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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杂剧《赵氏孤儿》的仁义精神

2013-04-29陈清华

名作欣赏·评论版 2013年9期
关键词:赵氏孤儿爱人

摘 要:杂剧《赵氏孤儿》以其近乎完美的艺术手法获得诸多美誉,但从《左传》到《史记》再到杂剧《赵氏孤儿》,其中的仁义精神逐渐强化,可见仁义精神才是使《赵氏孤儿》具有恒久魅力的关键;其仁义精神的实质实际上包括爱人和利他两方面,从剧本人物行为、人物性格、剧本语言、戏剧冲突四个方面可体现这一实质。

关键词:《赵氏孤儿》 仁义精神 爱人 利他

纪君祥的杂剧《赵氏孤儿》自元代诞生以来便深受国内外观众的喜爱。在国外,它以多种语言在世界范围内流传;在国内,它被世代传唱,在戏剧舞台上长青不败。在戏剧的接受过程中,《赵氏孤儿》一直作为“义”的典范受观众青睐。新世纪以来,受“人权主义”等新思想影响,韩厥死义、程婴舍子、李代桃僵、孤儿报仇等行为(思想)被淹没在一片质疑声中。但尽管在这样的形势下,《赵氏孤儿》剧本的仁义精神还是如一颗璀璨明珠,夺人眼目。读“赵氏孤儿”故事让我看到了一个仁义精神强化的过程,并且认为仁义精神就是剧本《赵氏孤儿》的灵魂,仁义精神之于价值失序的当今社会犹如甘霖之于久旱的大地,人与人之间、人与物之间的关系都需要有这样的思想信念来调节;仁义精神的提倡和发扬对社会的进步、和谐依然有重大意义。

一、“赵氏孤儿”故事中仁义精神的逐渐强化

“赵氏孤儿”的传说大概战国时就已存在,司马迁《史记》里的相关记载就被认为是“全采战国传说”。“赵氏孤儿”故事的流传大致经历了这样一个过程:《左传》有零星的赵氏主要人物事件的记载,尚未形成“赵氏孤儿”故事;《史记》则记载了一个相当完整丰满的“赵氏孤儿”故事;纪君祥的杂剧则讲述了至今流传最广的“赵氏孤儿”故事。

杂剧《赵氏孤儿》讲述的是:晋灵公朝,武将屠岸贾与文臣赵盾不和。后,屠岸贾假传君命诛灭赵氏满门。赵朔妻有遗腹,并以公主身份得以活命,但孩子出生后要被处死。朔妻产下男婴,托孤程婴,自缢而死。保孤中,守将韩厥大义释孤,自刎身亡;公孙杵臼撞阶身死;程婴以亲子代替赵氏孤儿赴死,并忍辱负重投托屠岸贾门下,抚养赵氏孤儿成长。二十年后,赵氏孤儿报仇。

关于“赵氏孤儿”的故事,在《左传》《史记》和《赵氏孤儿》三者之间,人们喜闻乐道的不是信史,而是传说和戏剧。在中国文学史上,因传说和戏剧的精彩情节,因道德观念的左右,人们冷落信史,偏爱传说和戏剧的事情常有发生。从人们对故事情节的期待这一角度来说,它不足为奇;但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其中则蕴含了人们的思想观念和道德倾向。从客观的叙事到对“侠”的赞扬再到韩厥自刎、程婴舍子、杵臼撞阶……这是一代代人根据自己的理想信念进行选择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仁义”的精神逐渐被突出强化了。

