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M2.5”汉化引发的思考
2013-04-29汤玫英
汤玫英
“PM2.5”一词,最早是美国于1997年公布的。“PM”,英文全称为“particulate matter(颗粒物)”。“PM2.5”是大气中直径小于或等于2.5微米的颗粒物,也叫可吸入颗粒物,大多含有重金属等有毒物质。科学家用“PM2.5”表示每立方米空气中颗粒物的含量,这个值越高,就代表空气污染越严重。近几年,随着我国雾霾天气的增多,大气环境质量越来越受到国人的关注,“PM2.5”也很快成为一个“烫人”的热词,高频率地出现在人们的日常交谈中,出现在报纸、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上,甚至出现在国务院2012年2月发布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出现在2012年3月温家宝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中。“PM2.5”作为一个英文字母词,如此频繁地出现在各种中文语境当中,引起了有关部门的关注。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于2013年2月27日专门召开了“PM2.5”中文命名研讨会,并于2013年3月11日召开“PM2.5”中文名审定会议,将“PM2.5”正式定名为“细颗粒物”,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进行了公布。遗憾的是,“细颗粒物”这一中文名称目前还没有得到普及,新闻媒体还在大量使用“PM2.5”,其汉化之路也许还很长。以“PM2.5”为代表的英文字母词的汉化过程不能不引发我们进一步的思考。
一、英文字母词应该走汉化之路
随着我国对外开放步伐加快,和外界的接触越来越频繁,字母词越来越多地进入汉语之中。《现代汉语词典(第6版)》修订主持人江蓝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在国家正式文件和领导人的讲话稿中,都出现过一些字母词,人民群众日常生活中遇到很多字母词,比如你到医院做B超、CT,股民炒股会遇到A股、B股,关心经济形势离不开GDP、CPI,生活中都离不开。”学者沈刚进行过统计,在众多的字母词里,英文字母词“占总数的92%”。也就是说,像“PM2.5”这样的英文字母词占字母词的绝对多数。“PM2.5”中文译名“细颗粒物”的正式确定,正是英文字母词走汉化道路的体现。
英文字母词汉化有其相应的理由。第一,它符合世界语言发展本土化的共同规律。在世界语言的发展过程中,许多国家在吸收外来词语时,一般都不是直接照搬过来,而是要经过本土化。当今世界上最强势的英语就是如此。英语总是把外来词语进行“英化”,从书写形式到读音都转变为自己独特的语言形式,如将来自汉语的“功夫”转变为“kung-fu”,“太极拳”转变为“taiji-boxing”,“磕头”转变为“kowtow”,等等。日语中吸收英语词很多,但他们发明了片假名来专门转写英语词,从读音到书写形式都对英语词进行了“日化”。第二,它符合汉语发展的历史经验。在汉语发展历史上,有过几次大规模吸收外来词的时期。无论是两汉丝绸之路时期、魏晋佛教传人时期还是晚清至“五四”两方文明东渐时期,我们都是利用汉语的音、形、义兼有的特点,采取意译、音译或音译加意译的方法,用汉民族的语言元素来表示外来语言成分,使得外来词“只用汉化的方式进入我们的词汇系统”。如“石榴”“胡笳”“斋戒”“缘”“干部”“经济”“沙发”“啤酒”等,外部表现形态都已转化为汉字,而不是保持外语的原貌。这种外来词汉化的方式不仅丰富了汉语的表现力,也保持了汉语的纯洁性。英文字母词直接“植入”汉语中,会破坏汉语表意书写系统的特征,使得英汉夹杂,不伦不类,所以应该合理汉化。
二、国家应该主导英文字母词汉化
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是经国务院授权,代表国家进行科技名词审定、公布的权威性机构。该机构两度召开专家会议,研讨确定“PM2.5”的正式译名,可以看出国家主导英文字母词汉化的态度。
