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儋州市打击“两非”工作实践经验
2013-04-29王琳彬
王琳彬
【中图分类号】R19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4949(2013)07-150-02
“出生人口性别比重点治理年”是贯彻落实国家人口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重要举措,是全面做好人口工作、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重要内容,是巩固和深化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成果的重要途径。2012年我市再次掀起打击“两非”的高潮,取得显著成效,得到国家人口计生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这得益于我市领导高度重视,创造良好的运作模式,推行有效的监管机制,加大奖励力度,做到人员、经费保障,各相关职能部门,通力合作,充分发挥部门优势,全社会参与,打击“两非”氛围深厚,气势高涨。
1主要成效
我市2012年共破获“两非”案件10宗,抓获不法分子10人,收缴6台B超机、2台脚踏人流吸引器、摩托车3辆、小轿车2辆,共处以行政处罚8宗,罚款11.32万元。
2主要做法
2.1卫生牵头,部门配合:
2009年我市领导经过调查研究,充分考虑到卫生医疗部门具备实施“两非”行为的人员资源、设备、场所,是“两非”行为容易滋生的部门,是监管的重点,同时卫生行政部门具有查处非法行医、非法进行节育手术行为的行政执法权,所以市政府果断的调整我市的打击“两非”工作以卫生部门牵头,人口计生、卫生、公安、药监、妇联等部门配合,从跨部门监管变为部门直管。市打击“两非”办公室设立在我所,主要承担“两非”线索的收集、“两非”案件的跟踪、抓捕前协调工作,配合公安做好抓捕工作,抓捕成功后做好案件的行政处罚及举报人奖励工作等。
2.2人员到位,经费保障:
人员是开展工作的保障,市政府高度重视我所人员配备问题,同意通过向社会招聘方式壮大打击“两非”队伍。2009年我所从社会招聘六位大学生成立专门的打击“两非”队伍,工资及其他待遇从打击“两非”经费中支出。这支队伍非常的精干,承担着打击“两非”一线工作,发挥中坚力量。除了人员配备充足外,市政府还给我们配备了6台对讲机,在我们打击“两非”工作中发挥重要的作用。市领导高度重视经费投入问题,打击“两非”工作经费逐年提高,从2010年的25万增加到今年的80万。
3网络监控,加强监管
2010年5月,我市监督所领导对全市医疗卫生单位B超室进行考察和调研后,认为在医疗单位B超室安装远程网络监控系统(全球眼),可以有效的预防非法胎儿性别鉴定的行为,经卫生局党组讨论后,同意在市具备B超检查资质的19家医疗单位安装23台远程监控“全球眼”,未安装“全球眼”的医疗单位,不得开展B超检查。远程监控终端设在我所,卫生局、人口计生委、公安局主要领导和卫生监督所所长配备专用监控视频手机,对全市孕妇B超检查进行全程实时监控,对B超操作人员起到威慑作用,自从我市在医疗单位B超室安装“全球眼”后,我市的医疗单位没有发生过“两非”行为。
4明查暗访,广收信息
我们通过多种渠道收集“两非”信息,如经常对医疗机构进行明查暗访, 2011年5月25日薛某萍非法引产案是人口计生委通过明查暗访查获的。除了明查暗访外,我们还通过举报收集,并且我市的打击“两非”工作人员具有高度的职业敏感性,平时注意从群众中、从身边亲朋好友中收集“两非”信息,对各种信息进行分析、综合、反馈。我们还充分的利用民间打非力量,平时注重培养“耳目”,这些“耳目”在我们破获“两非”案件中提供准确的案情信息,为我们破获“两非”案件提供重要帮助。
5.协调合作,发挥优势
我市打击“两非”的成绩是多部门配合的成果。打击“两非”工作涉及到多个部门职责,收集到准确信息后,决定开展抓捕行动时,我们及时的通知公安、人口计生、药监部门,各部门打击“两非”工作人员积极配合,特别是公安部门提前介入,公安部门充分发挥部门优势,分析案情,做好跟踪、布控、抓捕等工作部署,统一指挥,分工明确,提高抓捕成功率。抓捕成功后,公安部门利用部门职能,对违法分子进行人身控制和审讯,收集证据,做好立案的各项工作,如达不到刑事立案标准的案件移交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行政处罚。2011年11月19日范某珍非法胎儿性别鉴定案破获就是各部门通力合作,统分发挥部门优势取得的成果,接到举报后,各部门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公安部门提前介入,经过充分的研究部署,进行缜密布控才得于破获。
6法律支持,严惩罪犯
我们认真的研读“两非”相关的法律法规,寻找法律支持。适用的“两非”相关的法律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五十七条、五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九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五十五条,《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违法行为行政处分规定》第九条等。根据以上法律依据我们成功的给两宗“两非”违法分子判刑。
案件之一:吴某容非法引产案
2011年6月16日吴某容因非法引产案被我们破获。现场抓获一名已做过胎儿性别鉴定怀孕是女胎,由吴某容为其实施引产的孕妇,吴某容交待从2011年4月至6月,已对4名孕妇进行了非法引产,其同伙提供证词,证实吴某容共为5名孕妇非法实施引产。其行为已严重地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执业医师法》第十四条规定可以定性为非法行医。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58条(非法进行节育手术案)第二款“非法进行节育复通手术、假节育手术、终止妊娠手术或者摘取宫内节育器五人次以上的”,第四款项“非法进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应予立案追诉,我们对吴某容非法引产进行立案追诉;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规定给予判刑6个月。
目前我市还有两例涉嫌选择性别引产案正在处理。如果违法分子其违法行为没有达到立案标准的,案件交由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罚,属国家工作人员的给予行政处分。
此案的成功侦破,其案情性质是我所近年来打击“两非”案件中性质最为恶劣、查获孕妇最多、涉案金额最大、犯罪分子最为猖獗的一次,给“两非”犯罪分子给予了沉重打击。
7高度保密,兑现奖励
“两非”案件的成功破获与做好保密工作分不开。首先要保证打击“两非”队伍的稳定性,工作人员要有强烈的事业心和保密意识。再则信息的收集做好保密工作,采取单向联系,特别是抓捕的时间、地点仅掌握在公安部门及卫生监督所的带队领导手中,其它工作人员临时通知,迅速到位,听从指挥,整个抓捕行动要做到“快、稳、准”,抓获到违法分子,马上控制现场,收集证据,并没收在场人员的通讯工具,然后迅速把人员带离现场,转移到公安部门,进行下一步的处理。根据案件的破获情况及时的给举报人兑现奖励,可以实行实名领奖也可以实行不记名领奖。我们给举报人实行严格的保密。今年我们发放的奖金高达34万元。
以上是我市打击“两非”工作中的一些实践经验,希望和大家一起探讨,不足之处,请大家批评指正。