一个拿着相机的警察。他们先从大门外开始咔嚓咔嚓地拍照,从外拍到里。拍完现场,再拿出一个笔记本登记丢失的商品。林子报出了一万多元的烟酒,我瞟一眼他的货架,知道他虚报了数目。登记完那边的柜台,他们都围到我的柜台前。所长不再是那个喝着啤酒说着笑话的所长,黧黑的脸,威严起来,让我想起包公的形象,心里禁不住乐起来,脸上就有了笑意。那笑刺痛了所长,黑着脸说着生硬的汉语“国家的财产被盗,你还笑得出来,真是个不懂事的小姑娘。”。我忙绷住脸不敢再笑。他们要我检查货架,报出丢失的商品。我知道自己没丢失东西,直接就说:“看不出丢失了什么?”林子在我后边拽了一下我的衣服,我知道他要我虚报一些假数。没配合他,那一天他都没理我。我就纳闷,为什么要我虚报假数。

我的蹦跳没让林子笑一下,却迎来了这天风雪中的第一个上帝。

一个身穿白色羊皮藏袍的老藏民,脸色黧黑,眼睛黑亮。穿一件光板羊皮藏袍,一条胳膊在袍子袖子里,裸在外面的那条胳膊只穿着看不清真色的衬衣袖子,提着一个黑色大包,一身风雪出现在门口。

我停止运动,忙迎上去打招呼“啊么了”。见青海人见面就喊“啊么了”。鹦鹉学舌,只学其音,不知其意。

他放下黑色的大提包,对我点头吐舌,伸出那条露在外面的胳膊,要和我握手,我吓得退后一步。他没在意我的不礼貌,依然笑着,然后拉开提包,从里面摸出几把带皮套的匕首,放在柜台上。

南方竹林烟雨里熏染出来的女子,喜欢蓝天白云,花鸟虫鱼,绝不会喜欢杀气腾腾的刀枪剑戟。看着柜台上摆放的那些家伙,心里不寒而栗。该死的想象力带出一些恐怖的画面。看到那些匕首婴儿似的沉睡在皮套里,做着征服世界的美梦。我知道一旦有人将那美梦唤醒,嗜血如命的匕首就会拼命寻找血源,血流成河也满足不了它嗜血的本能。天空里那些可怜的黑鸦就会掉下来,沱沱河的雪不再洁白,微弱的沱沱河水流不进长江。

老藏民见我没反应,黑黑的脸上露出两排洁白的牙齿说:“美女,买把匕首防身吧。”他喊奶奶,我也绝不动心。我回到自己那边的百货柜台上,背对着他,用鸡毛毯子弹货架上的灰尘。

林子却走出柜台,走到那个黑色的提包那里,再从里面摸出几把匕首来,和先前摸出来的并排放在一起。他依次从皮套里抽出那些沉睡的匕首,对比着挑拣着。那专注的眼神不亚于挑选要和他共度一生的媳妇,脸上露出少见的亢奋和激动,仿佛上帝突然给一段干枯的木头注入了生机,突然地鲜活起来。

林子握着匕首,神气活现地向我走来,向我炫耀。

“好家伙!”

他激动地说着,并拔下一根我的头发,吹在寒气逼人的锋刃上。

我吃惊地望着眼前这把小小的匕首,让一个木头人有了激情。他把匕首别在腰上,腰部挺了起来,人好像增高一些。

老藏民卖出一把匕首,高兴得从袍子里摸出一个小酒瓶,仰起脖子呷上几口,然后在大厅跳起了藏族舞蹈。

嘹亮的藏歌,引来了公司的保安王二和做饭的师傅王大。王大王二是弟兄俩,都是老板的亲戚,和林子也有一点亲戚关系。留守在公司过年的,只有我一个外人。王大王二见到匕首,眼睛都亮起来,似乎见到增强男人功力的宝贝,每人都精心挑选了一把。

王二握着匕首,也像林子那样走向我,不过他没有林子那样的激动和神气。他只是举起匕首向我炫耀。他是结过婚的男人,一把匕首值得炫耀吗?

