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乡镇幼儿园调查后的几点思考
2013-04-29周燕红
周燕红
摘 要:乡镇幼儿园的纷纷建起,极大地解决了幼儿入园难的问题。但是在办园的过程中出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走访了咸安区各乡镇的幼儿园,从中发现了一些问题,需要大家共同来面对。
关键词:乡镇幼儿园;危害;建议
农村幼儿教育状况如何,不仅关系到农村基础教育的发展,更关系到农村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2003年9月,国务院颁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明确了农村教育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的重要地位,要求把农村教育作为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农村学前教育是基础教育的基石,质量的优劣关系到整个国民素质的提高。
咸安区将幼儿教育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突破资金、管理、师资等问题的瓶颈,积极采取措施,完善幼儿园办园体制。通过布局调整和无证幼儿园整治,努力规范办园行为,兴办小学附属幼儿园和个体办幼儿园,加强年检年审,评定幼儿园等级,打击违法办学,促进了幼儿园规范化、标准化,同时鼓励民间资金兴办幼儿园。到目前为止,各乡镇基本上已经实现了在人口集聚地建立幼儿园,保证95%的幼儿都能入园,各幼儿园的管理制度、设施、设备、人员等也在逐步完善。笔者近日参加了咸安区教育局组织的各乡镇38所幼儿园的年检,从中发现了一些问题。
一、不足
1.办园场地、设施差。检查中发现园舍大都坚固、安全,房屋通风,无严重噪音,园内环境整洁无污染,但不足之处是占地面积、建筑面积、户外活动面积较小,幼儿活动设施太少。有些个体幼儿园甚至就是民居改建而成,办学条件简陋,有些还存在着严重的安全隐患。
2.无多功能活动室和其他专用活动室,相关设施设备的有效使用无相关联的活动安排和有关记录。
3.教师队伍不足。教师资格证、普通话合格证达标率较低,保育员没有经过相关的培训。教师队伍普遍呈现老龄化趋势,教师教学水平及组织幼儿活动能力较差,不能规范地组织幼儿开展一日常规活动,没有开展教研活动。严重缺少有幼儿教育经验的教师,没有经过系统的幼儿教师培训,很多幼儿园都反映请不到幼儿教师。教师要求幼儿像小学生一样遵规守纪,少动少玩。不少幼儿园将小学对学生的行为规范要求搬到幼儿园来,往幼儿头上套。比如,对老师要绝对服从,要驯顺听话,不许顶嘴,不许辩解,不得没礼貌;上课要专心听讲,不许开小差,不许玩小动作,不许说话,手要背后,精神要集中,回答问题要举手;课间不许追逐打闹,不许跳跃奔跑,不许高声喊叫等。
4.教师待遇相对偏低、学历水平不高、工作强度大、接受继续教育的机会少、绝大多数幼儿园没有为教师购买社会保险、幼儿教师社会地位不高等(有些幼儿园的教师工资低于咸安区的最低工资900元标准)。
5.幼儿园缺乏科学的管理,许多个体幼儿园(特别是民办幼儿园)存在着家长制的管理,各种制度的制订和实施很不完善。年检中就发现很多幼儿园的办园行为都是由办园人口头颁布,且没有理由、没有制度作为依据。
6.校车接送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一般的农村幼儿园最少有两部校车,有的甚至有四部校车,由于咸安区农村人口居住大多分散,绝大多数幼儿入园都需要幼儿园每天用校车接送,有些路途遥远,从几公里到十几公里不等,道路状况也有很多不是很好,所以路上的安全目前是每个幼儿园最需要注意的问题。虽然各级政府都在查处校车的安全问题,并且大力推行新校车,由于山区公路大多狭窄,新购的校车有很多地方进不去,在使用上造成了极大的不便。如汀泗红苹果幼儿园每天需要接送彭碑、聂家的孩子,分四趟走乡村小路,像聂家的孩子就需要走好几里的山村路,现在有了新校车后,原先的路有很多掉头转弯都成了问题,都不能走了。像龙潭幼儿园每天走的那条路路面损坏严重,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
