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住宅建筑设计中部分容易忽略的问题
2013-04-29黄晓燕
黄晓燕
摘要:本文总结了住宅设计中遇到的一些问题,加以了相关规范条文的解读和思索。
关键词:住宅建筑设计;细节处理
中图分类号:TU20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8-0422(2013)07-0172-02
1.前言
住宅,作为一种最常见的建筑类型,在我们的建筑设计中,也占了一个相当大的比重。但怎样的住宅是好的设计,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我们很难有一个统一的判断标准。而且,目前居高不下的房价,让我们设计者在设计之初,就得考虑消费者的经济承受能力、开发商的利益空间等问题,往往我们的设计过程就是一个各方利益平衡的过程。作为消费者,对于我们的设计也更为挑剔,所以,这几年,我们面临的纠纷也不断增多,这就迫使我们设计者在设计中除了考虑设计理念、空间合理利用等因素外,还得考虑自我保护,如何遵守我们国家繁多的规范。纵观我自己近20年的设计,对于住宅设计中一些容易忽略的问题及防治解决措施作了一下总结,与大家分享。
2.总平面设计容易忽略的常见问题
2.1绿地率的计算
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的要求,住宅小区内绿地率的计算面积应扣除建筑周边1.5m的范围。但实际工作中,我发现大部分的设计人员在匡算绿地面积时会忽略这一点,匡算至外墙边。以前,绿化验收工作比较马虎时,这样计算也蒙混过关了,但现在各部门的验收工作越来越规范,越来越严格,这样的问题就值得我们引起重视了,否则,在验收时就会出现不合格的现象,应当予以重视。
同时,由于小区停车位要求的提高,小区的车库越建越大。按照相关规范要求,车库顶部覆土大于等于1.5m,其上的绿地面积才能计入绿地率。这点作为设计师应尤其注意。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消防登高场地的范围,我们不能采用铺植草砖的方式计算绿地率。自上海11.15大火以后,消防在这方面的要求予以了进一步的明确,验收时也更为严格。
2.2地下车库进排风口与住宅的距离及离地高度
目前,小区的停车位要求越来越高,地下车库越建越大。在上海,基本上新建的住宅小区,地下基本全部掏空。如此大的车库,必然分为很多个防火分区,每个防火分区均有进风机房和排风机房,这些机房的设置与车库的车道及停车布置相关,同时要考虑相对位置在通风要求上的合理性,在满足以上要求的同时,我们应注意这两个机房出地面的进风口和排风口在总平面上的位置,避免其与道路冲突,同时与住宅留出足够的间距。尽管查不到有关排风口与住宅的间距要求的条文,我们还是要尽可能地远离住宅,并杜绝排风口正对住宅门窗洞口的现象。排风口底部离地的高度,按照《汽车库设计规范》的要求为离地2.5m,按照《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的要求为2m。上海市地方标准《机动车停车库(场)环境保护设计规程》中规定,排风口底部离地应满足2.5m,当位于无人员出入的绿化中时,可适当降低。如果能做到2.5m,这是最理想的,但此高度可能对景观的影响较大,所以我们最低限度应做到2m,并注意与周边的关系予以技术处理,否则在竣工验收中我们可能面临需整改的问题。
2.3地下车库出入口位置
2.3.1出入口与道路的关系
《汽车库设计规范》中,对出入口与城市道路的距离有具体的要求,但与小区道路就没有明确的要求。所以,我们很多设计师在设计出入口时就比较随意。但从使用和安全的角度出发,我觉得我们在设计上应注意一些细节,比如,出入口与小区道路间留个大于2m的距离,并保证120°范围内无遮挡障碍物;出入口与道路尽量垂直相交,避免车辆出库后大角度地转弯;出入口的位置尽量少地干扰小区主干道的通行等。
2.3.2出入口与住宅的间距
这个问题也是一个比较敏感的问题,国家没有相应的技术规范要求,上海市地方标准《机动车停车库(场)环境保护设计规程》中,有10m的要求,由于这本规范不是我们设计中常用的规范,所以,很多设计人员可能会忽略这个问题,在此列出,以供大家参考。
3.建筑单体设计容易忽略的问题