仁义精神的强化表现何在?这可以从思想倾向和情节安排两个方面找到答案。在思想倾向上:《左传》只是简单而客观地叙事,并且未刻意讲述一个完整故事,也未对人物及事件作是非评判。而《史记》记载赵氏孤儿故事则倾向于赞扬“侠”的精神以及“仁民”思想。《赵世家》中,杵臼问:“胡不死?”程婴答:“朔之妇有遗腹,若幸而男,吾奉之;即女也,吾徐死耳”和“立孤与死孰难?”“死易,立孤难耳”的问答及赵武复立后程婴自杀的记载,与《史记》其他篇目关于侠士言行的记载如出一辙。可见,司马迁不顾《赵世家》与《晋世家》的矛盾,保留这些传说,是对于“侠”的热爱。“仁民”思想则主要体现在赵盾身上。在纪君祥的《赵氏孤儿》中,对仁义精神的歌颂则相当的鲜明了。虽然许多人认为纪君祥的《赵氏孤儿》主题是反元复宋,但在实际效果上,它大力赞扬了仁义精神;在情节上,《史记》中韩厥面对赵家遭难,他只是“称疾不出”,选择了“不作为”,而杂剧中韩厥义释赵氏孤儿,自刎身亡;《史记》中“二人谋取他人婴儿”作为赵氏孤儿的替死鬼,这可谓不仁不义了,但在杂剧中程婴却牺牲自己晚年所得的唯一爱子挽救了赵氏孤儿,舍子成了此剧的戏核,使仁义精神的表现达到了一个高峰。

为何有此强化呢?首先从文体上来看:《左传》是编年体史书,《史记》是纪传体史书,《赵氏孤儿》是戏剧,前两者重事件的交代,后者重矛盾冲突。因而,为形成强烈的戏剧效果,在杂剧中邪恶被渲染到极致,正义一方的仁义精神也相应地被强化了。其次,从文化背景来看:《左传》的先秦时代还处于中国传统文化的萌芽阶段。虽然先秦时期,儒、墨、道、法等各家都对仁义提出了相当深刻的见解,甚至形成了一个难以超越的高峰,尤其是儒家,但各家的理论成果却并未传达到广大民众中去,没有被普遍接受,也并没有成为一股强大的精神力量,因而《左传》不以仁义规范赵氏孤儿故事。《史记》诞生的汉代,是统一而繁荣的王朝,中国传统文化的方方面面基本上都在此时初步形成或者确立,仁义精神当然也不例外。在《赵世家》中,我们可以从赵盾身上看到被“仁”规范的痕迹,也可以在杵臼和程婴身上找到被“义”规范的痕迹,但仁义精神还比较单纯,不成体系。但在《赵氏孤儿》诞生的元代,儒家思想统治封建中国已逾千年,中国传统文化已经成熟并深入人心,元朝统治者也未改变汉人的文化传统,仁义精神已经主掌了人们的思想,文学作品在自觉不自觉中都注入了浓浓的仁义思想。因而仁义精神在这三部作品中的逐渐强化是文化阶段性成长的自然规律。最后,仁义精神的强化也得归因于民族心理的影响。民族心理决定了我们不同于西方的个人主义,决定了我们以道德伦理为基础的价值观。《赵氏孤儿》不仅是纪君祥个人根据历史素材的再创作,也是整个民族价值取向的反映,在剔除不合道德伦理因素的过程中,符合民族趣味的仁义精神就被保留、突出了。

