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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析武汉市“治庸问责”的实施效果

2013-04-29逯庆堂

今日湖北·下旬刊 2013年6期
关键词:知情权

摘 要 2011年四月份,武汉刮起了“治庸问责”风暴,此行动推进过程中,众多公务人员因为不作为、乱作为被问责,公务员队伍中存在的庸、懒、散等不良工作作风得到了一定改善,工作效率得到了提高,而且此举得到了市民的一致好评,国内各大媒体争相报道,其他地市也纷纷学习武汉市的先进经验。本文侧重于评价“治庸问责”行动的效果,在文中首先分析了其具体措施的成效,然后分析了其中有待完善之处并提出了针对性的建议。

关键词 治庸问责 知情权 市民参与 异体问责

一、武汉市“治庸问责”取得的成效

(一)注重监督政府渠道的拓宽

自建国以来,我们党和政府一直坚持人民利益至上、人民监督党和政府的先进理念,这是与西方所推崇的人民至上理论、权力监督及制约理论等公认的宪政理念相契合的。在我国,这种理念具体体现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即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有权监督国家权力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在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中,人民群众监督是重要的组成部分,它具有其他监督形式所不具备的优势,充分发挥其对国家机关和公职人员的监督作用对于当前我国建设法治政府、责任政府具有重大意义,而且问责无为的公务人员能拓宽人民群众监督政府的渠道。与这种监督理念相呼应,武汉市推行的“治庸问责”行动,利用各种措施调动了市民参与问责的热情和信心,保障了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实现。具体来讲,武汉市在问责行动中取得了以下成效:

第一,通过广泛宣传保证市民的知情权。当代世界文明国家公认的是,人民是权力的享有主体,国家机关行使的权力来源于人民的授予,人民对行使公共权力的机构具有监督权,而公务人员作为具体行使公共权力的行为主体,其行使结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社会的进步和人民福祉。因此,人民群众对于公务人员行使公共权力的行为具有监督权,同理对于问责的实施具有知情权。基于此种理念,武汉市在问责过程中采取各种措施保证市民的知情权。主要表现在通过各大媒体向市民宣传本次问责行动,相关负责人明确了此次治理庸、懒、散等不良行为以切实优化武汉发展环境,便民利民的决心。全市上下各单位、各部门加大开展学习宣传,形成了浓厚氛围,相关部门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在《楚天都市报》、《武汉晚报》、《长江日报》、武汉电视台等新闻媒体上专门公告举报电话,开展治庸问责的学习贯彻专栏和专题节目,刊载市委领导的讲话和答记者问,连续推出相关的评论文章,并组织相关的新闻媒体对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专题采访。市治庸问责办公室还编印工作简报,及时摘发全市各地、各单位贯彻落实典型经验、做法和问责处理案例。

第二,通过各种途径保障市民参与。为了更好地引导广大群众参与“治庸问责”行动,揭露“庸、懒、散”行为,武汉市成立了“治庸问责办公室”、开通了治庸投诉电话,在武汉政务网、武汉廉政网设立“治庸”工作意见箱,接受群众举报投诉,此举充分调动了广大市民参与问责的积极性和热情。统计显示,“治庸问责办公室”成立当天共接到各类举报、意见等167件次。其中,反映不作为的88件(次)、乱作为的23件(次)、慢作为的14件(次)、服务态度问题的5件(次)、纪律涣散的1件(次)、其他问题13件(次)。武汉市还定期举行“电视问政”专题活动,在活动前期将相应的时间段、电视频道、参与的政府工作人员名单、参与的主题和参与方式等告知市民,在活动中对于市民提出的问题认真答复,并对之前作出的承诺进行梳理、兑现和审视,以发现其中的不足和进一步改进。值得一提的是,武汉市治庸办、市直机关工委联合举办了“责任在我心中、治庸从我做起”主题征文活动,经过两个月的征文活动,共收到来自102个单位报送的稿件1217篇。最后通过专家认真评选共有120篇稿件获奖等等。