自英文字母词渐成泛滥之势以来,对其应持什么样的态度,人们莫衷一是。有人认为英文字母词有醒目简洁的特点,丰富了汉语的表达方式,应当允许英文字母词的存在和继续发展;有人认为英文字母词破坏汉语纯洁性,污染冲击汉民族文化,应当从严控制甚至杜绝使用;还有人认为英文字母词“最终还得由使用汉语的广大群众来作抉择,他们的裁定是最终的裁定”。这些争论没有权威,各执一词,使人们感到十分茫然,无所适从。
其实,语言既具有工具性,也具有文化性。一般民众只从工具性角度去看待英文字母词,认为可以随心所“用”,任其自由发展,但国家的站位应该高于普通民众,要更多地考虑到语言的文化性,考虑到维护国家语言的规范和健康发展,考虑到中华民族文化的传承。令人欣慰的是,国家有关部门对英文字母词的使用已经提出了规范要求。教育部、国家语委发文要求“增强依法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慎用字母词的意识”。国家广电总局下发通知,要求“在电视节目中进一步规范用语,不能使用NBA、F1甚至GDP等英文缩写词”。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版物文字使用的通知》中要求,在汉语出版物中,禁止出现随意夹带使用英文单词或字母缩写等外国语言文字。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印发的《关于加强对行政机关公文中涉及字母词审核把关的通知》中,要求“制发公文时一般不得使用字母词,确需使用字母词的,应在文中首次出现时以括注方式注明已经国务院语言文字工作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定的汉语译名”。国家不同部门的文件规定,“慎用”也好,“禁止使用”也好,“规范用语”也好,“一般不得使用”也好,都是意在限制字母词的使用,但仅仅限制使用是不够的,还应该追根溯源,从国家层面加强立法或制定统一的明确规范,主导英文字母词的汉化。因为英文字母词汉化得越多,英文字母词的使用才会越少。
三、英文字母词的快速汉化机制亟须建立
自2013年4月7日《中国气象报》公布了“PM2.5”正式译名为“细颗粒物”之后,作为大众传媒的报纸上依然在使用“PM2.5”。笔者通过“中国知网”的“中国重要报纸全文数据库”查询,4月8日至18日期间有13篇文章标题中使用了“PM2.5”,而没有一篇使用“细颗粒物”;通过“中青在线”查询到《中国青年报》出现使用“PM2.5”的新闻多达30篇,同样没有一篇使用“细颗粒物”。这说明,“PM2.5”虽然有了汉化的名字,但还没有真正实现汉化,英文字母词的汉化情况不甚理想。
应该说,我国的字母词审定规范机构是比较健全的。原有的审定规范机构有国家语言文字部门、翻译部门和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等。2012年6月20日,北京又专门成立了“外语中文译写规范部际联席会议专家委员会”。外语中文译写规范部际联席会议由国家语委牵头,由中央外宣办、中央编译局等10个部门和单位组成。专家委员会是联席会议协调机制的重要智库。审定规范机构承担的职责也是明确的:审定外语中文译写的规则规范;已有外语词中文译名及其简称,以前不统一的外语词译名要逐步统一;审定或裁定新出现的外语词中文译名及新创制的中文译名简称,等等。但是,还需要真正建立起英文字母词快速汉化的机制。一是要从源头抓起,对新出现的英文字母词要及时翻译,在其未被社会熟悉和接受之前提供中文翻译形式。二是对已经翻译和审定的英文字母词,要设立专门的发布平台,及时向社会发布,并引导督促其在政府公文、学校教学、新闻媒体、公共服务等四大领域率先规范使用,形成翻译、审定、发布和监督使用“一条龙”的快速汉化机制。这样,就可以避免像“PM2.5”流行很长时间后才有正式中文译名,有了中文译名却无人使用这一尴尬局面的出现。
《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明确要求,加快制订、完善“外国语言文字使用规范”,“争取在2020年前完成《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修订工作”。在未来制定规范或修订语言法律时,应该把汉外混杂、汉英混用的语言现象纳入规范管理和法律调整的范围,以保护中华民族的文化根本——汉语免遭侵害。语言必须符合民众的使用习惯,吸收英文字母词不能搞拿来主义,针对蜂拥而来的英文字母词,我国应加快翻译和汉化进程,不断推广和普及汉语新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