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测”语义范畴新解
2013-04-29刘亮
刘亮
摘 要:推测范畴的本质并不是通常认为的“不确定性”,而是“主观性”,推测表达了人们对客观世界的主观认识,是对事件命题是否成真做出的主观判断。推测属于情态系统,而不属于语气系统,是“情态”这个大系统中“认识情态”的一部分。
关键词:推测;主观性;不确定性;情态
中图分类号:H0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596(2013)07-0217-03
一、概述
世界是复杂的,人类的认知能力是有限的,我们作为个体不可能穷尽世界上具有的和其他个体传递的所有信息,所以人们在认识世界、表达世界和把握世界时离不开对未知信息的推测。
人类的语言除了表达某种内容以外,还会在这个内容上附加一种主观的态度,比如对所表达的内容是否确定,对事件是许可还是必要,说话者的意志等态度,这些说话人的主观态度和观点就是“情态”(modality)。本文希望探讨的就是这些情态当中的一个小类,即推测。
早期对于推测范畴的研究,主要集中在逻辑学上。推测作为情态范畴的一个小类,对它的论述古已有之;而语言学上对推测范畴的研究主要集中于情态、语气研究上,把推测作为认识情态或语气的一个组成部分进行研究。如叶斯帕森把推测归入“不含意愿成分”一类之下;布龙菲尔德把推测放在“非真实”的一类;Taylor把推测放在“可能”情境中进行了解释[1]。国内学者吕叔湘论述了“可能”概念,把推测作为一种“或然性”列在“可能”这个“总括概念”的第三类“不含能力与许可的意思”中[2];贺阳把推测作为一种“或然语气”进行了阐述[3];齐沪扬把推测归结为“可能语气”的一部分[4]。
由此可见,前人对推测范畴的研究仅仅是作为情态系统或语气系统的一部分进行简单论述,对其本质认识并不深刻,本文希望深刻认识推测范畴的本质,并给出推测范畴的定义。
二、推测与情态
在分析推测范畴的本质之前,我们首先要对现代汉语的情态体系进行考察,只有把推测范畴放在整个汉语情态系统中去观照,才能对其本质进行有效的分析,并得到比较客观、科学的结论。
人们在用语言来进行交流与表达的时候,通常都会在其中夹杂上一些主观的看法。人们会对自己现在正在陈说的事情表达一种态度,像这样的主观态度,就是我们所说的“情态”。现代汉语情态系统非常复杂,包含多个不同的侧面,但简言之,在说话人传递或表达的言语信息中,实际上包含两个部分:一个是事件命题,表现为直陈叙述,负责传达客观信息;另一个是附加在事件命题上的说话人的主观态度,传达说话人对命题的可能性、义务性、必要性、意志性、确定性、条件性等作出的判断。比如下面的句子:
(1)a.今天可能会下雨。
b.我一定会把他带来的。
c.我也很想买这本书。
(1a)中,“今天下雨”是“事件命题”部分,在句中直接陈述“今天下雨”这个事实,传达了这样一个客观信息,不掺杂任何主观情感;副词“可能”给命题部分附加了一种“主观信息”,表达了说话者的一种并不确定的主观态度。同样,(1b)中的“一定会”给命题添加了说话者一种“承诺”的主观态度;(1c)中的“想”传达了说话者的“意愿”,同样是一种主观态度。
由以上分析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出,句子在语义上实际可以分离出两个部分,一个是“事件命题”部分,它传达句子的概念信息,陈述了作者想要表达的基本事件;另一个是“主观态度”部分,它传达了说话者一定的主观情感和态度,“主观态度”不能单独存在,必须附着在“命题”之上,所以,我们可以把句子首先抽象出两个要素:
(2)句子=事件命题+(主观态度)
这就是说,在每个句子中,都必须有一个事件命题,用来表达客观信息,没有事件命题的句子是不完整的,而主观态度是可以取舍的。需要指出的是,句子可以只传达客观信息,比如直接表现一个陈述(今天下雨);但不能只传递主观信息,主观信息必须附着在句子之上,表现说话者对命题的态度。