王大媳妇听着热闹来了,看到男人们手上都有了亮家伙,想到她那才五岁的儿子,未雨绸缪,坚决地也要买一把。

四把匕首在屋里威武起来,屋里有了铁血味和他们的笑声。我站在自己的柜台那里,冷冷地望着匕首刺激出来的兴奋和嚎叫。屋外的严寒从窗户缝和门缝里挤进来,围住了我。小腹不合时宜地疼痛起来,忍不住伸手捂在小腹上。

老藏民看到我的举止,裂开嘴笑起来,说:“来呀,这里有你喜欢的好东西。”

那个黑黢黢的包里能有什么好东西、即使有,也被他身上那股难闻的气味污染了。没有歧视藏民的心理,却怕他们身上那股浓重的体味。

老藏民没有介意我的冷淡,继续在包里翻找着。当他找到一个印满藏文的绿色纸盒时,呀呀地喊起来。他拿着那个纸盒走过来打开,我惊呆了。细长的花儿晒干成辣椒红色,安静地呆在盒子里,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出那是花。这远离繁华,花草不生的雪域,突然看到名符其实的花儿,眼里就有了湿润,激动起来,仿佛看到了一片红灿灿的花海。

“这个藏红花,要吗?”

藏红花,想不到大名鼎鼎的她就是这副模样。

他们买了匕首,我买了藏红花。我们各得其所。

林子有了匕首,没有顾客时就摸出来把玩。看他那副痴迷的样子,以为匕首里藏了颜如玉,勾去了他的魂。有时我和他说话也爱理不理的。他一刻也离不开匕首了,吃饭带着它,上班带着它,睡觉也带着它。看他对匕首的痴迷,我心里涌起一些小小的妒意,暗怨那个来卖匕首的藏民。

我们每天站在柜台的两边,过着和尚撞钟的日子。王二每天到柜台前转悠一会儿,有时摸出匕首自玩自乐,有时两个眼珠咕噜噜转动着落在我和林子的身上,来行使他保安的职责。王二的那双眼让人想起贼眉鼠眼这个成语,不禁把失窃与他联系在一起。公司虽然承包给了私人,但实质上还是属于乡政府。乡政府送来三头藏绵羊犒劳我们。 第一次见到活体羊,却是它们死亡前的形象,心里悲哀透了。看着活生生的羊会被他们杀死吃掉,是很残忍的事。我希望把羊卖掉,然后我们五人均分卖羊的钱,但是一人争不过四人,从来都是少数服从多数。那天下午,营业厅提前关门下班。他们在营业厅后面的院子里把三头羊分别捆好四蹄扔在雪地里。可怜的羊许是听到了祖先从草原深处传来的召唤,争相“咩咩”地喊叫起来。林子和王二把一头羊架在一张小木桌上,让羊头伸出桌沿外,任凭它拼命咩咩喊叫。那叫声凄惨瘆人,击打着沱沱河稀薄的空气。王大媳妇拿一个白色瓷盆接在羊脖子下。

王大拿出他的匕首先比试两下,寒光比地上的雪耀眼,羊的眼里涌出了眼泪,我无奈地转过脸去。没看到白刀子进红刀子出的惨烈,但是撕心裂肺的“咩咩”声戛然而止,时间消失,宇宙静成了空洞,我们化成青烟,找不到存在的任何理由。瞬间的虚无过去后,心惊肉颤地颤憟起来,禁不住抓住林子的胳膊。

“胆小鬼”

林子终于看到我的弱点而趾高气扬。我心虚嘴硬,争辩道“谁胆小呀”。

为了洗刷胆小鬼的冤枉,我硬着头皮站在雪地里,看着匕首在羊身上一刀一刀地剐皮,看着深红的羊血从杀眼冒出来,顺着嘴尖一滴一滴落在地上。匕首确实锋利,王大使用得心应手,羊血滴尽,羊皮掉在地上。他们把赤裸的羊从吊架上抬下来,平放在桌子上,似乎夏天裸睡在那里的一个人。