那么仁义精神强化的意义何在?一言以蔽之就是:使作品有了精神内核,奠定了作品恒久魅力的基础。我们认为,一部作品是否具有恒久魅力,首先在于它是否具有深厚的精神底蕴。显然,《赵氏孤儿》包含的仁义精神就是它深厚的精神底蕴,是它持久受欢迎的原因。从戏剧的角度来说,纪君祥的《赵氏孤儿》在戏剧动作、戏剧场面、戏剧悬念、戏剧冲突、戏剧结构、戏剧情境、人物台词各方面都可以说已臻至境了。比如杂剧塑造了两组尖锐对立的人物形象,一是大奸大恶的屠岸贾,一是大仁大义的程婴、杵臼和韩厥,正反面人物的对立冲突十分强烈,摄人心魄;又如第三折中,屠岸贾与程婴关于出首原因的对话,杖打杵臼和亲儿遭杀害时程婴的动作,“暗地里偷瞧,只见他早唬得腿■儿摇”,“心似热油浇,泪珠儿不敢对人抛,背地里■了”等成了京剧里的经典片段……有人说《赵氏孤儿》呈现了一种“极致的悲剧之美”,朱权说它是“雪里梅花”,王国维也说它“即列之于世界大悲剧中,亦无愧色”。从这些方面来看,《赵氏孤儿》确实已是非常优秀的作品了。但在中国过去的几百年中,观众们是没有以西方的这些戏剧理论来品鉴戏剧作品的,人们传唱《赵氏孤儿》主要是为着它的仁义精神。有人说,越是伟大的艺术家,越是把他本民族的气质表现得深刻透彻。正因为纪君祥的杂剧包含着深刻的民族内涵,他的“赵氏孤儿”故事才得到最广泛的认可。流传中,程婴和杵臼等人都是作为义士的形象被接受的,所以,谈《赵氏孤儿》的魅力不仅不能忽略其中的仁义精神,而且应该把它摆在一个至关重要的位置上。

二、《赵氏孤儿》中仁义精神的实质及其表现

如上所述,赵氏孤儿故事流传的三个阶段中仁义精神在逐渐强化,至杂剧《赵氏孤儿》其仁义精神已非常鲜明。那么在《赵氏孤儿》中仁义精神有哪些方面的内容?

剧中韩厥等人为救孤存孤而牺牲性命,几百年来,他们成了人们心中大仁大爱、义薄云天的典范。他们在赵家遭受灭门之灾时,把这份苦难移植到自己身上,给予强烈的同情,产生犹如自己和亲友遭受此难般的切肤之痛,从而为保护赵氏孤儿拼尽全力,犹如为自己的理想而奋斗。《赵氏孤儿》中的三个主要情节是:韩厥死义、杵臼赴难、程婴舍子。这三个情节中的人物言行都在反反复复宣示着一份关爱他人、为他人着想的仁义精神。

《赵氏孤儿》中仁义精神的实质又是什么呢?在儒家思想中“仁”与“义”一直是两个重要的思想主张,并且在儒学的发展过程中越来越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直至凝结固化,成为整个民族高尚品德的一个符号。“仁,亲也。从人从二”(《说文》),这是被普遍接受的一种解释,但对于“仁”的基本内涵,学术界尚存歧见。本文从王恩来先生意见,认为“博施于民而能济众”,“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克己复礼”,都不离“爱人”的宗旨,所以“仁”的基本内涵应是“爱人”。“义,宜也”,但什么才是合宜、适当的呢?注重调和的儒家没有说什么一定是合宜的,什么一定是不合宜的。一般而言,儒家认为合乎“仁”“礼”,合乎人之常情就是合宜、适当,就是“义”。归结起来,儒家的仁义观其实是在承认“人性向善”的基础上,要求人们遵循自己的本心关心、爱护他人,行“善心”所认为对的事情。与此相一致,《赵氏孤儿》的仁义精神实质上就是:爱人、利他。

《赵氏孤儿》中仁义精神的爱人、利他实质体现在:首先,从人物行为上来看。韩厥本是屠岸贾下面的一个下将军,应算比较受器重,他有才能并且尽忠职守,按常理推论,荣华富贵是轻易可得的。此时,若他截住了赵氏孤儿,将赵氏孤儿献出去,那么他的功名利禄岂不是顺理成章,手到擒来?但是他偏偏没有这样做。他不仅违逆主帅的命令,放了赵氏孤儿,而且站到了赵家这边,自刎身亡。正是他对赵盾、■■等的敬爱,对知恩图报的赵家堂上宾程婴的同情和赞赏,对弱小生命的怜爱,才让韩厥放弃了个人利益而顾全他人。罢职归农,闲来斜倚柴门数雁行的公孙杵臼,早跳出伤人饿虎丛,本来大可守田园,学耕种,安享晚年,却在赵家遭难时挺身而出,以老弱之躯挨贼臣杖打,七十高龄还落个撞阶基身死。“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唯仁之为守,唯义之为行”……公孙杵臼以重于泰山之生命践行了他的大仁大义,正是为着他心中合宜、适当的“公廉忠孝”,为着对赵家老小的关爱,他牺牲了自己安享天伦之乐的机会。程婴老年得子,四十五岁才得那么一颗独苗,在“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当时,为搭救赵氏孤儿,他不仅仅是搭上了自己和孩子的性命,而且是绝了他们程家的后嗣。这样的牺牲可谓惨痛,但他认为搭救赵氏孤儿是正确的,是天理所在,势在必行。这其中,程婴把“爱人、利他”发挥到了一个极致。

