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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三言”中的婚恋现象

2013-04-29王德军

学理论·下 2013年7期
关键词:三言

王德军

摘 要:用文本分析归纳的方法对“三言”中的婚恋现象进行分析,结论认为:在当时的社会中,“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仍是当时社会的主要婚姻形式;个人意识已经开始起重要作用;自由追求的婚恋中色相起了很大的作用,这对于婚恋具有不利的影响。

关键词:三言;明末;婚恋模式;婚恋状况

中图分类号:I2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21-0195-02

“三言”是明代冯梦龙所编辑的文言白话小说集。它共一百二十卷,其中涉及的婚恋故事尤多,大约占了全书三分之一的篇幅。通过对“三言”所载婚恋故事的分析,可以帮助我们对明末社会的婚姻状况有更多的了解。

在“三言”中,展现了大量的婚恋模式,大体如下:

第一,包办婚姻。“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是我国古代传统的婚姻形式,这一形式在“三言”中大量存在。在封建社会中,出于对晚辈的关心,也出于维护自身及家族利益的需要,父母或长辈往往会包办子女或晚辈的婚姻。同时由于中国古代妇女受自身地位的局限,与男子交往较少,这使得包办婚姻便有了一定的现实合理性。这样包办的婚姻便大量存在。如《警世恒言》中的《两县令竞义婚孤女》中钟离与高大尹为父母双亡的义女石月香择婿完婚。《喻世明言》中的《蒋兴哥重会珍珠衫》中,蒋兴哥也是由父亲定下的婚事,书中写道:“蒋世泽闻知王公惯生得好女儿,从小便送过财礼,定下他幼女与儿子完婚。”[1]2

第二,媒人介绍的婚恋。“三言”中有许多媒人介绍的婚恋故事。封建社会中,男女接触较少,这不利于选择所需要的婚姻,媒人介绍便成了找到合适婚姻的必要补充。而且即使男女双方互相认识并互有情意,但由于封建思想作祟,不便直接提出,于是请友人帮忙做媒便成了一道有效的程序。如《喻世明言》中的《穷马周遭际卖媪》何常为马周与王媪做媒,让彼此印象都很好的两人喜结连理。

第三,自由结合的婚恋。“三言”中还有许多主动追求而来的婚恋。如《醒世恒言》中的《吴衙内邻舟赴约》中,吴彦因为见到了“秋水为神玉为骨,芙容如面柳如眉。分明月殿瑶池女,不信人间有异姿”[2]368的荆州司户贺章之女贺秀娥,“不觉魂飘神荡,恨不得就飞到他身边,搂在怀中”[2]368。贺小姐看见吴衙内这表人物,不觉动了私心。而贺小姐也想道:“这衙内果然风流俊雅。我若嫁得这般个丈夫,便心满意足了。……恨不得三四步辇至吴衙内身边,把爱慕之情,一一细罄。”[2]369-370于是两人便开始了私下的婚恋。再如,《警世通言》中的《宿香亭张浩遇莺莺》,张浩见到“新月笼眉,春桃拂脸,意态幽花未艳,肌肤嫩玉生光”[3]258的崔莺莺,便“神魂飘荡,不能自持”[3]259,经一番波折之后终于喜结良缘。

“三言”中的这些婚姻模式,展现了明末社会的风土人情。透过这些婚姻模式,我们可以看到:

第一,“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仍是当时社会的主要婚姻形式。许多婚姻仍是要经媒人提亲并经父母或长辈做主才能实现。即使我们所说的其他几类婚恋,有很多仍要经过这一道程序才能实现。比如《醒世恒言》中《张淑儿巧智脱张生》中,杨延和虽与张淑儿私自定亲,仍要其叔父杨小峰做媒说亲。《警世通言》中的《宿香亭张浩遇莺莺》中莺莺仍要龙图阁待制陈公做主方得完婚。这种状况是因为“在我国以宗法血缘为基础的封建社会中,男娶女嫁并不是个人的事,而首先是家族的事。作为家族的代表和当然的主婚人,父母对儿女婚姻有着绝对的权威。……作为行六礼,证婚约的执行人,媒灼也理所当然地受到封建婚姻制度的重视。”[4]60

但这种婚姻模式有许多缺点。首先,由于包办的婚姻模式在当时占统治地位,它给相爱的男女双方带来了巨大的压力,许多父母订婚时不考虑子女意愿,而许多子女则摄于家长的威严,不敢抗婚,甚至自己心有所属也不敢明言,这造成了许多婚姻悲剧。如《警世通言》中的《杜十娘怒沉百宝箱》,李甲因惧怕“老父位居方面,拘于礼法,况素性方严,恐加嗔怒,必加黜逐”[3]287,于是决定将与自己相好的杜十娘转卖与富商孙富,从而造成了杜十娘投江自尽的悲剧。其次,有些子女死板地遵从婚姻必须由父母来定,并且要“从一而终”的封建教条,自觉遵从父母原先指定的婚姻,造成了自身的不幸。如《喻世明言》中《陈御史巧勘金钗钿》阿秀因不愿意父亲悔婚的行为,被骗失身,最后自尽身亡。最后,由于这种婚姻形式必须要经过媒人,就令骗婚有了可能。如《醒世恒言》中《钱秀才错占凤凰俦》中,尤辰因借了颜俊家本钱,就替他说媒,把貌丑而粗鄙的颜俊说成:“若论人品,更不必言。堂堂一躯,十全之相。况且一肚文才。”[2]79结果他险些把高家父女给骗了。