杀了羊,接下来就是吃羊肉。我的胃本来不接受羊肉,见了宰羊过程,更不能接受。他们吃羊肉,我离开公司,到路南的一个陕西饭馆,叫老板娘下一碗素馅水饺。

白色的水饺在沸水里起舞旋转。老板娘的妹妹在一边摇动着搅馅机把搅馅子。我过去帮忙把萝卜条和大葱放进一个四方的小铁斗里,从下边的眼里就漏出烂泥一样的馅子。老板娘的三个孩子在床上打闹着。我好奇地看着他们的床,两张并排放着,难怪姐夫很容易就摸到了小姨子的床上。老板娘的妹妹红肿着眼向我诉说时,林子也在旁听着。我说她姐夫是禽兽,林子说禽兽不如。我喜欢来这里吃她包出的饺子,林子也喜欢吃她包出的饺子。我吃过饺子就去替老板娘的妹妹摇搅把。在她手里灵动自如的搅把,到我手里却生涩别扭。我别别扭扭地摇着,林子就来了。他要我让到一边,接过搅把,一手扶把,一手扶斗,熟练地摇动起来,仿佛他是这个店的小二。老板娘的妹妹眼里就亮起来,林子脸上有了自豪。我打量着老板娘的妹妹的脸,再打量着林子的脸,想象着这两张脸贴在一起变成了什么。

回公司的路上,我就不停地追问林子“喜欢她了?”他越想否定越否定不清。我故作生气样快走几步,不和他走在一起,心里嗤嗤地笑,脸上却是生气的模样。

唐古拉地区的人本来就不多,留守在那里准备过年的人就更少。

沱沱河东驻扎了修建沱沱河大桥的兵团。留守在那里过年的老乡做了一桌好吃的家乡菜来邀请我们。女孩子对吃不馋,却馋热闹的气氛。

快下班时,我走到林子的柜台,自己拿出两瓶泸州老窖,让他记账。

“一个妹子,老是抱着酒瓶,还能嫁出去吗?”林子闷声闷气地说。他的声音很低,像是自言自语。

“与你有关吗?”我举起一瓶酒,故意在他眼前晃动着,然后浅笑着眨巴眨巴眼睛,让眼里的波光击倒他,降服他。当然,我知道他是木头,才敢这么放肆。

我们锁上挂了两把锁的双层门,各自抽出自己那把锁的钥匙,上班时间就结束了。其实才三点过一点。他想去宿舍,我挡在他的前面,把两瓶酒一起举到他面前,要他拿着。不管他愿不愿意,霸道地拽上他,跟我一起去河东。

沱沱河大桥已经竣工,骄傲地横跨在沱沱河上。我突发奇想,从桥上过河不叫过河,只有从河里过去才叫过河。我拉住已经上桥的林子走下桥。我们选择一段比较平缓的河堤,歪歪斜斜趔趔趄趄地下去,林子摔了一跤,抱怨起来:“神经病,大路不走”。

“走大道,怎么能记住你曾在长江之源摔过一跤。将来可以把这讲给你的孙子听。”。我哈哈的笑声孤寂地响在空荡荡的河面上。

“儿子还没有,哪来孙子?”林子伤感地说。

踩着厚厚的坚冰,我也伤感起来。夏天才来时,河边有水草,河里有鱼儿,岸边有三五个或蹲或站的垂钓的人。那些自由地喝着雪水畅游的鱼儿都躲到哪里去了?我细心地缔听着,很想听到冰下生命的声音。林子已经爬上被冻得坚硬光滑的河堤,在上面不耐烦地喊道:“有什么好看的?”。

“木头”我在心里骂着。

一顶顶绿色的军用帐篷静卧在雪地里,就像雪地里生出的一朵朵绿蘑菇。帐篷里存放着兵团修路建桥的机械器具。留守战士的任务就是和那些机械一起等候春暖冰释的日子。

兵乡亲们果然做好了满满一桌家乡菜:红肠,腊肉,粉蒸肉,鱼香肉丝,红烧鱼,土豆拔丝,夹沙锅,还配了几盘水果。酒香,菜香,家乡方言,氤氲在帐篷里。棚外是异乡的严寒,棚里却是家乡的温暖。

不能辜负老乡的热情,我举起酒杯说:“为今天的聚会干杯”。

我相信自己端起酒杯,就不把自己归属在女性之列。虽不是琼浆玉液,却能温润生命的干涸。

白酒下肚,第一口辣,第二口麻,第三口没感觉了。我们喝家乡酒,唱流浪歌,喝出了亲人的味道,唱出了眼泪。

喝过两杯后,一个老乡才斟上第三杯,林子就伸手过来端过去了,说:“让她唱歌吧,吼破了喉咙没事,喝醉了就麻烦了。”

林子举起杯子喝干了我的酒,好像我是他什么人似的,在老乡面前,感觉很丢人。我生气地夺过酒杯,说:“凭什么喝别人的酒?”