人们想要传达的“主观态度”也是多种多样的,包括“情态”和“语气”两个方面。鲁川认为,语气与情态都是说话者给句子附加的一种主观信息,但“语气”是对“人”的,“情态”是对句子中的“客观信息”所表达的“事”的[5]。按照这一观点,我们所要研究的推测范畴,是人对句子表述的“客观信息”所附加的一种主观态度,属于情态范畴,而不是语气范畴。
那么,推测在情态系统中处于何种地位呢?Palmer把整个情态系统分为前置情态和事件情态两种[6]。前置情态包括认识情态和证据情态,而认识情态表达说话人对事件命题的正确性有多大把握的判断,按确信度的不同分为推测、推论、假设三种,从这一分类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出,我们要研究的推测范畴属于认识情态的一种。
三、推测的本质特征
“推测”在《现代汉语词典(第六版)》中的解释是:“根据已经知道的事情来想象不知道的事情。”与“推测”意义相同或相近的还有“揣测”:“推测、猜测”;“猜测”:“推测,凭想象估计”;“估计”:“根据某些情况,对事物的性质、数量、变化等做大致的推断”;“推断”:“推测断定”;“推理”:“由一个或几个已知的判断(前提)推出新判断(结论)的过程”。
但我们所提到的“推测”是从比较广泛的意义上来界定的,不管是有根据的“推断”、“推理”,还是没有什么根据,单凭主观想象的“猜测”、“猜想”;也不管推测的结果是可以验证的,还是不可证实的,或者是正确的还是错误的,都包括在我们所说的“推测范畴”之中。
推测是一种很重要的认识情态。我们平时在使用语言交流的时候,很多情况下会去对事物进行推测。而推测同样也是一个边界模糊的概念,要截然分清推测和其他情态的界限,是很困难的;但是,推测还是有其典型语义特征的,用以区别其他范畴的典型形态。
通常认为,推测范畴的本质是“不确定性”。如朱丽在讨论“揣测语气”的涵义时就指出,揣测语气是用来表达“说话者对事物或事件的不确定性”的,并且还具体讨论了“不确定性”的条件,指出有“行为—结果”、“条件—结果”、“事件”、“人”四种不确定性条件,只要符合一种不确定,说话者都会使用揣测语气[7]。
但我们认为,表达对事物看法的不确定性,确实是推测的一个重要语义特征,但是,也有很多推测表达是以一种确定的方式出现的,如:
(3)看见茶几在大厅有些斜,花盆倒了,饮水机歪了,我觉得肯定是发生了什么事。
“肯定”显然表现一种确定,说话者推测事情一定发生了,表达的是一种确定性的推测。所以,“不确定性”在推测范畴中,只能作为一种原因,因为说话者对事物并非百分之百确定,所以才使用了推测表达形式,而这种不确定性,又是源于对事物的一种“未知”的状态。所以“不确定性”虽然是推测范畴的重要语义特征,但并不能单独成为推测范畴的本质特征。我们认为,推测范畴必须表达了说话者的一种主观态度,必须具有“主观性”(subjectivity)的特征。沈家煊对“主观性”作了解释:主观性指在话语中多多少少总是含有说话人“自我”的表现成分,也就是说,说话人在说出一段话的同时表明自己对这段话的立场、态度和感情,从而在话中留下自我的印记[8]。如:
(4)张先生在图书馆。
(5)张先生可能在图书馆。
(6)张先生一定在图书馆。
(4)是一个事实断言,陈述“张先生在图书馆”这个客观事实;(5)、(6)都是推测表达,(5)表明了说话者对张先生是否在图书馆持一种不确定的态度,而(6)则对这件事持一种确定的态度,不论是那种判断,(5)和(6)都表明了说话者的一种主观态度,他是在判断“张先生在图书馆”这个命题的真假,从而在其上附加了一种主观态度。只要在这个命题上添加了这种主观态度,它就已经不是一个像(4)一样的事实断言了。不管这种确定性有多高,只要附加了“主观性”的特征,该句还是没有事实性。而一个事实断言是不含有主观性成分的,比如说话者断言“张先生在图书馆”,不含有任何主观上的判断,也不表达任何确定性和可能性。我们即使做出一个最确定的判断,使这个判断具有最强的可能性,也跟做出一个事实断言不一样:最强烈的认识情态判断也一定是非事实的,而最微弱的情态表述也不能认为是反事实的。我们区分主观性与客观性,其目的就是为了更好地理解作为认识情态一部分的推测范畴的涵义。