其次,从人物性格上来看。在人物形象塑造上,《赵氏孤儿》走的是类型化的老路子,人物性格单一,韩厥刚直,杵臼正义,程婴隐忍,屠岸贾奸恶。韩厥的刚直来自于对损人利己之事的排拒,对不仁不义的屠岸贾的反叛,这也正是爱人、利他的表现。杵臼对正义的维护,正是爱人、利他的仁义精神的内在要求。程婴舍子,以及二十年中委身仇人门下,他压抑着自己的痛苦,忘我地把仁爱倾注在赵氏孤儿身上,余生只为帮助赵氏孤儿复仇,这体现的是他的性格,同时,他的隐忍有多深,他爱人、利他的仁义精神就有多深刻。

再次,从剧本语言,即人物台词和唱词上来看。【油葫芦】“这一个杀孤儿的你可也心何忍?(带云)屠岸贾,你好狠也!(唱)有一日怒了上苍,恼了下民,怎不怕沸腾腾万口争谈论?天也显着个青脸儿不饶人。”【醉中天】“我若是献出去图荣进,却不道利自己损别人?可怜他三百口亲丁尽不存,着谁来雪这终天恨?” “(程婴云)一者报赵驸马平日优待之恩,二者要救普国小儿

之命”【菩萨梁州】“有恩不报怎相逢,见义不为非为

勇”……这满篇的铿锵词句都浸透在作者根深蒂固的仁义精神之中,令人读罢觉得满目都是爱人、利他。

最后,从戏剧冲突上来看。此剧最大的冲突在于正义与邪恶的冲突。赵氏及其亲友与屠岸贾分别代表着忠贞与奸佞、正义与邪恶、良知与残暴。在正义与邪恶的矛盾中,韩厥等人勇于为正义、为他人而牺牲,一个个英勇赴死。当然,义士们也有对奸恶之人的斗争。韩厥等人对赵家人充满爱心,对屠岸贾则有咬牙切齿的恨,一个个大骂贼臣,一个个要赵氏孤儿报仇雪恨,一个个以生命为代价铲除奸恶。诚如儒家所言:“君子成人之美,不成人之恶”,“君子之于天下无适也,无莫也,义之与比”,仁爱不是姑息纵容之爱,不是爱一切行善事之人和一切行恶事之人,要爱护善人,爱护群体就必须否定、铲除于他人和社会有害的奸恶之人。义士们对屠岸贾的报复,也正是爱人、利他的仁义精神的体现。

《赵氏孤儿》中,程婴等人所表现的为他人、为正义而舍生的精神,是境界崇高的大仁大爱,是对真善美的讴歌,对假恶丑的鞭笞,是对“舍生取义”精神的最深刻、最厚重的诠释。人们所赞扬的“程婴精神”实际上就是爱人、利他的仁义精神,这种融入民族血液中,为民族大多数成员所奉行的道德规范,规范着个人作为群体中的一员,应自觉扪着一颗善心,关爱他人,利于群体。■

作 者:陈清华,北方民族大学文史学院2012级研究生,研究方向:中国古代文学。

编 辑:杜碧媛 E?鄄mail:dubiyuan@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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