謹防組團旅行社與 地接旅行社演雙簧
2013-04-29
澳门月刊 2013年7期
跟團旅行導遊一般會要求遊客購物,做法卻十分隱蔽。按業內潛規則,購物店老闆先給導遊付50元至100元不等的“人頭費”,遊客購物後,購物款的30%由地接社與組團社及司機按“4+4+2”模式分成,即便是這樣,購物店老闆仍能獲利50%左右。
2013-04-29
跟團旅行導遊一般會要求遊客購物,做法卻十分隱蔽。按業內潛規則,購物店老闆先給導遊付50元至100元不等的“人頭費”,遊客購物後,購物款的30%由地接社與組團社及司機按“4+4+2”模式分成,即便是這樣,購物店老闆仍能獲利50%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