二、危害
1.影响学前教育的质量。部分农村幼儿园由于在教育目标、课程安排、师资管理、素质教育等方面的欠缺和不规范,直接影响对幼儿的智力开发、兴趣培育、思想教育,从而直接危害学前教育的质量,影响幼儿的受教育权利。
2.影响幼儿的安全健康等其他权利。由于幼儿园在安全保卫、卫生健康、房屋建设、安全管理等方面的缺失,对幼儿的人身安全和生命健康构成一定的威胁。
3.检查中发现乡村幼儿园有幼儿教师学历的不足10%。由于工资待遇太低,致使农村幼儿教师人心不安,流动性大;有一定专业水平的幼儿教师不愿在农村幼儿园任教,造成农村幼儿园师资质量不高,特别是专业素质与实际需要差距很大。
三、建议
学前教育的成败,关系到一个地区的可持续发展,也关系到国民整体素质的发展,建议相关部门要重视,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为学前教育健康持续的发展提供动力和保障。
1.树立长远目光逐步将学前教育纳入义务教育体系。应当充分考虑将学前教育纳入义务教育的社会呼声,并且通过法律加以确立,加强幼儿园基本的管理规范和要求的制订和统一,鼓励学前教育的基础研究,加大政府财政投入和扶持。
2.加强教育等主管部门对农村幼儿园的管理和指导。在对农村幼儿园进行严格的监督和管理的同时,应当加大对其的扶持和指导,加强与公办幼儿园、幼儿教育学校的交流和对接。对民办幼儿园的不规范和不符标准的管理,应当充分考虑幼儿的权利、社会稳定等因素,慎重选择处理方案。
3.加大公办中心幼儿园的示范作用。通过加强对公办中心幼儿园的建设和投入,以良好的师资力量和教育成果,切实发挥良好的示范作用,吸引和带动地区民办幼儿园的健康和发展。
4.改善办园条件。建议政府领导能拟订相应的规划和政策,动员并组织社会各方面的资源,拨出专用资金,加强硬件建设,逐步改善各园的办园条件。添置设施设备,使功能室日益齐全,消除安全隐患,为幼儿创设一个安全、舒适、优美的生活、学习和活动环境。特别是幼儿园的异地重建和迁址工程应尽快解决,真正让幼儿快乐、家长满意、社会放心。
5.推进队伍建设。在改变办园体制的前提下,切实保障幼儿教师的工资待遇,对公办教师的编制、绩效工资、保险,以及非公办教师的工资、五保、住房公积金等各类待遇做出具体明确的规定。例如,享受与中小学教师同等的待遇,发放或增加班主任津贴等。建立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逐步提高非公办教师的工资水平,并在职称评定、业务培训、评优奖惩等方面与公办教师“一视同仁”,切实维护他们的正当合法权益,充分调动她们的工作、学习与生活的激情。同时本着对幼儿教师身心健康负责的态度,建议科学合理地确定幼儿园编制,增配公办园的保教人员,保证班级合理的师幼比例,分化现行过重的工作负担,缓解工作压力,有效稳定教职工队伍。
6.建立师资培训长效机制,设立专项培训基金,通过多种途径,采取措施培养、造就一支稳定而合格的幼儿教师队伍。特别是加大对非公办教师的培训力度,通过自培和他培相结合的办法,使之适应幼儿教育发展的需要。不断完善园本教研制度,逐步提升教师的教科研能力,提高工作质量,促进幼儿园健康、稳定、持续地发展。
7.在《教育法》《教师法》《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管理条例》等国家级法规政策的背景和框架内,政府部门应依据本地区实际,制订园所管理、教师聘任和资金投入等多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政策,强化依法治教,使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以法律的形式保障农村幼儿教育的完整、健康、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刘玲芬.浅谈幼儿园特色环境的建设.新课程学习:上,20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