(二)注重公务人员工作作风的改善

行使公共权力的公务人员在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这就要求他们不但要具有高超的业务能力,而且在思想上也要具有恪尽职守、竭诚奉献的服务意识。但在过去的一个时期里,工作不在状态或不作为的“庸官”表现往往视为一种司空见惯的“常态”,对“庸官”的发现和处理也就不及时,久而久之,即便身边的同事染有“庸症”,反倒感觉习以为常。如果这种不良风气和情绪长期持续下去,势必会激化社会矛盾,不利于社会的和谐和稳定。这就要求公务人员增强责任心,时刻保持着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不断增强自身各方面素质,充分完成自身的工作任务,切实履行为人民服务的神圣职责。而且作为一种监督方式,行政问责要防微杜渐,由事后问责扩展至事前问责,实现由问责有过向问责无为的转变。此次武汉的“治庸问责”行动就贯穿了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的理念,该举措传递了这样一种价值理念,即:“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碌碌无为的时代已经被证明是不符合责任政府价值取向的,在当前问责领域拓宽至问责无为的情况下,受到处罚的不仅仅局限于贪污受贿、假公济私等违法违纪行为,倘若公务人员没有切实履行好自己手中的职权,不作为、乱作为等庸碌的工作表现也是要追究其相应的责任的。在这种理性的制度安排下,为民用权,格尽职守,努力争创一流工作业绩,才是公务人员行使手中公共权力的理性选择。武汉市大力推行治庸问责,就是要进一步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增强各级干部的责任心和使命感。自开展“治庸问责”行动以来,相关问责工作机构认真受理举报投诉,及时调查核实,发现有错无为线索,及时启动问责程序,一批有错无为的公务人员受到追究和处理。通过问责处理无为行为,激发了广大公务人员的工作热情,事业心和责任感明显增强,工作作风得到一定改善,并得到市民欢迎和支持。

(三)注重问责文化的培育和长效机制的建立

问责文化具有标本兼治的重要作用,能够为问责机制的良性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撑。传统的行政问责多是一种问责有过的事后监督方式,与传统问责机制不同的是,武汉市兴起的问责是问责有过和问责无为的结合体。行政问责范围的扩大,使得无为的工作人员也要承担与其职责相适应的消极责任,这可以消除公务员队伍中存在的“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消极涣散的工作作风,变消极为积极。基于公共行政改革的时代背景,政府工作人员不再是消极的“守夜人”,而是随着福利时代的到来被要求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的产品,以满足公民的利益需求。问责也要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必须依法行政,按照法律程序办事,用法律规范自己的行为,提高尽职尽责的自觉性。在问责过程中,政府注意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号召广大市民参与问责过程中,例如:招募120名志愿者参与治庸问责行动(录用的120名党风政风监督志愿者,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人员、大学教授、在读大学生和自由职业者等,其中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14人。)、选取公民参与电视问政等等。这与以往的问责相比,注重了事前问责无为的重要性,吸收各个阶层的人员参与问责,也表明了政府欢迎和虚心接受监督的一种态度,这对于问责文化的培育具有潜移默化的作用。更值得一提的是,在武汉此次的治庸问责行动中,侧重于对建立长效机制的探讨和思索,主要包括建立问责的相关配套机制,如:岗位责任制、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奖勤罚懒机制、干部教育培训机制、干部选拔任用机制等。而且主要负责人也表示了长期推行问责的决心:“决不能刮一阵风就完了!”