林子脸上红一阵白一阵,站起来望着我:“那好,你们接着喝,我走。”

他那失望的眼神,像个受了委屈的孩子,我怎么会不明白呢?可是他不该不合时宜。好好的兴致给搅散,我也不想再喝下去,可惜了一桌好菜。

走出绿色的帆布帐篷,红色的羽绒袄在雪地里跃动,像火在白色里燃烧。林子脏兮兮的黄色军大衣只是点缀和陪衬。他在前面走得很快,把我远远地落在后面,明显在生我的气。我相信自己永远比他聪明,会想出办法对付他。故意走得更慢,找到一个雪窝跳了下去。

雪窝不大,两米多深,隐在雪地里,不到跟前根本看不到。

我蹲在雪窝里正在自鸣得意,喜滋滋地想那个傻瓜看到后面空了是什么感觉。忽然间,风呜呜地吼起来,天昏地暗,暴风雪来了。凛冽的风撕扯大片的雪花铺天盖地地压过来,把寒气从脸上裸露的毛孔灌进血管里,感觉血液也停止了流动。相信了那句老话,乐极生悲。我抱着膀子,心想老天责罚我太快了吧。

他折回来了,跳下雪窝,脱下他的大衣,要我穿上。我迟疑一会儿,抵不过寒冷的威逼,穿上了带着他的体温和羊骚味的大衣。

多一层大衣挡风雪,寒冷减轻一些。我暖和了,他却冻得抱起了膀子,打了一个喷嚏。暴风雪把我们隔离在一个狭小的空间里,让我相信世界从来就是这么小。这个空间里除了风雪就是我和他的心跳。突然涌出一种绝望的感觉,这里就是我们的葬身之地。这种绝望渲染了我的全部思绪,感情脆弱起来,觉得很对不起他。自己一直在利用他,让他给洗衣服,陪着进出兵营和藏民的帐篷。再不忍心独自穿着大衣。我脱下大衣,披在我们两人的身上。脏兮兮的大衣,给了温暖的感觉,也给了幻想的翅膀。一间温暖的屋子,出现在空中,熠熠生光,雪落在上面就化了,寒冷也绕道而行。我多么渴望能走进那间屋子,可是没有梯子。虚幻的屋子消失在狂风呼号里,能够抓住的只有那件大衣。我们必须紧靠在一起,才能多接受一些对方的体温。为了避免尴尬,我转过身子,背对着他。即便这样,该来的还是来了。一只手试探着从后面绕到前面来,水草的触须似的,把我朝水里卷。我拼命抵御着触须带粘性的包围,不能进水,我知道下去就完了。

我们可以在一起吃饭喝酒,也可以互相取暖。但是,他的温度只能停留在我的身体表面,进不了我的灵魂。其实,我很想让他走进来,但是,他怎么也走不进来。我是无论如何都接受不了只停留在表面的男人。

他手上的劲儿更大了,空出一只手来取下我的帽子。我挣脱他的怀抱,转过身,瞪着眼,望着长睫毛下忧郁的眼睛,问:“想干什么?”

“我想——”他嗫嚅地说着,眼里流露出一种可怜的渴求。似乎一个饥饿的小猫小狗向主人索要食物。

“你这是乘人之危。”

“我要——”

他的声音大起来,眼里闪出火花。

“你敢娶我吗?”

我知道他不敢。他的父亲早亡,和母亲相依为命长大,好不容易有了未婚妻,却没有彩礼和新房。他怀揣着未婚妻的小相片离开家乡出来打工挣彩礼和房子。我相信越是木讷的男人越不会背叛他的未婚妻,也不会说谎。但是万一。就怕万一。后果——,真还不敢想。我在赌博。

我赌赢了。他眼里的光芒黯淡下去。

风雪似乎小了一些,我们爬出雪窝,走在白得刺眼的雪地里,把暧昧的踪迹留在雪窝里让风雪掩埋。

经过了那场暴风雪,林子和我就有了隔阂,每天上班各自站在自己的地盘里,谁也不理谁。没有林子相陪,我就不敢轻举妄动。陕西饭馆关门回老家过年去了,王大媳妇那里就成了我唯一的去处。他们的屋里燃烧着一个砖砌的大火炉,白天夜里不停地燃烧着。

