捍卫不知情权
2021-01-05迂夫子
迂夫子
诸君一定以为题目写错了,世人都争“知情权”,怎会有人捍卫“不知情权”?还有不知情权吗?不知情权还用捍卫?
若要回答这些问题, 先得从知情权说起。所谓的知情权,就是公民享有的知悉、获取信息的自由与权利。比如,消费者就有权了解所要购买商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成分含量等商品信息。一旦有商家隱瞒或篡改,就是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知情权是人的基本权利,所以人人都会争取。但有谁会料到,时至今日,还我“不知情权”反而成了迫切的需求。
微信家庭群里祖父母、父母乃至七大姑八大姨发的医疗养生、心灵鸡汤,看是不看?朋友群里纯粹闲扯侃大山的超长聊天内容,瞧是不瞧?朋友圈里号称“错过会后悔一生”,看了会后悔一辈子的所谓“深度好文”层出不穷。一连串刷屏的广告,让你的朋友圈再无宁日。诸如此类的垃圾信息,每时每刻都在产生着。被数字垃圾重重包围之下的我们,很难觅得一块净土自由地呼吸。
还有大数据的精准推送,你在哪类视频上停留的时间一长,此类视频便源源不断地推送到你的眼前,让你欲罢不能——你还不能责怪大数据,人家可全是为了你好,服务多到家!
其实信息时代,有些人为了捍卫不知情权煞费苦心。比如,微信里各种拉黑、屏蔽、消息免打扰,只为营造一个宁静的环境。但是,即使你关闭了微信,各种垃圾信息依然可以从手机短信、电子邮件、新闻媒体等途径不约而至,让人防不胜防。
很多时候,我们对环境污染特别敏感,天气不好,有雾霾,立马戴上口罩。走在垃圾遍地的路上,会捂着鼻子快速通过。对于信息污染、数字垃圾我们却迟钝了许多,更想不到捍卫我们的不知情权。就像网上那些明星结婚、怀孕产子、离婚之类的新闻,为什么要占用海量的公众资源大肆宣传?即使有人喜欢娱乐八卦,也不等于所有人都喜欢,不喜欢的人就有不知情权,连篇累牍的八卦报道已经侵犯了他们的不知情权。
既然我们能给生活垃圾分类,是不是也应该给信息垃圾分分类,好好整治一下信息垃圾?这需要有关部门快快行动起来,努力打造一个清净的信息世界,把不知情权还给大家。
但愿大家不要笑话我的天真——或许这种担心是多余的,因为重重的信息垃圾包围之下,谁还分得清哪些文字是垃圾,哪些不是?
//摘自《杂文月刊》2021年2月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