3.1低层、多层、中高层及高层的界定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住宅设计规范》中,均定义低层住宅为一层至三层;多层住宅为四层至六层;中高层住宅为七层至九层;高层住宅为十层及以上。但这两个规范中,没有定义具体的层数如何计算,底层设架空层或层高不超过2.2m的用房时,是否记为一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明确建筑的地下室、半地下室的顶板面高出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小于等于1.5m者,建筑底部设置的高度不超过2.2m的自行车库、储藏室、敞开空间,以及建筑屋顶上突出的局部设备用房、出屋面的楼梯间等,可不计入建筑层数内。住宅顶部为2层一套的跃层,可按1层计,其他部位的跃层以及顶部多于2层一套的跃层,应计入层数。
之所以在这里累述关于住宅类型的界定,是因为,不同层数的界定,国家相关规范有不同的设计要求,有时,我们会忽略这方面的问题,以我个人在实际工作中碰到的一个实际案例为例,说明如下。
我在工作中曾遇见这样的案例:业主要求,住宅一层设自行车库,上面建六层住宅。那么,按照以上规范条文,该项目如果想按照多层住宅未定义,则一层自行车库必须高度小于2.2m,而且按照不超16m的要求,如果界定住宅层高按常规的2.8m计算,自行车库高度只能做到2m,且室内地坪不能高出室外地坪面。但如果自行车库层高只做2m,则不能满足作为经常有人员出入的场所,净高不小于2m的规定。
业主对于这样的设定不满意,他们提供了当地设计单位常规的做法。在当地,设计单位把一层车库设计为2.4m的层高,其上住宅设计为2.7m的层高。然后,该住宅按照多层住宅来处理。对于这样的处理,个人认为,从规范条文解释上,该住宅层数已为7层,按照多层住宅处理,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3.1.1电梯的设置
《住宅设计规范》4.1.6条规定,“七层及以上住宅或住户入口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16m以上的住宅必须设置电梯”。该条文为强制性条文,注释中,注明底层为商店或其他用房的多层住宅,底层为架空层或储存空间的多层住宅,其住户人口层楼面距该建筑物的室外设计地面高度超过16m时必须设置电梯。
该住宅入口高度经过处理,不超过16m,但层数为7层,同样应该设置电梯。
3.1.2楼梯间的处理
《住宅建筑设计规范》4.1.2条规定,“楼梯梯段净宽不应小于1.10m。六层及六层以下住宅,一边设有栏杆的梯段净宽不应小于1m。”
一般,我们多层住宅的楼梯间轴线宽度设计为2.4m,一般墙厚度为240mm厚,楼梯间净宽为2160mm。不设梯井,梯段宽度为1080mm,算上栏杆宽度及墙面粉刷层厚度,勉强能满足梯段净宽1m的要求。但该单体应为7层,所以应满足1.10m的要求,所以,楼梯设计中应放宽梯间的宽度。
另外,按照《建筑防火设计规范》第5.3.10条规定,如建筑层数超过6层,则应设置封闭楼梯间或将楼梯间的门窗设置为乙级防火门窗。
通过以上案例,可以看出,我们对一个问题进行了技术处理,规避了一些规范条文约束的同时,又会衍生出另一些问题,在处理时,我们必须全面考虑。
3.2交通空间
由于经济的问题,我们在住宅设计中尤其注意得房率,使得我们在公共交通面积的设计上,所有的尺寸均按照规范的最小尺寸去做。但这样做的同时,我们尤其需要注意一些部位的细节,否则处理不好就违反了相关规范或引起纠纷,我总结了一下,有以下几方面。
3.2.1入地下室防火分隔墙处楼梯的净宽问题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要求用耐火极限大于2小时的不燃烧体墙及乙级防火门将地下半地下部分与地上隔开,所以下地下室时,我们需将楼梯栏杆改为实体墙,墙体厚度需做100厚方能满足2小时的要求。我们有些设计师会比较随意地将墙设在其中一个梯段上,由于楼梯间尺寸一般都是卡着最小尺寸做的,这样做的结果是使下地下室的一个梯段宽度不满足1m(多层)和1.1m(高层)的要求。有时我们设计注意到了这个问题,但施工人员未注意也会做错,所以在设计交底时应特别提醒施工人员予以注意。