下午三点多钟就下班了。我不愿回到那没有火炉的单人宿舍,直接就去王大他们那里。经过与营业厅房舍相连的饭店大厅,繁华与喧嚣都被挡在冬季以外。桌椅泛着寒光,寒气逼人。在夏天,这里是王大的舞台,他是大厨,一盘盘色香味俱佳的菜肴就从他的手上端出来,赢得过往食客的美誉。有时,来了没带翻译的老外,饭店的小姑娘大师傅都束手无措,便到营业厅去找我。我也只能听懂一些简单的口语,便来到这里充当临时服务员,安置老外坐下,再去厨房要他们点的饭菜。沱沱河地区的饭店很多,但老外们来到都奔唐古拉饭店,可能他们也犯了中国人常犯的错误,以貌取人。外观建筑,唐古拉饭店是沱沱河地区最大最漂亮的饭店。人往往会被自己视觉欺骗。那天我走进厨房,看见王大正翻炒一盘辣子鸡。呛鼻的辣味让我打了一个喷嚏,同时看见王大的鼻子水滴流出来,溜进他盛装一半菜的盘子里。我把那盘添加了特别作料的辣子鸡端到桌上,他们吃得津津有味,并竖起大拇指。以后,我吃王大炒的菜就恶心,一般只吃米饭不吃菜。想吃菜时就站在一边监督他炒菜的全过程。

从大厅走进厨房,王大两口子住在厨房北边的一间小屋里。我一进厨房,就听见王大王二他们在争论。

“先前听说他们不盖好房子不结婚,现在说过年三月就办酒结婚,变得太快了。”王大的声音。“女方先前的条件是彩礼和房子,房子还没盖,难道彩礼到手了?”王二的声音。“彩礼?林子妈妈种着那几亩地,混够花销就不错了,这一辈子也弄不够儿媳妇彩礼钱,除非林子——”王大说了半截话。王二接着问“除非林子什么?” “脑子进水了,还要再问。”

我也听迷糊了,碰倒地面上一个暖水壶,爆炸了,热水四溢。

王大媳妇出来看着满地的水,吃惊地说“还不该吃饭啊”。

王大媳妇也许不心痛那暖壶,肯定会心痛那收不起来的水,这里的水贵如油啊。我们每天的吃喝用水都由她负责。看着她不高兴的神情,我也显出不悦之态:“不吃饭就不能来了吗?”屋里的王二和王大一起出来,一起问:“你来多久了?”看来我来得真不是时候,悻悻然转身要离去。王大媳妇忙拉住我,解释说:“我又没说什么,值得生气?”他们的床紧挨着火墙下面,一进那屋子就闻着怪味,忍不住抽鼻子,口无遮拦地说:“好难闻。”王大媳妇也抽一下鼻子,然后笑着说:“就你的鼻子灵,俺闻不着。”“难闻死了,这是什么味?”我让王二仔细地闻。王二猥亵地笑着说:“反正没你身上好闻。”“鬼东西,姑奶奶好闻不好闻都没你的份。”结过婚的男人见了女人,眼睛都闪着绿幽幽的光,几个男人中,只有林子的眼里没有。

王大媳妇为了弥补刚才和我发生的不快,拿一根钢钎把炉火捅旺,炭灰飞扬起来,专找人的脖领子里钻。王大两口子的衣服领子都黑得发亮,顺着领子,我找到了那怪味的源泉。“那是你们两人的体味,该洗澡了。”“洗澡”,我提出了一个奢侈的词语。就像家无颗粒的孩子伸着双手问妈妈要糖吃。在这没有温度也没有液体水的寒冬,除了兵站,任何单位都没有洗澡设施。那些藏族姑娘,一样的女儿身,也许她们一生都没有洗澡的机会。我也好几个月没洗澡了。不提那个词没事,一提到,浑身就刺痒难受。快过年了,在老家,一定要在新年钟声敲响前沐浴更衣,去旧迎新。兵站,就成了我攻克的目标。从兵站老乡那里知道管理澡堂的是一个陕西兵。我当机立断,托老乡捎给他一些公司新到的大红枣,他便放话让我去洗。终于可以洗个热水澡了。但是,独自走近那男人专用的澡堂子,心里忐忑不安。假如没经历那场突然的暴风雪,林子肯定愿意替我守在澡堂门外。