二、武汉市“治庸问责”有待完善之处及对策

(一)问责的某些手段缺乏公信力

武汉市此次的“治庸问责”行动,力度不可谓不大,也在国内各大媒体和各个省份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并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但其中某些负面案例是通过暗访、抓拍等形式来进行的,不得不承认这种方式带有很大的偶然性,可能在目前看来具有一定的成效,但长远来看却不能根治“庸官”的顽疾,而且通过不定期的暗访来抓典型,也容易诱发公务人员的抵触和负面情绪。试想,倘若公务人员每天惶惶不可终日,为了应付突击检查而装模作样,惟上不惟下,又何谈便民利民?而且据媒体报道,有些部门为了应付上级部门的突击检查,专门安排专职人员“侦查放哨”、“轮流值班预警”等等,可见诸如暗访之类的这种措施难以确保问责机制的常态化,也不利于形成良好的问责文化。

针对此种窘境,笔者建议建立科学的问责手段,路径之一就是通过问责程序的完善而促进问责手段的科学性和可接受性,以此增进问责手段的公信力。具体来讲就是在问责程序中设置相应的被问责对象的申诉救济权利,当被问责人员对问责过程中存在的手段不当或同等情况不同等对待等情形存有异议时,允许其进行申诉,对此可以通过扩大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允许公务人员对于涉及其自身权益的行政行为通过行政复议寻求救济。此外,还可以通过将问责全程中涉及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全面的进行披露的方式来接受来自社会各方面监督的方式来增进问责手段的公信力。

(二)异体问责缺位

此次武汉市的问责风暴旨在切实转变公务人员的工作作风,以此优化武汉发展的软环境。该问责风暴的启动主要是通过同体问责的方式推行的,即主要领导强硬的行政命令的方式,“武汉官员说起治庸,言必称阮成发,如果阮成发不久调走了,武汉的治庸还能继续吗?”。这一方面反映出相关领导对于问责行动的大力推行作用和改革、优化环境的决心,但从另外一个角度也可以看出异体问责的缺位和人们对于能否建立长效机制的担忧。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有权对公务人员进行异体问责的主体理应包括公民、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代表、司法机关、民主党派、新闻媒体、社会团体等等。但从实际操作来看,异体问责难以启动。以此次武汉的“治庸问责”来看,问责程序主要是通过政府自身启动的,人大及其常委会、民主党派、司法机关等在启动问责程序方面发挥的作用尚显不足。

若要长期推行问责制,必然要求形成相应硬性制度安排,而不是让问责跟随行政机关领导人员的变更而更迭,这就需要相关配套机制的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如:信息公开机制、问责的自我矫正机制、岗位责任制、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奖勤罚懒机制、干部教育培训机制、干部选拔任用机制以及被问责对象的救济机制等。此外也要在完善同体问责的同时加大异体问责的范围和力度。笔者的建议是建立各个监督主体之间的协调合作机制,基本思路是以人大问责为主线,在此前提下促使人大问责与政府问责、社会问责、民主党派问责、司法机关问责相结合,形成多维度的问责体系。

三、结语

总的来说,武汉市推行的“治庸问责”风暴是符合当前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时代之义的。在此次问责风暴中,我们看到了主要领导人员的鼎力推进和市民的参与热情,以及公务人员队伍中工作作风的好转和行政效率的提高,这都是值得肯定的。同时,我们也应该明白“徒法不足以自行”的道理,根治“庸官”的顽疾,必须促使治庸问责走向透明化、科学化和常态化,这就需要相关配套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只有建立了长效的问责机制,才能保证问责的顺利、持续推行,以此逐步培育起我们期盼已久的问责文化氛围,彻底好转公务人员的工作作风,调动公众参与问责的热情和信心。这对于推进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建设进程意义重大。

基金项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2年度“研究生创新教育计划”研究生实践与科研创新课题项目“武汉市‘治庸问责的实施效果研究”(2012S0507)。

参考文献:

[1]盛荣华.党政干部无为问责制研究[M].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2009.

[2]李晓萌.武汉市委书记阮成发纵论“责任风暴”和“治庸计划”[J].长江日报,2011-4-7.

[3]褚朝新.武汉掀“治庸”风暴:公务员上班吃早点被罚万元[J].新京报,2011-4-28.

作者简介:逯庆堂(1988-),男,山东济南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2011级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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