3.2.2楼梯休息平台的净宽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规定,楼梯平台净宽不小于梯段净宽并不小于1.2m,我们一般会从踏步起点至墙面的尺寸留为1.2m,考虑墙面粉刷,会放出50mm的余量,但平台处,楼梯扶手往往会突进平台,考虑此部分,平台宽度就会不满足,所以,我们应在设计交底时特别强调此点,楼梯扶手转弯时不能突入平台。
3.2.3电梯厅净宽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规定,电梯厅深度应大于等于最大轿厢深度并不小于1.5m,现行的住宅设计规范要求设置一台担架梯。按照有关解释,轿厢尺寸满足1.4m×1.4m的净尺寸就可以满足担架的斜放,所以,电梯厅深度满足1.5m就可以了。但《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中,首先对居住建筑需进行无障碍设计的部位进行了定义,高层、中高层住宅的候梯厅为无障碍设计的范围,对于候梯厅的深度要求为1.8m,这就与《民用建筑设计通则》相矛盾,设计时我们应引起重视。
3.2.4入户门开启方向
对于入户门的开启方向,设计人员一般比较随意,设计规范也没有特别的规定。但不经意间就会埋下纠纷的隐患。为了提高得房率,公共空间我们一般都会抠得比较紧凑,配套的设备专业往往见缝插针式地布置设备。此时,如果入户门往公共空间开启,就应注意是否会影响公共空间的疏散,门扇开启后是否会影响消火栓门的开启等。如果入户门往住户户内空间开启,就应考虑门开启后鞋柜,衣帽柜的位置等,要方便住户的布置和使用。对于方案时提供的门开启方向在施工图阶段有修改的,就应及时与设备专业及时沟通,以免发生开关装在门背后等情况的发生。
3.3阳台空间
阳台的设计主要有几点需要注意。
3.3.1建筑面积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对阳台面积的计算条文为“建筑物的阳台均应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这个水平投影面积可以理解为阳台结构板的投影面积。但上海市测绘部门的内部文件计算时以阳台栏杆中心线为准。如果按结构底板投影计算,不会产生超面积问题,但测绘面积会减小,对于大型住宅小区,整个小区的减少面积还是相当可观的,如一个3000户的住宅小区,每户阳台面积测绘减少0.5m2,整个小区就减少面积1500m2,对建设单位来说是一个相当可观的数据。
同样的,由于有以上计算一半面积的条文,在加上前几年7090政策的推行,开发商想出了拓展面积的方法,就是把整间房间定义为阳台。同时,超面积时又会把阳台的一部分定义为设备平台,不计入面积计算。针对这种情况,上海市于2011年8月出了《上海市建筑面积计算规划管理暂行规定》,2011年10月1日开始实施。规定中针对以上情况,规定大于8m2的阳台将以全面积记入容积率,同时设备平台、装饰性阳台进深大于0.6m也将被记入容积率。其他省市对此也出了一些相关的条文,我们在设计时应先了解清楚。
3.3.2栏杆高度
规范规定,多层建筑栏杆高度为1.05m,高层建筑栏杆高度为1.1m,窗台的高度小于0.9m时应加护栏。目前,我们设计的住宅,有时建设单位会要求做全封闭阳台,此时有些设计人员就会把栏板视同于窗台。对此,2011版的住宅设计规范在条文说明中有明确的解释,还是应执行栏杆高度的要求。
3.4套内空间
住宅的套内空间设计,我们应注意以下几点。
3.4.1窗地面积比
《住宅设计规范》要求,卧室、起居室(厅)和厨房的窗地面积比不应小于1/7。—般情况下,卧室均会满足,但厨房和厅有时就会忽略掉,设计时稍加注意,这种情况还是可以避免的,如设计时不注意,等审图时再发现,往往盖起来就相当麻烦,会牵涉到其他专业的相应修改。
3.4.2上下房型发生变化时引起的问题
由于立面变化需要或是业主要求,我们有时会将部分房型进行变化,上下户型不一致,此时,我们应注意几方面的问题。首先,我们应注意上层的卫生间布置是否在下层住户的起居室、卧室、餐厅、厨房的上部。其次,上层如相对于下层有缩进留出退台等情况,应协调结构专业采取上翻梁等措施,以免出现下层住户卧室中间出现大梁压顶等情况。如上层住户改为了复式住宅,应核定一下复式上层的消防疏散距离是否满足相关规范的要求。
4.结语
以上林林总总列举了很多小细节的问题,对于整个设计来说,这些或许无足轻重,但我觉得细节决定成败,我们有再多的好想法和好理念,实施中还得注意小细节,以使我们的设计精益求精更上一层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