大年三十,我只得死乞白赖地求王大媳妇陪我去兵站。

在只能容下两人的小澡堂里,热气腾腾的水雾熏得我们面红耳赤。在这地方,让热水从头淋到脚,是一种奢侈的享受。我开始求她陪我来时,她坚决地说:“身上再脏也不去男人的澡堂子洗澡。”没想到她站在热水下面,洗起来就不想停下来。她坐在水泥地上,用一个黄色的搓澡巾用力地搓洗自己的大腿和臀部,似乎搓洗的是树皮。

洗完澡,就开始用热水洗脱下来的脏衣服。她洗衣服也很用力。半蹲着,一手按住搓衣板上面的衣服的一端,另一只手抓住下面的一端,用力地搓洗着,搭在胸前的两个乳房也跟着一起一伏。看着她松弛下垂的乳房,再看看自己胸前对望耸立的两座山峦,也许这就是分辨女孩和女人最简便的方法。王大媳妇发现我在看她的乳房,笑起来,说:“等到你结婚后,被孩子吃过,也成这样了。”我不禁笑起来,说:“不只给孩子吃,还有王大呢”。虽然从未经历过,但看的言情小说不少。我相信自己对男女之事的了解从文字上已经滚瓜烂熟,而身体还是一朵尚未开放的花朵。“死丫头,该把你嫁出去了。”

从兵站回到公司,王大媳妇就忙着打扫厨房卫生,我站在一边无从下手,就回到宿舍去收拾自己的窝。

屋里只有一个冰冷的砖砌火炉,一张单人床和一个写字台。有火炉也有煤炭,却不会烧,屋里就跟冰窖样寒冷。寒夜里陪伴我的是一块电热毯和床上方悬吊的一个二百瓦的白炽灯。公司不准许大功率的灯泡,只能在晚上偷偷地拧上,白天再换成小瓦的。

简单的生活,收拾起来就简单,换下被罩床单,再把屋里清扫一遍,就干净利索了。隔壁房门紧闭,林子和王二都不在,看样子他们都没打扫卫生的意思,不禁想起一个和尚担水喝两个和尚抬水喝的故事。

我用一个大方便袋装上垃圾,提着走到南边的大门时,碰上从外边回来的林子。他看我一眼,我也看他一眼。他不理我,我也不理他。等我丢完垃圾回来,他还站在门口,似乎在等我。明知他在等我,他不先开口,我还是不会理他。他面对着我,忧郁的眼睛和我对视,眼里有很多话,嘴唇蠕动着,却没说出来。我最看不起男人这副嘴脸,赶紧离开,回到自己的小屋里。

家乡的此时正是饭菜飘香,浓烈的年味洋溢在家家户户的欢声笑语里。守着空洞冷清的小屋想着家乡,想着离开家乡的心情。那时的心情,此时的心情,相隔着一条漫长的路。选择了,就要硬着头皮走下去。外面零星的爆竹声闯进来,击打着屋里的冷清,落寞的心里有了星星点点热闹的慰藉。

我端着一杯白开水在发呆,林子像爆竹声一样不经同意就闯进来了。抬起头,发现屋里突然多了一个人,惊吓得茶杯落地,杯子碎裂,茶水散开,犹如恣意开放的花儿,水的花儿。但是那花儿瞬间冻结成一滩丑陋的怪物,匍匐在脚下。林子看到碎裂的杯子,身子禁不住震颤一下,抬起头说:“你走吧。”

“为什么要走?”

“不走,明天就会吓死你!”

“什么东西会吓死我?”我吃惊地望着林子。屋外继续响起零零星星的爆竹声,是冰冷的雪域里炽热的语言。

“大过年的,你不要在这里装神弄鬼吓唬我。”

“我要他们都看不到明天的太阳”

他的话说得很轻,像一根虚幻的羽毛漂浮在水面。那根羽毛向我拨开了一道厚重的门,那三个剥皮后浑身滴血的羊出来了。浓郁的血腥味向我袭来。林子背对着门,双眼在暗影里泛出狰狞之光。我从没看到过他的这种眼神,那狰狞瞬间又变成柔和,说:“你走吧,到外面去栏一辆军车,向东或者向西都行。”

“我不走。”我根本就不信他的话。我很清楚他们,都是说话的巨人,行动的矮子。他见我不信,接着解释说: “那次盗窃,是我找人设的局,他们想弄我去坐牢”