Lyons曾经提出了把情态区分为主观情态和客观情态的看法[9],他认为,虽然主客观情态之间很难划分出一条清晰的界限,但还是体现了说话人对事物的不同认识角度,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我们不同意Lyons的看法,我们认为,只有具有主观性的情态才是真正的情态表达,如上例(5)这样一个表述,如果设置如下情景:假设有一个20人的集团,张先生是其中一员,我们知道这些人里面有15个人在图书馆,但是不知道张先生是不是属于这15个人里面的,我们可以说,张先生在图书馆的可能性是存在的。如果这个“可能性”并非我们的主观态度,而是一个客观事实,那么我们这时就在陈述“张先生在图书馆的可能性是存在的”这个客观事实,这就是一个客观性的表达,它表达的则是一种客观上的不确定;同样,我们还可以设置另外一种情景:假设我们已经确立了除张先生之外所有人现在的状况,而发现已经确认了在图书馆的14个人,那么我们同样可能说出例句(6)的话来,这时我们就仅仅在陈述“张先生肯定在图书馆”这个事实为真,代表了一种客观确定,而不是主观确定。我们前面把句子分为“事件命题”和“主观态度”两部分,根据以上分析可以看出,确定和不确定实际上是分别附加于这两部分的,如果附加在主观信息上,则表达了说话人对命题是否确定的主观态度,那么就是推测;如果附加在客观信息上,就仅仅表达说话者陈述这个客观事件的可能性有多大,不属于情态表达,当然也不属于推测。所以,如上所述的客观确定和客观不确定,均不属于推测的范畴,推测必须是主观上的确定或者不确定。
由此可见,主观性才是推测范畴的本质特征。一个推测表达,首先必须表达了说话者的一种主观态度,无论是确定还是不确定,都是在主观性基础上的确定或不确定。说话人对一个事物进行推测,就是从主观上对这个事物的确定性所作出的判断。
综合上面的讨论,我们可以认为,所谓推测,就是说话者对句子表达的命题是否成真做出的确定性上的主观判断。
四、结语
人对于其要表达的内容,由于某种原因,比如没有把握的事情、比较有把握但是不能肯定的情况,总是有一种是否确定的主观态度,这种主观态度就是我们所说的推测。我们认为,推测范畴的本质并不是通常认为的“不确定性”而是“主观性”,推测表达了人们对客观世界的主观认识,是对事件命题是否成真做出的主观判断。推测范畴也是一个具有普遍意义的语义范畴,因而是跨语言的,各种语言表达推测的方式有很大区别,比如英语可以通过副词、词组、情态动词等手段表达这一意义;日语则可以通过句末表现或者词形本身的变化(如动词的推量形)等手段来表达;俄语可以借助词汇手段,甚至语音手段(逻辑重音、语调)来表达;而汉语表达推测范畴的形式手段同样具有自己的特点,它涵盖语音、语法、词汇、语用等各个方面,特别是还可以通过语气词来表达推测意义,这些具体的方式共同组成推测范畴表达手段体系,为人们表达和交际发挥着作用。关于推测范畴的表达手段,因篇幅所限,需另文专述。
参考文献:
〔1〕Taylor. Congnitive Grammer[M].Oxford:Oxford Uni Press,2002.
〔2〕吕叔湘.中国文法要略[M].北京:商务印书馆,1942.
〔3〕贺阳.试论汉语书面语的语气系统[J].中国人民大学学报,1992(5).
〔4〕齐沪扬.语气词与语气系统[M].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2.
〔5〕鲁川.汉语语法的意合网络[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1.
〔6〕Palmer,F.R.Mood and Modality[M].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2001.
〔7〕朱丽.揣测语气和揣测语气副词[M].上海:上海师范大学,2005.
〔8〕沈家煊.语言的“主观性”和“主观化”[J].外语教学与研究,2001(4).
〔9〕Lyons,J.Semantics[M].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77.
(责任编辑 张海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