氯喹那多—普罗雌烯阴道片联合微波治疗宫颈糜烂的临床研究
2013-04-29高惠敏
高惠敏
摘 要 目的:观察氯喹那多-普罗雌烯阴道片联合微波治疗宫颈糜烂的临床疗效。方法:将180例宫颈糜烂患者随机分为两组,治疗组90例采用氯喹那多-普罗雌烯阴道片阴道放入联合微波治疗,对照90例单纯用微波治疗,对其疗效进行对比。结果:治疗组有效率93.33%,对照组55.55%,治疗组疗效明显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意义。结论:氯喹那多-普罗雌烯阴道片联合微波治疗宫颈糜烂治疗效果好,安全。
关键词 氯喹那多-普罗雌烯阴道片 宫颈糜烂 临床研究
宫颈糜烂是妇科多发病和宫颈癌的高危因素,是病原体隐藏于宫颈黏膜内形成的慢性炎症,多见于分娩、流产或手术损伤宫颈后,病原体侵入而引起感染[1]。2011年1月~2012年11月采用氯喹那多-普罗雌烯阴道片联合微波治疗宫颈糜烂,取得满意效果,现总结如下。
资料与方法
2011年1月~2012年7月收治宫颈糜烂患者180例,随机分为氯喹那多-普罗雌烯阴道片联合微波治疗宫颈糜烂组90例和微波组90例,氯喹那多-普罗雌烯阴道片联合微波治疗宫颈糜烂90例,年龄33~44岁,中位年龄38岁;中位孕妇2.1次,中位产次0.9次;宫颈糜烂程度:轻度40例,中度40例,重度10例;糜烂类型:单纯型50例,颗粒型30例,乳突型10例。微波组90例,年龄32~45岁,年龄38岁,中位孕次2.0次,中位产次1.0次;宫颈磨烂程度:轻度40例,中度40例,重度10例;糜烂类型:单纯型50例,颗粒型30例,乳突型10例。两组年龄、孕产次、病变程度和糜烂类型等方面比较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良好的可比性。
方法:所有患者在月经干净后3~7天进行微波治疗,术前3天禁性生活。术前排空膀胱,取膀胱截石位,常规消毒后,窥阴器暴露宫颈,擦净宫颈黏液并消毒。先将微波探头接触于宫颈糜烂面并稍加压,然后脚踏启动器,持续2~5秒,组织呈黄白色凝固变性,移动探头并逐渐向外扩展至正常组织为止。手术先从宫颈内口0.5cm深处开始,依次由内向外顺时针方向移动,并超过糜烂面1~2mm。宫颈口处凝固时间稍长,按压较用力,越近边缘则组织凝固越浅,达到组织凝固呈黄白色、均匀平坦、无出血为度。术后治疗组每晚睡前清洗外阴后,阴道塞入氯喹那多-普罗雌烯阴道片1片共18次治疗宫颈糜烂。所有患者在术后2个月内均禁盆浴、性生活,禁重体力劳动及骑自行车,共随访3个月,观察两组治疗效果。
疗效判断标准:①痊愈:子宫颈光滑,糜烂面消失;②显效:糜烂面缩小的面积超过50%;③有效:糜烂面缩小的面积超过30%;④无效:糜烂面积无变化或发展[2]。有效率=痊愈率+显效率。
结 果
经过治疗,两组治疗效果及有效率,经过统计学分析差异有显著性,说明治疗组治疗效果显著优于对照组。两组的治疗情况,见表1。
讨 论
宫颈糜烂是妇科临床最常见的一种病变,是慢性宫颈炎症的一种,也是已婚妇女宫颈癌发病的高危因素之一[3]。它是由于宫颈表面的鳞状上皮剥脱,被宫颈管的柱状上皮增生后覆盖,使局部呈颗粒状的红色区,外观呈糜烂状而得名。
微波治疗宫颈糜烂,是目前一种新型的物理疗法,其操作简单。方便、安全、有效[4]。微波治疗原理是高频电磁波通过特制探头传至病变组织上,使治疗部位病变组织分子、离子吸收微波后产生高速运动,产生内热,瞬间达到高温,自身凝固、坏死、变性、脱落[5]。
氯喹那多是一种广谱局部性、快速强效接触性杀菌药物,它会在阴道中逐渐释放而不会备代谢排出,它能消除妇女常见病的生殖器内部的感染。普罗雌烯是雌二醇二氧化物,具有独特的双醚分子结构二雌二醇二醚,使其在原位上发生生物效应,无需经过代谢来发挥作用,直接作用于阴道黏膜,相当于低级性分子,不能被皮肤及阴道上皮细胞吸收(渗透率<1%),因而具有良好的局部作用不会产生全身性激素效应;能有效地修复宫颈阴道黏膜,促进阴道及宫颈上皮细胞的分化成熟,合成分泌糖原,同时促进阴道乳酸杆菌的再生,产生乳酸,恢复正常酸性环境,恢复阴道正常的生态系统,避免感染复发[6]。本研究结果显示,氯喹那多-普罗雌烯阴道片联合微波治疗宫颈糜烂疗效佳,且安全、简便、有效、经济,使患者顺应性强,并减少单纯物理治疗的不足,值得推广应用。
参考文献
1 乐杰.妇产科学.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5:265.
2 秦淑芬,杨梦学,刘静华.重度宫颈磨烂各型适宜治疗方法的探讨.中国现代医生,2007,45(8):42.
3 王浅浅.微型治疗宫颈糜烂55例临床体会.中国医药导报,2008,5(36):206.
4 解秀珍.928例宫颈磨烂微波治疗疗效的影响因素分析.中国妇产临床杂志,2007,8(2):135.
5 袁萍,董晓博,于毅,等.宫颈糜烂与治疗进展.中国实用乡村医生杂志,2004,11(2):4.
6 周平凡.氯喹那多普罗雌烯复合片治疗细菌性阴道感染457例.现代中西医结合杂志,2006,15(10):1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