“看不出来哈,你还有这一手。”

“你以为我想偷?不弄钱回去,我那媳妇爹娘就要退亲,她就要变成别人的媳妇。”

林子说完,满脸都是沮丧。那沮丧病毒一样传染蔓延,整间屋子都是沮丧。

虽然换上了干净的床单被罩,电热毯把被窝烤得热乎乎的,但我还是辗转难眠。漫长的夜,揪心的夜。眼前晃动着林子那双怪异的眼睛,像谁呢?突然想起那天被杀的羊眼,他们何其相似。该死的林子,又把我的思绪带回那个血淋淋的下午。羊泪汪汪的眼睛,空洞绝望地望着王大举刀的手,殷红的血染红了地上的白雪。虽然羊肉早就被他们蚕食殆尽,羊的阴魂却不散,还在院子里飘荡。

在寒风呼啸的夜晚,我就臆想那些灵魂伙同寒风来敲打我们的门窗。

它们又来了。三头羊在我的门口“咩咩”地喊叫。虽然我没参与杀害它们,但杀害它们的是我的同类,我没办法阻止杀戮,就要倾听羊的冤魂的惨叫。

我捂住耳朵,那声音就洞穿手背。我蒙上被子,那声音就穿过被子。既然怎么都逃不掉,索性坐起来,想出去赶走它们。等我走到门口,那声音自动消失。以为它们突然聪明起来,找到了它们真正的仇人。我下意识地看南边王二和林子的门口,以为它们会去那里,却让我失望,它们没去那里。让我吃惊的是林子从他的屋里出来了,走进羊队。他也脱光了衣服,赤裸地引领三个失去皮毛的羊,抬起前脚,只用两条后腿着地,像人那样走路,在院子里绕来绕去,最后绕到杀害它们的地方,疯狂地起舞。舞出的仇恨卷起飞沙走石,弥漫了整个院子。

我回到屋里,关紧屋门,想继续睡觉,却不能入眠,睁大眼睛望着屋顶,听着外面的动静。我迷糊起来,分不清是梦非梦。

噩梦连连的夜晚依然要过去,新年的早晨在唐古拉白得耀眼的雪光中醒来。

似梦非梦,紧锣密布的敲门声响起来。

“开门,快开门呀,林子杀人了。”

敲门声和喊叫声,彻底惊醒了我。

“林子杀人了——林子杀人了——林子杀人了。”

我的小屋里挤满了“林子杀人了”的声音,装不下了,才挤进我的耳朵。但我不敢相信那是真的。尽管昨天他对我提过,还是不敢相信。

王大媳妇离开了门口,在院子里声嘶力竭地喊叫着我的名字。我翻身起来,顾不得披上外衣,一身紫色内衣赤足奔到门口,打开屋门,惊呆了。

这是大年初一呀!一年之始,欢天喜地。不喜的也要强颜欢喜,不乐的也要苦中作乐。把一切的一切都放下来,过年,过年。我们根深蒂固地认为,只要这一天平平安安,高高兴兴地过去了,这一年都会高高兴兴,平平安安。可是,他们在院子里,玩的什么游戏?

院子里的雪地里有了一溜溜红色的斑点,冰寒的雪香掩不住浓烈的血腥。

他们一个手握带血的匕首,一个拿着一把菜刀。一个在跑,一个在追。如果去掉他们手里的匕首和菜刀,去掉那些血腥,他们很像一个男人在追一个女人。我的出现,扰乱了他们的追逐,王大媳妇举起菜刀对准林子扔了过去,趁林子闪身躲避的功夫,她风一样跑了过来。

那速度快得我还没反应过来,她就进了屋,返身关上屋门,身子就贴在门上滑下去。

王大媳妇的左脸被划开了一道长口子,满脸满手都是血,鲜红得不太真实,像是被涂抹上去的红颜料,假如不是每日相处,真会被她吓死。

我们插好门闩,再把写字台搬来顶在门上,王大媳妇才缓过气来说:“林子杀死了王大”。

林子会杀人,说什么也不信。我们一起站过的那间大厅不信,沱沱河里的坚冰不信,那个尴

尬的雪窝不信,陕西饭店不信,谁会信呢?但是,他在门外疯狂地撞着我的屋门,恶狠狠地喊:“开门!小月,开门,我要杀死她。”