第二,作为传统婚姻模式的补充,在当时的社会中,个人意识已经开始起重要作用。不少人把自择婚姻视为天经地义、光明正大的事。这种婚姻观有利于弥补传统婚姻模式的缺点,增进相爱男女的幸福。如《警世通言》中的《宿香亭张浩遇莺莺》中莺莺说:“‘女非媒不嫁。此虽至论,亦有未然。何也?昔文君心喜司马,贾午志慕韩寿,此二女皆有私奔之名。而不受无媒之谤。盖所归得人,青史标其令德,注在篇章。使后人继其所为,免委身于庸俗。……张浩才名,实为佳婿。使妾得之,当克勤妇道。”[3]263而使他们成婚的陈公也说:“天生才子佳人,不当使之孤零。我今曲与汝等成之。……花下相逢,已有终身之约;中道而止,竟乖偕老之心。在人情既出至诚,论律文亦有所禁。宜从先约,可断后婚。”[3]263而作者对此也表示了肯定的态度,说:“当年崔氏赖张生,今日张生仗李莺。同是风流千古话,西厢不及宿香亭。”[3]263这种现象的出现,说明在明末,随着时代发展,新的婚姻思想及行为已经获得了较为茁壮的成长,“资本主义萌芽,商业繁荣,市民文学兴起……明末各种经济的、政治的、哲学的、文学的因素,促成社会思潮的巨大变化;它随着资本主义个性解放的要求,向开放型、自由化方向发展”[5]32-35。

第三,在当时的社会中,色相在自由追求的婚恋中起了很大的作用。这种现象导致一旦色相满足,情欲往往随之减少,这对于婚恋有着极为不利的影响。在“三言”中因古代生活方式所限,男女接触较少,这不利于双方长期了解,于是男女相恋便往往只是对色相的了解,凭借对对方外貌气质的了解便匆匆下了自己的决定,以不失这短暂的机缘。如在《喻世明言》的《闲云庵阮三偿冤债》中陈玉兰因听到阮三在门首吹唱,便“回转香房,一夜不曾合眼,心心念念,只想着阮三:‘若嫁得恁般风流子弟,也不枉一生夫妇。怎生得会他一面也好?”[2]47随后便开始了两人的相恋。再如《醒世恒言》的《乔太守乱点鸳鸯谱》中刘慧娘见到孙润貌美,便想到“若我丈夫像得他这样美貌,便称我的生平了,只怕不能够哩!”[2]94两人情愫暗生。

由于缺乏深入了解,这样的婚恋往往潜伏着不利的因素。如《醒世恒言》的《陆五汉硬留合色鞋》中,潘寿因留恋张荩的美貌,结果被陆五汉乘虚而入,最后潘寿死于非命。《警世通言》的《王娇鸾百年长恨》中王娇鸾因见了那美少年周延章,“心下踌躇道:‘好个俊俏郎君!若嫁得此人,也不枉聪明一世。”[3]300但最后周延章始乱终弃,王娇鸾“煞时间三魂漂渺,七魄幽沉。刚年二十一岁。”[3]308在古代社会中,男女地位不平等,一旦男性始乱终弃,因自由恋爱而失身的妇女往往面临世俗社会的巨大压力,不得不殉情而死,这在“三言”中是很常见的。尽管“所殉的情,是升华了的情,是中国数千年来在封建制度重压下的妇女所渴望的纯真的爱情”[6]56,但这显然给封建社会中渴望纯真爱情的妇女造成了重大的生命悲剧。这种现象是时代的悲剧,也显示了当时条件下自由恋爱婚姻模式的缺点。

参考文献:

[1]冯梦龙.喻世明言[M].北京:中华书局,2009.

[2]冯梦龙.醒世恒言[M].北京:中华书局,2009.

[3]冯梦龙.警世通言[M].北京:中华书局,2009.

[4]张振钧,毛德富.禁锢与超越——从“三言二拍”看中国市民心态[M].北京:国际文化出版公司,2009:60.

[5]汪玢玲,陶路.俚韵惊尘:《三言》与民俗文化——中国古典文学名著与民俗文化[M].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3:32-35.

[6]陈永正.市井风情——三言二拍的世界[M].香港:中华书局有限公司,198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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