王大媳妇怕我打开门,背着门堵在那里,血肉模糊地面对着我,可怜地说:“行行好,不要开门,他杀死了王大,王二可能也被杀死了。”

林子会杀人,我还是不信。但是,他杀伤的人就站在我的面前。

因为不相信他会杀人,所以他在外面的疯狂喊叫好像不太真实。

一道木门,成了生死的关口。门外在歇斯底里地攻击,门里在胆战心惊地守护。王大媳妇在屋里搜寻着可以加固房门的任何东西。她看中了那张还带着我余温的单人床,要我和她一起架过来顶在写字台上。我们才走到铁床的两头,还没架起来,林子就从门那里攻击到一面双层的木格玻璃窗下。他在院子找来一根大木棍用力捣烂了窗户玻璃。稀里哗啦后,他把头伸进窗户眼。王大媳妇见他的头才伸进来,抄起炉子上的铁锨猛砍过去。铁锨在窗户眼那里挥舞着,林子的头不敢再伸进来。我站在王大媳妇后面,似乎在看一场惊险的功夫片。因为外面是林子,和我天天一起站在柜台里的人,陪我出入部队去玩耍的人。屋里是天天做饭给我们吃的人。在我的意识里似乎帮他们谁都不是。林子站在窗户下,面色青灰,眼露杀机。他不再是昨天的林子。

“小月,来帮忙呀!”王大媳妇见我木头一样站着。接着她哭起来,血泪模糊地说:“我起来给他开的门,他直接就进了里屋。我在朝炉子里添碳,听到屋里起了动静,忙着进屋,看到他在杀王大,顺手抓起一根木棍就打他的头。匕首已经插进去了,他没顾得抽出匕首就来夺我的木棍。等他回去拔匕首,我才跑出来。”

王大媳妇的哭诉,我的理智神奇地恢复,瞬间明白了这个早晨发生的事,及事故的因果。这个因果平时隐藏在生活的表象下,谁也看不出。结果,这就是结果。我不希望是这样的结果,但是谁也无法逆转。我知道自己是最无用的,手无搏鸡之力,只有束手就擒。王大媳妇可以拿一把铁锨和他对抗,她才是生死关头的英雄。

我唯一能做的就是不停地数说着王大媳妇和我平时对他的好。我只是机械地说着,希望自己嘴里的语言能感化他。

“该杀的人你杀了,不要再杀无辜。你每天都吃着她做的饭,你不能恩将仇报。”

“把她放出来”林子在外面继续喊道。他的脸色铁青,举起那把带血的匕首不停地喊着:“把她放出来。”

王大媳妇紧握着那把铁锨坚守在窗户下。

“你现在就跑吧,我们不去报案。”我的身上还没穿上衣服,浑身冻得哆嗦起来。

“赶紧把她放出来,别多说废话”

林子的话硬如石头。知道再说也是多余,只好无奈地说:“那你得先杀死我”

“再不放她出来,连你也一起杀。”

他的眼里已流出嗜血的恶魔。我知道自己在劫难逃,死神冰冷的吻已落在我的额头。我抓住死神腻滑无骨的手,对望着,却没有恐惧怯懦。过去一直恐惧想象中的死亡,从坟墓旁经过就会心惊胆战。现在死神站在面前,反而没了恐惧,似乎一个陌生人来带我去一个陌生的地方。只是不知道那地方有多远?

想到那边离这里很远,再也没机会见到父母。只有想到父母,才会泪水潇潇。

也许是我的眼泪,也许是他不想久耗,等我穿戴整齐,再把床铺收拾整齐,转身,他从窗户那里消失了。

我估计他回屋去收拾东西去了,还会折回来。便让王大媳妇爬进我低矮的单人床下躲起来。床单很宽,下摆几乎垂到地上,正好挡住床下的一切。

林子再次出现在窗下时,我就撒谎说:“她跑出去了”。他不太相信,把头伸进窗户里。以为他要爬进来,我吓出一身冷汗。还好,他并没有进来的意思,只是用眼在我的屋里搜寻,没看出蛛丝马迹,就把头缩回去了。那双血红的眼睛终于从我的视线里消失,我伸手捂住自己快要蹦出来的心,门外却再次响起他的声音:“你也赶紧走吧,有两个死人,会吓死你。”

这是林子给我说的最后一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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